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弥大
大(一○八○~一一四○),字似矩,号无碍居士(《吴郡志》卷三三),吴县(今江苏苏州)人。
徽宗崇宁三年(一一○四)进士。
除校书郎,迁监察御史。
假太常少卿充契丹贺正旦使,还为起居郎,试中书舍人,同修国史。
出知光、鄂二州,复召为给事中兼校正御前文籍详定官。
宣和七年(一一二五),为河东宣抚副使、知陕州。
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知淮宁府。
绍兴二年(一一三二),权知绍兴府,历知平江、静江二府,入为工部尚书,未几罢。
十年,卒,年六十一。
《宋史》卷三八二有传。
今录诗五首。
李弥大的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