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钦若
若(九六二~一○二五),字定国,新喻(今江西新余)人。
太宗淳化三年(九九二)进士(《文庄集》卷二八《王公行状》),为亳州防御推官。
真宗咸平三年(一○○○)擢翰林学士(《同上》)。
四年,参知政事(《学士年表》),加给事中。
景德元年(一○○四)判天雄军。
大中祥符五年(一○一二)为枢密使、同平章事(《隆平集》卷四)。
天禧元年(一○一七)拜左仆射(《东都事略》卷四九本传)。
三年,出判杭州。
四年,判河南府(《隆平集》),以擅去官守降分司南京。
仁宗天圣元年(一○二三)复同平章事。
二年,封冀国公。
三年卒,年六十四(《文庄集》卷二九《王公墓志铭》)。
谥文穆。
《宋史》卷二八三有传。
今录诗四首。
王钦若的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