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九

炙法第八十作(一)●、奥、糟、苞第八十一饼法第八十二●法(二)第八十三煮●第八十四醴酪第八十五飧(三)饭第八十六素食第八十七作菹、藏生菜法(四)第八十八饧𫗦第八十九煮胶第九十笔墨第九十一

(一)原无「作」字,据卷内篇题加。

(二)原无「法」字,据卷内篇题加。又「●」,原作「饐」,食物变坏叫「饐」,误,据卷内篇题改正。

(三)「飧」,明抄、湖湘本等均作「」,俗字,金抄作「飧」。

(四)「作菹藏生菜法」,原作「作菹并藏生菜」,据卷内篇题改使一致。

炙「一」法第八十炙豚法(一):用乳下豚极肥者,豮、牸「二」俱得。●(二)治一如煮法「三」,揩(三)洗、刮削,令极净。小开腹,去五藏,又净洗。以茅茹「四」腹令满,柞木「五」穿,缓火遥炙,急转勿住。转常使周匝(四),不匝则偏焦也(五)。清酒数涂以发色。色足便止。取新猪膏极白净者,涂拭勿住。若(六)无新猪膏,净麻油亦得。色同琥珀,又类真金。入口则消,状若凌雪(七),含浆膏润,特异凡常也。

捧或作棒(八)炙:大牛用膂「六」,小犊用脚肉亦得。逼火偏炙一面,色白便割;割遍(九)又炙一面。含浆滑美。若四面俱熟然后割,则涩恶不中食也。

腩「七」奴感切炙:羊、牛、£、鹿肉皆得。方寸脔切。葱白研令碎,和盐、豉汁,仅令相淹。少时便炙,若汁多久渍,则肕。拨火开,痛逼火,回转急炙。色白热食,含浆滑美。若举而复下,下而复上,膏尽肉干,不复中食。

肝炙:牛、羊、猪肝皆得。脔长寸半,广五分,亦以葱、盐、豉汁腩之。以羊络肚●素干反(十)脂裹,横穿炙之。

牛胘「八」炙:老牛胘,厚而脆。穿「九」,痛蹙「一0」令聚,逼火急炙,令上劈裂,然后割之,则脆而甚美。若挽令舒申,微火遥炙,则薄而且肕。

灌肠(十一)法:取羊盘肠,净洗治。细剉羊肉,令如笼肉「一一」,细切葱白,盐、豉汁、姜、椒末调和,令咸淡适口,以灌肠。两条夹而炙之。割食甚香美。

《食经》曰:「作跳丸(十二)炙法:羊肉十斤,猪肉十斤,缕切之,生姜三升,橘皮五叶,藏瓜「一二」二升,葱白五升,合捣,令如弹丸。别以五斤羊肉作臛,乃下丸炙煮之,作丸也(十三)。」

●「一三」炙●法(十四):小形●一头,●开,去骨,去厚处,安就薄处,令调。取肥●肉三斤,肥鸭二斤,合细琢。鱼酱(十五)汁三合,琢葱白二升,姜一合,橘皮半合,和二种肉,著●上,令调平。以竹丳「一四」丳之,相去二寸下丳。以竹箬著上,以板复上,重物迮「一五」之。得一宿。明旦,微火炙。以蜜一升合和(十六),时时刷之。黄赤色便熟。先以鸡子黄涂之,今世不复用也。

炙「一六」法:取肥子鹅肉二斤,剉之,不须细剉。好醋三合,瓜菹一合,葱白一合,姜、橘皮各半合,椒二十枚作屑,合和之,更剉令调。裹(十七)著充竹丳上。破鸡子十枚,别取白,先摩之令调「一七」,复以鸡子黄涂之。唯急火急炙之,使焦,汁出便熟。作一挺「一八」,用物如上;若多作,倍之。若无鹅,用肥●亦得也。

衔炙「一九」法:取极肥子鹅一头(十八),净治,煮令半熟,去骨,剉之。和大豆酢「二0」五合,瓜菹三合,姜、橘皮各半合,切小蒜一合,鱼酱汁二合,椒数十粒作屑。合和,更剉令调。取好白鱼「二一」肉细琢,裹(十九)作丳,炙之。

作饼炙法:取好白鱼,净治,除骨取肉,琢得三升。熟猪肉肥者一升,细琢。酢五合,葱、瓜菹各二合,姜、橘皮各半合,鱼酱汁三合,看咸淡、多少,盐之适口。取足(二十)作饼,如升盏大,厚五分。熟油微火煎之,色赤便熟,可食。一本:「用椒十枚,作屑和之。」

酿「二二」炙白鱼法:白鱼长二尺,净治,勿破腹。洗之竟,破背,以盐之(二一)。取肥子鸭一头,洗治,去骨,细剉;酢一升,瓜菹五合,鱼酱汁三合,姜、橘各一合,葱二合,豉汁一合,和,炙之令熟。合取从(二二)背、入著腹中,丳之如常炙鱼法,微火炙半熟,复以少苦酒杂鱼酱、豉汁,更刷鱼上,便成。

腩炙法:肥鸭,净治洗,去骨,作脔。酒五合,鱼酱汁五合,姜、葱、橘皮半合,豉汁五合,合和,渍一炊久,便中炙。子鹅作亦然。

猪肉鲊法(二三):好肥猪肉作脔,盐令咸淡适口。以饭作糁,如作鲊法。看有酸气,便可食。

《食次》(二四)曰:「●(二五)炙:用鹅、鸭、羊、犊、£、鹿、猪肉肥者,赤白半,细研熬「二三」之。以酸瓜菹、笋菹、姜、椒、橘皮、葱、胡芹(二六)细切、盐、豉汁,合和肉,丸之。手搦汝角切为寸半方,以羊、猪胳(二七)肚●裹之。两歧簇「二四」两条簇炙之——簇两脔——令极熟。奠,四脔。牛、鸡肉不中用。」

捣炙:一名「筒炙」,一名「黄炙」「二五」。用鹅、鸭、£、鹿、猪、羊肉。细研熬和调如「●炙」。若解离不成,与少面。竹筒六寸围,长三尺,削去青皮,节悉净去。以肉薄「二六」之,空下头,令手捉,炙之。欲熟,——小干,不著手——竖Ç「二七」中,以鸡鸭子(二八)白手灌之「二八」。若不均,可再上白。犹不平者,刀削之。更炙,白燥,与鸭子黄;若无,用鸡子黄,加少朱,助赤色。上黄用鸡鸭翅毛刷之。急手数转,缓则坏。既熟,浑脱,去两头,六寸断之。促奠二「二九」。若不即用,以芦荻苞之,束两头——布芦间(二九)可五分(三十)——可经三五日,不尔则坏。与面则味少「三0」,酢(三一)多则难著矣。

饼炙:「用生鱼,白鱼最好,–、鳢(三二)不中用。下鱼片:离脊肋(三三)「三一」,仰●几(三四)上,手按大头,以钝刀向尾割取肉,至皮即止。净洗,臼中熟舂之,勿令蒜气。与姜、椒、橘皮、盐、豉和。以竹木(三五)作圆范,格四寸面「三二」,油涂绢藉之。绢(三六)从格上下以装之,按令均平,手捉绢,倒饼膏油中煎之。出铛,及热置柈(三七)上,子底按之令拗。将奠,翻仰之「三三」。若子奠,仰与子相应。」又云:「用白肉、生鱼等分,细研熬和如上「三四」,手团作饼,膏油煎,如作鸡子饼「三五」。十字解奠之,还令相就如全奠。小者二寸半,奠二。葱、胡芹(三八)生物不得用,用则斑(三九),可增(四十)。众物若是(四一),先停此;若无,亦可用此物助诸物。」

范炙(四二):用鹅、鸭臆肉「三六」。如浑,椎令骨碎。与姜、椒、橘皮、葱、胡芹、小蒜、盐、豉,切,和,涂肉,浑(四三)炙之。斫取臆肉,去骨,奠如白煮之者。

炙蚶「三七」:铁●「三八」上炙之。汁出,去半壳,以小铜柈奠之。大,奠六;小,奠八。仰奠。别奠酢随之。

炙蛎「三九」:似炙蚶。汁出,去半壳,三肉共奠。如蚶,别奠(四四)酢随之。

炙车熬(四五):炙如蛎。汁出,去半壳,去屎,三肉一壳。与姜、橘屑,重炙令暖。仰奠四,酢随之。勿太熟——则肕。

炙鱼:用小●「四0」、白鱼最胜。浑用。鳞治,刀细谨(四六)。无小用大,为方寸准,不谨。姜、橘、椒、葱、胡芹、小蒜、苏、𣗋「四一」,细切锻,盐、豉、酢和,以渍鱼。可经宿。炙时以杂香菜汁灌之。燥复与之,熟而止。色赤则好。双奠,不惟用一。

(一)本卷内十二篇中所有像「炙豚法」、「捧炙」这一类的小标目,除《学津》本外,各本均单独一行,低三格(或二格)排列,和前面各卷不一样,本书一律改如此式,使前后一致。

(二)「●」,指净去毛脏,俗称「烫猪」或「褪猪」,金抄作「●」,俗讹字,兹从卷八《菹绿》篇「白瀹豚法」作「●」。明抄作「击」,湖湘本、《津逮》本等作「系」,均误。

(三)「揩」,明抄误作「楷」,他本不误。

(四)「周匝」,明抄误作「用」,他本误作「周而」,据金抄改正(金抄「匝」原作「」,本书统一作「匝」)。

(五)「不匝则偏焦也」,金抄「焦」误作「集」,湖湘本「偏」误作「遍」,他本脱误更甚,惟明抄如文不误(「匝」亦作「」,「焦」作「燋」,本书统一作「匝」、「焦」)。

(六)「若」,明抄、湖湘本、《津逮》本误作「著」;金抄作「苦」,显系「若」字之误;《学津》本、渐西本作「若」,兹改正。

(七)「凌」是冰,「凌雪」,明抄误作「凌雷」,他本不误。

(八)金抄像「棒」,他本作「俸」。金抄从木从手不清楚,但不从人,兹姑作「棒」。

(九)「遍」,作「尽」解释,不是周遍,各本脱,据金抄补。

(十)「●脂」,指「花油」,又叫「网油」,和如板状成片的「板油」相对。《要术》的音注,原作「素千反」,吾点校记:「●,《玉篇》作●,先安切;《广韵》,苏干切。此注「千」字,乃「干」之讹。」渐西本即据以改为「干」字。《集韵》亦作「相干切」。兹改正。

(十一)本条三「肠」字,金抄、湖湘本、《津逮》本均作「」,俗字,明抄、渐西本均作「肠」。本书统一作「肠」。

(十二)「跳丸」,仅明抄如文;金抄作「脆丸」,明清刻本作「豉丸」,均讹。《文选》张衡《西京赋》:「跳丸、剑之挥霍。」薛综注:「挥霍,谓丸、剑之形也。」是说如毬之丸上下跳落。本条的肉丸,圆如「弹丸」,形像戏具的「跳丸」,因有此名,故从明抄。又《北堂书钞》卷一四五「丸炙」引《食经》有「交趾丸炙法」,作法是:「丸如弹丸,作臛,乃下丸炙煮之。」

(十三)「乃下丸炙煮之,作丸也。」本条至此没有提到炙丸,疑「炙煮」二字有倒错,应作:「乃下丸炙之,作煮丸也。」即先炙肉丸,然后下在羊肉臛中煮。否则「作丸也」,已经是肉丸,再说「作丸」为费词,而且本篇的「炙」,都是火烤或油煎,仅此条以煮为炙,似亦有未协。

(十四)自此条以下至「腩炙法」条,均《食经》文,不但名物不同,叙述晦涩,而「一本」云云(「作饼炙法」),「腩炙」重出,「今世」(「●炙●法」)怎样等等,也很明显。

(十五)「鱼酱」,明抄、湖湘本等作「鱼浆」。按卷八《作酱等法》篇有作「鱼酱法」,「鱼酱汁」即指鱼酱的酱汁,字应作「酱」,据金抄、渐西本改正。

(十六)「合和」,如果指蜜本身调和均匀,有些勉强;否则,没有交代合和什么东西,当有脱文,或者竟是衍文。

(十七)「裹」,金抄作「里」,他本作「聚」。下文引《食次》的「捣炙」,是裹在不到一寸半直径(「六寸围」)的竹筒外面,「里」应是「裹」字之误,兹参照金抄改作「裹」。

(十八)金抄作「头」,他本作「只」。《要术》他处多称「头」(如卷八《羹臛法》等篇),下文「酿炙白鱼法」亦称「肥子鸭一头」,故从金抄。

(十九)明抄、渐西本作「裹」,金抄、湖湘本等作「里」。按「衔炙」以外用鱼肉衔裹得名,字必须是「裹」,金抄等误。上文「细琢」二字,金抄是一格空白(日译本说「琢」下空白一格,并因此将这个空白补上「以」字,作「细琢以裹」,但我们所用金抄并无「细琢」二字,而是一格空白。),他本都有。

(二十)「取足」,如果连上句读,已经咸淡「适口」,再「取足」足够的盐,重复牵强;如果连下句读,同样费解。怀疑「足」字是「之」字之误。又,下条有「合取从背入著腹中」,「取足」也可能是「合取」之误。「取之」或「合取」,均指和成的鱼肉作料。

(二一)「以盐之」,意思是说加些盐进去,「之」疑应作「入」,或作「入之」。

(二二)金抄作「从」;他本作「后」,误。

(二三)「猪肉鲊法」这条和「炙法」毫不相干,应该放在卷八《作鱼鲊》篇,该篇末了贾氏本文正有「作猪肉鲊法」。这二条猪肉鲊的作法,同类相似,但并不完全相同,大概因为这个缘故,所以也把《食经》中的这条收录进来,可是卷八已经完卷,不便插补,因此就放在这里吧?否则,当出后人附益。

(二四)《食次》原作「《食经》」,实是「《食次》」之误。其证有四:一、上面刚引过《食经》,这里不应重出;引过《食经》,接引《食次》,全书中都这样。二、下文「捣炙」、「饼炙」二条,《食经》中已见,引一书不应这样重沓错出,可是这正说明其来源不同。三、「●炙」即「衔炙」,一书中不应同物异列。四、「饼炙」条提到「膏油煎,如作鸡子饼」,《要术》中仅《饼法》篇有一条「鸡鸭子饼」法,所称「如作鸡子饼」,即指如该条的作法,而该条正出《食次》。兹改正。

(二五)「●」,金抄作「啗」,他本作「啖」,均误。「啗」音淡,同「啖」、「噉」,在这里讲不通。「●」音陷,《释名‧释饮食》:「●,衔也,……」,其作法和本条完全相符(参看注释「一九」)。本条以花油裹肉馅,实际就是《食经》的「衔炙」,字应作「●」。《北户录》卷二记载的「《南朝》食品」中作「陷炙」,也正是「●」字之误。兹予改正。下条「捣炙」内「●炙」,金抄、明抄等均讹作「啗炙」,一并改正。

(二六)「胡芹」,各本同;明抄作「葫芹」,「饼炙」条同,但「范炙」以下仍作「胡芹」。兹一律作「胡芹」。

(二七)「胳」,各本同,正字应作「络」。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三《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八「肪●」引《通俗文》:「在腰曰肪,在胃曰●」。「●」即「●」字。前面《要术》本文「肝炙」条有「络肚●」,正是络在胃上的「●」(即花油)。《要术》作「络」才是正确的。不过《食经》、《食次》文有借用俗讹字的特点,故存其旧。

(二八)「子」,原脱,据下文「鸭子黄」、「鸡子黄」,这里很明显是指「鸡鸭子白」,「子」字必须有,故补正。

(二九)「间」,明抄误作「问」,他本不误。

(三十)「可五分」,不大好解释,也许「分」作「份」字讲,指五份束成一包(「苞」即古「包」字),也可能有脱误。

(三一)「酢」,金抄、明抄同,他本作「酸」。按本条作法说「和调如●炙」,可是「●炙」条并没有用「酢」,只提到用「酸瓜菹」等,这字有问题。也许因为「酢」字没有根据,元、明时有某一个本子先据「酸瓜菹」改为「酸」字,明清以后各本也就跟著错作「酸」字。怀疑这字应是和「酢」字音近的「菹」字写错,酸瓜菹、笋菹都是滑硬的东西,多了不相黏是很自然的。

(三二)金抄、明抄作「鳢」,和「–」都是有黏液的;他本作「鲤」,误。

(三三)「脊肋」,金抄作「春助」,明抄作「脊助」,均误,据明清刻本改正。

(三四)「●几」,金抄、湖湘本、《津逮》本作「●凡」(金抄从「」字概写作「才」,这字仍是从手的「●」,不是从木的「●」),明抄作「●几」,均误。按字书无「●」字,《篇海》:「●,音馨,机也。」吾点校记:「●几,盖椹属」,是。这里即作椹案、椹板讲。渐西本即据吾校改为「●几」,《学津》本亦已改正。兹改正。

(三五)「木」,明抄误作「本」,他本不误。下文「圆」,明抄、《津逮》本如字,金抄、湖湘本作「员」,字同。兹从明抄作今写。

(三六)据下文「装之,按令均平」,实际是指肉馅,则此处「绢」字怀疑应在「从」字下面,指肉馅「从绢格上下以装之」。

(三七)「柈」,同「槃」,即「盘」字。明抄、湖湘本、《津逮》本作「拌」,金抄左旁仍写作「才」,也是从手,均误;吾点校改作「柈」,渐西本从之。按「炙蚶」条有「铜柈」(这个字金抄从木,极明晰)。字应从木,兹改正。

(三八)金抄作「葱、芹」,无「胡」字;明抄作「葱、葫芹」;他本作「葱葫二斤」,「二斤」显系「芹」字拆开错成。兹暂从明抄改作「葱、胡芹」。

(三九)「斑」,明抄、湖湘本、《津逮》本作「班」;刘寿曾校记:「班,似斑」,渐西本即据以改为「斑」字。其实斑杂字,古常写作「班」。这字金抄作「●」,就卷四《种枣》及《柰林檎》篇二处「斑駮」金抄均写作「●」来比对,这字正是「斑」字写漏或残缺了一点,故从今写作「斑」。

(四十)「可增」,各本同。刘寿曾校记:「增,似憎」是说斑杂可憎,渐西本即据以改为「憎」字。这样差可解释,但恐未必正确,故仍其旧存疑。

(四一)「是」,黄麓森校记疑「足」之误,可能对。则这整句可以解释为如果其他菜肴充足的,可以上其他菜肴,把这个停止不用;如果其他菜肴不足时,也可以将这个煎饼帮助其他菜肴的不足。

(四二)「范炙」,找不出和「范」的丝毫关系,倒是上条有「以竹木作圆范」,怀疑这个小标目是由上条「饼炙」下原有一个「一名范炙」的小注而窜误入此,而本条的原标目却被夺去。

(四三)「浑」,仅金抄如字,他本均误作「涂」。

(四四)「奠」,明抄误作「莫」,他本不误。

(四五)「熬」,金抄、明抄、湖湘本、渐西本同,《津逮》本作「●」,《学津》本作「螯」。按「车螯」,蛤属,《本草纲目》卷四六「车螯」:「其壳色紫,璀璨如玉,斑点如花。海人以火炙之,则壳开,取肉食之。」字应作「螯」。这里作「熬」,大概也是《食经》、《食次》的习俗借音字。怀疑这些书出自南朝或更早一些的庖官手笔。

(四六)「谨」与下文「不谨」,无法依本字解释。细寻其义,应是指在浑用的鱼上细划成若干条裂痕,使作料易于浸入。「方寸准」的已经切成方寸的片,所以不需要再划。如果这样,这字应是「●」字,作割划解释。《食经》、《食次》多用同音(或音近)借用字,这大概也是一个。

