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六

养牛、马、驴、骡第五十六相牛、马及诸病方法养羊第五十七及酥酪、干酪法,收驴马驹、羔、犊法,羊病诸方,并附养猪第五十八养鸡第五十九养鹅、鸭第六十养鱼第六十一种莼、藕、莲、芡、芰附

养牛、马、驴、骡第五十六相牛、马及诸病方法(一)

服牛乘马,量其力能;寒温饮饲,适其天性:如不肥充繁息者,未之有也。金日䃅「一」,降虏之煨烬,卜式「二」编户齐民,以羊、马之肥,位登宰相。公孙弘「三」、梁伯鸾「四」,牧豕者,或位极人臣,身名俱泰;或声高天下,万载不穷(二)。宁戚以饭牛见知「五」,马援(三)以牧养发迹「六」。莫不自近及远,从微至著。呜呼小子,何可已乎!故小童「七」曰:「羊去乱群,马去害者。」卜式曰(四):「非独羊也,治民亦如是。以时起居,恶者辄去,无令败群也。」谚曰:「羸牛劣马寒食下「八」」,言其乏食瘦瘠,春中必死。务在充饱调适而已。

陶朱公曰(五):「子欲速富,当畜五牸(六)。」牛、马、猪、羊、驴五畜之牸。然畜牸则(七)速富之术也。

《礼记‧月令》曰:「季春之月,……合累牛、腾马,游牝于牧。「累、腾,皆乘匹「九」之名,是月所以合牛马。(八)」……仲夏之月,……游牝别群,则絷腾驹。「孕任欲止(九),为其牡气(十)有余,恐相蹄啮也。」……仲冬之月,……马牛畜兽,有放逸者,取之不诘(十一)。」「《王居明堂礼》曰:「孟冬命农毕积聚,继收(十二)牛马。」」

凡驴、马驹初生,忌灰气,遇新出炉者,辄死。经雨者则不忌。

马:头为王,欲得方;目为丞相,欲得光;脊为将军,欲得强;腹胁为城郭,欲得张;四下为令,欲得长。(十三)「一0」

凡相马之法,先除「三羸」、「五驽」,乃相其余。「一一」大头小颈「一二」,一羸;弱脊大腹「一三」,二羸;小胫大蹄「一四」,三羸。大头缓耳「一五」,一驽;长颈不折「一六」,二驽;短上长下「一七」,三驽;大髂枯价切短胁「一八」,四驽;浅髋薄髀(十四)「一九」,五驽。

骝马、骊肩、鹿毛、□(十五)马、驒、骆马「二0」,皆善马也。

马生堕地无毛,行千里。溺举一脚,行五百里。

相马五藏法:肝欲得小;耳小则肝小,肝小则识人意。肺(十六)欲得大;鼻大则肺大,肺大则能奔。心欲得大;目大则心大,心大则猛利不惊,目四满「二一」则朝暮健(十七)。肾欲得小「二二」。肠欲得厚且长,肠厚则腹下广方而平。脾欲得小;「二三」腹小则脾小,脾小则易养。(十八)

望之大,就之小,筋马也;望之小,就之大,肉马也:皆可乘致「二四」。致瘦欲得见其肉,谓前肩守(十九)肉。致(二十)肥欲得见其骨「二五」。骨谓头颅。

马,龙颅突目,平脊大腹,「二六」重有肉「二七」:此三事备者,亦千里马也。

「水火」欲得分,「水火」,在鼻两孔间也。上唇欲急而方「二八」,口中欲得红而有光:此马千里。马,上齿欲钩,钩则寿;下齿欲锯,锯则怒「二九」。颔下欲深「三0」。下唇欲缓「三一」。牙欲去齿一寸「三二」,则四百里;牙剑锋,则千里。「嗣骨」欲廉如织杼而阔,又欲长。颊下侧小骨(二一)是。目欲满而泽;眶欲小,上欲弓曲,下欲直「三三」。「素中」欲廉而张。「素」「三四」,鼻孔上。(二二)

「阴中」欲得平。股下。「主人」欲小。股里上近前也。「阳里」「三五」欲高,则怒。股中上近「主人」。(二三)

额欲方而平。「八肉」欲大而明「三六」。耳下。「玄中」欲深。耳下近牙。耳欲小而锐如削筒,相去欲促「三七」。●欲戴;中骨高三寸「三八」。●中骨也。「易骨」欲直。眼下直下骨也。颊欲开,尺长(二四)「三九」。

膺下欲广一尺以上,名曰「挟一作扶尺」,能久走「四0」。「鞅」「四一」欲方。颊前(二五)。喉欲曲而深。胸欲直而出。髀间前向「四二」。「凫」间欲开,望视之如双凫「四三」。

颈骨欲大,肉次之「四四」。髻欲桎而厚且折;「季毛」欲长多覆,肝肺无病「四五」。发后毛是也。

背欲短而方,脊欲大而抗「四六」。脢筋欲大「四七」,夹脊筋也。「飞凫」见者怒「四八」。膂后筋也。

「三府」欲齐「四九」。两髂及中骨也。尻(二六)欲颓而方。「五0」尾欲减,本欲大「五一」。

胁肋欲大而洼,名曰「上渠」,能久走「五二」。

「龙翅」欲广而长。「升肉」欲大而明。髀外肉也。「辅肉」欲大而明「五三」。前脚下肉。

腹欲充,腔欲小「五四」。腔,。「季肋」欲张「五五」。短肋。

「悬薄」欲厚而缓。脚胫。「虎口」欲开「五六」。股内(二七)。

腹下欲平满,善走,名曰「下渠」,日三百里。

「阳肉」欲上而高起。髀外近前。髀欲广厚。「汗沟」欲深明。「直肉」欲方,能久走。髀后肉也。「输一作翰鼠」欲方。「直肉」下也。「肭肉」欲急。髀里也。「间筋」欲急短而减,善细走。「五七」「输鼠(二八)」下筋。

「机骨」欲举,上曲如悬匡「五八」。马头(二九)欲高。

「距骨」欲出前。「间骨」欲出。前后目(三十)(?)。外凫,临蹄骨也。「附蝉」欲大「五九」。前后目。「夜眼」。(三一)

股欲薄而博,善能走。后髀前骨(三二)。

臂欲长,「六0」而膝本欲起,有力。前脚膝上向前。肘腋欲开,能走「六一」。膝欲方而庳「六二」。髀骨欲短。两肩骨欲深「六三」,名曰「前渠」,怒。

蹄欲厚三寸,硬如石,下欲深而明,其后开如鹞翼,能久走「六四」。

相马从头始:

头欲得高峻,如削成。头欲重,宜少肉,如剥兔头。「寿骨」欲得大,如绵絮苞圭石「六五」。「寿骨」者,发所生处也。白从额上入口,名「俞膺」(三三),一名「的颅」,「六六」奴乘客死,主乘弃市,大凶(三四)马也。

马眼欲得高,眶欲得端正,骨欲得成三角,睛欲得如悬铃、紫艳光。目不四满,下唇急,不爱人;又浅,不健食(三五)「六七」。目中缕贯瞳子者,五百里;下上彻者,千里。睫乱者伤人。目小而多白,畏惊。瞳子前后肉不满,皆凶恶。若旋毛眼眶上,寿四十年;值眶骨中,三十年;值中眶下,十八年;在目下者,不借「六八」。睛却转后白不见者,喜旋而不前。目睛欲得黄,目欲大而光,目皮欲得厚。目上白中有横筋,五百里;上下彻者千里。目中白缕者,老马子。目赤,睫乱,啮人。反睫者,善奔,伤人。目下有横毛,不利人。目中有「火」字者,寿四十年。目偏长「六九」一寸,三百里。目欲长大。旋毛在目下,名曰「承泣」,不利人。目中五采尽具,五百里,寿九十年。良,多赤,血气也;驽,多青,肝气也;走,多黄,肠气也;材知,多白,骨气也;材□(三六),多黑,肾气也。驽,用策乃使也。白马黑目「七0」,不利人。目多白,却视有态,畏物喜惊。「七一」

马耳欲得相近而前竖(三七),小而厚。□(三八)一寸,三百里;三寸,千里。耳欲得小而前竦(三九)。耳欲得短,杀者良,植者驽,小而长者亦驽。「七二」耳欲得小而促,状如斩竹筒。耳方者千里;如斩筒,七百里;如鸡距者,五百里。

鼻孔欲得大。鼻头文如「王」、「火」字,欲得明。鼻上文如「王」、「公」,五十岁;如「火」,四十岁;如「天」,三十岁;如「小」,二十(四十)岁;如「今」,十八岁;如「四」,八岁;如「宅」,七岁。鼻如「水」文,二十岁。鼻欲得广而方。「七三」

唇不覆齿,少食「七四」。上唇欲得急,下唇欲得缓;上唇欲得方,下唇欲得厚而多理,故曰:「唇如板鞮「七五」,御者啼。」黄马白喙,不利人。

口中色欲得红白如火光,为善材,多气,良且寿。即黑不鲜明,上盘不通明,为恶材,少气,不寿。一曰:相马气:发口中,欲见红白色,如穴中看火,此皆老寿。一曰:口欲正赤,上理文欲使通直,勿令断错;口中青者,三十岁;如虹腹下(四一),皆不尽寿,驹齿死矣。口吻欲得长。口中色欲得鲜好「七六」。旋毛(四二)在吻后为「衔祸」,不利人。「刺刍」欲竟骨端「七七」。「刺刍」者,齿间肉。

