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歌
明明在上兮天子圣,四方取则兮我公令。
疲民苏息兮公之政,一日将去兮,谁泎我之性命。
(均见《全唐文》卷五一○李方郁《修中岳庙记》引)(〖1〗《修中岳庙记》:「上四年,用大司计侍郎为丞相。
其明年,以我相秉枢机,我公掌纶诰,宜为避嫌,遂自合下拜河南尹。
将辞,上悄然谓公曰:『前时洛水为灾,洛民大溃,四走无远,至有没死者,岂胜其寃耶。
而公今去,我无东顾之患矣。
』公既至理事,先以恤民为寄,活生瘗死,大开廪庾,赈贫乏,饱饥膓,暖寒体,极于畿甸。
而又蠲逋租,省徭赋,俾安稳其起居,勤强其事业。
故远迩之民,相贺而歌曰〖略〗。
又歌曰〖略〗。
」杜文澜《古谣谚》卷八一云:「案《全唐文》称李方郁为建中时人。
今考建中为德宗年号,而建中之号仅有四年,其明年则为兴元元年,文内叙述,又与时事不其相符。
惟据连枝台座之语,知尹河南者为时相之昆弟耳。
俟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