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兴七首 其三

魏野 〔宋代〕

秦鉴虽至明,不能自照烛。

楚剑徒云利,翻将自杀戮。

有国苟失贤,若跣瞽双目。

况履艰险途,举步成颠覆。

秦楚昧于斯,宝器徒收畜。

魏野

(960—1020)陕州陕县人,字仲先,号草堂居士。不求仕进,自筑草堂,弹琴赋诗其中。真宗大中祥符四年,帝祀汾阴,与表兄李渎同被举荐,上表以病辞,诏州县常加存抚。与王旦、寇准友善,常往来酬唱。为诗精苦,有唐人风格,多警策句。有《东观集》、《草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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