齿,左右蹉不相当,难御。齿不周密,不久疾;不满不厚,不能久走。「七八」

一岁,上下生乳齿各二;二岁,上下生齿各四;三岁,上下生齿各六。「七九」

四岁,上下生成齿二;成齿,皆背三入四「八0」方生也。五岁,上下著成齿四;六岁,上下著成齿六。两厢黄,生区「八一」,受麻子也。

七岁,上下齿两边黄,各缺区,平受米;八岁,上下尽区如一,受麦。

九岁,下中央两齿臼,受米;十岁,下中央四齿臼;十一岁,下六齿尽臼。

十二岁,下中央两齿平;十三岁,下中央四齿平;十四岁,下中央六齿平。

十五岁,上中央两齿臼;十六岁,上中央四齿臼;若看上齿,依下齿次第看。十七岁,上中央六齿皆臼。

十八岁,上中央两齿平;十九岁,上中央四齿平;二十岁,上下(四三)中央六齿平。

二十一岁,下中央两齿黄;二十二岁,下中央四齿黄;二十三岁,下中央(四四)六齿尽黄。

二十四岁,上中央二齿黄;二十五岁,上中央四齿黄;二十六岁,上中齿尽黄。

二十七岁,下中二齿白;二十八岁,下中四齿白;二十九岁,下中尽白。

三十岁,上中央二齿白;三十一岁,上中央四齿白;三十二岁,上中尽白。

颈欲得●而长,颈欲得重「八二」。颔欲折「八三」。胸欲出,臆欲广「八四」。颈项欲厚而强。回毛在颈,不利人。白马黑髦,不利人。

肩肉欲宁「八五」。宁者,却也。「双凫」欲大而上。「双凫」,胸两边肉如凫。

脊背欲得平而广,能负重;背欲得平而方。鞍下有回毛,名「负尸」,不利人。

从后数其胁肋,得十者良。凡马:十一者,二百里;十二者,千里;过十三者,天马,万乃有一耳。(四五)一云:十三肋五百里,十五肋千里也。

腋下有回毛,名曰「挟尸」,不利人。左胁有白毛直上(四六),名曰「带刀」,不利人。

腹下欲平,有「八」字;腹下毛,欲前向。腹欲大而垂结,脉欲多;「大道筋」欲大而直「八六」。「大道筋」,从腋下(四七)抵股者是。腹下阴前,两边生逆毛入腹带者,行千里;一尺者,五百里。

「三封」欲得齐如一「八七」。「三封」者,即尻上三骨也。尾骨欲高而垂;尾本欲大,欲高;尾下欲无毛「八八」。「汗沟」欲得深。尻(四七)欲多肉。茎欲得麤大。

蹄欲得厚而大「八九」。踠欲得细而促。

髂骨「九0」欲得大而长。

尾本欲大而强。

膝骨欲圆而张(四八)「九一」,大如杯盂。

「沟」「九二」,上通尾本者,「九三」杀人。

马有「双脚胫亭「九四」」,行六百里。回毛起踠膝是也。(四九)

欲得圆而厚,里肉生(五十)焉「九五」。

后脚欲曲而立「九六」。

臂欲大而短「九七」。

骸欲小而长「九八」。

踠欲促而大,其间才容靽「九九」。

「乌头」欲高。「乌头」,后足外节。后足「辅骨」欲大。「一00」「辅足骨」(五一)者,后足骸之后骨。

后左右足白,不利人。白马四足黑,不利人。黄马白喙,不利人。后左右足白,杀妇。

相马视其四蹄:后两足白,老马子;前两足白,驹马子。白毛者,老马也。

四蹄欲厚且大。四蹄颠倒若竖履「一0一」,奴乘客死,主乘弃市,不可畜。

久步即生筋劳;筋劳则「发蹄」(五二),痛凌气。一曰:生骨则发痈肿。一曰:「发蹄」,生痈也。(五三)久立则发骨劳;骨劳即发痈肿。久汗不干则生皮劳;皮劳者,●(五四)「一0二」而不振。汗未善燥而饲饮之,则生气劳;气劳者,即●而不起(五五)。驱驰无节,则生血劳;血劳则发强行「一0三」。

何以察「五劳」?终日驱驰,舍而视之:不●者,筋劳也;●而不时起者,骨劳也;起而不振者,皮劳也;振而不喷者(五六),气劳也;喷而不溺者,血劳也。

筋劳者,两绊却行三十步而已「一0四」。一曰:筋劳者,●起而绊之,徐行三十里而已。骨劳者,令人牵之起,从后笞之起而已。皮劳者,侠「一0五」脊摩之热而已。气劳者,缓系之枥上,远𫗪草,喷而已。血劳者,高系,无饮食之,大溺而已。

饮食之节:食有「三刍」,饮有「三时」。何谓也?一曰恶刍,二曰中刍,三曰善刍(五七)。善谓饥时与恶刍,饱时与善刍,引之令食,食常饱,则无不肥。剉草麤,虽足豆谷,亦不肥充;细剉无节,簁去土(五八)而食之者,令马肥,不●「一0六」苦江反,自然好矣。何谓「三时」?一曰朝饮,少之;二曰昼饮,则胸餍水(五九);三曰暮,极饮之(六十)。一曰:夏汗、冬寒,皆当节饮。谚曰:「旦起骑谷,日中骑水。」斯言旦饮须节水也。每饮食,令行骤则消水,小骤数百步亦佳。十日一放,令其陆梁「一0七」舒展,令马硬实也。夏即不汗,冬即不寒;汗而极干。

饲父马令不斗法(六一):多有父马者,别作一坊,多置槽厩;剉刍及谷豆,各自别安。唯著(六二)头,浪放不系。非直饮食遂性,舒适自在,至于粪溺,自然一处,不须扫除。干地眠卧,不湿不污。百匹群行,亦不斗也。

饲征马「一0八」令硬实法:细剉刍,杴掷扬去叶,专取茎(六三),和谷豆秣之。置槽于迥地「一0九」,虽复雪寒,勿令安厂下。一日一走,令其肉热,马则硬实,而耐寒苦也。

:驴覆马生‰「一一0」,则准常(六四)。以马覆驴,所生骡者,形容壮大,弥复胜马。然必选七八岁草驴,骨目正大者「一一一」:母长则受驹,父大则子壮。草骡不产,产无不死。养草骡,常须防勿令杂群也。

驴,大都类马,不复别起条端。

凡以猪槽饲马,以石灰泥马槽,马汗系著门:此三事,皆令马落驹。《术》曰:「常系猕猴于马坊,令马不畏、辟恶、消百病也。(六五)」

治牛马病疫气方(六六):取獭屎,煮以灌之。獭肉及肝弥(六七)良,不能得肉、肝,乃(六八)用屎耳。

治马患喉痹(六九)「一一二」欲死方:缠刀子露锋刃一寸(七十),刺咽喉,令溃破即愈。不治,必死也。

治马黑汗「一一三」方:取燥马屎置瓦上,以人头乱发覆之,火烧马屎及发,令烟出,著马鼻上熏之,使烟入马鼻中,须臾(七一)即差也。

又方:取猪脊引脂「一一四」、雄黄、乱发,凡三物,著马鼻下烧之,使烟入马鼻中,须臾即差。

马中热方:煮大豆及热饭噉马,三度愈也。

治马汗凌「一一五」方:取美豉一升,好酒一升——夏著日中,冬则温热——浸豉使液,以手搦之,绞去滓,以汁灌口。汗出,则愈矣。

治马疥方:用雄黄、头发二物,以腊月猪脂煎之,令发消;以塼(七二)揩疥令赤,及热涂之,即愈也。

又方:汤洗疥,拭令干。煮面糊,热涂之,即愈也。

又方:烧柏脂涂之,良。

又方:研芥子涂之,差。六畜疥,悉愈。然柏沥、芥子,并是躁药,其遍体患疥者,宜历落斑駮「一一六」,以渐涂之,待差,更涂余处。一日之中,顿涂遍体,则无不死。

治马中水方:取盐著两鼻中,各如鸡子黄许大,捉鼻,令马眼中泪出,乃止,良矣(七三)。

治马中谷方:手捉甲「一一七」上长●,向上提之,令皮离肉,如此数过。以铍刀子「一一八」刺空中皮,令突过「一一九」。以手当刺空,则有如风吹人手,则是谷气耳。令人溺上,又以盐涂,使人立乘数十步,即愈耳。

又方:取饧「一二0」如鸡子大,打碎,和草饲马,甚佳也。

又方:取麦糱末(七四)三升,和谷饲马,亦良。

治马脚生附骨「一二一」——不治者,入膝节,令马长跛——方:取芥子,熟捣,如鸡子黄许,取巴豆「一二二」三枚,去皮留脐,(七五)三枚亦熟捣(七六),以水和,令相著。和时用刀(七七)子,不尔破人手。当附骨上,拔去毛。骨外,融蜜蜡周匝拥之,不尔,恐药躁疮大。著蜡罢,以药傅骨上,取生布(七八)割两头,各(七九)作三道急「一二三」裹之。骨小者一宿便尽,大者不过再宿。然要须数看,恐骨尽便伤好处。看附骨尽,取冷水净洗疮上,刮取车轴头脂作饼子,著疮上,还以净布急裹之。三四日,解去,即生毛而无瘢。此法甚良,大胜炙(八十)者。然疮未差,不得辄乘,若疮中出血,便成大病也。

