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令宪

宪(一一五五~一二二二),字景源(一作元),临安(今浙江杭州)人。

孝宗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进士,授仙游尉。

历知钱塘、衡山县。

宁宗庆元五年(一一九九),主管官告院。

嘉泰元年(一二○一),除司农寺主簿(《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一之八),迁太府寺丞,出知江州。

开禧元年(一二○五),以都官员外郎兼国史院编修,实录院检讨。

三年,为军器少监(《南宋馆阁续录》卷九)。

嘉定三年(一二一○),知婺州,迁提点浙东刑狱兼提举常平。

八年,提点江东刑狱。

九年,以秘书修撰奉祠。

十四年,起为福建转运判官。

十五年卒,年六十八。

事见《西山文集》卷四四《谯殿撰墓志铭》。

今录诗二首。

►2篇诗文

谯令宪的诗文
  • 和太白感秋

    谯令宪 〔宋代〕

    余年四十九,滥分盆城竹。

    悠然望匡庐,秀色良可掬。

    缅思二先生,风流昔所独。

    紫极感秋吟,北窗和月宿。

    兹余还一来,契合若龟卜。

    行年适相同,妙语难再复。

    杖屦兼经从,陈迹犹可覆。

    怀人夜永叹,归欤清睡熟。

  • 题三轩

    谯令宪 〔宋代〕

    回头四十九年非,又向盆城把一麾。

    苏子北窗明月夜,谪仙紫极感秋时。

    来游偶契二贤迹,欲赋难酬五字诗。

    前辈风流沦落尽,何人为种玉田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