• 诫杀生文

    李元礼 〔唐代〕

    麟甲羽毛诸□类,秉性与我元无二。

    只为前生作用愚,致使今生头角异。

    或水中游,或林里戏,争忍伤残供品味。

    磨刀着火欲烹时,口不能言眼还视。

    我闻天地之大德曰生,莫把群生当容易。

    残双贼命伤太和,□子劝妻夸便利。

    只知合眼恣无明,不悟幽冥毫发记。

    命将终,冤对至,面覩阴官争许讳。

    人□为兽兽为人,物里轮回深可畏。

    不杀名为大放生,免落阿毗无间地。

    (《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一一。

    为北宋政间和登封石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