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挺
(一○一四~一○七九),字子政,一作子正(《东都事略》卷八二),应天府宋城(今河南商丘)人。
未冠登进士第,调虔州推官,陵州团练推官。
通判泾州、鄜州,知博州。
改开封府推官、提点府界公事,因六漯河决停官。
皇祐中,起知南安军,提点江西刑狱。
英宗即位,除陕西转运副使,知庆州,兼环庆路马步军都总管经略安抚使事。
神宗即位,知渭州。
熙宁五年(一○七二),拜枢密副使。
七年,出判南京留司御史台,元丰二年卒,年六十六。
有文集二十卷,已佚。
事见《乐全集》卷四○《蔡公墓志铭》,《宋史》卷三二八有传。
今录诗二首。
蔡挺的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