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濬
事、判度支。
寻贬连州刺史,至蓝田不行,留华州依韩建。
昭宗干宁二年复为兵部尚书,领天下租庸使。
三年,罢使务,守尚书右仆射。
上书评乞致仕,乃还洛阳,居长水县别墅。
天复三年为人所杀,(《旧唐书》卷一七九,《新唐书》卷一八五均有传)。
诗一首。
(《全唐诗》无张濬诗)。
张濬的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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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居洞前得杜鹃花走笔偶成以□(八琼室本作「简」)桂帅仆射兼寄呈广州仆射刘公
桂(八琼室本作「幄」)中筹策知无暇,洞里□花别有珍(八琼室本作「春」。
)独酌高吟问山水,到头山景属何(八琼室本作「闲」)人。
(见《金石续编》卷十二,又见《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七十七。
)(桂林市文管会近年普查石刻,编为《桂林石刻》三册,第一册收此诗较完整。
题中「以□」二字作「用别」,前二句异文均同《八琼室金石补正》,「□花」作「观花」,末句「何人」作「诗人」。
)(按石刻于诗题下原署曰「河间张濬」。
又此诗之后有岭南节度使刘崇龟和诗一首,《全唐诗》卷七百十五收之。
石刻于刘诗之后有「韩宁元年三月廿七日将仕郎前守监察御史张岩书」一行。
《广西通志·金石略》谓石刻在临桂龙隐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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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红叶题诗事(题拟)
长安百万户,御水日东注。
水上有红叶,子独得佳句。
子复题脱叶,流入宫中去。
深宫千万人,叶归韩氏处。
出宫三千人,韩氏籍中数。
回首谢君恩,泪洒胭脂雨。
寓居贵人家,方与子相遇。
通媒六礼具,百岁为夫妇。
儿女满眼前,青紫盈门户。
兹事自古无,可以传千古。
(见宋刘斧《青琐高议前集》卷五录张实《流红记》引)(按:红叶题诗故事,唐时已有三说,《流红记》述韩氏、于祐事为第四说,宋人或斥为衍唐人故事之小说。
张濬此诗,是否出于伪托,尚待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