「一」「炙」,从肉在火上,指直接在火上烤。本篇《要术》本文各条,都是这个意思。自引《食经》、《食次》以下,就有不同:「炙蚶」、「炙蛎」等是隔著火铲烤,「饼炙」则是以油炸为「炙」。

「二」「豮」,公猪;「牸」,雌猪。这个「炙豚法」,颇像西南有些地方的烧烤乳猪。

「三」卷八《菹绿》篇「白瀹豚法」有「●豚令净」云云,所称「●治一如煮法」,即指此。

「四」「茹」,酿造各篇常用,作「包裹」讲,原由「堵塞」的意思演变而来,这里正作塞进讲。字也写作「袽」。

「五」「柞木」,大概仍是壳斗科的栎。卷五有《槐柳楸梓梧柞》篇。

「六」「膂」,同「吕」,是脊肉,参看卷六《养牛马驴骡》篇注释「四八」。

「七」「腩」,音南上声,《广雅‧释器》:「脯也」,和本条不相干;《广韵》:「煮肉」,《集韵》:「臛也」,也和本条不切合。本条内容特点是将肉类在盐、豉加香料的液汁中作短时间的浸渍,下文引《食经》「腩炙法」也是这样,而次条「肝炙」并直接说明「亦以葱、盐、豉汁腩之」,「腩」作为浸渍讲,可知「腩」是将肉类在香料加调味汁中暂渍。《释名‧释饮食》有「脯炙」条,解释是:「脯炙,以饧蜜豉汁淹之,脯脯然也。」作法和「腩炙」相同。而「腩」「脯」字形很像,未知是否是「腩炙」之误。

「八」「胘」,音贤,《说文》:「牛百叶也。」反刍类的重瓣胃,通名为「胘」。

「九」「」,同「铲」,但不是铲削,《广雅‧释器》:「签谓之铲」,在这里应作「签」字解释。按「丳」音,是一种炙肉的签子,则「」实际就是「丳」字。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九「如丳」注:「今之炙肉丳也。经文作削之,非体也。」说明正是借「」为「丳」的,而《广雅》「签谓之铲」,则「丳」之作「」,亦自有据。据此,则所称「穿」,就是《食经》文的「竹丳丳之」。对于「」、「丳」的不同,也是《要术》和《食经》文名物用词不同的一例。

「一0」「痛蹙」,尽情地压迫使绉缩。

「一一」「笼肉」,指馅子肉。

「一二」「藏瓜」,腌藏的瓜,即所谓「瓜菹」,也就是腌瓜。有盐藏、糟藏、曲米藏、杬木汁藏各法,见《作菹藏生菜法》篇引《食经》、《食次》各条。

「一三」「●」,《广韵》、《集韵》「与膊同」。《方言》卷七:「●,……●也。……燕之外郊、朝鲜洌水之间,凡●肉,发人之私,披牛羊之五藏,谓之●。」「●」即「膊」字,这里「●」,即作剖开胸腹,掏去五脏解释。

「一四」「丳」,音,一种炙肉的器具。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二《瑜伽师地论》「铁丳」引《字苑》:「以签贯肉炙之曰「丳」。」

「一五」「迮」,音责,压榨的意思。

「一六」「捣炙」、「衔炙」、「饼炙」等条,都是将肉类斫碎来炙,不同的只是炙法:「衔炙」是外加鱼肉或花油裹炙,「饼炙」实际是以炸为「炙」,两条「捣炙」(另一条见《食次》)都是直接裹在炙具上炙。为了防止裹著不相黏,所以要加敷足够的蛋白并和些面粉进去。

「一七」「摩」,以手涂敷;「摩之令调」,指将蛋白涂敷在肉上使之均匀。

「一八」《仪礼‧乡饮酒礼》:「荐脯五挺。」郑玄注:「挺,犹膱也。」《仪礼‧乡射礼》:「膱长尺二寸。」意谓腊肉一具为一膱,一膱叫做一挺。后来也写作从肉的「脡」。这里「一挺」,意即一长条,也就是一管。

「一九」《释名‧释饮食》:「●,衔也;衔炙,细密肉,和以姜、椒、盐、豉,已,乃以肉衔裹其表而炙之也。」按照《释名》解释名物的通例,「衔炙」应作「●炙」,并应在最前面,作:「●炙,●,衔也,细密肉,……」(毕沅《释名‧疏证》即认为前面脱去「●炙」二字)。本条作法是将姜椒等调和而成的碎鹅肉,外面用细琢的鱼肉裹而炙之,和《释名》所说完全相同,而引《食次》的「●炙」,则用花油裹著炙,也和《释名》「衔裹其表而炙之」相符。说明「衔炙」就是「●炙」,都由「衔裹而炙」得义,而「●」从肉从舀,也含有馅中有馅的意思。

「二0」卷八《作酢法》篇《要术》本文有多种的醋,但单独没有大小豆的醋,只有引《食经》有大豆和小豆作的「苦酒」。大豆「苦酒」即「大豆酢」,这里用作烹调的作料,正是《食经》的内容。

「二一」「白鱼」,也叫●鱼。

「二二」《礼记‧内则》:「鹑羹,鸡羹,𫛪,酿之蓼。」郑玄注:「酿谓切杂之也。」在肉羹中杂和以切菜叫做「酿」。本条的「酿」,将鸭肉琢细为馅,塞进鱼腹里面,情况也相像。

「二三」「细研熬」,细琢成碎肉,参看卷八《●腤煎消法》篇注释「九」。

「二四」「两歧簇」,上端分成两歧的炙肉器。「丳」,《字汇补》也写作「●」,从字形上看,所谓「两歧簇」,也应是丳的一种。

「二五」贴在竹筒上炙,故名「筒炙」。用蛋黄涂黄,故又名「黄炙」。「捣炙」,将肉琢烂著炙。竹筒的粗细是「六寸围」,折合今尺,其直径不到一寸半,其实只是一段不粗的竹筒。

「二六」「薄」,敷贴上去,即在竹筒外围贴裹上一层肉料。

「二七」《艺文类聚》卷七三「钵」、「盘」二条之间有「Ç」条,说明「Ç」即借作「瓯」字,即小盆、小钵。这里也是这个意思。但字书「Ç」只有「墓」、「沙堆」的解释,可是当作「瓯」字用,《食次》已然,唐时类书亦然,字书失收。

「二八」「手灌之」,将蛋白用手涂敷在肉上面,结合下文「若不均,可再上白」,实际意思和上文引《食经》「捣炙法」条「摩之令调」相同。

「二九」「促奠二」,紧挨著装上二份。

「三0」「味少」,味道差。

「三一」「离脊肋」,指就中脊对半破开,并去其脊骨。

「三二」有所界限称为「格」,这里指圆范所围成的圆圈;「四寸」,指圆圈的直径;「面」,指圆面。下文「油涂绢藉之」,就是将这个直径四寸的圆面,用油涂过的绢衬垫(「藉」)在底下,以便装饼,即所谓「从绢格上下以装之」。装满,按使均平。然后去格,手提绢子,倒饼在油锅里煎。绢上涂油,是为了使饼不黏坏在绢上。

「三三」「翻仰之」,翻一个转身,免去碗底印痕露在外面。

「三四」「细研熬和如上」,「和」指鱼、肉与姜、椒等调和。但「熬」指什么?如果作炒讲,上文在成饼前根本没有炒,只有在「臼中熟舂之」。这很明白的说明「细研熬」是指弄烂鱼肉的过程,上文是细琢,这里是舂捣。上文「捣炙」还说「若解离不成,与少面」,明显已成肉馅,加面糊以使黏著不散。因此,「熬」决不是炒。

「三五」「如作鸡子饼」,即下面《饼法》篇引《食次》的「鸡鸭子饼」法。

「三六」「臆肉」,胸臆部的肉,色白肌厚,俗有「鸡白肉」之称。

「三七」「蚶」,蛤属,一名魁蛤。闽浙近海处有人工殖蚶的蚶田。

「三八」「●」,《集韵》:「音谒,以铁为揭也。」「揭」是什么东西,没有解释。唐陆羽《茶经》中有一种用具叫做「●」,说明:「其●,竹制,长四寸一分,阔九分。」则是一种短而阔的竹片。它的用途是在小盐罐中挑取盐花。「●」即「揭」字,意即揭取,因亦称其器为「●」。这里「铁●」,从它的用途和字的构造来推测,也只是一种铁制的「●」。现在浙东方言有称火铲为「火杴」,实际也只是一种「火●」。因此我们认为「铁●」是铁火铲一类的东西,也许可能是特制而专用于炙物的。这字是南方人造的俗音字,也是《食次》等书用词的特色。《颜氏家训‧书证》篇记载有不少当时吴人新造的俗音字,如:「吴人……呼盏为竹简反,故以木旁作展,以代盏字;呼镬字为霍字,故以金旁作霍代镬字。」说明造出「榐」字代替「盏」字,造出「●」字代替「镬」字,则此器以铁制,造出「●」字以代替「杴」字或「●」字,其例正同。

「三九」「蛎」,即牡蛎,一名蠓,栖浅海砂底。其壳烧灰,可以粉墙;也叫「古贲灰」,用以食槟榔,见卷十「扶留「四九」」。

「四0」「●」,即˜鱼。

「四一」「𣗋」,即食茱萸,参看卷四《种茱萸》篇。

作●、奥、糟、苞「一」第八十一作●肉法:驴、马、猪肉皆得。腊月中作者良,经夏无虫;余月作者,必须覆护,不密(一)则虫生。麤脔肉,有骨者,合骨麤剉。盐、曲、麦●合和,多少量意斟裁,然须(二)盐、曲二物等分,麦●倍少于曲。和讫,内瓮中,密泥封头,日曝之。二七日便熟。煮供朝夕食,可以当酱。

作奥肉法:先养宿猪「二」令肥,腊月中杀之。●讫,以火烧之令黄,用暖水梳洗之,削刮令净,刳「三」去五藏。猪肪●「四」取脂「五」。肉脔方五六寸作,令皮肉相兼,著水令相淹渍,于釜中●之。肉熟,水气尽,更以向所●肪膏煮肉。大率脂一升,酒二升,盐三升(三),令脂没肉,缓火(四)煮半日许乃佳。漉出瓮中「六」,余膏仍泻肉瓮中,令相淹渍。食时,水煮令熟(五),而调和之「七」如常肉法。尤宜新韭(六)「烂拌」「八」。亦中炙噉。其二岁猪,肉未坚,烂坏不任作也。

作糟肉法:春夏秋冬皆得作。以水和酒糟,搦之如粥,著盐令咸。内捧炙(七)肉于糟中。著屋下阴地。饮酒食饭,皆炙噉之。暑月得十日不臭。

苞肉法:十二月中杀猪,经宿,汁尽浥浥时,割作捧炙形,茅、菅「九」中苞之。无菅、茅,稻秆亦得。用厚泥封,勿令裂;裂复上泥。悬著屋外北阴中,得至七八月,如新杀肉。

《食经》曰:「作犬●「一0」徒摄反法:犬肉三十斤,小麦六升,白酒六升,煮之令三沸。易汤,更以小麦、白酒各三升,煮令肉离骨,乃擘。鸡子三十枚著肉中。便裹肉,甑中蒸,令鸡子得干「一一」。以石迮之。一宿出,可食。名曰「犬●」。」

《食次》曰:「苞●法:用牛、鹿头,肫(八)蹄,白煮。柳叶细切,择去耳、口、鼻、舌,又去恶者,蒸之。别切猪蹄——蒸熟,方寸切——熟鸡鸭卵、姜、椒、橘皮、盐,就甑中和之。仍复蒸之,令极烂熟。一升肉,可与三鸭子,别复蒸令软「一二」。以苞之:用散茅为束附之,相连必致令裹。大如t雍「一三」,小如人脚●肠。「一四」大,长二尺;小,长尺半。大木迮之,令平正,唯重为佳。冬则不入水。夏作,小者不迮,用小板挟之:一处与板两重,都有四板,以绳通体缠之,两头与楔楔苏结反之两板之间,楔宜长薄,令中交度「一五」,如楔车轴法,强打不容则止。悬井中,去水一尺许。若急待,内水中。用时(九)去上白皮。名曰「水●」。」

又云:「用牛、猪肉,煮切之如上。蒸熟,出置白茅上,以熟煮鸡子白三重间之,即以茅苞,细绳穊束,以两小板挟之,急束(十)两头,悬井水中。经一日许,方得。」

又云:「藿叶薄切,蒸。将熟,破生鸡子,并细切姜、橘,就甑中和之。蒸、苞如初,奠如「白●」「一六」——一名「迮●(十一)」是也。」

(一)「不密」,如果解释为覆护不周密,则上文应作「必须覆护周密」,否则,应是「不尔」之误。

(二)「然须」,原作「然后」,讲不通,「后」应是「须」字之误,兹改正。

(三)「盐三升」,太多,「酒二升」,太少,应有误。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食目」有「奥肉法」,崔龟图注的内容与《要术》全同,应是引自《要术》,这里也是「盐三升」,而「酒二升」则作「酒三升」。崔龟图亦唐时人,则其误唐时已然。

(四)「火」,原作「水」,应是「火」字之误。《北户录》「奥肉法」崔龟图注引《要术》正作「火」,兹改正。

(五)「水煮令熟」下《北户录》崔龟图注尚有「切作大脔子」句。

(六)「新韭」,除金抄外,他本均重文作「尤宜新韭,新韭烂拌」,应是衍文,兹据金抄删去。又「韭」,金抄、明抄作「y」,他本作「韭」,本书统一作「韭」。

(七)连下条的「捧炙」,金抄均如文(偏旁作「才」,在金抄是从手不是从木),明抄、渐西本均作「棒炙」,湖湘本此处从手,下条从木。上篇有「捧炙」条,兹从金抄。

(八)「肫」,《食次》假借为「豚」字,和《食经》一样。

(九)「用时」,原作「时用」,刘寿曾校记:「当作「用时」」,是,兹改正。

(十)「束」,明抄、湖湘本等作「速」,非,据金抄、渐西本改正。「急束」,谓紧缚。

(十一)「●」,明抄讹作「●」。

「一」《集韵》:「胏,或作●」,音滓,《广雅‧释器》:「胏,……脯也」,《玉篇》释为「脯有骨」,均与本篇不合。据「●肉法」的内容,实际是一种带骨的肉酱。《尔雅‧释器》:「肉谓之醢,有骨者谓之臡。」则「●」与「臡」(音泥)相当,而这是经过酿制的。

「奥」,同「●」,《释名‧释饮食》:「●,奥也;藏肉于奥内,稍出用之也。」和本篇的油藏在瓮中随时取食相同。字又同「燠」,卷八《蒸缹法》篇「缹猪肉法」即称「燠肉」。

「糟」,即糟肉。「苞」即「包」字,指用茅草之类裹著风藏或冷藏的肉。

「二」「宿猪」,即隔年猪,据下文「二岁猪」不合用,指二岁以上的猪。

「三」「刳」,音枯,挖去,掏去。

「四」「●」,同「炒」,这里作煎熬讲。

「五」《礼记‧内则》:「脂膏以膏之」。孔颖达疏:「凝者为脂,释者为膏。」这里的「脂」,即下文的「●肪膏」,「脂」或「膏」都指熬成的油,在《要术》则二者通称。

「六」「漉出瓮中」,漉出脔块,倾入瓮中,省去「内」、「著」一类字。卷七《造神曲并酒》篇「若作糯米酒」条有「出饙瓮中」,用例相同。

「七」「调和之」,指用作料调和。

「八」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食目」引「《经》云」有「烂畔」,列在「鹿角菜菹、紫菜菹」下面,可能是一种菹菜的特名。「烂畔」即「烂拌」。

「九」菅(音奸),禾本科多年生草本。

「一0」「●」,或作「聂」,《说文》:「薄切肉也」,即郑玄的所谓「藿叶切之」,即切成较大而薄的片。但也解释为「细切肉」(《广韵》入声「叶」),下条的「柳叶细切」即指此。

「一一」「干」,指鸡蛋凝固老熟。

「一二」「一升肉,可与三鸭子,别复蒸令软」,是在上文的熟鸡鸭蛋外,每一升肉再和上三个生鸭蛋再蒸,使软熟。

「一三」「雍」即「●」字,《集韵》:「t靿也」,是指靴筩。《梁书》卷四八《芮芮国传》有「深雍t」,即指长筩靴。这里是形容包好的●肉大的像靴筩那么粗细。

「一四」「●」,正字作「●」,《说文》:「●,腓肠也。」《正字通》:「俗曰「脚肚」。」这里「脚●肠」是说包好的●肉小的像「脚肚」那么粗细。

「一五」这个用板挟榨的方法是:每一面都用两重板,上下两面共四板。挟板的全部用绳缠牢。两头打进木楔,使挟得极紧,紧到用力打不进去为止。打揳的方法:从两重板的中间打进去,由两头向中央打。楔子要长而薄,使得两头打进去的楔子,在中央交相叉过,这就是所谓「楔宜长薄,令中交度。」

「一六」「白●」,即「迮●」,亦即上文的「水●」。

饼「一」法(一)第八十二《食经》曰:「作饼酵「二」法:酸浆一斗,煎取七升;用粳米一升著浆,迟下火「三」,如作粥。

「六月时,溲一石面,著二升;冬时,著四升作。」

作白饼「四」法:面一石。白米七八升,作粥,以白酒六七升酵中(二),著火上。酒鱼眼沸,绞去滓,以和面。面起可作。

作烧饼「五」法:面一斗。羊肉二斤,葱白一合,豉汁及盐,熬令熟,炙「六」之。面当令起。

髓饼法(三):以髓脂、蜜,合和面。厚四五分,广六七寸。便著胡饼「七」𬬻中,令熟。勿令反复。饼肥美,可经久。

《食次》曰:「粲(四):一名「乱积」。用秫稻米(五),绢罗之。蜜和水,水蜜中半,以和米屑。厚薄令竹杓「八」中下——先试,不下,更与水蜜。作竹杓:容一升许,其下节,穊作孔。竹杓中,下沥(六)五升铛里(七),膏脂煮之。熟,三分之一铛中也。」

膏环:一名「粔籹」「九」。用秫稻米屑,水、蜜溲之,强泽如汤饼「一0」面。手搦团,可长八寸许,屈令两头相就,膏油煮之。(八)

鸡鸭子饼:破写瓯中,不与盐。锅铛中膏油煎之,令成团饼,厚二分。全奠一。

细环饼、截饼:环饼一名「寒具」「一一」。截饼一名「蝎子」「一二」。皆须以蜜调水溲面;若无蜜,煮枣取汁;牛羊脂膏亦得;用牛羊乳亦好,令饼美脆。截饼纯用乳溲者,入口即碎,脆如凌雪。(九)

●「一三」:起面如上法。盘水中浸剂「一四」,于漆盘背上水作者,省脂,亦得十日软,然久停则坚。

干剂于腕上手挽作,勿著勃「一五」。入脂浮出,即急,以杖周正之,但任其起「一六」,勿刺令穿。熟乃出之,一面白,一面赤,轮缘亦赤,软而可爱。久停亦不坚。若待(十)熟始,杖刺作孔者,泄(十一)其润(十二)气,坚硬不好。法须瓮盛,湿布盖口,则常有润泽,甚佳。任意所便,滑而且美。

