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彦
(?~一一○七),字邦美,开封(今属河南)人。
神宗元丰二年(一○七九)进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七),签书颍昌判官。
哲宗元祐五年(一○九○),为秘书省正字。
八年,迁集贤校理(同上书卷四五三、四八四)。
元符二年(一○九九),提点河东刑狱(同上书卷五一一)。
徽宗立,擢起居舍人,出为河东转运使。
崇宁二年(一一○三),知广州(《宋经抚年表》卷五)。
五年十月,知开封府(《宋会要辑稿》刑法四之八六),数月,迁工部尚书,进吏部,卒。
《宋史》卷三五四有传。
时彦的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