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攽

(一○二三~一○八九),字贡父,号公非,临江新喻(今江西新余)人。

与兄敞同举仁宗庆历六年(一○四六)进士,历仕州县二十年始为国子监直讲。

神宗熙宁中判尚书考功、同知太常礼院。

因考试开封举人时与同院官争执,为御史所劾,又因致书王安石反对青苗法,贬泰州通判。

迁知曹州,为京东转运使,知兖、亳二州。

吴居厚代京东转运使,奉行新法,追咎攽在职废弛,贬监衡州盐仓。

哲宗即位,起居襄州,入为秘书少监,以疾求知蔡州。

在蔡数月,召拜中书舍人。

元祐四年卒(《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三),年六十七。

刘攽精邃经学、史学,《宋史》本传称著书百卷(《宋史·艺文志》、《文献通考》作六十卷),已佚。

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所载,辑为《彭城集》四十卷(其中诗十六卷)。

《宋史》卷三一九有传。

 刘攽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

校以武英殿聚珍版本(简称聚珍版,聚珍版原书卷一一、一六有残缺)等。

新辑集外诗,编为第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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