水引「一七」、馎饦(十三)「一八」法:细绢筛面,以成调肉臛汁,待冷溲之。

水引:挼如箸大,一尺一断,盘中盛水浸,宜以手临铛(十四)上,挼令薄如韭叶,逐沸煮「一九」。

馎饦:挼如大指许,二寸一断,著水盆中浸,宜以手向盆旁挼使极薄,皆急火逐沸熟煮。非直光白可爱,亦自滑美殊常。

切面粥、一名「碁子面(十五)。●卢货反●「二0」苏货反粥法:刚溲面,揉令熟,大作剂,挼饼麤细如小指大。重萦于干面中,更挼如麤箸大。截断,切作方碁。簸去勃,甑里蒸之。气馏,勃尽,下著阴地净席上,薄摊令冷,挼散,勿令相黏。袋盛,举置。须即汤煮,别作臛浇,坚而不泥。冬天一作得十日。

●●:以粟饭饙「二一」,水浸,即漉著面中,以手向簸箕痛挼,令均如胡豆。拣取均者,熟蒸,曝干。须即汤煮,笊篱「二二」漉出,别作臛浇,甚滑美。得一月日停。

粉饼法:以成调肉臛汁,接沸溲英粉(十六),若用麤粉,脆而不美;不以汤溲,则生「二三」不中食。如环饼面,先刚溲,以手痛揉,令极软熟;更以臛汁溲,令极泽铄铄然「二四」。割取牛角,似匙面大,钻作六七小孔,仅容麤麻线。若作「水引」形者,更割牛角,开四五孔,仅容韭叶。取新帛细䌷(十七)两段「二五」,各方尺半,依角大(十八)小,凿去中央,缀「二六」角著䌷。以钻钻之,密缀勿令漏粉。用讫,洗,举「二七」,得二十年用。裹盛(十九)溲粉,敛四角,临沸汤上搦出,熟煮。臛浇。若(二十)著酪中及胡麻饮「二八」中者,真类玉色,稹稹「二九」著牙(二一),与好面不殊。一名「搦饼」(二二)。著酪中者,直用白汤溲之,不须肉汁。

豚皮饼法:一名「拨饼」。汤溲粉「三0」,令如薄粥。大铛中煮汤;以小杓子挹粉著铜钵内,顿钵「三一」著沸汤中,以指急旋钵,令粉悉著钵中四畔。饼既成,仍挹钵「三二」倾饼著汤中,煮熟。令(二三)漉出,著冷水中。酷似(二四)豚皮。臛浇、麻(二五)、酪「三三」任意,滑「三四」而且美。

治面砂墋「三五」初饮反法:簸小麦,使无头角「三六」,水浸令液。漉出,去水,泻著面中,拌使均调。于布巾中良久挻(二六)动之,土末悉著麦,于面无损。一石面,用麦三升。

《杂五行书》曰:「十月亥日食饼,令人无病。」

(一)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食目」记载有「曼头饼」和「浑沌饼」。崔龟图在「曼头饼」下注:「《齐民要术》书上字。束皙《饼赋》作「●头」字。」在「浑沌饼」下又注:「《要术》书上字。……」这两条注很重要。因为从崔注中说明《要术》中原有「曼头饼」和「浑沌饼」,但今本《要术》此二饼并无。又注内也有段氏自注,如卷一「蛱蝶枝」下注有「公路尝见」云云,实际有很多地方很像自注,不像别人的注,但不管这个注是段自注抑系崔注,都是唐人的注,则唐本《要术》原有此二饼,而今本佚阙。

(二)「酵中」,不可解,应是「酘中」之误。「白酒」指「白醪酒」之类。现在还有称甜酒酿为「白酒」。

(三)我们认为《要术》在引某书以下的各条,虽然没有重标书名,一般仍是引自该书。以本条而论,《太平御览》卷八六○即记载有:「《食经》有「髓饼法」,以髓脂合和面。」说明本条和上面二条,也同样出自《食经》。

(四)「粲」是精舂的米,又与「灿」通;明抄讹作「●」,湖湘本讹作「●」,据金抄改正。

(五)「秫稻米」是糯米,据下文作「米屑」,下条作「秫稻米屑」,《●法》篇引《食次》「●」条作「秫稻米末」,这里「米」下应脱「屑」字或「末」字。

(六)「沥」,明抄误作「涩」,他本不误。

(七)「里」,明抄误作「裹」,他本不误。

(八)「屈令两头相就,膏油煮之」,原作双行小注,这是正文,兹改为大字。

(九)「入口即碎,脆如凌雪」,原作双行小注,兹亦改为大字正文。本条只说到溲面,没有说到怎样弄熟,「寒具」是油炸食品,疑脱「油煎」的字句。

本条上面的「膏环」、「鸡鸭子饼」二条,仍是《食次》文。《食次》南方的味道很浓厚,「粲」和「膏环」都用「秫稻米」,和下篇「●」条、《作菹藏生菜法》篇「女曲」及《饧𫗦》篇「白茧糖法」等条相同,又「汤饼」再见,都是《食次》的名称和特点。秫稻米饼之后,殿以完全和饼饵不相干的「鸡鸭子饼」(「全奠」也是《食次》的特用语),《食次》的引文告一段落。接著本条以后就是《要术》本文。叙述仍从面粉饼开头,后面是「英粉」饼,最后是治面中杂砂屑的方法和引《杂五行书》,基本上还保存著《要术》的原有层次。此外「剂」、「停」、「」、「逐」、「痛」、「举」等等,也是《要术》的习用语。但如校记(一)所指出,本篇既有整条的脱文,可能条目的安排上仍有错乱,并有其他脱文。如下面「起面如上法」,说明原有「起面」法列在篇首,但连如校记(一)所指出的「曼头饼」和「浑沌饼」一并被脱去。

(十)「待」,明抄误作「侍」,他本不误。

(十一)「泄」,明抄误作「浅」,他本不误。

(十二)「润」,湖湘本、《津逮》本误作「涧」,他本不误。

(十三)「饦」,金抄作「●」,他本作「饨」,均误。下文的「饦」,金抄及他本所误同,仅明抄作「饦」,是唯一正确的字。兹据以一并改正。

(十四)这是水开下锅的,即在铛上临空弄薄面条,未始不可,但究竟不大好搞,也许「铛」是「盘」字之误。

(十五)「碁子面」,「碁」,明抄误作「基」(湖湘本等作「棋」),据金抄及下文「方碁」改正。「面」,金抄作「粥」;他本作「面」,较胜,兹从他本。

(十六)「溲英粉」,仅金抄如文,明抄误作「油荳粉」,他本误作「油豆粉」。「英粉」,即卷五《种红蓝花栀子》篇「作米粉法」用粱米或粟米作成「拟人客作饼」的「粉英」,兹据金抄改正。

(十七)「䌷」,《说文》:「大丝缯也。」后来作为「绸」字。金抄、湖湘本等误作「细」,据明抄、渐西本及下文「著䌷」改正。

(十八)「大」,各本误作「之」,据金抄改正。

(十九)「裹盛」,明抄如文,金抄作「里成」,他本作「里盛」。金抄等「里」是「裹」之误,「裹成溲粉」,「成溲」连词,意即「已经溲好的粉」,亦通,但「裹盛」更明晰,故从明抄。

(二十)「若」,明抄空一格,他本脱,据金抄补。

(二一)「牙」,明抄空一格,他本脱,据金抄补。

(二二)「搦饼」,仅金抄如文,「搦」与从牛角细孔中「搦出」相应;他本作「帽饼」,误。

(二三)「令」,疑是衍文,或者应在「熟」字上,作「煮令熟」。

(二四)「似」,金抄、《学津》本同,他本误作「以」。

(二五)「麻」,金抄、明抄同,他本空格。《张步》校本(底本是《津逮》本)在这里有眉批:「黄校空格作「麻」。」所称「黄校」,是黄廷鉴校本(底本是《学津》本)。该校本除过录有黄荛圃所得校宋本的校勘内容外,黄廷鉴并另以《要术》「旧校本」和他书校订一过。这里黄氏校补作「麻」是正确的。

(二六)「挻」,各本同,金抄讹作「●」。按「挻」,音膻,《广韵》:「柔也,和也」,《集韵》:「揉也」,这里作反复揉动讲。

「一」《释名‧释饮食》:「饼,并也,溲¥使合并也。」凡面食除面糊外古时都叫做「饼」,如馒头叫「蒸饼」、「笼饼」,面条叫「索饼」、「水引饼」等,和现在所称的「饼」完全不同。本篇所谓「饼法」也是泛指各样的面食和米粉「饼」。

「二」饼酵」,发面的「老酵」(「酵」,原音教,「老酵」,现在还叫「老教」)。

「三」「迟下火」,「迟」是「缓」意,是说下面用缓火煮。

「四」「白饼」,不加作料的白面饼。

「五」「烧饼」,就本条内容看,是一种加肉馅炕熟的饼,不是现在一般所称的「烧饼」。

「六」《玉篇》:「炕,炙也。」这里「炙」,就是「炕」、「烤」的意思。

「七」《释名‧释饮食》:「胡饼,作之大漫沍也;亦言以胡麻著上也。」「大漫沍」,《太平御览》卷六八○引《释名》作「大漫汗」,「漫汗」的意思是无边际,这是形容其饼很大。据此,「胡饼」是大型的「大饼」,或者是胡麻饼。《太平御览》同卷引《赵录》:「石勒讳胡,胡物皆改名。胡饼曰「抟𬬻」,石虎改曰「麻饼」。」《艺文类聚》卷六五「豆」引《邺中记》:「石勒讳胡,胡物改名。名胡曰「麻饼」,胡绥曰「香绥」,胡豆曰「国豆」。」

「八」所谓「竹杓」,据下文「其下节,穊作孔」,实际是一管下面开孔的竹筒。

「九」「粔籹」,音巨汝,《说文》:「膏环也。」《楚辞‧招魂》:「粔籹蜜饵。」王逸注:「以蜜和米¥,熬煎作粔籹。」用料和作法,和本条相同。「膏」是油炸的;「环」是两头圈拢如环钏形,也可以是两半段相互盘绞,故名「膏环」。前者是环形的油炸糯米甜酥,后者则是糯米「麻花」。

「一0」「汤饼」,见注释「一八」。

「一一」「寒具」、「蝎子」,和「膏环」是同一类的饼点。《本草纲目》卷二五「寒具」引林洪《山家清供》:「寒具,捻头也,以糯粉和¥,麻油煎成,以食之。可留月余,宜禁烟用。」李时珍说:「冬春可留数月,及寒食禁烟用之,故名「寒具」。」明方以智《通雅》「饮食」,包括粔籹、膏环、安干、●●、𫗮、环饼、●、●●等名目,李时珍所谓:「服虔《通俗文》谓之餲,张揖《广雅》谓之●,楚辞谓之粔籹,《杂字解诂》谓之膏环」,这些都是「寒具」。总之,糯米粉的,面粉的,甜的,咸的,各式各样形状的油炸子都可以称为「寒具」。本条的「环饼」实际就是《食次》的「膏环」。

「一二」《释名‧释饮食》:「蝎饼……索饼之属,皆随形而名之也。」则所谓「蝎子」,大概也不过是截成头大尾尖像蝎子(「蝎」即「蝎」字)形的油煎子,即所谓「随形而名之」。「入口即碎,脆如凌雪」,必须是油炸的,和子符合,但文中脱去「油煎」的语句。

「一三」《玉篇》:「●,蒲口切」,「●,他口切」,「●●,饼也。」又「●,同●。」《广韵》上声「厚」韵:「,同●。」说明「●」即「●●」,亦即「」。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束皙《饼赋》:「、●烛。」颜之推云:「今内国,以油苏煮之;江南谓蒸饼为,未知何者合古?」」《要术》的「●」是一种油炸圆饼,正是颜之推所说「内国……以油苏煮之」的。明张自烈《正字通》:「●,起¥也;发酵使¥轻高浮起,炊之为饼。」则变成江南「谓蒸饼为」的馒头了,当然非《要术》所指。

「一四」「剂」,溲好面后分成单件准备作饼的面剂。

「一五」「勃」,指干面粉。

「一六」「起」,膨胀隆起。

「一七」「水引」,指面条。《太平御览》卷八六○引宏君举《食檄》:「然后水引,细如委𫄧。」下文「粉饼法」:「若作水引形者,……仅容韭叶。」都和这里「一尺一断,……挼令薄如韭叶」相合,说明所谓「水引」,就是面条。

「一八」「馎饦」,音博托,亦作「●饦」,又作「不托」。宋程大昌《演繁露》:「古之汤饼,皆手搏而擘置汤中。后世改用刀几,乃名「不托」,言不以掌托也。」这样作成的东西,和这里的「馎饦」完全一样。实际就是现在的「面皮」,和「水引」同类。

古时各种面食的名称,大致是这样:「馎饦」、「水引」、「汤饼」,是水煮的实心面食类;有馅的,叫「馄饨」,是饺子类;火烤的叫「烧饼」、「胡饼」,包括有馅的和实心的,是烧饼类;蒸的,叫「蒸饼」、「笼饼」,是馒头类。

「一九」「逐沸煮」,随著水开下锅。

「二0」「●●」,音落锁,字书始收于《集韵》,解释是「粟粥」,当即根据《要术》本条所记。

「二一」「饙」,没有熟透的一馏饭。

「二二」「笊篱」,《六书故》:「今人织竹如勺以漉米,谓之「爪篱」。」小型的可以作为在锅中捞出食物的捞具,俗称「漉子」、「兜子」、「捞兜」。

「二三」「生」,粗粝不细腻。

「二四」「铄铄然」,形容由硬面再溲成稀面稀到可以搦出的状态。

「二五」「两段」,两种不同孔形的牛角,各用细绸一段缝好。

「二六」「缀」是缝,指绸的中央开一个孔,和牛角的大小相应,然后缝在一起。「钻」是指用钻子钻牛角缝孔。

「二七」「举」,挂起来。上条「袋盛,举置」,义同。

「二八」「胡麻饮」,芝麻捣烂煮成的饮料。卷八《羹臛法》篇引《食经》称「胡麻羹」。

「二九」「稹稹」,细腻黏软。

「三0」「粉」,仍指英粉(《要术》面粉称「面」)。

「三一」「顿」是停放;「顿钵」即将钵子放入沸汤中。「仍」,作「乃」字用。将食物用碗盛著放在饭上蒸,现在浙东方言还有称为「顿」的。

「三二」「挹钵」,这时铜钵已很烫手,所以要用器具将钵挹出。

「三三」「麻、酪」,指用粉饼下在「胡麻饮」中或酪中。

「三四」「滑」,指饼的细软柔滑,不是像莼羹那样的涎滑。「●」、「馎饦」等条所称的「滑美」,都是这个意思。

「三五」《广韵》上声「寑」韵:「墋,土地。」「碜,食有沙碜。」《广韵》二字异释,其实二字通用。《文选》陆机《汉高祖功臣颂》「上墋下黩」,亦别作「碜」。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二的卷二五「碜毒」解释说:「又作墋,同。初锦反。……《通俗文》:「沙土入食中曰碜。」」说明「墋」即「碜」字,有逞、侵二音,指食物中杂有沙屑。现在称食物中有沙屑抵牙为「碜牙」,即《要术》「砂墋」字。

「三六」「头角」,指不完整的碎粒。

●法第八十三《风土记》注云(一):「俗先以二节一日(二),用菰叶裹黍米,以淳浓灰汁煮之,令烂熟,于五月五日、夏至啖之。黏黍一名「」,一曰「角黍」,盖取阴阳尚相裹未分散之时象也。」

《食经》云:「粟黍「一」法:先取稻(三),渍之使释。计二升米,以成粟「二」一斗,著竹●(四)内,米一行,粟一行,裹,以绳缚(五)。其绳相去寸所「三」一行。须釜中煮,可炊十石米间,黍熟。」

《食次》曰:「●「四」:用秫稻米末,绢罗,水、蜜溲之,如强汤饼面。手搦之,令长尺余,广二寸余。四破,以枣、栗肉上下著之遍,与油涂竹箬裹之,烂蒸。奠二,箬不开,破去两头,解去束附。」

(一)《太平御览》卷六五一引《风土记》有此条,无「注」字,作风土记正文。按《风土记》晋周处撰,书已佚失,惟据刘知几《史通》卷五《补注》篇,知该书作者自作注文。该篇说《风土记》「文言美辞,列于章句;委曲叙事,存于细书。」说明正文(「章句」)辞句优美,小注(「细书」),委曲详尽。现在散见于各书引录的,其正文还保存著不少韵文风格,则本条应是注文。后查隋杜台卿《玉烛宝典》卷五所引,确是注文,并经贾氏删节,且有脱文。所引是:「《风土记》曰:仲夏端五,方伯协极。享用角黍(「享」下原有「惊」字,衍),龟鳞顺德。注云:端,始也,谓五月初五也。四仲为方伯。俗重五月五日,与夏至同。●(同「鸭」),春孚雏,到夏至月,皆任啖也。先此二节一日,又以菰叶裹黏米,杂以粟,以淳浓灰汁煮之令熟,二节日所尚啖也。……裹黏米一名「」(原误「●」),一名「角黍」,盖取阴阳尚相苞裹未分散之象也。」《要术》删去正文,使「二节日」、「角黍」等颇觉突如其来,看了《玉烛宝典》所引,就很清楚。「黏黍」应作「裹黏黍」,意义才顺适。

(二)「俗先以二节一日」,原无「一」字。这是指端午和夏至二个节日的前一日裹,到次日的节日拿来吃,「一」字必须有,据《玉烛宝典》引《风土记》加。由于脱这「一」字,不免难得正确的解释,日译本以谷雨解释「二节日」,相差远了。「以」,可能是「此」字之误,也可能贾氏是节引,作「此」颇觉突兀,改为「以」,姑存其旧。

(三)「稻」,指稻米,应脱「米」字。

(四)金抄、明抄、湖湘本作「●」,他本作「●」。按「●」音隙,是竹箩。「●」音荡,《说文》、《广韵》都解释为「大竹筒」。《玉烛宝典》卷五及《太平御览》卷八五一「」引《续齐谐记》都说到:「屈原五月五日自投汨罗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辄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至东汉初,改用楝树叶塞住筒口,并用彩丝缠缚。后世就发展成为。据此,最早的,有用竹筒盛著的说法。则他本作「●」,也未始不可以解释。但联系下文「裹,以绳缚」,就讲不通。日译本采用「●」字,解释为将竹筒破开,但既用竹筒,何必破开又再用绳缚,同时「裹」仍不好解释,而且晋周处时已用菰叶裹,将《食经》推前为汉代作品,恐有未协。我们认为《食经》文多有假借字,或者「●」假借为「箬」,或者如《今释》疑为「箬」或「篛」字之误,较为合宜。姑仍金抄之旧存疑。

(五)明抄《津逮》本作「䌸」,湖湘本、渐西本作「缚」,金抄讹作「●」,兹从湖湘本。

「一」这个「黍」和下文「黍熟」,都是「角黍」即的代称,不是真正的黍。

「二」「成粟」,成治的粟米。

「三」「所」,处所;「相去寸所」,就是相隔一寸的地方。

「四」「●」,音噎,《广韵》:「属。」就本条所记,则是一种竹箬裹蒸的果肉糯米粉糕。

煮●(一)莫片反(二),米屑(三)也。或作●(四)。第八十四煮●:《食次》曰:「宿客足,作●●「一」苏革反●末一升(五),以沸汤一升沃之;不用腻器。断(六)箕漉出滓,以●「二」舂取勃「三」。勃,别出一器中。折米白煮「四」,取汁为白饮,以饮二升投●汁中。——又云:合勃下饮讫,出勃。●汁复悉写釜中,与白饮合煮,令一沸,与盐。白饮不可过一□(七)。——折米弱炊,令相著,盛饭瓯中,半奠,杓抑令偏著一边,以●汁沃之,与勃。」

又云:「●末以二升,小器中沸汤渍之。折米煮为饭,沸,取饭中汁升半。折(八)箕漉●「五」出,以饮汁当(九)向●汁上淋之,以●舂取勃,出别勃(十)置。复著折米沈汁为白饮,以●汁投中。鲑(十一)奠如常,食之。」

