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熺
(?~一一六一),字伯阳。
本桧妻兄王?孽子,桧留金时其妻养为后。
高宗绍兴十二(一一四二)年进士。
为行秘书郎、秘书少监。
十三年,擢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提举秘书省,除翰林学士。
十八年,迁知枢密院事。
二十五年桧卒,以少师致仕。
三十一年卒。
事见《宋史》卷四七一《秦桧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五、一四七、一四九、一五七、一六九、一八八。
今录诗二首。
秦熺的诗文
(?~一一六一),字伯阳。
本桧妻兄王?孽子,桧留金时其妻养为后。
高宗绍兴十二(一一四二)年进士。
为行秘书郎、秘书少监。
十三年,擢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提举秘书省,除翰林学士。
十八年,迁知枢密院事。
二十五年桧卒,以少师致仕。
三十一年卒。
事见《宋史》卷四七一《秦桧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五、一四七、一四九、一五七、一六九、一八八。
今录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