治马被刺脚方:用穬麦和小儿哺「一二四」涂,即愈。

马炙疮:未差,不用令汗。疮白痂时,慎风。得差后,从意骑耳。

治马瘙蹄「一二五」方:以刀刺马踠丛毛中,使血出,愈。

又方:融羊脂涂疮上,以布裹之。

又方:取咸(八一)土两石许,以水淋取一石五斗,釜中煎取三二斗。剪去毛,以泔清「一二六」净洗。干,以咸汁洗之。三度即愈。

又方:以汤净洗,燥拭之。嚼麻子涂之,以布帛裹。三度愈。若不断,用谷涂。五六度即愈。

又方:剪去毛,以盐汤(八二)净洗去痂,燥拭。于破瓦「一二七」中煮人尿令沸,热涂之,即愈。

又方:以锯子割所患蹄头前正当中,斜割之,令上狭下阔,如锯齿形;去之,如剪箭括「一二八」。向深一寸许,刀子摘令血出,色必黑,出五升许,解放,即差。

又方:先以酸泔清洗净,然后烂煮猪蹄取汁,及热洗之,差。

又方:取炊底釜汤净洗,以布拭令水尽。取黍米一升作稠粥,以故布广三四寸,长七八寸,以粥糊布上,厚裹蹄上疮处,以散麻缠之。三日,去之,即当差也。

又方:耕地中拾取禾茇东倒西倒者——若东西横地,取南倒北倒者,一垄取七科,三垄凡取二十一科,净洗,釜中煮取汁,色黑乃止。剪却毛,泔净洗去痂,以禾茇汁热涂之,一上即愈。

又方:尿渍(八三)羊粪令液,取屋四角草,就上烧,令灰入钵中,研令熟「一二九」。用泔洗蹄,以粪涂之。再三,愈。

又方:煮酸枣根,取汁净洗,讫。水和酒糟,毛袋「一三0」盛,渍蹄没疮处。数度即愈也。

又方:净洗了,捣杏人「一三一」和猪脂涂。四五上,即当愈。

治马大小便不通,眠起欲死,须急治之,不治,一日即死:以脂涂人手,探谷道中,去结屎。以盐内溺道中,须臾得溺,便当差也。

治马卒腹胀,眠卧欲死方:用冷水五升,盐二升(八四),研盐令消,以灌口中,必愈。

治驴漏蹄「一三二」方:凿厚塼(八五)石,令容驴蹄,深二寸许。热烧塼,令热赤。削驴蹄,令出漏孔,以蹄顿著塼孔中,倾盐、酒、醋,令沸浸之。牢捉勿令脚动。待塼冷,然后放之,即愈。入水、远行,悉不发。

牛,歧胡「一三三」有寿。歧胡:牵两腋;亦分为三也。眼去角近,行𫘝「一三四」。眼欲得大。眼中有白脉贯瞳子,最快。「二轨「一三五」(八六)」齐者快(八七)。「二轨」,从鼻至髀为「前轨」,从甲至髂(八八)为「后轨」。颈骨长且大,快「一三六」。

「壁堂「一三七」」欲得阔。「壁堂」,脚、股(八九)间也。倚「一三八」欲得如绊马聚而正也。茎欲得小。「膺庭」欲得广。「膺庭」,胸也(九十)。「天关」欲得成「一三九」。「天关」,脊接骨也。「俊骨」欲得垂「一四0」。「俊骨」,脊骨中央(九一),欲得下也。

洞胡无寿。洞胡:从颈至臆也。旋毛在「珠渊」「一四一」,无寿。「珠渊」,当眼下也。「上池」有乱毛起,妨主。「上池」,两角中,一曰「戴麻」也。倚脚不正「一四二」,有劳病。角冷,有病。毛拳,有病。毛欲得短密,若长、疏,不耐寒气。耳多长毛,不耐寒热。单膂「一四三」,无力。有生疖即决者,有大劳病。

尿射前脚者快,直下者不快。乱睫者觝人。后脚曲及直,并是好相「一四四」,直尤胜。进不甚直,退不甚曲,为下。行欲得似羊行。

头不用多肉。臀欲方。尾不用至地;至地,劣力。尾上毛少骨多者,有力。膝上䌸(九二)肉欲得硬。角欲得细,横、竖无在大「一四五」。身欲得促,形欲得如卷。卷者,其形圆(九三)也。「插颈」「一四六」欲得高。一曰,体欲得紧(九四)。

大疏肋「一四七」,难饲。龙颈突(九五)目,好跳。又云:不能行也。鼻如镜鼻「一四八」,难牵。口方易饲「一四九」。

「兰株」欲得大。「兰(九六)株」,尾株。「豪筋」欲得成就。「豪筋」,脚后横筋。「丰岳」欲得大。「丰岳」,膝株骨也。蹄欲得竖。竖如羊脚。「垂星」欲得有「怒肉(九七)」。「垂星」,蹄上;有肉覆蹄,谓之「怒肉」。「力柱「一五0」」欲得大而成。「力柱」,当车(九八)。肋欲得密,肋骨欲得大而张「一五一」。张而广也。髀骨「一五二」欲得出俊骨上。出背脊骨上也。

易牵则易使,难牵则难使(九九)。

「泉根」不用多肉及多毛。「泉根」,茎所出也。悬蹄欲得横。如「八」字也。「阴虹」属颈,行千里。「阴虹」者,有双筋自尾(一百)骨属颈,宁公所饭也。「阳盐」欲得广。「阳盐」者,夹尾株前两上也(一百一)。当「阳盐」中间脊骨欲得窊(一百二)。窊则双膂,不窊则为单膂。

常有似鸣者有黄「一五三」。

治牛疫气方(一百三):取人参一两,细切,水煮,取汁五六升,灌口中,验。

又方:腊月兔头烧作灰,和水五六升灌之,亦良。

又方:朱砂三指撮,油脂二合,清酒六合,暖,灌,即差。

治牛腹胀欲死方:取妇人阴毛,草裹与食之,即愈。此治气胀也。

又方:研麻子取汁,温(一百四)令微热,擘口灌之五六升许,愈。此治食(一百五)生豆腹胀欲垂死者,大良。

治牛疥方:煮乌豆(一百六)汁,热洗五度,即差耳。

治牛肚反「一五四」及嗽方:取榆白皮,水煮极熟(一百七),令甚滑,以二升(一百八)灌之,即差也。

治牛中热方:取兔肠肚,勿去屎(一百九),以草裹(一一十),吞之,不过再三,即愈。

治牛虱(一一一)方:以胡麻油涂之,即愈。猪脂亦得。凡六畜虱,脂涂悉愈。

治牛病:用牛胆一个,灌牛口中,差。

《家政法》曰:「四月伐牛茭。」四月青草(一一二),与茭豆「一五五」不殊,齐俗不收,所失大也。

《术》曰:「埋牛蹄著宅四角,令人大富。」

(一)此条附注,金抄、明抄只卷首总目中有,此处无;他本二处都有,兹补入。

(二)金抄、明抄作「穷」,湖湘本作「磨」。

(三)「马援」,明抄、湖湘本、《津逮》本误作「马稷」,据金抄改正。

(四)卜式语见《史记‧平准书》(《汉书‧卜式传》根据《平准书》,同样有)。

(五)陶朱公语见《孔丛子》卷五《陈士义》篇,参看《要术‧序》注释「一七」。

(六)本段内三「牸」字,张校、明抄、湖湘本均作「牸」,误;母畜字应作「牸」,据金抄、《津逮》本改正。

(七)「然畜牸则」,各本同,惟渐西本从刘寿曾校勘「然疑言之讹」,改「然」为「言」。按「然」有「是」义,如诺词的「然」,就是「是」。这里和卷三《芜菁》篇「然此可以度凶年」,「然」均作「是则」的「是」字用,意思明白,非讹字,兹仍其旧。

(八)本段引号内均郑玄原有注文。今本《月令》郑注无「以」字,意义欠完整。

(九)《月令》郑玄注作:「孕妊之欲止也」,在正文「游牝别群」下面。《要术》「任」通「妊」,「欲」是「欲」的本字。

(十)「牡气」,各本均作「牝气」。按此指怀妊母马恐被牡马所伤害,「牝」显系「牡」字之误,兹据《月令》郑注改正。

(十一)「诘」,明抄误作「诰」,他本不误。

(十二)「继收」,各本均作「继放」,《月令》郑注作「系收」。按此时正当收马入厩,「放」显系「收」字之误,兹据《月令》改正。「继」古通「系」。

(十三)此条及下面「三羸五驽」条,与《初学记》卷二九及《太平御览》卷八九六引《伯乐相马经》文基本相同;《太平御览》引《伯乐相马经》并有下面「堕地无毛」条。《要术》下文相马眼、耳、鼻、口等文,亦错见于二书所引《伯乐相马经》;《御览》所引,又较《初学记》为多。可能《要术》出自《相马经》,但《要术》不标明出处,当非掠美(材料来源,《要术》都标明出处),又为可疑。据此推测,更可能是《相马经》摭拾自《要术》而假托为「伯乐」的。

