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将

(一○三七~一一一一),字冲元,福州闽县(今福建福州)人。

仁宗嘉祐八年(一○六三)进士。

初签书昭庆军判官,后通判明州。

神宗时除集贤校理、同知礼院。

自太常丞超改右正言,又连日改直舍人院,判流内铨。

进知制诰。

知审官西院、直学士院、判尚书兵部。

进翰林学士、权知开封府。

元丰二年(一○七九),落职知蕲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六之九),历知秦、扬、郓州。

召为兵部侍郎,未几出知成都府。

哲宗元祐三年(一○八八),再为翰林学士。

四年,拜尚书右丞。

因事出知定、扬州,移大名府。

绍圣初,入为吏部尚书,拜尚书左丞、中书侍郎。

徽宗崇宁元年(一一○二),出知河南府、再降知颍昌府,移大名。

后为佑神观使。

政和元年卒,年七十五。

谥文定。

事见《宋历科状元录》卷三,《宋史》卷三四三有传。

今据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两宋名贤小集》等书录诗十八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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