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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太常少卿,终于大理少卿。
(《全唐诗》无李直方诗,传据《全唐文》卷六一八、《郎官石柱题名考》卷二)。
下邳(今江苏邳州南)人。宪宗元和间居越州上虞县宝泉乡。光绪《上虞县志》卷三七收其元和二年(807)所作诗1首,《全唐诗续拾》据之收入。
宪宗元和间僧。元和元年(806)在越州,作诗送日僧空海归国。事迹及诗1首,皆见《弘法大师全集》卷七收《弘法大师正传》。《全唐诗续拾》据之收入。
生卒年、籍贯皆不详。德宗贞元间任青州临淄令。《正德青州府志》卷六存其事迹,并存诗2句,《全唐诗续拾》据之收入。
(724—779)安定人,字子翼。玄宗天宝初入仕,历任济王府参军、阌乡尉、陕县尉、京兆功曹等,官至殿中侍御史。
严氏,大历末阆州人。
(《全唐诗》无严氏诗)。
约为中唐时人。生平无考。日本存唐抄本《新撰类林抄》卷四,录王绶诗1首。《全唐诗续拾》据之收入。
赵昂,冯翊郃阳人。
至德中自大常博士充祠部员外郎,又曾任司封郎中,卒于驾部员外郎。
诗一首。
(《全唐诗》无赵昂诗,兹据《元和姓纂》卷七、《郎官石柱题名考》卷五拟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