(十四)「髀」,张校、明抄作「●」,黄校陆录作「●」,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䯄」,均误;金抄、渐西本作「髀」,《初学记》及《事类赋》引《相马经》同,兹改正。

(十五)此处脱文,金抄、明抄空一格,黄校、湖湘本空二格。

(十六)所有「肺」字,金抄、明抄均讹作「胏」。按「柿」,音肺,指木片。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般若灯论》:「今江南谓斫削木片为肺。」现在江、浙口语中还称铇花为「木柿」,就是这个字。而果树的柿字,原作「」,今写作「柿」。由于「市」、「」的混淆,因亦混「胏」为「肺」,或「●」亦讹写作「●」,兹改正。

(十七)明抄、湖湘本均作为「」,金抄原作为「健」,后校改作「」,字书无此字,但旧刻之书,多以「」为「健」,《要术》他处尚多,兹一律改从今字。

(十八)此条及下条,《司牧安骥集》(以下简称《安骥集》)及《元亨疗马集》(以下简称《疗马集》)并引为《王良先师天地五脏论》文,除个别不起作用字眼外,文字全同,疑系后人摘取《要术》文而假托为「王良先师」的。又此段专就内脏和外形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立论,「肾欲得小」,无下文,和相肝、心、脾、肺四脏既不连类相称,五脏实缺其一,又插进六腑的「肠」,可能有窜乱脱误。「王良先师」照样没有改正,其为托伪,更为明显。

(十九)「前肩守肉」,各本同。「守」,《安骥集》、《疗马集》引《王良先师天地五脏论》则作「府」。「守」、「府」均对「四下为令」而言,此处指肩膊部肌肉。

(二十)本条三「致」字,各本同。后二者通「至」(《疗马集》引《王良先师天地五脏论》即作「至」)。至于「乘致」,应理解为「乘传致远」的省词,《疗马集》引无「致」字,于义为疏。

(二一)「侧小骨」,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同(金抄倒作「侧骨小」),湖湘本作「侧八骨」。

(二二)自「水火欲得分」这条以下至「蹄欲厚三寸,硬如石」条止,所谓「马援《铜马相法》」,错见于此中各条。唐李贤注《后汉书‧马援传》引《铜马相法》全文如下:

「水火欲分明。水火在鼻两孔间也。上唇欲急而方,口中欲红而有光:此千里马。颔下欲深。下唇欲缓。牙欲前向。牙欲去齿一寸,则四百里。牙剑锋,则千里。目欲满而泽。腹欲充,欲小。季肋欲长。悬薄欲厚而缓。悬薄,股也。腹下欲平满。汗沟欲深长。而膝本欲起。肘腋欲开。膝欲方。蹄欲厚三寸,坚如石。」

(二三)上下条均系相马头部,此条忽然相到两股间,殊觉突兀,疑系他处错入。

(二四)「颊欲开,尺长」,各本同。《安骥集》及《疗马集‧相良马论》(以下简称《相良马论》)均无「尺长」二字。《太平御览》卷八九六引马援《铜马相法》(疑系《伯乐相马经》文错入《铜马相法》,否则《铜马相法》至宋时较唐李贤所见又有所附益)亦无此二字而迳连下文作:「颊欲开而膺下欲广一尺以上」。据此,疑《要术》「尺」系「而」字之误,应作「颊欲开而长」。

(二五)「颊前」,各本同;《太平御览》卷八九六引《铜马相法》作「颈前」。按「鞅」原是马颈上革带,应以作「颈前」为长。

(二六)「尻」,金抄、明抄作「」,是「居」的古写,俗沿讹为「尻」字,据湖湘本改正。

(二七)金抄、明抄作「股内」,他本及《相良马论》作「股肉」。

(二八)「鼠」,明抄误作「●」,他本不误。

(二九)「马头」,各本同。下文有「乌头欲高」,注:「后足外节。」这里如果不是从他处错入,应是「乌头」之误。

(三十)此处上下文,多有脱误。「前后目」,金抄如文,他本作「前后曰」,均不可解。《观象庐丛书》本《要术》改作「前后臼」,读成「间骨欲出前,后臼」,如「间骨」确指系部,差可解说。但注文还有:「外凫,临蹄骨也」,上面似乎还有记述「外凫」的正文被脱漏,其部位与「前后目」有联系,则此处脱误颇多,非改一「臼」字所能解决。兹存疑。

(三一)「附蝉欲大。前后目。夜眼。」各本同。按「附蝉」这个名称,现在外形学上还在沿用,即群众所称的「夜眼」。附蝉前后肢均有,所谓「前后目」,亦应指夜眼。据此,「前后目,夜眼」应均系注文,可能是注释上文脱漏不成句的「前后目」,而错成大字放在这里。又,自「距骨欲出前」至「夜眼」全段,《相良马论》所记相同,跟著《要术》错脱,没有改正,显系出自《要术》。

(三二)「后髀前骨」,作为「股欲薄而博」的注解,似有未协。《相良马论》出自《要术》,但仅采「股欲薄而博」的正文,不采此注。

(三三)「俞膺」,《太平御览》卷八九六引《伯乐相马经》作「榆写」。

(三四)明抄、《津逮》本作「凶」,沿讹字,正字应作「凶」,兹从金抄。

(三五)「目不四满,下唇急,不爱人;又浅,不健食。」《相良马论》作:「目不四满,上睑急,下睑浅,不健食。」《多能鄙事》卷七「养马法」作:「马目不四满,下唇急,目赤,睫乱者,皆咬人。」互有异同。

(三六)「材」下黄校、张校、明抄均空一格,金抄加一小圈,表明有脱字。疑此脱字即是上文「材知」的「知」字(通「智」),在彼处多出,在此处脱掉,而此处脱字,又误补了一个「材」字,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其实这二句应是「材,多白」,「知,多黑」。

(三七)「竖」,明抄作「坚」,误,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三八)「厚」下各本迳接「一寸」,仅金抄空一格。按此处应有脱文,否则「一寸三百里,三寸千里」,无论指耳翼的厚度、耳根的直径或周围,都讲不通,如果指耳的长度,尤其和「耳欲得短」矛盾。《相良马论》称:「耳三寸者三百里,一(《疗马集》作二)寸者千里。」才是指耳长,和「耳欲得短」符合。金抄空格,正说明这里有问题。《太平御览》卷八九六引《伯乐相马经》,此脱字作「雍」,通「壅」,即有物壅起。《多能鄙事》卷七《相马法》记载:「耳本下生角一寸,三百里;三寸,行千里。」(《相良马论》「相超逸」亦载此条,作:「耳本生角,长一二寸,千里。」)所谓「雍」,原指耳根后有凸肉或有某骨凸起,后来索性变成「角」,无论所说是否合理,说明《要术》应有脱字,故从金抄空格。

(三九)金抄、湖湘本作「竦」,即挺立,明抄作「疏」,误。

(四十)仅金抄作「二十」,他本均误作「一十」。

(四一)「如虹腹下」,各本同,不可解,当有脱误。《安骥集》所载《相良马论》几乎全出《要术》,但经过作者组织,分列为头、眼、耳、鼻、口、形骨、蹄、超逸、寿夭九项,文字比《要术》精简得多,而精要全部在内(《疗马集》则本于《安骥集》)。「如虹腹下」这条,该书即未采收,说明亦在怀疑中。

(四二)「旋毛」,黄校、明抄误作「族毛」,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四三)金抄、黄校、张校、明抄、渐西本均作「上下」,湖湘本「下」字空白一格,《津逮》本、《学津》本不空,因此只有「上」字。按十四岁「下中央六齿平」,到二十岁上下六齿齿坎都磨平,这里总结一下「上下」,当然可以,但二十六岁没有总称上下齿尽黄,三十二岁没有总称上下齿尽白,此「下」字仍疑是衍文。《津逮》本等不空,亦是。

(四四)「下中央」,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均作「上中央」,误(但黄校陆录作「上下中央」,当由陆误);明清刻本作「下中央」。按《安骥集》、《疗马集‧三十二岁口齿诀》亦作「下中」,兹改正。

(四五)「二百里」,《相良马论》作「三百里」。全条和唐韩鄂《四时纂要》引《马经》等更有不同。《四时纂要‧三月》篇:「《马经》:「……数其肋骨,得十茎,凡马:十一者,五百里;十三者,千里也;过十三者,天马也。」」《多能鄙事》同《四时纂要》,作:「从后数其肋骨,得十者,凡马也;十一者,五百里;十三者,千里;过此则天马也。」《要术》「二百里」应作「五百里」,「二」、「三」都是「五」字的残误。据历来记载,十肋的是「凡马」,不是「良」马,《要术》「良」字衍,应作:「得十者凡马;十一者,五百里;……」

(四六)各本均作「直下」,只金抄作「直上」。《四时纂要‧三月》篇引《马经》及《多能鄙事》卷七均作「直上」,故从金抄。

(四七)金抄作「腋下」,明抄作「腹下」,他本讹作「肠下」,兹从金抄。

(四八)各本均作「长」,只金抄作「张」。按下文既说「大如杯盂」,只能是「圆而张」,《相良马论》亦作「张」,故从金抄。吾点校改「长」为「张」,是,但渐西本没有照著改。

