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朴
(一○六三?~一一二七?),字先之,虔州兴国(今属江西)人。
哲宗绍圣元年(一○九四)进士,调临江军司法参军,移西京国子监教授。
程颐器许之,移虔州教授。
以言隆裕太后事,追官勒停,会赦,注汀州司户。
徽宗即位,复虔州教授,罢为肇庆府四会令。
知临江军清江县,主管广南东路安抚司机宜文字。
钦宗即位,迁国子祭酒,以疾不至。
高宗即位,除秘书监,未至而卒,年六十五。
有《章贡集》二十卷,已佚。
《宋史》卷三七七有传。
今录诗十一首。
李朴的诗文
(一○六三?~一一二七?),字先之,虔州兴国(今属江西)人。
哲宗绍圣元年(一○九四)进士,调临江军司法参军,移西京国子监教授。
程颐器许之,移虔州教授。
以言隆裕太后事,追官勒停,会赦,注汀州司户。
徽宗即位,复虔州教授,罢为肇庆府四会令。
知临江军清江县,主管广南东路安抚司机宜文字。
钦宗即位,迁国子祭酒,以疾不至。
高宗即位,除秘书监,未至而卒,年六十五。
有《章贡集》二十卷,已佚。
《宋史》卷三七七有传。
今录诗十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