又云:「若作仓卒难造者,得停西□(十二)●最胜。」

又云:「以勃少许投白饮中;勃若散坏,不得和白饮,但单用●汁焉。」

(一)本篇所有「●」字,湖湘本、《津逮》本均讹作「●」,他本不讹。

(二)「●」,音面,明抄作「莫片反」,是;「莫」,湖湘本、《津逮》本讹作「草」;「片」,金抄讹作「」;均据明抄改正(《学津》本、渐西本已改正)。

(三)「屑」,明抄讹作「●」,湖湘本、《津逮》本又讹作「有」,据金抄改正(《学津》本、渐西本已改正)。

(四)「或作●」,「或」,明抄、湖湘本、《津逮》本误作「盛」,据金抄改正(《学津》本、渐西本已改正)。「●」,金抄像仍作「●」,明抄作「●」,湖湘本、《津逮》本讹作「根」,《学津》本、渐西本作「」。按「●」,《篇海》:「亦作」,但《玉篇》、《广韵》无「」字,是后人的解释,不足据。「●」是涂封,而「●」亦从泥省作「」(参看注释「一」),可能「●」的来源即取义于「●」,故暂从明抄作「●」。

(五)各本作「一斗」,仅金抄作「一升」,应作「一升」。本篇的「勃」,与卷七《白醪曲》篇的「茗渤」同义,是泡沫,不是粉末(见注释「三」)。一斗●末,用一升沸汤来浇,根本和不转来,不能成为「●汁」,无从舂取泡沫;只有同量的●末用同量的沸汤来浇,才是可能的。下文也是「●末以二升,小器中沸汤渍之」,目的要使渍成「●汁」,如果是一斗与一升之比,根本无从渍起。故从金抄作「一升」。又《北堂书钞》引《食经》亦作「一升」,见注释「一」。

(六)「断」,各本同;金抄作「●」,也是「断」的别写字(据下篇「煮醴酪」的「断火」及他处均作同一写法可证)。按此处没有问题是指漉物的器具,「淅」亦从米写作「●」,很容易残烂成「断」字,似应是「淅」字之误。「淅箕」即淘米箕。不过考虑到下文有「折箕」,虽然「淅」亦容易残烂成「折」,但恰好「断」、「折」同义,是否另指一种专用的漉物器,无从肯定,姑仍各本之旧存疑。

(七)「一□」,明抄空白二格;他本「不可过」下迳接「折米」,不空;仅金抄还残存著这个「一」字,而「一」下空白一格。据上文「以饮二升」及下文「饭中汁升半」,这二字应是指「白饮」的容量,怀疑应作「一升」(日译本改作「一沸」)。

这一段「又云」是说明●汁调和白饮的另一方法。下文「折米弱炊,……与勃」是上段的赓续说明,这个「●●」至此才交代完毕。

(八)「折」,各本同,可能是「淅」字之误。考虑到上文作「断箕」,暂存其旧,参看校记(六)。

(九)这里「饮汁」是指「饭中汁」,即「白饮」,与「●汁」是两种汁。「当」字疑衍。

(十)「别勃」,应是「勃别」倒错。

(十一)「鲑」是鱼名,在这里讲不通。又六朝吴人总称鱼菜为「鲑」,也不好讲,当有脱误。日译本改作「佳」,属上句;《今释》改作「偏」,即上文「偏著一边」的奠法。按这里「奠如常」,应指将折米煮成的饭也照上法奠在半边,再浇入●汁等,作「偏」是可以解释的。

(十二)「西□」,金抄、明抄「西」下空白一格;他本不空。脱字的空白被下文紧接上去不空,是明抄以后各本的通病。「西」可能是「粳」字残烂后错成,空格可能是「勃」字,而这两字又倒错了,原文可能是:「得停勃。粳●最胜。」

「一」「●」有面、冥二音,自《玉篇》以下,解释都是「米屑」,别无二义。《说文》有「」字,解释是:「溃米也」,《玉篇》同,「音弥」,弥、面是双声;《广韵》「莫经切」(下平声「青」韵),则迳直音冥。所谓「溃米」,即使米碎破,义同「米屑」。据此,「●」、「」音义并同,实即一字。「」,《玉篇》:「亦作麊。」「麊」即「麋」字,而「糜」,北宋朱翼中《北山酒经》写作「麋」,是「麊」亦即「糜」的异写字,是烂糊糊。「●」或作「●」,是糊封,「」从泥省,也是米糊,事实上本篇的「●」,先灌沸汤浸渍,还不断冲揽,确已成稠糊状的糜。

「●」,《玉篇》:「竹革切,黏也。」又:「●,陟厄切,●黏也。」二字音义并同,故《集韵》:「●,……亦作●。」《玉篇》:「●●,损米。又……饼相黏。」所谓「损米」,即本篇所称的「折米」;所谓「饼相黏」,即「折米弱炊,令相著。」据此,所谓「●」,即指软熟相黏的「折米饭」,再用杓底压实压扁,实际也是由「饼饦」的「饦」滋生而来的字。

用这种折米软饭作底食,另浇上糊状的「●汁」,再加些从淀粉糊里冲搅出来的泡沫(「勃」)作「盖头」,这就是「●●」。所谓「宿客足」,如果没有脱讹,这两句像是谚语,指作一种「宵夜」的点心。

「二」「●」,当是一种劈篾成细丝然后扎成一束的竹刷把,像现在的「筅帚」。卷七《白醪曲》篇的「竹扫」,陆羽《茶经》的「竹䇲」,都是同一类用具,同样可以在淀粉浆中(或茶汤中)冲搅出泡沫来的。

「三」「勃」,这里指泡沫,不是粉末。由「勃起」一义滋生,「尘起」叫「●」,「烟起」叫「●」,「面饽」叫「饽」(均见《广韵》入声「没」韵),泡沫叫「浡」或「渤」(见卷七《白醪曲》篇注释「七」),这里「勃」即「浡」字。同量的「●末」,灌以同量的沸汤,已成浆状,故称「●汁」。下文用「沸汤渍之」,其为●汁,更为明显。而且「以●舂取勃」,这个「勃」的产生,其用具与冲击的操作正与《白醪曲》篇「以竹扫冲之如茗渤」的方法相同。下文「勃若散坏」,会散坏的也只能是泡沫。

「四」「折米」,一种特别精制的米,参看《飧饭》篇「折粟米法」。「白煮」是光用水煮,即清煮;故称其米汤为「白饮」,即清米汤。

「五」这个「●」,就是上文「漉出滓」的「滓」,指●末中的「籺头」之类。

醴酪「一」第八十五煮醴酪:昔介子推怨晋文公赏从亡之劳不及己「二」,乃隐于介休县绵上「三」山中。其门人怜之,悬书于公门。文公寤「四」而求之,不获,乃以火焚山。推遂抱树而死。文公以绵上之地封之,以旌善人。于今介山林木,遥望尽黑,如火烧状,又有抱树之形。世世祠祀,颇有神验。百姓哀之,忌日为之断火,煮醴酪(一)而食之,名曰「寒食」,盖清明节前一日「五」是也。中国流行,遂为常俗。然麦粥自可御暑,不必要在寒食。世有能此粥者,聊复录耳。

治釜令不渝「六」法:常于谙信处「七」买取最初铸者,铁精不渝,轻利易燃。其渝黑难燃者,皆是铁滓钝浊所致。治令不渝法:以绳急束蒿,斩两头令齐。著水釜中,以干牛屎燃釜,汤暖,以蒿三遍净洗。抒却「八」水,干燃「九」使热。买肥猪肉脂合皮大如手者三四段,以脂处处遍揩拭釜,察(二)作声。复著水痛疏洗,视汁黑如墨,抒却。更脂拭,疏洗。如是十遍许,汁清无复黑,乃止;则不复渝。煮杏酪,煮饧,煮地黄染「一0」,皆须先治釜,不尔则黑恶。

煮醴法:与煮黑饧「一一」同。然须调其色泽,令汁味淳浓,赤色足者良。尤宜缓火,急则焦臭。传曰:「小人之交甘若醴」,疑谓此,非醴酒「一二」也。

煮杏酪粥法:用宿穬麦「一三」,其春种者则不中。预前一月,事麦折「一四」令精,细簸拣。作五六等,必使别均调,勿令麤细相杂,其大如胡豆(三)者,麤细正得所。曝令极干。如上治釜讫,先煮一釜麤粥,然后净洗用之。打取杏人(四),以汤脱去黄皮,熟研,以水和之,绢滤取汁。汁唯淳浓便美,水多则味薄。用干牛粪燃火,先煮杏人汁,数沸,上作豚脑皱,然后下穬麦米。唯须缓火,以匕徐徐搅之,勿令住。煮令极熟,刚淖「一五」得所,然后出之。预前多买新瓦盆子容受二斗者,抒粥著盆子中,仰头勿盖。粥色白如凝脂,米粒有类青玉。停至四月八日亦不动「一六」。渝釜令粥黑,火急则焦苦,旧盆则不渗水,覆盖则解离。其大盆盛者,数卷「一七」居万(五)反亦生水也。

(一)「酪」,各本脱,据金抄补。

(二)「察」,形容擦时的声音,怀疑应作「察察」。

(三)穬麦不可能「大如胡豆」,也很难拣作五六等,这里应指杏仁,可是上下文有倒错,疑应作:「……事麦折令精,细簸拣。如上治釜讫,先煮一釜麤粥,然后净洗用之。打取杏人,作五六等,必使别均调,勿令麤细相杂,其大如胡豆者,麤细正得所。曝令极干。以汤脱去黄皮,熟研,以水和之,绢滤取汁。……」惟杏仁拣作五六等,作怎样用,仍有缺脱不完。

(四)本条二处「杏人」,金抄均如文,他本均作「杏仁」。果仁字古作「人」,他处亦作「人」,兹从金抄。

(五)「万」,明抄误作「反」,湖湘本、《津逮》本误作「方」,据金抄改正(渐西本同)。

「一」「醴」本来是带滓的甜米酒,「酪」是乳酪,但在本篇都不是指这些。本篇的「醴」,实际是一种液态的麦牙糖,「酪」是一种像乳酪的杏仁麦粥。而「醴酪」连称,则是二者的混合物,即用麦芽糖调和的杏仁麦粥。隋杜台卿《玉烛宝典》卷二引陆翙《邺中记》「……寒食又作醴酪」下作注说:「今世悉作大麦粥,研杏人为酪;别煮饧(「煮饧」,原误作「者一锡」)沃之也。」说明寒食节吃的「醴酪」是一种饴糖杏仁麦粥,到隋唐时还是这样。

「二」春秋时晋国重耳逃出在外十九年,介之推(亦作介子推)是伴从逃出的一人。后重耳回国为君(即晋文公),没有先赏劳他,他就避开住在绵上的山中。文公烧山逼他出来,结果被烧死。事见《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国语‧晋语》及《吕氏春秋‧介立》篇等。

「三」介休县,今山西省介休县。绵上,古地名,在界休县南。其地有山,称绵山。后亦名其山为介山。

「四」「寤」,与「悟」通。

「五」「寒食」的时日,各时期有不同。《后汉书‧周举传》:「太原一郡旧俗,以介之推焚骸,……不欲举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辄一月寒食。」汉时是在冬季断火一月。由于一月冷食,「岁多死者」,周举为并州刺史,予以革除,以后冷食时日减少。《魏武帝集‧禁火罚令》:「闻太原、上党、西河、雁门,冬至后百五日皆绝火寒食,云为介之推。」梁宗」《荆楚岁时记》所记也是冬至后一百零五日「禁火三日」。冬至后一百零五日是清明节前一日。但也有说清明前二日的。

「六」「渝」,指变色。

「七」「谙」是熟识;「谙信处」,指向来熟识信得过的地方。

「八」「抒却」,挹去,舀去;倾去。

「九」「干燃」,空锅烧。

「一0」「煮地黄染」,见卷三《杂说》篇「河东染御黄法」。

「一一」「煮黑饧」,见下篇《饧𫗦》篇。

「一二」「醴」,《说文》:「酒一宿熟也。」《周礼‧天官》「酒正」有「醴齐」,郑玄注:「醴犹体也,成而汁滓相将,如今恬酒矣。」孙诒让《周礼正义》:「《释名‧释饮食》云:「醴齐,酿之一宿而成,体有酒味而已也。」恬即甜之借字。旧本《北堂书钞‧酒食部》引《韩诗》云:「甜而不泲,少曲多米曰醴。」」《玉篇》:「醴,……甜酒。」「不泲」即「汁滓相将」的连醅酒。则所谓「醴酒」,是一种酿造时间极短略带酒味的带滓的甜米酒。本篇的「醴」,不是这种「醴酒」,而是一种液态的饴糖,所以贾氏怀疑「甘若醴」的「醴」是指这个。这一解释,与高诱相似,高诱解释《吕氏春秋‧重己》篇的「醴」说:「醴者,以糱与黍相醴,不以¦也,浊而甜耳。」

「一三」「宿穬麦」,越冬穬麦。

「一四」「折」,折损,折耗,指舂治使精好。

「一五」「淖」是湿,烂,粥煮到极烂熟称为「淖糜」。这里「刚淖得所」,意即煮到稠烂合度。

「一六」「动」,变质。

「一七」「数」,音朔,屡次。「卷」有「收」义,这里指多次挹取搅动,使胶状的杏麦粥变质生水,像用汤匙舀吃浓厚的咸豆浆那样。

飧(一)饭第八十六作粟飧法:●米欲细而不碎。碎则浊而不美。●讫即炊。经宿则涩(二)。淘必宜净。十遍以上弥佳。香浆和暖水浸饙,少时,以手挼,无令有块。复小停,然后壮(三)。凡停饙,冬宜久,夏少时,盖以人意消息之。若不停饙,则饭坚也。投飧时,先调浆令甜酢适口,下热饭于浆中,尖出便止。宜少时住,勿使(四)挠搅,待其自解散,然后捞盛,飧便滑美。若下饭即搅(五),令饭涩(六)。

折「一」粟米法:取香美好谷脱粟米「二」一石,勿令有碎杂。于木槽内,以汤淘,脚踏;泻去沈,更踏;如此十遍,隐约有七斗(七)米在,便止。漉出,曝干。炊时,又净淘。下饙时,于大盆中多著冷水,必令冷彻米心(八),以手挼饙,良久停之。折米坚实,必须弱炊故也「三」,不停则硬。投饭调浆,一如上法。粒似青玉,滑而且美。又甚坚实,竟日不饥。弱炊作酪粥「四」者,美于粳(九)米。

作寒食浆法:以三月中清明前,夜炊饭,鸡向鸣,下熟热饭于瓮中,以向满为限。数日后便酢,中饮(十)。因家常炊次「五」,三四日辄以新炊饭一酘之。每取浆,随多少即新汲冷水添之。讫夏,飧浆并不败而常满,所以为异。以二升,得解水一升「六」,水冷(十一)清俊,有殊于凡。

令夏月饭瓮、井口边无虫法:清明节前二日夜,鸡鸣时,炊黍熟,取釜汤遍洗井口、瓮边地,则无马蚿「七」,百虫不近井、瓮矣。甚是神验。

治旱稻赤米令饭白法:莫问冬夏,常以热汤浸米,一食久,然后以手挼之。汤冷,泻去,即以冷水淘汰,挼取白乃止。饭色洁白,无异清流之米。

又,●赤稻一臼,米里著蒿叶一把,白盐一把,合●之,即绝白。

《食经》曰:「作面饭法:用面五升,先干蒸,搅使冷。用水一升。留一升面,减水三合;以七合水,溲四升面,以手擘解。以饭,一升面粉粉干下。稍切取,大如栗颗。讫,蒸熟。下著节中,更蒸之。(十二)」

作粳米糗糒「八」法:取粳米,汰洒「九」,作饭,曝令燥。捣细,磨,麤细作两种折「一0」。

粳米枣糒法:炊饭熟烂,曝令干,细筛(十三)。用枣蒸熟,迮取膏,溲糒。率一升糒,用枣一升。

崔寔曰:「五月多作糒,以供出入之粮。」

菰米饭法:菰谷「一一」盛韦囊中;捣瓷器为屑,勿令作末,内韦囊中令满,板上揉之取米。一作可用升半。炊如稻米。

胡饭法:以酢瓜菹长切,脟(十四)炙肥肉,生杂菜,内饼中急卷。卷用两卷,三截,还(十五)令相就,并六断「一二」,长不过二寸。别奠「飘兖」随之。细切胡芹、蓼(十六)下酢中为「飘兖」。

《食次》曰:「折米饭:生折(十七),用(十八)冷水,用虽好,作甚难。蒯苦怪反米饭(十九)。蒯者,背洗(二十)米令净也。」

(一)「飧」,音孙,《说文》作「●」。徐灏《说文解字注笺》引戴侗说:「飧,夕食也,古者夕则馂朝膳之余,故熟食曰飧。」熟食加汤是水泡饭,故又引申为「水和饭」。《礼记‧玉藻》「不敢飧」孔颖达疏:「飧谓用饮浇饭于器中也」,《释名‧释饮食》解释为投饭于水中使解散,《太平御览》卷六五○引《通俗文》解释为「水浇饭」,都和本篇相合。字从夕食得义,正字应作「飧」。本篇各「飧」字金抄均作「飧」(渐西本同),明抄、湖湘本等概作「」,俗讹字。本书统一作「飧」。

(二)「涩」,各本讹作「沥」,据金抄改正。

(三)「壮」,各本同(金抄讹作「肚」),疑应作「●」或「装」,指重装再蒸。「●」,音壮,《玉篇》:「米入甑也。」

(四)「使」,黄麓森校记:「乃便之讹。」这里根本不搅拌待其自然解散,作「使」才合适,黄校非。

(五)「搅」,各本讹作「扰」,据金抄改正。

(六)金抄作「涩」,他本作「坚」。按「涩」同「濇」,《说文》:「不滑也。」说明是「滑美」的反面,故从金抄。《要术》中多种食品的「滑美」是指软滑,黏滑,溜滑,而「涩」则指糊口,粗粝不细腻,不是现在一般所说的濇口。

(七)「斗」,金抄误作「升」,他本不误。

(八)「心」,各本误作「必」,据金抄改正。

(九)「粳」,明抄作「硬」,金抄作「梗」,兹从明清刻本作「粳」。

(十)「饮」,原作「饭」,黄麓森校记:「乃饮之讹。」这是饮浆,字应作「饮」,但上文「下熟热饭于瓮中」下应脱「以冷水沃之」一类字句。

(十一)「水冷」,疑应作「水泠」。「泠」,音灵,清凉轻俊的意思。

(十二)「下著筛中,更蒸之」,不可解。上文「以饭,一升面粉粉干下」,或许是说把留下的一升干蒸的面粉下在饭里溲和,字句和上面不可解的都有错脱。

(十三)「细筛」上面应脱「捣」、「磨」过程的记载。

(十四)金抄作「脟」,他本作「将」。按「脟」同「脔」,《满书‧司马相如传》:「脟割轮焠。」颜师古注:「脟字与脔同,言脔割其肉。」

(十五)「还」,从金抄;明抄作「无」,他本空格或墨钉。

(十六)「蓼」,从金抄;明抄误作「奠」,他本脱。

(十七)「折」,明抄、湖湘本、《津逮》本作「哲」误;《学津》本作「●」(「淅」的异体),渐西本作「淅」,金抄作「折」。大概这个用冷水,与热汤淘折相对,故称「生折」,难作。兹暂从金抄。

