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泾
字巨济,号前溪(《宋元学案补遗》卷七九),简州阳安(今四川简阳西北)人。
神宗熙宁六年(一○七三)进士(《画继》)。
七年,以王安石荐,除提举修撰经义所检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三)。
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为太学博士(同上书卷三六四),罢知咸阳县。
历常州教授,通判莫州、成都府,除国子监丞。
出知处、虢、真、坊四州。
元符末上书,召对,除职方郎中。
卒,年五十八。
有《前溪集》五卷(《全宋词》),已佚。
《宋史》卷四四三有传。
今录诗十九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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