(四九)「回毛起踠膝是也」,应是注文。《相良马论》正作注文列「六百里」下。

(五十)金抄脱「生」字,明抄、湖湘本有。

(五一)「辅足骨」,各本同,「足」当是衍文,《疗马集》即无「足」字,作:「辅骨者,是后足骸之后骨。」说明「足」字很可能是「是」字窜出而又误写为「足」。

按《要术》所载相马文,颇为繁琐、零乱,重复既多,也间有出入,与他篇不类。「马龙颅突目」以下,与「相马从头始」以下,各成系列,反映来源不同(特别是后者迷信白章和旋毛,而前者没有提及),「一曰」之说,多处出现,也是来源不一的反映。我们怀疑原来不是这样冗杂,其中有不少材料,当系北朝末期、隋、唐间人所增添。全部文字,无一处标明出处,亦与他处不同。这有二种情况:一部分是贾氏原文,访自民间和出自本人体验;另一些就是后人所加添。据此推测,所谓伯乐《相马经》、宁戚《相牛经》之类,文字与《要术》一脉相承,其托伪可能还在《要术》之后。

(五二)「发蹄」,各本同,《疗马集‧五劳七伤论》作「发「发蹄」」。「发蹄」是病名,《要术》应脱一「发」字(五劳均称「生」,独「骨劳」称「发」,怀疑这个「发」字原应在「发蹄」上面而窜误入「骨劳」上面,而原应作「生骨劳」的「生」,则窜入注文「一曰生骨」,致不可解)。

(五三)这条注文,各本同(明抄上一「一曰」误作「一日」),多有窜、脱。《疗马集‧五劳七伤论》注「发「发蹄」,痛凌气」称:「「发蹄」,谓毒气散于膈间,其痛凌气也。」解说正文很明白。《要术》注文「一曰:生骨则发痈肿」,与正文毫不相干,实际是下面正文「骨劳则发痈肿」的重复,而又错列作注文放在这里,因此原来注「发蹄」的注文「谓毒气散于膈间……」却被挤掉。这个「发蹄」的解释和另一解释:「「发蹄」,生痈也」不同,所以标明「一曰」。这样,「一曰」才有交代,而上一「一曰」,显系错衍。据此,此段正注文应该是这样:「筋劳则发「发蹄」,痛凌气。」注:「谓毒气散于膈间,其痛凌气也。一曰:「发蹄」,生痈也。」

(五四)《疗马集‧五劳七伤论》:「皮劳者,……虽●起而不振毛者是也。」据下文「起而不振者,皮劳也」,这里应脱「起」字。

(五五)「●而不起」,据下文是指「骨劳」,而「气劳」是「振而不喷」。《疗马集‧五劳七伤论》的解释也是这样。

(五六)金抄、黄校、明抄无「者」字,他本有,兹据加。

(五七)「善刍」,黄校、明抄作「下刍」,误,据金抄、湖湘本改正(明清刻本及《辑要》引同)。

(五八)「簁」,明抄误作「」,湖湘本误作「蓰」。「土」,金抄、黄校、张校、明抄、湖湘本无,《辑要》引有(《学津》本、渐西本据《辑要》加),兹据补。

(五九)各本作「胸●水」,误;金抄及《辑要》引作「胸餍水」,「胸」亦误。《疗马集‧腾驹牧养法》(未标明出处,前半实出自《要术》)及《多能鄙事》卷七《养马法》均作:「昼饮,则酌其中」(《多能鄙事》无「则」字)。「餍水」和「极饮」没有两样,因此「胸」应是「酌」字形近而讹,「酌餍水」则有节制。

(六十)「三曰暮,极饮之」,各本同。《疗马集‧腾驹牧养法》作:「三曰暮饮,极之。」《要术》「极饮」可能是「饮,极」倒错。

(六一)此条以下至「‰」三条,除标题作大字外,余原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六二)「」,黄校、张校、明抄、湖湘本作「●」,误,据金抄改正。

(六三)「取茎」,黄校、明抄、湖湘本等误作「取取」,渐西本误作「取剉」,仅金抄作「取茎」,兹改正。

(六四)明抄、湖湘本误作「淮常」,金抄作「准常」。「准」是「准」的别体,明抄等是脱「十」又错成「淮」。「准常」犹言通常、正常。

(六五)此条小注,刘寿曾校记:「不应小字」,可能原系正文而误入小注。

(六六)此条以下至「治驴漏蹄方」共三十二条,原除标题作大字外,余均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六七)「弥」,明抄误作「犹」,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六八)黄校、张校、明抄作「只」,金抄作「乃」(《辑要》引及《学津》本同)。

(六九)「喉痹」,病名,「痹」,各本均误作「痺」,兹改正。唐韩鄂《四时纂要‧三月》篇作「喉肿」,治法相同,说明所指为脓肿喉痹。

(七十)金抄、湖湘本作「寸」,明抄误作「十」。

(七一)所有「臾」字,明抄均写作「●」。按「臾」,俗写作「●」,明抄一捺长出撇外,有时像「更」,变成错字。金抄等均正写作「臾」。「差」即「瘥」字,即病愈。

(七二)张校、明抄、湖湘本作「博」,他本作「慱」或「搏」,均误;金抄作「塼」,同「」,今写作「砖」,即用砖刮去疮痂脓垢,兹据改。

(七三)各本作「也」,金抄作「矣」。

(七四)「麦糱」即麦芽,「末」,明抄误作「未」。

(七五)金抄、湖湘本作「齐」,黄校、明抄作「脐」。「齐」通「脐」,《要术》中二字互见,本书统一作「脐」。

(七六)金抄作「熟捣」,他本作「捣熟」。又,本条「三枚」重出,后者应是衍文。

(七七)「刀」,明抄误作「力」。

(七八)「生布」指未煮练过的布,明抄误作「主布」,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七九)「各」,各本无,仅金抄有。按「割两头」指布的一端割成两个头,按相反的方向各缠三道,然后扎紧,兹从金抄。

(八十)「炙」,金抄、明抄等均同,意谓烧炙,可以包括炙法和烙法,未必是「灸」字之误,故仍其旧。

(八一)本条二「咸」字,金抄均作「」,他本互异。二字古通,本书一律作「咸」(《要术》本文)。「咸土」即盐土。

(八二)「盐汤」,明抄误作「盐场」,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八三)「渍」,各本原作「清」,应是「渍」字之误,兹改正(《观象庐丛书》本《要术》已改作「渍」)。

(八四)各本作「斤」,仅金抄作「升」。按《要术》中计量食盐均用升斗,不用斤两,卷八作酱、腌腊、烹调及卷九盐渍瓜菜各篇无不如此,故从金抄。

(八五)本条四「塼」字,金抄均作「塼」,他本均作「砖」。本书统一作「塼」。

(八六)正注文四「轨」字,金抄、明抄均作「●」,无此字,他本均作「轨」。《初学记》卷二九引宁戚《相牛经》(托伪书)亦作「轨」。兹从他本。

(八七)明抄作「●」,无此字,应是「快」字之讹,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八八)金抄、湖湘本作「髂」,指髋部,是正字;黄校、明抄作「骼」,则是指一般骨骼,误。

(八九)金抄、张校作「股」,《初学记》卷二九引《相牛经》同;黄校刘录作「●」,明抄作「服」,湖湘本作「肢」,均形近而讹。上面正文的「堂」字,金抄脱。

(九十)「胸也」,《初学记》卷二九引《相牛经》作「胸前也」,《太平御览》卷八九九引《相牛经》作「胸前」,应以有「前」字为长。

(九一)明抄、湖湘本作「中夹」,不可解;金抄作「中央」,《初学记》卷二九、《太平御览》卷八九九引《相牛经》同(《御览》「中」误「也」)。据下文「髀骨欲得出俊骨上」,注:「出背脊骨上也」,则「俊骨」是指脊骨微凹部,故从金抄。

(九二)明抄、湖湘本作「䌸」,金抄作「缚」。

(九三)各本均作「侧」,仅金抄作「圆」。正文既称「卷」,自应作「圆」。唐韩鄂《四时纂要‧正月》篇正作「身欲得圆」。

(九四)「一曰,体欲得紧」,与「插颈」句无关,当系在「身欲得促,形欲得如卷」句下,而与「插颈」句倒错。

(九五)「颈」,各本脱,仅金抄有;《学津》本则作「头」,《太平御览》卷八九九引《相牛经》亦作「头」。「突」,各本及《太平御览》引同;金抄作「穾」,音沓,是深陷的意思,但上文相马的「龙颅突目」,金抄也写作「●」,这字仍应是「突」字的金抄异写体,故从他本作「突」。