(十八)「用」,明抄空格,他本脱,据金抄补。

(十九)「蒯米饭」,句不完整,此条有上下不少脱文。

(二十)「背」,金抄作「●」,湖湘本等作「皆」,明抄作「背」。按「背」是簸扬的口语,现在江浙还有这个方言。「洗」,明抄空格,他本脱,据金抄补。

「一」「折」,用特殊的处理法使米搞得很精白,结果只剩有原米量的百分之七十,有很多折耗,故称为「折」,但其实有很大的浪费。

「二」「脱粟米」,仅仅脱去外壳的粟米。

「三」「必须弱炊故也」,指浸饙后再蒸,但正文脱「更蒸」一类字。

「四」卷六《养羊》篇「抨酥法」:「抨酥酪浆,中和飧粥。」这里「酪粥」,可能指此。

「五」「炊次」,炊饭的时候。

「六」「以二升,得解水一升」,二升酸浆,可以对一升水。

「七」「蚿」音贤,「马蚿」即马陆,属节足动物多足类。

「八」「糗糒」,干粮。

「九」「汰洒」,淘汰洗涤。

「一0」「折」这里实际仍是「磨」的意思。「麤细作两重折」,指细的过筛,粗的再磨。

「一一」茭白的子实,称「菰谷」。其米称「菰米」,又名「雕胡米」。

「一二」「断」,作「段」解释;「并六断」,两个肉卷子,每个切切三段,一共六段。自「卷用两卷」至「长不过二寸」,是指奠法。

素食第八十七《食次》曰:「葱韭羹(一)法:下油水中煮葱、韭——五(二)分切,沸俱下。与胡芹、盐、豉、研米糁——粒大如粟米。」

瓠羹:下油水中煮极熟——瓠体横切,厚三分,沸而下。与盐、豉、胡芹。累奠之。

油豉:豉三合,油一升,酢五升(三),姜、橘皮、葱、胡芹、盐,合和,蒸。蒸熟,更以油五升,就气上洒之。讫,即合甑覆泻瓮中。

膏煎紫菜:以燥菜下油中煎之,可食则止。擘奠如脯。

薤白蒸:秫米一石,熟舂●,令米毛(四),不●。先击反(五)以豉三升(六)煮之,●箕漉(七)取汁,用沃米,令上谐「一」可走虾。米释,漉出——停米豉「二」中,夏可半日,冬可一日,出米。葱、薤等寸切,令得一石许,胡芹寸切,令得一升许,油五升,合和蒸之,可分为两甑蒸之。气馏,以豉汁五升洒(八)之。凡三过三洒,可经一炊久。三洒豉汁,半熟(九),更以油五升洒之,即下。用热食。若不即食,重蒸,取气出。洒油之后,不得停上;则漏去油。重蒸不宜久,久亦漏油。奠讫,以姜、椒末粉之。溲甑「三」亦然(十)。

●音苏托饭「四」:托二斗,水一石。熬「五」白米三升,令黄黑,合托(十一),三沸。绢漉取汁,澄清,以●一升投中。无●,与油二升,●托好。一升,次「檀托」,一名「托中价」(十二)。

蜜姜(十三):生姜一斤(十四),净洗,刮去皮,子「六」切,不患长,大如细漆箸。以水二升,煮令沸,去沫。与蜜二升煮,复令沸,更去沫。子盛,合汁减半「七」奠;用箸,二人共。无生姜,用干姜,法如前,唯(十五)切欲极细。

缹「八」瓜瓠法:冬瓜、越冬、瓠,用毛未脱者,毛脱即坚。汉瓜「九」用极大饶肉者,皆削去皮,作方脔,广一寸,长三寸。偏宜猪肉,肥羊肉亦佳;肉须别煮令熟,薄切。苏油「一0」亦好。特宜菘菜。芜菁、肥葵、韭等皆得。苏油,宜大用苋菜。细擘葱白,葱白欲得多于菜。无葱,薤白代之。浑豉、白盐、椒末。先布菜于铜铛底,次肉,无肉以苏油代之。次瓜,次瓠,次葱白、盐、豉、椒末,如是次第重布,向满为限。少下水,仅令相淹渍。缹令熟。

又缹汉瓜法:直以香酱、葱白、麻油缹之。勿下水亦好。

缹菌其殒反法:菌,一名「地鸡」,口未开,内外全白者佳;其口开里黑者,臭不堪食。其多取欲经冬者,收取,盐汁洗去土,蒸令气馏,下著屋北阴干(十六)之。当时随食者,取即汤煠去腥气,擘破。先细切葱白,和麻油,苏亦好。熬令香;复多擘葱白,浑豉、盐、椒末,与菌俱下,缹之。宜肥羊肉;鸡、猪肉亦得。肉缹者,不须苏油。肉亦先熟煮,薄(十七)切,重重布之如「缹瓜瓠法」,唯不著菜也。

缹瓜瓠、菌,虽有肉、素「一一」两法,然此物多充素食,故附素条中。

缹茄子法:用子未成者,子成则不好也。以竹刀骨刀四破之,用铁则渝黑「一二」。汤煠去腥气。细切葱白,熬油令香;苏弥好。香酱清、擘葱白与茄子俱下,缹令熟。下椒、姜末。

(一)「羹」,明抄、湖湘本、《津逮》本误作「粪」,据金抄改正(渐西本同金抄)。

(二)「五」,明抄空格,他本脱,据金抄补。

(三)「豉三合,油一升,酢五升」,豉太少,油液太多,数字有误。下文还要用油五升在上面洒,从洒也说明豉不止三合,否则不是洒而是「沃」了。

(四)「毛」,可以作带糠不淘洗解释,但也可能是「白」字之讹。

(五)「先击反」,各本无,据金抄补。「●」,各本同,字书无此字。吾点校记:「疑淅之变体。」渐西本即据以改为「淅」字。据下文「●箕」,应是「淅」字的另一写法(《食次》、《食经》常用俗讹字)。

(六)「三升」,似太少,疑有误。

(七)连下条的「漉取汁」,均以沥取液汁为「漉」,与《食经》用法相同,但与贾氏以取出固体物为「漉」不同。参看卷八《黄衣黄蒸及糱》篇注释「二」。

(八)本条五「洒」字,金抄均作「洒」,他本均作「洒」,本书统一作「洒」。

(九)「半熟」,三洒豉汁,时间已经一炊之久,等于复蒸三次,实际已熟透,而且「半熟」也不能吃,应是「米熟」之误。

(十)「甑亦然」,明抄脱,据金抄补。他本亦脱,但上文「之溲」改作「溲之」,属上句,显然是脱去「甑亦然」后「之溲」不成文而改为「溲之」的。

(十一)「托」下应有「煮」字。

(十二)「一升,次「檀托」,一名「托中价」」,黄麓森校记,「一升」疑「一名」之讹,应作:「一名「次檀托」,一名「托中价」。」有可能。这些名称,大概都是外来的译音名。

(十三)「蜜姜」条和以上各条,仍均系《食次》文。自「缹瓜瓠法」以下,专说缹法,才是《要术》本文。

(十四)「一斤」,各本同,金抄作「一升」。

(十五)「唯」,明抄讹作「准」,湖湘本等作「唯」。

(十六)「干」,各本误作「中」,据金抄改正。

(十七)「薄」,金抄作「●」,他本作「苏」,据「缹瓜瓠法」是「肉须别煮令熟,薄切」,「苏」、「●」应是「薄」字之误,兹改正。

「一」「谐」,犹言恰好,意谓上面高出的水(豉汁)刚好能使虾游走的深度,大约相当于现在所说「一指头」的水。《食次》文与《食经》文往往相同,例如卷八《羹臛法》篇引《食经》「烂熟」条就有「谐令胜刀」。

「二」「豉」,指豉汁。

「三」「溲甑亦然」,大概指溲饭上甑时也要加些姜、椒末。

「四」「酥」,《集韵》:「或作●。」故「●」即「酥」字。《要术》本文作「酥」,这里作「●」是《食次》文。「托」,可能是《煮●》篇引《食次》「●」字的或体,《集韵》解释是「屑米为饮」,这里其实是一种糊状的食物,称为「饭」固然不是不可以,但也可能是「饮」字之误。

「五」「熬」,这里指炒。

「六」「」,同「算」;「子」,即算筹。

「七」「减半」,少于一半,不到一半。

「八」「缹」,用少量的水缓火油焖。

「九」「汉瓜」,未详。

「一0」「苏油」,苏子油,即卷三《荏蓼》篇的「荏油」。下文「苏亦好」,「苏弥好」,均指此。

「一一」「素」,指用「苏油」或「麻油」,不用肉类。

「一二」茄子果肉中含有颇多量的鞣酸,鞣酸能与铁化合,生成黑色的鞣酸铁,所以用铁刀切茄子,切面会变黑。

作菹、藏生菜「一」法第八十八葵、菘、芜菁、蜀芥咸菹法:收菜时,即择取好者,菅「二」、蒲束之。作盐水,令极咸,于盐水中洗菜,即内瓮中。若先用淡水洗者,菹烂。其洗菜盐水,澄取清者,泻著瓮中,令没菜把即止,不复调和。菹色仍青,以水洗去咸汁,煮为茹「三」,与生菜不殊。

其芜菁、蜀芥二种,三日抒出之。粉黍米,作粥清;捣麦●作末,绢筛。布菜一行,以●末薄坌「四」之,即下热粥清。重重如此,以满瓮为限。其布菜法:每行必茎叶颠倒安之。旧盐汁还泻瓮中。菹色黄而味美。

作淡菹,用黍米粥清,及麦●末,味亦胜。

作汤菹法:菘菜佳,芜菁亦得。收好菜,择讫,即于热汤中煠出之。若菜已萎者,水洗,漉(一)出,经宿生之,然后汤煠。煠讫,冷水中濯之(二),盐、醋中。熬胡麻油著,香而且脆。多作者,亦得至春不败。

●菹「五」法:菹,菜也(三)。一曰:菹不切曰「●菹」。用干蔓菁,正月中作。以热汤浸菜冷柔软,解辫(四),择治,净洗。沸汤煠,即出,于水中净洗,复作盐水暂(五)度「六」,出著箔上。经宿,菜色生好。粉黍米粥清,亦用绢筛麦●末,浇菹布菜,如前法;然后(六)粥清不用大热。其汁才令相淹,不用过多。泥头七日,便熟。菹瓮以穰茹之,如酿酒法。

作卒「七」菹法:以酢浆煮葵菜,擘之,下酢,即成菹矣。

藏生菜法:九月、十月中,于墙南日阳中掘(七)作坑,深四五尺。取杂菜,种别布之,一行菜,一行土,去坎一尺许,便止。以穰厚覆之,得经冬。须即取,粲然与夏菜(八)不殊。

《食经》作葵菹法:「择燥葵五斛,盐二斗,水五斗,大麦干饭四斗(九),合濑(十):案「八」葵一行,盐、饭一行,清水浇满。七日黄,便成矣。」

作菘咸菹法:水四斗,盐三升,搅之,令杀菜。又法:菘一行,女曲「九」间之。

作酢菹法:三石瓮。用米一斗,捣,搅取汁三升;煮滓作三升粥(十一)。令内菜瓮中「一0」,辄以生渍汁及粥灌之。一宿,以青蒿(十二)、薤白各一行,作麻沸汤「一一」,浇之,便成。

作菹消去(十三):用羊肉二十斤,肥猪肉十斤,缕切之。菹二升,菹根五升,豉汁七升半,切葱头五升。

蒲菹:《诗义疏》曰(十四):「蒲,深蒲也。《周礼》以为菹「一二」。谓蒲(十五)始生,取其中心入地者,蒻「一三」,大如匕柄,正白,生噉之,甘脆;又煮,以苦酒浸(十六)之,如食笋法,大美。今吴人以为菹,又以为鲊(十七)。」

世人作葵菹不好(十八),皆由葵大脆故也。菹菘,以社「一四」前二十日种之;葵,社前三十日种之。使葵至藏,皆欲生花乃佳耳。葵经十朝苦(十九)霜,乃采之。秫米为饭,令冷。取葵著瓮中,以向饭沃之(二十)。欲令色黄,煮小麦时时粣「一五」桑葛反之。

崔寔曰:「九月,作葵菹。其岁温,即待十月。」

《食经》曰:「藏瓜法:取白米一斗,「一六」中熬之,以作糜(二一)。下盐,使咸淡适口,调寒热。熟拭瓜,以投其中,密涂瓮。此蜀人方,美好。又法:取小瓜百枚,豉五升,盐三升。破,去瓜子,以盐布瓜片(二二)中,次著瓮中(二三),绵「一七」其口。三日豉气尽,可食之。」

《食经》藏越瓜法:「糟一斗,盐三升,淹瓜三宿。出,以布拭之,复淹如此。凡瓜欲得完,慎勿伤,伤便烂,以布囊就取之,佳。豫章郡「一八」人晚种越瓜,所以味亦异。」

《食经》藏梅瓜法:「先取霜下老白冬瓜,削去皮,取肉方正薄切(二四)如手板。细施灰,罗「一九」瓜著上,复以灰覆之。煮杬(二五)皮、乌梅「二0」汁著器中。细切瓜,令方三分,长二寸,熟煠之,以投梅汁。数日可食。以醋石榴子著中,并佳也。」

《食经》曰:「乐安「二一」令徐肃藏瓜法:取越瓜细者,不操「二二」拭,勿使近水,盐之令咸。十日许,出,拭之,小阴干熇「二三」之,仍内著盆中。作和法:以三升赤小豆,三升秫米,并炒之,令黄,合舂,以三斗好酒解之。以瓜投中,密涂。乃经年不败。」

崔寔曰:「大暑后六日,可藏瓜。」

《食次》曰:「女曲:秫稻米三斗,净淅,炊为饭(二六)——软炊。停令极冷,以曲范中用手饼之。以青蒿上下奄「二四」之,置床上,如作麦曲法。三七二十一日,开看,遍有黄衣则止。三七日无衣,乃(二七)停,要须衣遍乃止。出,日中曝之。燥则用。」

酿瓜菹酒法:秫稻米一石,麦曲成剉隆隆二斗,女曲成剉平一斗。酿法:须消化,复以五升米酘之;消化,复以五升米酘之。再酘酒熟,则用,不迮出「二五」。瓜,盐揩,日中曝令皱,盐和暴糟「二六」中停三宿,度内女曲酒中为佳。

「瓜菹法:采越瓜,刀子割;摘取,勿令伤皮。盐揩数遍,日曝令皱。先取四月白酒糟盐和,藏之。数日,又过著大酒糟中,盐、蜜、女曲和糟,又藏泥●「二七」中,唯久佳。」又云:「不入白酒糟亦得。」又云:「大酒接出清,用醅,若一石,与盐三升,女曲三升,蜜三升。女曲曝令燥,手「二八」令解,浑(二八)用。女曲者,麦黄衣「二九」也。」又云:「瓜净洗,令燥,盐揩之。以盐和酒糟,令有盐味,不须多,合藏之,密泥●口。软而黄,便可食。大者六破,小者四破,五寸断之,广狭尽瓜之形。」又云:「长四寸,广一寸。仰奠四片。瓜用小而直者,不可用㖞(二九)。」

瓜芥菹:用冬瓜,切长三寸,广一寸,厚二分。芥子,少与胡芹子,合熟研,去滓,与好酢,盐之,下瓜。唯久益佳也。

汤菹法:用少菘(三十)、芜菁,去根,暂经沸汤(三一),及热与盐、酢。浑长者,依杯(三二)截。与酢,并和菜(三三)汁;不尔,太(三四)酢。满奠之。

苦笋紫菜菹法:笋去皮,三寸断之,细缕切之;小者手捉小头,刀削大头,唯细薄,随置水中。削讫,漉出,(三五)细切紫菜和之。与盐、酢、乳(三六)。用半奠。紫菜,冷水渍,少久自解。但洗时勿用汤,汤洗则失味矣。

竹菜「三0」菹法:菜生竹林下,似芹,科大而茎叶细,生极穊。净洗,暂经沸汤,速出,下冷水中,既搦去水,细切。又胡芹、小蒜,亦暂经沸汤,细切,和之。与盐、醋。半奠。春用至四月。

蕺「三一」菹法:蕺去土、毛「三二」、黑恶者,不洗,暂经沸汤即出。多少与盐。一升(三七),以暖米清沈汁「三三」净洗之,及暖即出,漉下盐、酢中。若不及热「三四」,则赤坏之。又,汤撩(三八)葱白,即入冷水,漉出,置蕺中,并寸切,用米(三九)。若子奠,去蕺节,料理接奠,各在一边,令满。

菘根「三五」(四十)菹法:菘,净洗遍体,须长切,方如筭子,长三寸许。束根,入沸汤,小停出,及热与盐、酢。细缕切橘皮和之。料理,半奠之。

熯「三六」呼干反菹法:净洗,缕切三寸长许,束为小把,大如筚篥「三七」。暂经沸汤,速出之,及热与盐、酢,上加胡芹子与之。料理令直,满奠之。

胡芹小蒜菹法:并暂经小沸汤出,下冷水中,出之。胡芹细切,小蒜寸切,与盐、酢。分半奠,青白各在一边。若不各在一边,不即入于水中,则黄坏,满奠。

菘根萝卜菹法:净洗通体,细切长缕,束为把,大如十张纸卷。暂经沸汤即出,多与盐(四一),二升暖汤合把手按之。又(四二),细缕切,暂经沸汤,与橘皮和,及暖与则黄坏(四三)。料理满奠。煴菘「三八」、葱、芜菁根悉可用。

紫菜菹法:取紫菜,冷水渍令释,与葱菹合盛,各在一边,与盐、酢。满奠。

「蜜姜法:用生姜,净洗,削治,十月酒糟中藏之。泥头十日,熟。出,水洗,内蜜中。大者中解,小者浑用。竖奠四。」又云:「卒作:削治,蜜中煮之,亦可用。」

「梅瓜法:用大冬瓜,去皮、穰「三九」,子细切,长三寸,麤细如研饼(四四)。生布薄绞去汁,即下杬汁,令小暖。经宿,漉出。煮一升乌梅,与水二升,取一升余,出梅,令汁清澄。与蜜三升,杬汁三升,生橘二十枚——去皮核取汁——复和之,合煮两沸,去上沫,清澄令冷。内瓜讫,与石榴酸者、悬钩子「四0」、廉姜「四一」屑。石榴、悬钩,一杯可下十度。皮(四五)尝看,若不大涩,杬子汁至一升。」又云:「乌梅渍汁淘奠「四二」。石榴、悬钩,一奠不过五六。煮(四六)熟,去麤皮。杬一升,与水三升,煮取升半,澄清。」

「梨菹法:先作●「四三」卢感反:用小梨,瓶中水渍,泥头,自秋至春。至冬中,须亦可用。——又云:一月日可用。——将用,去皮,通体薄切,奠之,以梨●汁,投少蜜,令甜酢(四七)。以泥封之。若卒作,切梨如上,五梨半(四八)用苦酒二升,汤二升,合和之,温令少热,下,盛。一奠五六片,汁沃上,至半。以𥮾「四四」置杯旁。夏停不过五日。又云:卒作,煮枣亦可用之。」

木耳菹:取枣、桑、榆、柳树边生犹软湿者,干即不中用。柞木耳亦得。煮五沸,去腥汁,出置冷水中,净洮。又著酢浆水中,洗出,细缕切。讫,胡荽、葱白,少著,取香而已。下豉汁、酱清及酢,调和适口,下姜、椒末。甚滑美。

●「四五」菹法:《毛诗》曰(四九):「薄言采芑。」毛云:「菜也。」《诗义疏》曰(五十):「●,似苦菜,茎青;摘去叶,白汁出。甘脆可食,亦可为茹。青州谓之「芑」。西河、鴈门「四六」●尤美,时人恋恋,不能出塞。」

蕨「四七」:

《尔雅》云(五一):「蕨,鳖。」郭璞注云:「初生无叶,可食。《广雅》曰「紫藄」(五二),非也。」《诗义疏》曰(五三):「蕨,山菜也;初生似蒜茎,紫黑色。二月中,高八九寸,老(五四)有叶,瀹为茹,滑美如葵。今陇西、天水人,及此时而干收,秋冬尝之;又云以进御。三月中,其端散为三枝(五五),枝有数叶,叶似青蒿,长麤坚强,不可食。周、秦曰「蕨」;齐、鲁曰「鳖」,亦谓「蕨」。」

又浇之(五六)。

《食经》曰:「藏蕨法:先洗蕨,把(五七)著器中,蕨一行,盐一行,薄粥沃之。一法:以薄灰淹之,一宿,出,蟹眼汤瀹之。出熇,内糟中。可至蕨时。」

「蕨菹:取蕨,暂经汤出;小蒜亦然。令细切,与盐、酢。」又云:「蒜、蕨俱寸切之。」

荇「四八」:字或作莕。(五八)《尔雅》曰(五九):「莕,接余。其叶,苻。」郭璞注曰:「丛生水中,叶圆,在茎端,长短随水深浅。江东菹食之。」

《毛诗‧周南‧国风》曰(六十):「参差荇菜,左右流之。」毛注云:「接余也。」《诗义疏》曰(六一):「接余,其茎白;叶紫赤(六二),正圆,径寸余,浮在水上;根在水底。茎与水深浅等,大如钗股,上青下白,以苦酒浸之为菹,脆美,可案酒。其华(六三)为蒲黄「四九」色。」

(一)「漉」,明抄误作「混」,他本不误。

(二)「之」,疑应作「入」,或「之」下脱「入」字。

(三)「菹,菜也」,疑脱「●」字,应作:「●,菹菜也。」连下文「一曰」云云,都是解释标题的,可能引自他书而脱去书名,也可能《要术》自注,严格说来,都应作小字注文。

(四)「辫」,明抄作「辨」,金抄不清楚,像「辨」,湖湘本、《津逮》本作「办」,渐西本作「瓣」,均误。吾点校改作「辫」,是。按卷三芜菁篇提到本条的用干芜菁作「●菹」的方法,当时收割芜菁是「择治而辫之」,这时泡软后再解开来,字应作「辫」,兹改正。

(五)「暂」,明抄、湖湘本等误作「斩」,据金抄改正。

(六)「后」,疑是「浇」字之误,或系衍文。

(七)「掘」,明抄误作「稻」,他本误作「搯」,据金抄改正。

(八)「菜」,金抄脱,据他本补。

(九)金抄作「四斗」,他本作「四升」。

(十)「濑」,音赖,原意是沙上浅水,腌菜后菜上浸著菜卤,情况和「濑」相像,大概这是当时腌菜上的口语。金抄、明抄、湖湘本作「濑」,无此字;《津逮》本等作「濑」,兹暂从《津逮》本。

(十一)「三升粥」,一斗米捣碎加水取去三升汁后,剩余的米滓不止煮三升粥,疑「三斗」之误。

(十二)「蒿」,金抄讹作「●」。

(十三)「菹消法」,即卷八《菹绿》篇的「菹肖法」。「菹」有荤、素二种,这是肉菹,严格说来,应入《菹绿》篇。又《太平御览》卷八五六「菹」引到:「《食经》有此法也。」说明本条及本条以上各条,均仍系《食经》文。

(十四)《诗经‧大雅‧荡之什‧韩奕》「维笋及蒲」孔颖达疏引陆玑《疏》,与《诗义疏》有不同,是:「蒲始生,取其中心入地蒻大如匕柄,正白,生噉之,甘脆;而以苦酒浸之,如食笋法。」今传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清丁晏校本)卷上载此条与孔疏所引陆《疏》同,惟「取其中心入地蒻大如匕柄」作「取其中心入地者,名蒻,大如匕柄」。

(十五)「蒲」,明抄、湖湘本等误作「菹」,据金抄改正。

(十六)「浸」,各本作「受」,误;渐西本从吾点校,改作「浸」,是。兹据陆玑《疏》改正。

(十七)「鲊」,各本作「酢」,误;金抄作「●」,应是「鲊」字写错。卷八《作鱼鲊》篇引《食经》有「蒲鲊法」,《图经本草》:「香蒲,……其始生,……亦可以为鲊」,兹改正。

(十八)「世人作葵菹不好」,本条是贾氏本文,在引《食经》、《诗义疏》后,殿以怎样作好葵菹的己见。日译本以为脱「葵菹」二字,因在前面加「葵菹」的小标目。

(十九)「苦」,明抄误作「若」,他本不误。

(二十)「以向饭沃之」,「向饭」指原先所炊的饭,即上文的「秫米为饭」。但以下饭为「沃」,此处是仅见之例。黄麓森因疑是「白饮」之误,则上文「秫米为饭」,亦应改作「秫米为饮」。

(二一)「糜」,明抄、金抄、湖湘本作「麋」,字通,兹从《津逮》本等作「糜」。

(二二)「片」的原意是一木剖成两半,这里指剖瓜说,恐不是切成薄片。金抄无「片」字,他本有,兹据补。

(二三)「次著瓮中」,没有提到下豉,可能省去不说,也可能「著」下脱「豉」字。

(二四)「薄切」,金抄无,明抄、湖湘本等有,以有较胜。

(二五)「杬」,金抄作「●」,明抄作「杭」,湖湘本、《津逮》本作「●」,吾点校改作「杬」,渐西本从之。按下文「梅瓜法」用「杬汁」渍藏冬瓜,卷四《种木瓜》篇并引有《食经》用浓杬汁藏木瓜的方法,字应作「杬」,兹改正。

(二六)「饭」,明抄误作「饮」,他本不误。

(二七)「乃」,各本同,作「且」字用,《学津》本作「仍」。

(二八)「浑」,指整粒不捣作末,明抄误作「军」,据他本改正。

(二九)「㖞」,原作「贮」,误。这里明说要用「小而直者」,卷二《种瓜》篇有「瓜短而㖞」,是说瓜形短而歪曲,字应作「㖞」一类字,兹改正。

(三十)金抄作「菘」,他本作「葱」。按本条是《食次》文,篇首《要术》本文也有「作汤菹法」,所用也是菘菜和芜菁,故从金抄作「菘」。

(三一)金抄作「沸汤」,他本作「汤沸」。按《食次》文对于「煠」的处理,均作「暂经沸汤」的直接描述,下文屡见,故从金抄。

(三二)金抄作「杯」,他本作「柸」。按「杯」,同「桮」,是古时盘、盂等通称,而「柸」音坯,是另一字,不能用作「杯」字,他本讹,兹从金抄。

(三三)「菜」,各本误作「叶」,据金抄改正。

(三四)「太」,各本误作「火」,据金抄改正。

(三五)「漉出」下疑脱「暂经沸汤」的处理过程。

(三六)「乳」,用乳作作料,不是不可能,但他处未见,可能有误。

(三七)「一升」,意思不明,当有脱误。

(三八)「撩」,各本同,金抄作「掩」。按「撩」,《集韵》:「同捞」,是说在汤中泡一下就捞出来,兹从各本。

(三九)「用米」,各本同,无法解释,可能「用」连上句,「米」是衍文,或者「米」是「半」字之误,脱「奠」字。

(四十)「」,字书无此字,可能是「榼」字之误。本篇引《食次》自「汤菹法」至「紫菜菹法」各条,都是在汤中暂煠即出随即用醋拌和的速成酸菜,相当于《要术》本文的「卒菹法」,是随作随用的。其所用器具是小型的容器,所以「汤菹法」有「依杯截」。榼也是一种小型容器,也许这种菹就作在榼子里面,所以有「榼菹」之称。日译本即改作「榼」字。文内有「细缕切橘皮」,黄麓森认为「榼」是「橘」字之误。

(四一)「多与盐」,自「汤菹法」至「紫菜菹法」各条都用盐、醋拌和,这里「盐」下疑脱「酢」字。

(四二)「又」下疑脱「云」字。

(四三)「及暖与则黄坏」,应是指「与橘皮」,是说不能在沸水中下橘皮,否则,泡得过久会黄软不香。

(四四)金抄作「研饼」,明抄作「研布」,他本仅一「研」字,都不好解释。按《素食》篇引《食次》「蜜姜」:「子切,……大如细漆箸」,本篇引《食经》「藏梅瓜法」:「令方三分」,「」即「算」字,「子」即算筹,本条既说明「子细切」,则大致也应像筷子的大小或二三分的宽度。因此从「研饼」推测,怀疑「研」字是「水引」二字错合成一字,「水引饼」即面条,这样就好解释了。

(四五)「皮」,指杬木皮,各本无,据金抄补。「皮尝看,若不大涩,杬子汁至一升」,应在末了「杬一升,与水三升,煮取升半,澄清」的后面,就是说,一般煮取升半,不够浓时,就煮取一升。

(四六)金抄作「煮」,指煮杬皮汁,他本作「度」,兹从金抄。

(四七)「令甜酢」下疑脱「沃之」一类字,指将此汁浇在梨片上盛供上去。下文「以泥封之」是另一回事,指用后仍将梨汁泥封好。

(四八)「半」,颇费解,疑衍误。

(四九)《诗经‧小雅‧采芑》句。毛《传》作:「芑,菜也。」

(五十)隋杜台卿《玉烛宝典》卷二注引《毛诗草木疏》是:「芑,蘧也。叶似苦菜,茎青白;擿其叶,白汁出。甘脆可生食,亦可煮为茹。青州谓之「芑」。西河雁门蘧尤美,胡人恋之,不能出塞」。《诗经‧小雅‧采芑》孔颖达疏引陆玑《疏》作:「菜芑,似苦菜也,茎青白色;摘其叶,白汁出。肥(按应是「脆」)可生食,亦可蒸为茹。青州人谓之「芑」西河、雁门芑尤美,胡人恋之,不出塞。」本条没有提到作「菹」,当有脱文。

(五一)见《尔雅‧释草》,「鳖」作「●」。郭璞注作:「《广雅》云「紫藄」,非也。初生无叶,可食。江西谓之●。」《诗经‧召南‧草虫》「言采其蕨」陆德明《经典释文》称:「俗云其初生似鳖脚,故名焉。」

本条引《尔雅》郭注及《诗义疏》文,原均作大字正文,但这是解释「蕨」的,兹依他篇例改作小字注文。

(五二)《广雅‧释草》有「茈藄,蕨也」的记载。「茈」与「紫」通。「綦」,音其。参看卷十「藄「九一」」注释「一」。

(五三)《尔雅释草》「蕨,●」邢昺疏引陆玑《疏》:「蕨,山菜也;初生似蒜茎,紫黑色,可食,如葵。」《诗经‧召南‧草虫》陆德明《经典释文》引《草木疏》仅「周秦曰蕨,齐鲁曰虌」二句。《要术》所引比较详尽,《诗义疏》不是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

(五四)「老」,各本同,误。陈奂《诗毛氏传疏》引《要术》改作「先」,是说开始有叶的意思,是因字形相像改的,其实应作「始」才合适。

(五五)「枝」,明抄误作「秋」,据他本改正。

(五六)「又浇之」,在这里毫不相关,当系看错了别处的文字错衍在这里。

(五七)「把」,明抄误作「杷」,他本误作「肥」,据金抄改正。

(五八)「荇字或作莕」,金抄脱此标题,据他本补。但「荇」下仍应脱「菹」字。

(五九)见《尔雅‧释草》,文同。郭注无「菹」字,《要术》引之以证菹法,「菹」字应有,今本郭注脱。

(六十)见《诗经‧周南‧关睢》。毛传作:「荇,接余也。」

(六一)《诗经‧关睢》孔颖达疏引陆玑《疏》作:「接余,白茎,叶紫赤色,正员,径寸余,浮在水上,根在水底,与水深浅等,大如钗股,上青下白。其白茎,以苦酒浸之,肥美,可案酒。」《尔雅释草》「莕,接余」邢昺疏引陆玑《疏》同《诗经》孔疏所引,惟「肥美」作「脆美」,则孔引「肥」系「脆」之误。孔邢所引,均与《诗义疏》异,《诗义疏》多「为菹」及「其华为蒲黄色」句,而「与水深浅等」上多「茎」字,也更为合理。据此看来,似乎唐时已不见《诗义疏》的流传。

(六二)「其茎白;叶紫赤」,名本原作「其叶白;茎紫赤」,「茎」、「叶」倒错,致不可通,兹据陆玑《疏》倒正(莕菜的叶表面绿色,里面带紫色)。

(六三)「华」,明抄讹作「●」(残缺不全的「叶」字),据他本改正。

「一」「菹」,《说文》:「酢菜也。」《释名‧释饮食》:「菹,阻也,生酿之,遂使阻于寒温之间,不得烂也。」即主要利用乳酸发酵加工保藏的盐菜或酸菜。有咸菹,有淡菹。分开来说,细切的叫「兖」,整棵和大片的叫「菹」(见《周礼‧天官》「醢人」郑玄注)。本篇所记,则是通指腌菜,不分整细。同时也不限于日久腌藏,如引《食次》有若干条暂经汤煠即加盐醋的菹法(《食经》也有),实际就是《要术》本文的「卒菹法」,也就是临时加醋泡成的酸味菜。

关于「藏生菜」,《要术》本文只有一条窖藏生菜法,殿于菹法之后。在这条之后,开始引录其他资料,主要是藏瓜,有盐藏、糟藏、蜜藏、女曲藏、乌梅杬汁藏各法。

「二」菅(音奸),禾本科多年生草本,叶细长而尖,可以束物。

「三」卷一《种谷》篇引《汉书‧食货志》注:「生曰菜,熟曰茹。」

「四」「坌」,同「坋」,音愤,《说文》:「尘也。」这里作动词用,即撒上一层麦●粉。

「五」「●」,音攘,《广雅‧释器》:「●、……腌、……●也。」「●」即「菹」字。菹的本身含有酝酿、酿造的意思,故加艸头作「●」。本条菹法加麦●和粥清腌酿,并泥瓮、保温「如酿酒法」,大概因此称为「●菹。」

「六」「度」,通「渡」,指在盐水中过一下。下文「酿瓜菹酒法」的「度内」,就是「瓜菹法」的「过著」。

「七」「卒」,同「猝」,急速,速成。

「八」「案」,通「按」,即放下按实。

「九」「女曲」,即「●子」,也叫「黄子」。下文引《食次》有作「女曲」法,则是糯米作的饼曲。唐陈藏器《本草拾遗》:「女曲,……北人以小麦,南人以米。」说明麦、米原料不同,名称都是「女曲」,而《食次》正很像南方人的作品。明杨慎《丹铝续录》卷六:「女曲,小曲也;茧糖,窠丝糖也;石蜜,糖霜也;自然谷,禹余粮也:俱见《齐民要术》。」「茧糖」见本卷《饧𫗦》篇。「石蜜」见卷十「甘蔗「二一」」。「自然谷」见卷十「五谷「一」」。

「一0」「令内菜瓮中」,将菜纳入瓮中。

「一一」「麻沸汤」,气泡冒上来如麻子大小的沸汤。这里用青蒿煮汁浇在菹瓮里,还残留著古人吃青蒿的习惯,参看卷十「蒿「五四」」注释「三」。

「一二」《周礼‧天官》「醢人」:「加豆之实,……深蒲、……笋菹。」郑众注:「深蒲,蒲蒻入水深,故曰「深蒲」。」贾公彦疏:「深蒲,谓蒲入水深,以为兖。」《诗义疏》「《周礼》以为菹」,即指此。「蒲」指香蒲科的香蒲。

「一三」「蒻」,音弱,《说文》:「蒲子也。」段玉裁注:「蒲子者,蒲之少者也。」《图经本草》:「香蒲,蒲黄苗也。……春初生嫩叶,未出水时,红白色,茸茸然。《周礼》以为菹。亦可以为鲊。今人罕复有食者。」香蒲自短缩茎上所生的叶,其下部叶鞘抱合而成径0﹒5-1寸许的圆棒形,在土中的部分色白,柔嫩可食,这就是《诗义疏》所说「取其中心入地者,蒻大如匕柄,正白,生噉之,甘脆」的部分;其出土在水中的部分,淡绿色,亦柔嫩可食。这二部分,通名「蒲菜」。香蒲的匍匐地下茎先端的嫩头,俗名「草芽」。现在香蒲有以采收蒲菜或草芽作蔬菜为目的而栽培的。

「一四」「社」,指秋社,即立秋后第五个「戊」日。

「一五」「粣」,音删入声,《集韵》:「糁也。」这里作动词用,即在瓮中撒些煮小麦作糁。

「一六」「」,同「鬲」,亦作「镉」,音历。《说文》:「鬲,鼎属,实五觳;斗二升曰觳;……三足。」又,《方言》卷五:「鍑,……吴扬之间谓之鬲。」「鍑」,音富,《说文》:「釜大口者。」

「一七」「绵」,作动词用,即用丝绵封闭瓮口。照《要术》本文句例,通常作「绵幕其口」。

「一八」豫章郡,汉置隋废,郡治在南昌。

「一九」「罗」,「罗列」的意思,就是挨著摊布在灰上。

「二0」「乌梅」,烟熏使干黑的青梅干。作法见卷四《种梅杏》篇「作乌梅法」。该法明说「乌梅入药,不任调食」,但这里用以渍瓜,正是《食经》的不同用法。下文又有「梅瓜法」,也用「乌梅」,是《食次》文,与《食经》同。

「二一」乐安,县名,汉置,故城在今山东省博兴县北。又后魏置,故治在今安徽省霍山县东。

「二二」「操」,《说文》:「把持也。」「不操拭」,意即不拿著揩拭。

「二三」「熇」,音臛,《说文》:「火热也。」又音考,《集韵》:「燥也。」卷十「杨梅「二九」」引《食经》藏杨梅法有「仍出曝,令干熇」,指日晒。下文引《食经》「藏蕨法」的「出熇」,亦指日晒。卷八《八和兖》篇引《食经》「作芥酱法」的「少熇」,则是指火干。这里「小阴干熇之」,似指阴干。

「二四」「奄」,《说文》:「覆也。」这里借作「罨」字用。用青蒿罨曲,《要术》中只有引《食次》这条。

「二五」「不迮出」,不加压榨,连著糟用。

「二六」「暴糟」,指残留酒精含量较高的酒糟,不是在酒糟中曝晒。「盐和暴糟中停三宿」,是说将瓜放进用盐和的较浓酒糟中腌三宿,然后再过到(「度内」)女曲酒中。下条「先取四月白酒糟盐和」,又「过著大酒糟中,盐、蜜、女曲和糟」,又「以盐和酒糟」,都是用盐和酒糟。

「二七」「泥」,作动词用,即泥封。「●」,音冈,同「●」,《玉篇》:「甖也。」

「二八」「」,即今「榨」字,指用力散。

「二九」指明「女曲」就是「麦黄衣」,大概因为这里不用糯米女曲,所以特别指明。

「三0」竹菜,繖形科多年生草本,生于竹林及树荫间。

「三一」「蕺」,音辑,即蕺菜,三白草科,多年生草本,茎叶皆有腥臭,俗名鱼腥草,产于长江以南各地。浙江绍兴县有蕺山,相传以产蕺菜得名。

「三二」蕺菜下部的茎,匍匐地下,节上生须根。这里「毛」,当是指须根。

「三三」「暖米清沈汁」,暖的米泔清汁。

「三四」「若不及热」,承上文「及暖即出」而言,是说不要在暖米泔汁中浸洗太久,否则会黄坏。

「三五」这里「菘根」究竟指什么,颇难确定。芜菁、萝卜古时都有「菘」的名称。不过下文「菘根萝卜菹法」,「菘根」与「萝卜」并举,并称「芜菁根」也可以用,则所谓「菘根」,似应仍指菘菜,而所谓「根」,实际是指叶柄。

