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熺

(?~一一六一),字伯阳。

本桧妻兄王?孽子,桧留金时其妻养为后。

高宗绍兴十二(一一四二)年进士。

为行秘书郎、秘书少监。

十三年,擢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提举秘书省,除翰林学士。

十八年,迁知枢密院事。

二十五年桧卒,以少师致仕。

三十一年卒。

事见《宋史》卷四七一《秦桧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五、一四七、一四九、一五七、一六九、一八八。

今录诗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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