(九六)「兰」,明抄误作「栏」,他本不误。

(九七)正注文二处「怒肉」,各本均作「努肉」,仅金抄注文作「怒肉」,《初学记》卷二九、《太平御览》卷八九九引《相牛经》正注文均作「怒肉」。

(九八)湖湘本作「常车」,误;金抄、明抄作「当车」。按《初学记》、《太平御览》引《相牛经》均作「当车骨也」。所谓「当车」,即指肩部受轭处,故从金抄。

(九九)这条插在这里,突兀得很,疑系上文「鼻如镜鼻难牵」的注文窜误入此。

(一百)「自尾」,各本均作「白毛」,不可解。《初学记》卷二九引《相牛经》作「自尾」,应是「自尾」二字残文错成。渐西本已改作「自尾」。

(一百一)「夹尾株前两上也」,各本原无「上」字,于部位不当,《初学记》及《太平御览》引《相牛经》均作「夹尾株前两上」,据加。后读《四时纂要‧正月》篇正作「阳盐者,夹尾前两尻上」,更可证明。

(一百二)「窊」,原作「●」(注同)。按「●」,《广韵》、《集韵》均释作「入脉刺穴」,别无二义,在这里讲不通。《四时纂要‧正月》篇作「当阳盐中间脊欲得窊」,显系源出《要术》,《疗马集》附《牛经》「相耕田牛」有类似记载,亦作「窊」,兹据以改正。

(一百三)自此条以下至「治牛病」条共十条,原仅标题作大字,余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一百四)「温」,黄校、明抄作「湿」,显系形近而讹,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一百五)「治食」,「治」,明抄误作「洽」,金抄、湖湘本不误。「食」,明抄、湖湘本均脱,据金抄补。

(一百六)金抄、明抄作「乌豆」,《津逮》本作「乌头」。《四时纂要‧正月》篇亦作「乌豆」,但注云:「一本云:「乌头汁」。」《辑要》引《四时类要》作「黑豆」,但亦注明:「一本作「乌头汁」。」兹从金抄。

(一百七)「熟」,原作「热」,《四时纂要‧正月》篇及《辑要》引《四时类要》均作「熟」,兹改正。

(一百八)金抄、明抄作「二升」,湖湘本作「三升」,《津逮》本作「五升」。《四时纂要‧正月》作「三、五升」。

(一百九)「屎」,明抄、湖湘本作「尿」,误,据金抄改正。

(一一十)「草裹」,原作「裹草」,疑误倒,后读《四时纂要‧正月》篇正作「草裹」,故据改。

(一一一)金抄、明抄作「●」,同「虱」,注内则均作「虱」,湖湘本正注文均作「●」。本书统一作「虱」。

(一一二)「青草」,各本均作「毒草」,显系误字,兹改作「青草」。

「一」金日䃅(音低)在汉武帝时以匈奴贵族因战败被俘,使令养马。由于马养得肥壮,得到汉武帝的信任,累官至封侯。汉昭帝时与霍光同辅政。《汉书》有传。

「二」卜式,河南人,汉武帝时曾在上林苑给皇家牧羊,羊养得很好。最后做过御史大夫。《汉书》有传,本于《史记‧平准书》。

「三」公孙弘,汉武帝时人,六十岁以前,以牧猪为业。后应征为官吏,最后作过宰相。《史记》、《汉书》均有传。

「四」梁鸿,字伯鸾,东汉初人。早年以牧猪为生。后与其妻孟光迁到吴地,替人家舂米,不肯做官。人们以为「清高」,即《要术》所谓「声高天下」。

「五」宁戚,春秋时人。屈原《离骚》:「宁戚之讴歌兮,齐桓闻以该辅。」王逸注:「宁戚,卫人,修德不用而商贾,宿齐东门外。桓公夜出,宁戚方饭牛而歌。桓公闻之,知其贤,举用为客卿。」《淮南子‧道应训》亦载其事,较详,但误为宁越(《主术训》作「宁戚」,不误。宁越是战国时另一人,《吕氏春秋‧博志》篇载其事)。宁戚只是喂一下牛,后世却有宁戚《相牛经》的托伪书。

「六」马援,即伏波将军,早年以养马起家。

「七」《庄子》(《四部丛刊》本)《徐无鬼》篇:「(牧马)小童曰:「夫为天下者,亦奚以异乎牧马者哉?亦去其害马者而已矣。」」这里「小童」的话,多了一句「羊去乱群」,未审所出。

「八」「寒食」,旧时节名,清明前一日或二日,《要术》则指为清明前一日,见卷九《醴酪》篇。「寒食下」,意指不能过寒食节。这说明古人对于役畜越冬饲养管理的重视。

「九」「乘匹」,指种畜匹配,故「累牛」即指牡牛,「腾马」即指牡马。

「一0」此段从总的方面指明重要的鉴定部位及其主次与相互关系。所谓「王」与「丞相」,形容头与眼居于马体的主宰地位。「脊」指背椎、腰椎部,要坚强有力。「腹胁」指胸腹部,胸要开张,腹要充实、紧张。「四下」即四肢,要求相应地长而有力,善能乘传致远。这些重要部位,必须相应配合,才具备优良外形的基础。(本篇相马部分注释,主要参攷谢成侠教授:《我国古代家畜外形学说的发展和评价》,载《南京农学院学报》第一期,一九五六年九月。)

「一一」上面对马匹良形作原则的肯定,这里再用失格汹汰法来鉴定。所谓「三羸五驽」,即指有严重失格或体形不良的马匹。

「一二」「大头小颈」,头大本非良形,但还可以由厚而有力的颈来弥补缺陷,还不失挽马的要求;可是颈部又细小,无力支持头部,重心过于偏向前方,这是严重失格的马匹。

「一三」「弱脊大腹」,背腰部羸弱,负已自少力,再加腹部膨大,自身更加重负,这是很大的缺陷。

「一四」「小胫大蹄」,管部细小,而四蹄过大,必使四肢举步沉重,难得速力。

「一五」「大头缓耳」,马耳必须短小、紧促、挺立、前耸,所谓「缓」,就是和这些相反,势必弛缓倾垂,成为现代外形学上所形容的「牛耳」、「猪耳」;再加上头大不相称,这就很蠢。

「一六」「长颈不折」,颈是头和躯干的中介,引导前进方向,同时具有平衡马体重心的作用。因此要求有适度的长厚和斜度,如果细长又无适度的弯曲,自成驽相。

「一七」「短上长下」,「上」指躯干,「下」指四肢,躯干短,四肢长,属于发育不全的幼稚型。

「一八」「大髂短胁」,「髂」,读若跨音,《玉篇》释为「腰骨」,在这里应指腰椎。《尔雅‧释器》:「珪大尺二寸。」宋邢昺疏:「大,长也。」这里「大髂」,应理解为长髂。《良马相图》以「腰欲短促」为良马条件之一,腰短促则强韧有力,无论乘、挽,均所必具。腰椎长,腰背不相称,已非良形,加上「短胁」,胸廓必然不发达,所以此种体型的马匹,难望其善奔与持久。

「一九」「浅髋薄髀」,「髋」音宽,指髋骨。「髀」音陛,这里指后肢股部。「浅髋」则髋部狭窄,「薄髀」则股部瘠薄,都反映臀股部骨肉发育不良。此种马匹,后躯推进之力劣弱。

「二0」我国早在《诗经》时代就按马的毛色及白章所在部位(主要在头部及四肢)的不同给以各种专门名称。「骝」同「」,古时指赤毛黑鬣的马。「骊肩」,肩部毛黑者,即有鹰膀(暗章)的枣骝马。「鹿毛」,指毛色褐黄的马。「驒」音坛,据《尔雅‧释畜》郭璞注,是青黑毛中夹杂著灰白毛,看上去像鱼鳞纹的马。「骆」,白马黑鬣。毛色和体质有关。现在群众尚以骝、栗、黑毛为上色毛,尤以红、黑二色为有力,又有青毛寿命长的说法。

「二一」「目四满」,即《安骥集》、《疗马集》、《相良马宝金篇》(以下简称《宝金篇》)所称的「满箱」。「箱」指眼窝,「满箱」指眼球充满于眼窝内,是神彩饱满的表征。否则凹陷无神,必非良形。

「二二」「肾欲得小」,无下文,似有问题,已见校记。就本文说,「肾」指外肾,即睾丸,《良马相图》亦以「外肾欲小」为良马条件之一。

「二三」「」,音谦,《广韵》:「腰左右虚肉处」。《正字通》:「凡畜,腰后窊(低洼)处曰「窝」。」即腰两侧虚软处。

「二四」就「皆可乘致」看来,所谓「筋马」,类似现代马的体质分类中肌腱明显的结实细致型;所谓「肉马」,相当于肌肉发达的结实粗糙型。这样类型的马都适宜于骑乘用。现在对于鉴别马匹有经验的群众,尚有「远看大,近看小」,或者「看起来小,摸起来大」的说法,和这里所说相类似。

「二五」「致瘦欲得见其肉」,马即使瘦瘠,如果肩膊部尚富于肌层,可以推知四肢上部仍属发育良好。「致肥欲得见其骨」,马即使是肥的,如果头部骨突显现,足以表明其肥是膘壮而不是肥胖。

「二六」「」,音陛,在这里即「阰」字,《相良马论》即作「阰」,注:「股也」,音义与「髀」同。这里指股部肌肉。

「二七」「龙颅」,形容额部大而隆起,同时骨突显明。「突目」,眼要略微突出些,首先必须眼球充盈于眼窝,即所谓「目四满」;但不要求过分突出,成为可惊的凶样。《宝金篇》描写为「满箱凸出不惊然」,即是此意。头、眼是马体的主宰,这样的外形是良马的必要条件。腹大而脊平,表现背腰强抗有力,腹部满实而不下垂。「重有肉」,表现臀股部肌肉发达。头、中躯和后躯构成马体的三大主要部分,这里是合三者的良形而要求于一马,所以符合于骏马的条件。