「三六」「熯」,黄麓森校记:「熯,本亦作焊,即蔊菜之蔊。」唐陈藏器《本草拾遗》有「●菜」(或从艸作「●」),李时珍认为即「蔊」字之讹,并说:「蔊味辛辣,如火焊人,故名」(见《本草纲目》卷二六「蔊菜」)。「熯」,《唐韵》:「本作焊。」说明「蔊」原先也写作「焊」,《本草拾遗》讹作「●」,再加艸头又讹作「●」。蔊菜,十字花科,一名辣火菜。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卷六:「吾乡人摘而腌之为菹,殊清辛耐嚼。」

「三七」「筚篥」,音毕栗,即「觱篥」,一种管乐器,角制或竹管制。宋陈旸《乐书》:「觱篥」,一名悲篥,一名笳管,龟兹之乐也。以竹为管,以芦为首,状类胡笳而九窍,……吹之以惊中国焉。」这里是说束成像筚篥的竹管那么粗的小把。

「三八」《名医别录》陶弘景注:「芦菔是今温菘,其根可食。……芜菁根乃细于温菘。」《方言》卷三「芜菁……其紫花者谓之芦菔。」郭璞注:「今江东名为「温菘」。」「温菘」即「煴菘」,就是萝卜。但与标目重出,按通例应是指另一种菜,则有未详。

「三九」「穰」,借作「瓤」字用。这也是《食次》、《食经》借用同音讹字的一例。

「四0」悬钩子,蔷薇科,落叶灌木。果实为肉果,可食。《本草拾遗》:「子如梅,酸美,人食之醒酒。」又名木莓、山莓、野杨梅。参看卷十「莓〔八七〕」注释「一」。

「四一」《本草拾遗》:「廉姜,似姜,生岭南、剑南,人多食之。」《植物名实图考》卷二五:「南赣多有之。似山姜而高大。土人不甚食,以治胃痛甚效云。」参看卷十「廉姜〔三四〕」注释「一」。

「四二」「淘」,作「浇」解释;「淘奠」,浇些乌梅渍汁奠上去。

「四三」《六书故》:「滥,或作●。」《释名‧释饮食》:「桃滥,水渍而藏之,其味滥滥然酢也。」也就是《礼记‧内则》诸种饮料之一的以桃干梅干和水浸渍的「滥」。实际只是一种水渍水果并密封之使营乳酸发酵所成的酸浆。

「四四」「𥮾」,同「簪」,一种小竹签,用以戳取梨片来吃,像现在的牙签。卷八《蒸缹法》篇用这个来别牢竹箬,都是《食次》的用品。

「四五」「●」即「苣」字,据《诗义疏》与「芑」(音起)是同一种植物,参看卷三《种蘘荷芹●》篇注释「一」。

「四六」西河、鴈门,均郡名,鴈门也是关名,均在今山西省北部。

「四七」蕨,蕨科,多年生草本。嫩叶可食。茎多淀粉,可制粉供食用。

「四八」「荇」,音杏,即莕菜,龙胆科,多年生草本,生池沼中,嫩叶可食。

「四九」香蒲的圆柱状肉穗花序的花粉,金黄色,取以为药,叫做「蒲黄」。宋时并作为蜜饯果食,《图经本草》:「蒲黄,……即花中药屑也,细若金粉。……市廛间亦采以蜜溲作果食货买,甚益小儿。」

饧𫗦第八十九史游《急就篇》云(一):「生但反(二)、饴、饧「一」。」

《楚辞》曰(三):「粔籹、蜜饵,有𫗮。」𫗮亦饧「二」也。

柳下惠见(四)饴曰(五):「可以养老。」然则饴𫗦「三」可以养老自(六)幼,故录之也。

煮白饧法:用白芽散糱「四」佳;其成饼者,则不中用「五」。用不渝釜,渝则饧黑。釜必磨治令白净,勿使有腻气。釜上加甑,以防沸溢「六」。干糱末五升,杀米一石。

米必细●,数十遍净淘「七」,炊为饭。摊去热气,及暖于盆中以糱末和之,使均调。卧「八」于●(七)瓮中,勿以手按,拨平而已。以被覆盆瓮(八),令暖,冬则穰茹。冬须竟日,夏即半日许,看米消减离瓮「九」,作鱼眼沸汤以淋之,令糟上水深一尺许,乃上下水洽讫(九),向「一0」一食顷,使拔●取汁煮之。

每沸,辄益两杓。尤宜缓火,火急则焦气。盆中汁「一一」尽,量不复溢,便下甑。一人专以杓扬之,勿令住手,手住则饧黑。量熟,止火。良久,向冷,然后出之。

用粱米、稷米(十)者,饧如水精色。

黑饧法:用青芽成饼糱「一二」。糱末一斗,杀米一石。余法同前。

琥珀饧法:小饼如碁石,内外明彻,色如琥珀「一三」。用大麦糱末一斗,杀米一石。余并同前法。

煮𫗦法:用黑饧糱末一斗六升,杀米一石。卧、煮如法。但以蓬子「一四」押取汁,以匕匙纥纥搅之,不须扬。

《食经》作饴法:「取黍米一石,炊作黍「一五」,著盆中。糱末一斗搅和。一宿,则得一斛五斗。煎成饴。」

崔寔曰:「十月,先冰冻,作京饧(十一),煮暴饴。」

《食次》曰:「白茧糖法:熟炊秫稻米饭,及热于(十二)杵臼净者舂之为●「一六」,须令极熟,勿令有米粒。干「一七」为饼:法,厚二分许。日曝小燥,刀直●为长条,广二分;乃斜裁(十三)之,大如枣核,两头尖。更曝令极燥,膏油煮之。熟,出,糖聚丸(十四)之;一丸不过五六枚。」又云:「手索「一八」●,麤细如箭簳。日曝小燥,刀斜截,大如枣核。煮,丸,如上法。丸大如桃核。半奠,不满之。」

黄茧糖(十五):白秫米,精舂,不簸淅,以栀子渍米取色。炊、舂为●;●加蜜。余一如白●。作茧,煮,及奠,如前。

(一)见《急就篇》卷二,原句是:「枣、杏、瓜、棣、、饴、饧。」

(二)「生但反」,明抄作为「生ý反」,字书无「ý」字;金抄只「但反」二字,并排著写。按「」,音散,《急就篇》音注作「思但反」,可知明抄误「但」为「ý」,金抄脱「生」字,兹补正。「(生但反)」,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均讹作「铁●」二字,作正文,黄麓森校记:「今就●字推究,知实音注「先旦反」之脱误,则铁为之讹自明。「先反」夹注,各本讹合为「●」,而「旦」脱。」黄麓森未据明抄、金抄校勘,这个校记是颇为精审的,故予录出,不泯前人功力。

(三)《楚辞‧招魂》:「粔籹、蜜饵,有𫗮些。」这里略去「些」字。王逸注:「𫗮,饧也。」《要术》加「亦」字,是作为贾氏自己的解释。

(四)「见」,明抄误作「凡」,他本不误。

(五)《淮南子‧说林训》:「柳下惠见饴曰:「可以养老」;盗跖见饴曰:「可以黏牡」;见物同而用之异。」「牡」指门钮,放上饴糖,开门时没有响声。这是历史上封建文人对柳下跖的诬蔑。

(六)「自」,不好讲,应是「育」字残烂错成。

(七)「●」也写作「●」,指瓮底边上所开的孔,连下文「拔●」,各本均作「酳」,误;渐西本据吾点校改作「●」,是。

(八)「以被覆盆瓮」,疑应作「盆合,以被覆瓮」。

(九)「乃上下水洽讫」,金抄、明抄如文;明清刻本作「乃止下水,冷讫」,非。按「洽」指上下层水融和均调,即指带糟的糖水与所加的汤水经过搅拌,使之均匀,然才可趁暖放出糖水煎煮。故从金抄。

(十)「稷米」,各本无,据金抄补。

(十一)「京饧」,各本同,但卷三《杂说篇》引《四民月令》作「凉饧」,《玉烛宝典》引《四民月令》亦作「凉饧」,「京」应是「凉」字之误。「凉饧」即「冻饧」,「暴饴」即薄饴。

(十二)「于」,各本误作「千」,据金抄、渐西本改正。

(十三)「裁」,可以解释,惟据下文「刀斜截」,疑仍应作「截」。

(十四)本条四「丸」字各本均作「圆」,是避宋钦宗赵桓的同音名改的,金抄仍作「丸」,兹改复原字。下文「一丸」,或者指作一次丸,或者有脱误。

(十五)本条仍是《食次》文。

「一」利用麦芽糖化淀粉,将滤去米渣后的糖化液汁煎成的糖叫做「饴」或「」。「」古音唐,隋唐以后又音晴。分开来说,「饧」比较强厚,「饴」比较柔薄(见《释名‧释饮食》及颜师古注《急就篇》);通称则二者无别,《方言》卷十三:「凡饴谓之饧,自关而东陈、楚、宋、卫之通语也。」故软饴也叫「湿」,强厚成固态的叫「干饴」,也叫「脆饧」。《要术》卷六《养牛马驴骡》篇「治马中谷又方」:「取饧……打碎」,即是脆饧。崔寔所称的「暴饴」,实际就是「薄饴」,也就是速成的「卒饴。」「暴」是「猝」、「速」的意思,意即速成,亦即煎熬时间较短浓缩度较弱的「水饧」。

「」,《说文》:「熬稻粻●也。」颜师古注《急就篇》:「之言散也,熬稻米饭使发散也;古谓之张皇,亦目其开张而大也。」「张皇」是膨胀,后来从米作「粻●」,从食作「𫗮」,可以是「米花」,也可以是油炸子。《饼法》篇的「膏环」、「粔籹」、「寒具」、「蝎子」、「粲」以及本篇的黄白「茧糖」都是类。

「二」《方言》卷十三:「饧,谓之𫗮。」郭璞注:「即干饴也。」是「𫗮」有二义,除指子外,也指干块的饴糖。

「三」《释名》(《四部丛刊》本)《释饮食》:「哺,𫗦也;如饧而浊可𫗦也。」「哺」、「𫗦」古虽可通,但仍应倒作:「𫗦,哺也;如饧而浊可哺也」《唐宋丛书》本《释名》就是这样。《太平御览》卷六五二引《释名》后一「𫗦」字亦作「哺」。本篇有「煮𫗦法」,实际也是「如饧而浊」的黑饧。「浊」的来源主要是有较多的不滤清的米渣杂和在饧里面。这种带有米渣的饧适宜于小孩哺食,故另以「𫗦」为名,以别于一般的「饧」。《方言》卷十三有一种以豆粉和饧的「●」,颇与「𫗦」相像。

「四」「白芽散糱」,刚长出白芽即收干备用的小麦散糱,见卷八《黄衣黄蒸及糱》篇。

「五」「则不中用」,用于煮黑饧,不用于煮白饧。「其成饼者」,指下文「青芽成饼糱」。

「六」「釜上加甑,以防沸溢」,义乌人以善制饧著称于浙江,有一套特制的工具。这口熬饧的大锅,叫做「煎口」。它加高的办法是用大缸凿去缸底,然后将缸的底沿接合在大锅上。其接合之处,是在缸底沿凿成一条小沟,刚刚可以嵌合在大锅的口缘上,然后再用桐油石灰黏固,非常牢固。为便于运输,则将此缸竖凿成四块,另制若干副铁钳,到一个地方又可以拼合使用。

「七」「数十遍」,指「净淘」,不是指「细●」。这种句例,在《要术》中屡见,如卷七《造神曲并酒》篇「神曲酒方」:「米必细●,净淘三十许遍」,「又神曲法」的「造酒法」:「米必令五六十遍淘之」,本卷《飧饭》篇「作粟飧法」:「淘必宜净,十遍已上弥佳」,但没有舂几十遍的。断句作「细●数十遍」是错的。

「八」「卧」就是「罨」,即密闭在瓮中保持相当高的温度使糖化作用顺利进行。义乌称这口特用的瓮(外用砖砌如灶以保温)为「翁缸」,「翁」也是「罨」的转音。

「九」「离瓮」,指饧饭随著糖化作用的进行而逐渐液化,因而离瓮下沉,和卷八《作酱等法》篇「离瓮」的意思是一样的,不是把瓮拿出来。

「一0」「向」,将近。

「一一」「盆中汁」,指拔出●孔流注在盆中的糖水。在义乌饧坊,这口缸是掘地为坑(深与缸等),埋装在「翁缸」的●孔下,以承接拔塞流注的糖水。

「一二」「青芽成饼糱」,芽已转青、根芽纠结成片的小麦糱,见卷八《黄衣黄蒸及糱》篇。

「一三」用大麦芽煎成的饧,色褐黄像琥珀色。但经过不断挽打,就成白色,义乌人到现在仍称之为「白饧」(音唐),而蔗糖称为「糖霜」。上文「煮白饧法」完成于「向冷,然后出之」,没有提到挽打加工法。但《名医别录》「饴糖」陶弘景注:「其凝强及牵白者不入药」,所称「牵白者」正是牵打成白色的硬饴,《要术》没有提到,大概当时《要术》地区还没有这样做。

「一四」「蓬子」,未详。下篇用蓬草过滤胶汁,但这里未必是「蓬草」之误。怀疑这是一种过滤米渣的工具。现在作小量的糯米饴糖,有用蒲包过滤糖汁,然后再加重力压榨米渣,使糖汁出尽。也许「蓬子」是蓬草编织成的过滤工具,而孔隙较疏,可以透过一些细米渣,因而成为「如饧而浊」的「𫗦」。唐韩鄂《四时纂要‧三月》篇「煎饧法」的过滤糖汁就有细滤和粗滤的两种方法。

「一五」「黍」,这里是「饭」的代称。

「一六」《说文》,「糍」,或从米作「粢」,解释是:「稻饼也。」「●」与「粢」同,这里指糯米饭舂成的「●粑」。

「一七」「干」,现在写作「赶」,即「赶面」。

「一八」「索」,拉开来。

煮胶第九十煮胶法:煮胶要用二月、三月、九月、十月,余月则不成。热则不凝,无作饼(一)。寒则冻瘃,令(二)胶不黏。

沙牛「一」皮、水牛皮、猪皮为上,驴、马、驼、骡皮为次。其胶势力,虽复相似,但驴、马皮薄毛多,胶少,倍费樵薪。破皮履、鞋底、格椎皮(三)、靴底、破鞍(四)、「二」,但是生皮,无问年岁久远,不腐烂者,悉皆中煮。然新皮胶色明净而胜,其陈久者固宜,不如新者。其脂肕、盐熟「三」之皮,则不中用。譬如生铁,一经柔熟,永无镕铸之理,无烂汁「四」故也。唯欲旧釜大而不渝者。釜新则烧令皮著底,釜小费薪火,釜渝令胶色黑。

法:于井边坑中,浸皮四五日,令极液。以水净洗濯,无令有泥。片割,著釜中,不须削毛。削毛费功,于胶无益。凡水皆得煮;然咸苦之水,胶乃更胜。长作木匕,匕头施铁刃,时时彻底(五)搅之,勿令著底。匕头不施铁刃,虽搅不彻底,不彻底则(六)焦,焦则胶恶,是以尤须数数搅之(七)。水少更添,常使滂沛「五」。经宿晬时「六」,勿令绝火。候皮烂熟,以匕沥汁,看末后一珠,微有黏势,胶便(八)熟矣。为过(九)伤火,令胶焦。取净干盆,置埵(十)丁果反上,以漉(十一)米床「七」加盆,布蓬草「八」于床上,以大杓挹取胶汁(十二),泻(十三)著蓬草上,滤去滓秽。挹时勿停火。火停沸定,则皮膏汁下「九」,挹不得也(十四)。淳熟汁尽,更添水煮之「一0」;搅如初法。熟复(十五)挹取。看皮垂尽,著釜焦黑,无复黏势,乃弃去之。

胶盆向满,舁「一一」著空静处屋中,仰头令凝。盖则气变成水,令胶解离(十六)。凌旦,合「一二」盆于席上,脱取凝胶。口湿细紧线(十七)以割之。其近盆底土恶之处,不中用者,割却少许。然后十字坼(十八)破之,又中断为段,较薄割为饼。唯极薄为佳,非直易干,又色似琥珀者(十九)好。坚厚者既难燥,又见黯黑,皆为胶恶也。近盆末「一三」下,名为「笨胶「一四」」,可以建车。近盆末上,即是「胶清」,可以杂用。最上胶皮如粥膜者,胶中之上,第一黏好。

先于庭中竖槌,施三重箔樀(二十),令免狗鼠,于最下箔上,布置胶饼,其上两重,为作荫凉,并扞霜露。胶饼虽凝,水汁未尽,见日即消;霜露沾濡,复难干燥。旦起至食时,卷去上箔,令胶见日;凌旦气寒,不畏消释;霜露之润,见日即干。食后还复舒箔为荫。雨则内敞屋之下,则不须重箔。四五日浥浥「一五」时,绳穿胶饼,悬而日曝。

极干,乃内屋内,悬纸笼之。以防青蝇尘(二一)土之污。夏中虽软相著,至八月秋凉时,日中曝之,还复坚好。

(一)「无作饼」,各本无「作」字,金抄有。据下文胶饼是由整盆的胶块割作而成,「无作饼」意即无可作饼,兹暂从金抄。

(二)「令」,金抄、明抄作「合」,他本作「白」,均讹。按这是指煮成的胶因天寒开裂不凝结,不是指用胶黏合什物,字应作「令」,兹改正。

(三)「格椎皮」,未详。《今释》释为「隔锤皮」,即包在锣锤外面的皮。日译本改作「络维皮」,释为缚系马具。我们因为意思不明,并未知有否错脱,存疑。

(四)「鞍」,原作「●」,字书无此字,误;《学津》本、渐西本改作「」。按「」是箭袋,与「」为重文,而且字形更和「鞍」相像,疑「鞍」之误,兹暂改作「鞍」。

(五)「底」,各本脱,据金抄补。

(六)「不彻底则」,仅金抄如文;明抄作「不宜□□」,他本脱「不彻底」三字。兹据金抄补正。

(七)「数数搅之」,仅金抄如文;明抄误空作「娄数□之」,他本脱「搅」字作「娄数之」(《学津》本「娄」改「屡」)。兹据金抄补正。

(八)「便」,明抄空白一格,他本脱(并脱「胶」字),据金抄补。

(九)「为过」,当是「过为」倒错(黄麓森疑「无过」之误)。

(十)金抄作「埵」;他本作「●」,无此字;渐西本依吾点校改作「埵」,与金抄合。黄麓森则认为:「乃「陉」之讹。《博雅》,灶唇谓之陉。又《礼‧月令》孔疏:「灶陉,谓灶边承器之物,以土为之。」」《博雅》即《广雅》,《广雅‧释宫》:「,谓之灶。其唇,谓之陉。」《月令》见「孟夏之月」。按「埵」,音,字书只有「坚土」的解释,但实际文献上有「聚土」的意思,如《淮南子‧齐俗训》:「狟得埵防,弗去而缘」,王充《论衡‧说日篇》:「不见埵块」,均作土堆、土防讲,实际就是「垛」的异写字。这里是指正灶旁边的一种承物设置,也就是「灶唇」或「灶陉」。「埵」不必改「陉」。

(十一)「漉」,明抄空格,他本脱,据金抄补。

(十二)「汁」,明抄空格,他本脱,据金抄补。

(十三)「泻」,各本误作「为」,据金抄改正(金抄原作「写」,本书统一作「泻」)。

(十四)「火停沸定,则皮膏汁下,挹不得也」,这个小注,明抄全部空白,他本全脱,据金抄补。

(十五)「复」,各本空缺,据金抄补。

(十六)「盖则气变成水,令胶解离」,明抄「盖」空格,「胶解」空白二格,「离」误作「杂」,他本脱误更多,据金抄补正。这样的处理法,与《醴酪》篇「煮杏酪粥法」的「仰头勿盖,……覆盖则解离」一样是说水汽蒸滴,使胶不凝结,字应作「离」。

(十七)「线」,各本误作「絏」,据金抄改正。

(十八)「坼」是分割开来,金抄作「●」,当是「坼」的别写;明抄、湖湘本、《津逮》本误作「圻」。《学津》本、渐西本改作「坼」,兹改正。

(十九)金抄、明抄有「者」字,他本无。

(二十)「樀」即「●」字,音摘,是承箔的横木,和直柱的「槌」构成蚕架。这里是用作晾晒工具(也用于罨曲),各本作「摘」,俗讹字,兹改正。

(二一)「尘」,各本作「壁」,非;据金抄作「鹿」,知是「尘」字的残误。而且卷八《脯腊》篇「纸袋笼而悬之」的注:「若不笼则青蝇尘污。」故改为「尘」。

「一」《蜀本草》和《图经本草》都记载有「沙牛角」,但未指明「沙牛」是什么牛。《集韵》有「●」字,音沙,也只说是「牛名」。《本草纲目》卷五十称牛「牝者为●」,则是指母牛。《道光江阴县志》「牛」下记载:「沙种,肩塌臀尖,耐劳苦。水牛,……白毛者沙种。……濒江沙土用●犊。」则黄牛、水牛都有「沙种」。南宋《吴兴志》卷二十「牛」记载:「黄牛角屈向前者呼沙牛。」此或系《要术》所指。

「二」「」,音钗,《玉篇》:「箭室也。」即箭袋。

「三」「脂肕」,尚未脱脂。「盐熟」,已经鞣熟。这是说只有已经脱脂而尚未鞣制的生皮才能用于煮胶。

「四」「无烂汁」,指熟铁不能再熔化成液汁(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神农本草经》「铁精」陶弘景注:「钢铁是杂炼生、𫔄作刀镰者。」「生」指生铁,「𫔄」指熟铁。熟铁溶点高于生铁。当时炼钢的方法是将生铁和熟铁一起放在熔铁炉中,温度增高到生铁的熔点(一一五零至一二五零度)时,生铁迅速熔化,包裹和渗入熟铁(熔点一千五百度左右),生铁的碳素一部分跑入熟铁,而熟铁也被排挤出某些杂质。然后生熟铁冶炼成钢铁。这就是所谓「杂炼生、𫔄」。这是当时最进步的冶炼技术,但也还不能熔化熟铁。所以《要术》的「永无镕铸之理,无烂汁故也」,是局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说的。

「五」「滂沛」,形容水要丰满充足。

「六」「晬时」周时,即二十四小时。晬音醉。

「七」「漉米床」,漉米时承搁淅箕的架子,俗称「沥米架」。

「八」《周礼》、《礼记》等有所谓「缩酌」,「缩」是用茅草滤去酒糟。《左传》僖公四年齐桓公责楚国「尔贡包茅不入,……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杜预注:「束茅而灌之以酒为缩酒。」就是将连滓的醴酒浇在成束的茅草上以滤去渣滓。这里是用蓬草过滤胶汁。

「九」「皮膏汁下」,上层凝结成皮,汁在下面,所以不好舀。

「一0」「更添水煮之」,胶汁滤尽,将没有融成胶汁的残皮加水再煮。

「一一」「舁」,音余,扛、抬的意思。

「一二」「合」,倒覆。

「一三」「盆末」,盆的下部。

「一四」「笨」,粗而不精;「笨胶」,犹言粗胶、浊胶,和「胶清」相对,犹酒曲之有「笨曲」,与「神曲」相对。

「一五」「浥浥」,半僵半软。

笔墨第九十一笔法:韦仲将「一」《笔方》曰(一):「先次(二)以铁梳梳(三)兔毫「二」及羊青毛「三」,去其秽毛,盖使不髯「四」。茹「五」讫,各别之。皆用梳掌「六」痛拍整齐毫锋端,本(四)各作扁「七」,极令均调平好,用衣羊青毛「八」——缩羊青毛去兔毫头下二分许。然后合扁,卷令极圆。讫,痛颉「九」之。」

「以所整羊毛中截(五),用衣中心「一0」——名曰「笔柱」,或曰「墨池」、「承墨(六)」。复用毫青「一一」衣羊青(七)毛外,如作柱法,使中心齐,亦使平均。痛颉,内管中,宁随毛长者使深「一二」。宁小不大(八)。笔之大要也。」

合墨法(九):好醇烟「一三」,捣讫,以细绢筛——于堈内筛去草莽(十)若「一四」细沙、尘埃。此物至轻微,不宜露筛,喜失飞去,不可不慎。墨●(十一)一斤,以好胶五两「一五」,浸才心反皮汁中。,江南樊鸡木皮也「一六」;其皮入水绿色,解胶,又益墨色。可下鸡子白——去黄——五颗。亦以真珠砂(十二)一两,麝香「一七」一两,别治,细筛,都合调。下铁臼中,宁刚不宜泽(十三),捣三万杵,杵多益善。合墨不得过二月、九月,温时败臭,寒则难干潼溶「一八」,见风自(十四)解碎。重不得过三二两。墨之大诀如此。宁小不大「一九」。

(一)《太平御览》引用书总目中有韦仲将《笔墨方》,但卷六○五「笔」项引有《笔墨法》,未标明作者姓名,它的内容是:「作笔当以铁梳梳兔毫及羊青毛,去其秽毛,使不髯。茹羊青为心,名曰笔柱,或曰墨池。」对照《要术》所引,显然是不完整的,疑亦出韦仲将法而多脱漏。

(二)「先次」,如果解释为「先」梳兔毫,「次」梳羊青毛,无此用例;如果「次」字是「后」字之误,差可解释,但「先后」的用法,古人还是很少的。《太平御览》卷六○五引《笔墨法》这二字只是一「当」字,「旧抄本」宋初苏易简《文房四谱》(张步瀛以《津逮》本为底本的《要术》校本中,过录著张定均据「旧抄本《文房四谱》」校勘的内容。这里所称「旧抄本」即据张定均所用本,下同)引韦仲将《笔墨方》无「次」字,《丛书集成》本苏易简《文房四谱》引亦无「次」字。据此,「次」应是衍文。

(三)「梳梳」,原只一「梳」字,《文房四谱》(不分「旧抄本」或《丛书集成》本时,是二本相同,下同。但引用无关《笔墨方》的其他资料时,指《集成》本)及《太平御览》引《笔墨法》均重文,必须重文,兹据补。

(四)「本」,如连上句「端本」连读,则「端」是毫锋,「本」是毫末,但两头不能同时拍齐。制笔必须毫端相齐,现在在湖笔生产上叫做「对锋」。清梁同书《笔史》引《妮古录》:「笔有四德:锐、齐、健、圆」;引柳公权帖:「出锋须长,……副切须齐」;引卫夫人《笔阵图》:「锋齐腰强」;《文房四谱》卷一笔有「四句诀」是:「心柱硬,覆毛薄,尖似锥,齐似凿。」都要求毫端齐一而尖锐。锋齐以后,根齐容易办到(如「副切」)。《文房四谱》所引就没有这个「本」字,这句「旧抄本」是:「用梳掌痛拍整毫,齐其锋端」,《丛书集成》本是:「用梳掌痛正毫,齐锋端」,都只要求拍齐锋端(不可能同时拍齐下头)是合理的。《事类赋》引亦无「本」字。因此这个「本」字连上句读,就成为费词。《文房四谱》卷二引唐陆龟蒙《哀茹笔工辞》:「旬濡数锋,月秃一把,编如蚕丝。」下文「各作扁」,也是一种编法,其所编的地方必须是在毫毛的下端。这样,这个「本」字连下句读,可以讲得通。因此,我们保留这个「本」字,读成「本各作扁」。

(五)「截」,原作「或」,《文房四谱》与《事类赋》均引作「截」。下文「中心」,《文房四谱》引作「笔心」。「中截」是截取羊毛的上段,即柳公权帖所称「副切须齐」,作为裹覆(「衣」)笔心之用。这样,作「或」或「截」,在作法上有差别。作「或」是或然之词,可以这样,也可以不这样。作「截」,这肯定是四层作成的笔:最内层是羊毛,次层是兔毫,三层是「中截」的羊毛,最外层仍裹以兔毫。《文房四谱》卷二引晋成公绥《弃故笔赋》:「结三束而五重。」梁同书《笔史》引黄庭坚《书侍其瑛笔》:「宣城诸葛高三副笔,锋虽尽而心故圆。」引宋晁说之《赠笔处士屠希诗》:「自识有心三副健」。「心」指笔心,「副」即外覆的「衣」,「三副」即三重「衣」,「圆」、「健」都是笔的「四德」之一。所称「有心三副」,正是四重的笔。据此,笔以四重或五重为优,韦诞可能是「三副笔」的创始人,后来再发展为「四副」的五重笔。故据《文房四谱》等引改为「截」。

(六)「承墨」是「笔柱」的别名。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鸡毛笔」崔龟图注引韦仲将《笔方》说:「笔柱,或云墨池,亦曰承墨。」《要术》可能脱「亦曰」一类字,但没有也可以。

(七)「衣羊青」,明抄如文;金抄原先脱漏,校勘后以小字添补,虽字迹不显,尚可辨明;湖湘本脱「青」字。

(八)「宁小不大」,「旧抄本」《文房四谱》引作「宁心小,不宜大。」「宜」字无所谓,「心」字就重要。按韦仲将善写「径丈」大字,笔不可能限制到「宁小不大」,应是指「笔心」,《要术》应脱「心」字。

(九)本条「合墨法」,《太平御览》卷六○五「墨」引作韦仲将《笔墨方》,文句基本相同,《文房四谱》卷五仍引作是韦仲将法,文字亦基本相同,则此条应仍出韦仲将法。但晁氏《墨经》(《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推定为宋晁贯之撰)在记述制墨各步骤中,常提到韦仲将法和贾思勰法,不但将二法分举,还将二法作比较,例如关于用药:「魏韦仲将用真珠、麝香二物,后魏贾思勰用梣木、鸡白、真珠、麝香四物」,说明贾法较韦法有不同。据此,此条又像不完全是韦法,也许贾氏补充了一些自己的经验,所以在引书时只称「韦仲将《笔方》」,而不称为「《笔墨方》」。

(十)「草莽」,《文房四谱》和《太平御览》卷六○五均引作「草芥」。

(十一)「●」,明抄误作「曲」,他本脱,据金抄补正。「●」原是麦屑,这里作粉末讲,「墨●」即指筛净的烟末(《文房四谱》引即作「烟一斤」)。

(十二)「真珠砂」,《文房四谱》与《太平御览》卷六○五引韦仲将法及晁氏《墨经》所记,均作「真珠」,无「砂」字。但明沈继孙《墨法集要》「用药」有用朱砂的,并且说朱砂「助色发艳」,则「砂」字应有,他书所引,脱。

(十三)沈继孙《墨法集要》「搜烟」:「搜(按借作「溲」)如细砂状,宁干勿湿。」这里「宁刚不宜泽」,似应在「都合调」下,和「下铁臼中」句倒错。

(十四)明抄作「自」,他本作「日」,《太平御览》卷六○五引亦作「日」。按制墨有「荫」(也叫「入灰」)的程序。所谓「荫」是将初制成的墨锭上下铺上细灰使吸去潮润(冬天在生火的暖室中)。作这样的处理时,晁氏《墨经》说:「置之不平亦曲,见风亦裂。」沈继孙《墨法集要》说:「不可见风,见风墨断。」但出灰之后,却要经过风中吹干的手续,可是没有日干的过程。《要术》所记也是在干墨的过程中,这里该是指风干时要坼裂,故从明抄作「自」。

「一」韦仲将,名诞,三国魏时人,善书法,并善制墨。《三国志‧魏志‧刘劭传》注引《三辅决录》:「洛阳、邺、许三都宫观始就,命诞名题。诞以御笔墨皆不任用,因奏曰:「……用张芝笔,左伯纸,及臣墨,皆古法,并此三具,又得臣书,然后可以逞径丈之势,方寸千言。」」元陆友《墨史》卷上:「箫子良《答王僧虔书》曰:「仲将之墨,一点如漆。」」是韦诞原以善制墨著称。其兄韦昶,则善制笔。清梁同书《笔史》引《书断》:「晋韦昶,好作笔。王子敬得其笔,叹为绝世。昶字文休,诞兄。」魏明帝时建成凌云台,误将台匾先钉实在台上,只好用竹笼盛著题匾人,用辘轳转上去,离地二十五丈。这人很害怕,题好了下来,须发尽白,告诫子孙以后再也不要学书法。这人就是韦诞(《世说新语‧巧艺篇》及注引《四体书势》并载其事)。

「二」宋初苏易简《文房四谱》卷一引王羲之《笔经》:「凡作笔须用秋兔。秋兔者,仲秋取毫也。所以然者,孟秋去夏近,则其毫焦而嫩;季秋去冬近,则其毫而秃。……其夹脊上有两行毛,此毫尤佳;胁际扶疏,乃其次耳。」

「三」「羊青毛」,《丛书集成》本《文房四谱》引作「青羊毛」(以下也是一样)。梁同书《笔史》记载笔的毛料有三十种,其中羊毛有羊毛、青羊毛、黄羊毛三种。

「四」「髯」是颊毛;须髯蜷曲叫「虬髯」。「不髯」是说将毛梳理清楚,不使蜷曲杂乱。

「五」「茹」,梁同书《笔史》说:「制笔谓之茹笔,盖言其含毫终日也。……今制法如故,而茹笔之名隐矣。」《文房四谱》卷二引唐陆龟蒙《哀茹笔工辞》:「爰有茹工,工之良者。择其精麤,在价高下;阙𫜰叉互,尚不能舍。旬濡数锋,月秃一把。编如蚕丝,汝实助也。」这里「茹」,即指梳去秽毛后,再用口来整治毫锋的工作。原来毛上端毛色较嫩的部分叫做「锋」,各种毛的锋头长短不一,如果混制在一起,这笔写起来一定要「开花」。所以必须不厌其烦地非常细致地使锋头对齐,然后各制各样的笔。这一道工序,现在由水盆工来完成,唐以前是「茹工」的艰辛劳动。

「六」「梳掌」,梳齿下部拿梳的地方,即梳把。

「七」「扁」,编连或黏连成扁扁的薄排,作为裹覆笔心之用。

「八」明方以智《通雅》卷三二:笔「有柱有被,有心有副。」「被」、「副」都是被覆在外层的「衣」。「衣」,这里作动词用,即作被覆讲(下文二「衣」字同)。《文房四谱》卷一记载唐欧阳通自重其字,用笔必须是「貍毛为心,覆以秋毫」。这里「用衣羊青毛」,也是以羊青毛为心,覆以兔毫。

「九」「颉」是强项,又是减缩。《笔史》引黄庭坚《笔说》说:「张遇丁香笔,撚心极圆,束颉有力。」由于笔脚扎得很紧很坚实,松的被约缩到最低限度,可以强固地装入笔管中,故称为「颉」。《笔史》引《南部新书》:「柳公权《笔偈》:「圆如锥,捺如凿,只得入,不得却。」盖缚笔要紧,一毛出,即不堪用。」这就是「痛颉」的情况。

「一0」「中心」,指上文所作成的以羊青毛为最内层以兔毫为次层的「笔柱」。「用衣中心」,是说再用羊毛裹覆「笔柱」为第三层。然后又用青兔毫裹在羊青毛外(「复用毫青衣羊青毛外」)为第四层。三四层的作法和一二层一样,所以说「如作柱法」。

「一一」「毫青」,《文房四谱》《丛书集成》本作「青毫」,意思相同,都是指青兔毫。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鸡毛笔」:「且笔有丰狐之毫,虎仆之毛,……然未若兔毫。其宣城岁贡青毫六两,紫毫三两,……劲健无以过也。」

「一二」「宁随毛长者使深」(「者」疑应作「著」),宁可尽其毛的长度,尽可能地使装进笔管中深些。《笔史》引黄庭坚《笔说》说:「宣城诸葛高,系「散卓笔」,大概笔长寸半,藏一寸于管中。」可说深得很。

「一三」烟有松烟、油烟二类。《文房四谱》引此作「好醇松烟」,说明所用是松烟。明沈继孙以实际经验撰为《墨法集要》,自「浸油」至「印脱」分制墨为二十一道工序,较宋晁氏《墨经》多有发展。其「浸油」说:「古法惟用松烧烟,近代始用桐油、麻子油烧烟。衢(按指浙江衢县)人用皂青油烧烟,苏人用菜子油、豆油烧烟。……但桐油得烟最多,为墨色黑而光,久则日黑一日;余油得烟皆少,为墨色淡而昏,久则日淡一日。」烧松烟用,烧油烟用盏、碗,各有特殊的装置。

「一四」「若」,作「及」讲。

「一五」晁氏《墨经》「和」的工序说:「凡煤一斤,古法用胶一斤。今用胶水一斤,水居十二两,胶居四两,所以不善;然贾思勰墨法,煤一斤,用胶五两,盖亦未尽善也。」又说:「胶多利久,胶少利新。匠者以其速售,故喜用胶少。……凡大胶必厚,厚难于和。」烟、胶配合同重量者,即宋何䓕《墨记》所谓「对胶」,创始于唐末李超父子(本易水人,避难徽州,世为南唐墨官。后来「徽墨」,因此著名)。元陆友《墨史》卷上记载李超墨愈久愈好,坚能削木,「误坠沟中,数月不败」。《墨经》「胶」项:「凡墨,胶为大,有上等煤而胶不如法,墨亦不佳;如得胶法,虽次煤能成善墨。」

「一六」「梣,江南樊鸡木皮也」,《文房四谱》引作:「梣皮,即江南石檀木皮也」。按梣,木犀科,落叶小乔木或灌木,即秦皮。《名医别录》:秦皮,「一名岑皮,一名石檀。」陶弘景注:「俗云是樊槻皮,而水渍以和墨,书色不脱,微青。」《唐本草》注:「取皮水渍便碧色,书纸,看皆青色。……以叶似檀,故名石檀也。」是石檀木、樊槻木都是梣的异名,而《要术》作「樊鸡木」,只是记音异字而已,也可能「樊槻木」原是江南的习俗名称,到北方讹作「樊鸡木」,或者竟是「槻」字之误。槻音规。

「一七」沈继孙《墨法集要》「用药」说:「麝香、鸡子青引湿。……秦皮书色不脱。……银朱……助色发艳。」「银珠」即「真珠砂」。《要术》这四种都用到了,沈继孙说明它们的作用。

「一八」晁氏《墨经》「捣」项在捣好墨后说:「出臼,纳净器内,用纸封羃,熳火养之。纸上作数穴,以通气火。不可间断,为其畏寒。然不可暴(按指猛火,不是日晒),暴则潼溶,谓之「热黏」,不堪制作。」所谓「潼溶」,即指胶干得不好,或者无法使胶干得很好,以致发生黏糊状态。

「一九」「宁小不大」,《墨法集要》「搜烟」说:「大墨最难搜(按借作「溲」)和,只宜于Q,硬则燥裂。」《要术》「宁刚不宜泽」,是小型墨的作法。又「样制」说:「厚大利久,薄小利新;厚大难工,薄小易善;故墨工不喜为厚大。」大锭墨,据该书所记,在各种工序上都比较繁难。《要术》「宁小不大」,是轻胶小型的墨,是切合实用的,不是为珍藏炫奇制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