「二八」「急」,紧的意思,《要术》中常用。马的采食主要依靠上唇的拨动,「上唇欲急而方」,是说上唇要紧密、灵活、有力,这样对采食就有利。

「二九」「怒」精神充沛,强悍奋猛,有不可遏止之势。「钩」指切齿齿弓的咬合角度,宁向内微倚而不向外倾斜。一般在年青马齿弓弓曲度大,齿的咬合接近直角,随著马龄的增长,而逐渐向外倾斜,成为「长板牙」,则表现为衰老。「锯」是形容锐利,而锐利尤须珐瑯质特别坚固(一说:「锯」是「踞」字之误,存参)。齿为骨骼系统的一部分,可为骨骼发育健全与否的表征,又为消化器官之一,关系于咀嚼、消化与营养。

「三0」「颔下欲深」,指颔凹要深。现代外形学也要求颔凹要深广。

「三一」下唇不要求「急」(紧密有力),而要求「缓」。缓即弛缓,弛缓则常有纹,有纹则富于收缩性。

「三二」混统地说,牙和齿没有分别;分开来说,牙指臼齿(见《说文》段注),也就是「两旁曰牙,当中曰齿」(见《本草纲目》)。《吕氏春秋‧淫辞》篇记载养马人说马齿:「齿十二,与牙三十。」尽管三十的数字有问题(疑「四十」之误,即切齿十二,犬齿四,臼齿二十四),而「齿」是指切齿,「牙」是指犬齿、臼齿,二者是分开的。这里「牙欲去齿一寸」,「牙」指犬齿,意即谓犬齿与切齿之间的间隔距离,要有这么宽。

「三三」眼球要充满眼窝而微突,眼珠要有光彩而明澈,所谓「目欲满而泽」,是对任何良马的要求。「弓曲」与「直」,系相对而言,指眼眶上部弧线弓曲度要较大于下部,不是下部要成直线。

「三四」《尔雅‧释畜》:「白达素,县。」郭璞注:「素,鼻茎也。」即鼻梁。

「三五」「阴中」、「主人」、「阳里」,未详。日译本推测「主人」指阴茎,「阳里」指睾丸。

「三六」「八肉」,应是指耳后的项肌部。此部大而明现,为肌肉发达之征。

「三七」马耳要求短小,上削而下圜,两耳耸立,不要左右松开。这里描写要像斜削的竹筒形,很形象。在欧美外形学上没有这样形象生动的描写。

「三八」「●」即「鬃」字。鬃毛保护头盖,「欲戴」,形容盖覆如戴。「中骨」,应指第二颈椎骨。一般的马,此骨高二寸半。

「三九」「颊」要求向后宽开而长,现代外形学的要求亦如此。

「四0」「膺下」,指前胸下部。相马论是群众长期积累下来的经验,由《要术》记载下来。所谓「欲广一尺以上」,很难确定是什么时代的尺,但必较今尺为短。这里只是指前胸要宽阔。这样宽胸的马,难能高速奔驰,但《要术》要求「能久走」,即有持久力,却也成理。

「四一」「鞅」音央,《说文》:「颈靼也。」《集韵》:「马颈革。」其所络之处,《释名‧释车》:「鞅,婴也,喉下称婴,言缨络之也。」这里以络鞅处呼为部位名,从知「鞅」的部位在额后颈前,下文「颊前」应以《太平御览》卷八九六引《铜马相法》作「颈前」为长。

「四二」「髀」,这里指前髀;「髀间前向」,即指前胸。「胸欲直而出」,要求平而稍为突出,表现为胸前肌肉发达,但不应理解为向前挺出,致呈不良的「鸡胸」。

「四三」「望视之如双凫」,下文「双凫」注:「胸两边肉如凫。」指胸前两侧上端富于肌肉部,要隆起如双凫,因即以「双凫」名此部。此部为颈动静脉的径路,历来是中兽医诊脉的部位。凫音扶。

「四四」「颈骨欲大,肉次之」,要求颈椎骨发达,以与「头欲重」相称,但不要求肌肉过分厚重,致呈笨重之相。

「四五」「桎」,原义是足械,这里引申为「窒塞」。「窒」,《广雅‧释诂一》:「满也。」《集韵》:「实也。」「髻」,应指鬣毛,「季毛」应指鬐甲毛,都要求密满而绢细。绢细则折而多覆,起蔽护作用,不仅是为了美观。

「四六」「背欲短而方,脊欲大而抗」,背椎及腰椎部,通称背脊,要求短而平广,而脊椎要大,则自强抗有力。无论骑乘、挽用,都是必要条件。

「四七」「脢」,音枚,《说文》:「背肉也。」字亦作「」,郑玄注《礼记‧内则》「必」称:「脊侧肉也。」所称「脢筋」,即指背脊两侧的背长肌等肌群。要求该肌发达,配合强抗有力的脊柱,更使背腰部强厚有劲。

「四八」《说文》:「吕,脊骨也。」徐锴《说文系传》:「脊肉也。」「膂」是「吕」的篆文。猪背脊两侧的肉,俗称「里脊」,实际就是「吕脊」的俗写。段玉裁注《说文》引沈彤《释骨》说:「项大椎之下二十一椎,通称脊骨,……或以上七节曰背骨,第八节以下乃曰膂骨。」此处「飞凫」既在「膂后」,则所指为腰椎、荐椎两侧肌肉,也要求发达隆起如「凫」,和「脢筋」与椎骨的发达相配合,更使强劲饱满、悍威洋溢(「怒」)。

「四九」「三府」,即下文另一来源的相马论(自「相马从头始」以下,另成系统)所称的「三封」,即所谓「尻上三骨」,亦即后来相马书上所称的「三山骨」。「髂」指腰骨,亦指髋骨,此处「两髂」,即指两髋;「中骨」,指荐椎部,合称「三府」。「齐」,要求左右两髋宽开而高,与「中骨」,略相称。这和驽相的「浅髋薄髀」相斥,是后躯发达的表征。

「五0」「尻欲颓而方」,「颓」是略斜;「方」,结合下文「尻欲多肉」,是指宽厚而肌肉发达。斜的程度不同,斜尻并非不良,现在有经验的养马者,尚以斜尻为理想。

「五一」「尾欲减,本欲大」,不要求尾长大,但尾根必须大,大则有力。

「五二」「洼」对胸腔而言,所谓「胁肋欲大而洼」,实际就是要求胸廓要宽,与上文「膺下欲广一尺以上」互为表里。就外形宽度说,上文名为「挟尺」;就内部空腔说,此处名为「上渠」。宽胸难能要求高速,但能持久,故此处「能久走」,亦与上文「名曰「挟尺」,能久走」相符应。

「五三」「龙翅」,「升肉」,「辅肉」,未详。

「五四」腹部不宜卷缩,更不宜垂大,而要求充实。这里「腹欲充,腔欲小」,和下文「腹下欲平满,善走」,都符合这个要求。「腔」即「」,注内已说明。小则腰短,腰短则有力。

「五五」「季肋」,既注明是「短肋」,即指假肋(不仅是浮肋)。此部开张,则胸壁相应地宽广。

「五六」「「虎口」欲开」,相当于现代外形学上所说的股间宜有空隙。

「五七」此段内「阳肉」等部位,均指股及臀部内外侧各肌(所有「髀」字,均指后髀)。所称「广厚」、「方」、「深」、「急」,均要求发达而富于收缩力。

「汗沟」位于股胫的后方及臀端处,主要由于半膜样肌与股二头肌的发达,而形成二肌之间的浅沟。「细走」,即小跑步。

「五八」「悬匡」,即「悬眶」。《说文》无「眶」字,即以「匡」为眼眶字。《史记‧淮南王安列传》:「涕满匡而横流」,即指眼眶。而匡为「筐」之本字,眼眶所以容纳和保护眼球,如筐之容物,故以眼眶为「匡」。筐就是箱,后世相马法因转以「眼箱」迳称眼眶,凡《要术》称「眶」处,彼辈几乎都改称为「箱」,成为相马法的专用词。《要术》此处「上曲如悬匡」,《相良马论》「相形骨」因亦迳译为「上曲如垂箱」。《要术》上文提到「眶欲小,上欲弓曲」,意即谓眼眶的上缘要像曲弓形,这就是这里所说「上曲如悬匡」的意思,和「上欲弓曲」是一样的。「机骨」,未详。

「五九」「附蝉欲大」,附蝉大有认为是骨骼强大之征。现代改良品种附蝉退化甚小,有人就认为附蝉不宜大,其实那是两回事。

「六0」「臂」,亦称前膊。此部要求长而肌肉发达,长则步辐大,肌肉发达则有劲。

「六一」「肘腋欲开,能走」,肘内侧不宜紧贴胸壁,要求离空些,就是腋窝要开些。这样,便于前肢运动,不致压迫胸部。

「六二」下文膝盖骨要「圆而张」,这里「方而庳」,当是指张而不露角。

「六三」肩骨深则肩和胸壁的附著良好,肩关节的发育健全,同时固著于各该骨的肌肉也发达;否则,表现为瘦瘠而松弛。

「六四」蹄要厚而坚硬。「深而明」,则蹄底有适度的穹窿,不呈不良的「平蹄」,而且蹄叉也显明。蹄的后方或蹄●部要岔开如鹞翼状(鹞的翼不张开时,侧看与尾成一岔角),表示该部富于弹性,这当然有利于运动。符合于这些主要标准的蹄,能够持久。

「六五」头形在外形学上占著重要地位。头要求高峻,则昂扬有威。挽用马的头,可以重一些,但同时要求少肉,而且峻削,则骨突显明,不呈笨重之相,且尚有干燥的外观。「如剥兔头」,大抵和西方所述的兔头或半兔头相似,为挽马的良形。「寿骨」即指额骨及其上方,要求微圆而坚硬如「圭石」,又要大,则脑部发达,为良马必要的条件。「绵絮苞圭石」,形容头皮软而额骨坚硬,微圆。

「六六」流星从额入口的所谓「的颅」,古人认为骑著要闯祸,但西方良种很普遍。古人从白章的部位以定凶吉,下文还不少,完全是迷信的说法。

「六七」下唇急则收缩性差,浅则口角小,因而嘴小,均不利于采食。

「六八」草鞋古称「不借」,是说人人易有,不须假借。这里借比草鞋不经穿,喻为寿命不长。

「六九」半边叫做「偏」,「偏长」,指上眼睑睑缘半边的长。

「七0」一般的马,其睛体色素深时多呈黑色,而某些良种马则多呈鲜艳的浅紫色。白马由于在整个有机体内色素少,因此目睛基本上都是黄或紫色,鲜呈黑色。所谓「白马黑目,不利人」,古人对牲畜形体上的某些不多见的现象以少见为可怪的说法是很多的。

「七一」此段关于相眼,涉及眼的大小、光彩、瞳孔、虹彩、角膜、巩膜、眼窝的形状,乃至睫毛、旋毛和「缕」的各方面,可说很细致。凡能高瞻远瞩的马,眼位就要求高,两眶距离须要广,并须对称端正。睛要求如悬铃有紫艳光,就是形容眼球充满而有光彩。「瞳子前后肉不满」,表现眼球不充实,凹陷而呈凶相。眼乌珠小而巩膜过于发达则呈多白,回转却视,是马匹胆小的表征。转睛不见白则角膜过于发达而呈多黑,则珠大无光,视线不确。眼珠黄是虹彩的色素所致,古人每以黄睛来形容良马。眼皮要厚,特别是下眼皮不宜薄,这还是今天群众传统的说法。关于「缕」或「白缕」,文内很强调,现在还不能确定所指是什么。至于「旋毛」(下文亦称「回毛」),《安骥集》等有《旋毛图》,古来对此相当重视,每以为寿夭、吉凶的征兆。但《安骥集‧旋毛论》已明确指出:相马应以形骨为先,不良归咎于旋毛,是没有道理的。

「七二」马耳要紧促,不宜左右松开;要短小尖削,不宜长大木植;要向前挺竖,不宜松弛垂折,这是对耳的基本要求。「杀」同「閷」,指耳要尖削如「斩竹筒」状,并含有灵捷敏锐的意思。「植」者,植木于地,则硬直呆拙,上下一样粗,或者细而长,都是驽相。

「七三」要求鼻大而广方是从上文「鼻大则肺大,肺大则能奔」来的,但「鼻大则肺大」,以及上文从鼻纹以定马龄,是没有科学根据的。

「七四」「唇不覆齿,少食」,唇不能盖住齿,必然发育不良或机能失常,有碍采食。

「七五」「鞮」音低,「板鞮」是木制的单底鞋,这里是形容唇很薄,不利采食。

「七六」对口腔的观察,相马法涉及黏膜的色泽,硬的状态以及齿形等,也比较细致,而对舌的形色,尤为重视(舌色和脉膊,中兽医在临床诊断上很重视,现代兽医学不这样讲究)。所谓「红白色」,正如现代外形学上所形容的口黏膜要呈粉红色,而具有甘香的口气。「即」作「若」解,若使黑而不鲜明,那就不好。「上盘」即指硬(口盖),要求沟纹明显整齐,也就是「上理文欲使通直,勿令断错」。口吻长则利于采食。

「七七」「刺刍」指牙龈。「骨」即指齿。这是说齿槽要深,露出齿冠要低,则牙龈充实,著齿坚固。

「七八」「蹉」,指●齿。上下齿向一边错开,不相密合,必易影响受辔,因此难于驾御。齿是骨骼系统的一部分,齿的发育不良,有时可为骨骼发育也不健全的表征;同时咀嚼不良,影响消化,营养必差,都可以影响马匹的速力与持久力。

「七九」此段以下至三十二岁,从齿的换生、磨面的形状(「区」、「臼」或「平」)和齿质的变黄至白等特征来推定马龄,和现代外形学有相似之处,但叙述笼统简略,不及现代外形学的精确。

「八0」「背三入四」,过三岁,进入四岁。

「八一」「区」,音欧,凹下的意思,这里是指齿坎。下文「各缺区」,意即齿坎磨失。

「八二」「●」,音混,圆长貌。从对颈的要求要厚重而长看来,古代的马是比较重型的。由于对头要求较重,已见上文,颈也就必须较重,也就是颈椎和肌肉都要发达相称。这些都符合重型骑乘马的标准,同时也符合于挽用。下文「颈项」,当是指头和颈接合的上部,要求「厚而强」,则该部肌肉必须发达,这是和「八肉欲大而明」、「鞅欲方」相适应的。

「八三」「颔欲折」,「折」应作凹曲解,即指颔凹要深。

「八四」「臆欲广」,「臆」指胸前的上方,这和「膺下欲广」相适应。

「八五」「宁」,作「宁耐」即忍耐解释。「却」是拒却(不是退却),即能抗得住重荷,也就是有宁耐力。能宁耐,能吃重,都是肌肉结实的表征。故「肩肉欲宁」,即指肩部肌肉发达结实,能耐重负。

「八六」「腹欲大而垂结,脉欲多」,或者读作「腹欲大而垂,结脉欲多」,但腹大而下垂,是极不良之相,应是「垂结」连词,即要求略带垂曲而重在结实充满,与上文「腹欲充」、「腹下欲平满」相符。所谓「脉」,当是指腹壁皮下的静脉,则有干燥之观,对母马尤为必要。「大道筋」,指胸大肌及腹直肌等肌肉的发达,对胸腹下部的充实和紧张性很有关系。

「八七」「三封」,即上文的「三府」,指两髋及荐椎部,参看注释「四九」。

「八八」尾骨高则「尾本」(尾根)亦高,尾根高则尾略举起而不贴著会阴部,即《良马相图》所要求的「尾骨欲游」;尾根又要求大,要求强(见下文),强大则有力。尾下如有毛,则易擦伤肛门及阴门。

「八九」「蹄」要求厚而坚固,已见上文。大则必须和四肢相适应,否则成为三羸之一的「小胫大蹄」。

「九0」「髂骨」,这里指髋骨。

「九一」「膝骨」指膝盖骨,「圆而张」则发育良好。

「九二」「沟」,指汗沟。

「九三」「」同「蹋」,这里作「踢」字解释。

「九四」「马有「双脚胫亭」,行六百里」,《相良马论》:「「双脚胫停」者,六百里。」说明「双脚胫亭(或停)」是一专门名称,从下文「回毛起踠膝」的说明,「胫亭」应是踠膝间旋毛的名称。「踠」的原义是指脚的伸屈,伸屈依靠膝关节,故《安骥集‧穴名图》有「缠踠穴」,即在膝间,所以此处「踠膝」,应理解为即是膝部,与下文「踠欲促而大」的指球节者不同。

「九五」「」指后髀,「里肉」指股内侧肌,均要求肌肉发达。

「九六」后肢的胫的斜度对飞节构成一定的角度。「后脚欲曲而立」,即要求此部要有适当的角度:既要求曲,容易成为不良的曲飞节,但下方要求挺立,恰好是良形。

「九七」上文「臂欲长」,此处「臂欲大而短」,并非矛盾,现代外形学上也这样叙述。因臂一般要求长,长则步辐大;但短而粗大,亦自有力。

「九八」「骸」,《说文》:「胫骨也。」这里当是指管骨。「小而长」,不能理解为管骨很细长或者管围很小,而是四肢下半段干燥,看起来比较地细长。对骑乘马要求管部较细而干燥,有些地区称为「干腿」,即指此。

「九九」「踠」,这里是指球节,要求结实而强大。《释名》、《释车》:「靽,半也,拘使半行不得自纵也。」字同「绊」。络在头上的叫做「羁」,绑在踠间的叫做「绊」。

「一00」「乌头」,指飞端及飞节,其前方即《良马相图》所称的「曲池」,现在群众称为「大弯」。「后足辅骨」,指飞节下部。

「一0一」「竖履」,蹄底不著地,蹄底的穹窿外露,像竖著的履。

「一0二」「●」音展,清郑珍《说文逸字》:「马转卧土中也。」《广韵》:「马土浴也。」即卧地打滚。「起」是起来。「振」是抖毛。

「一0三」《安骥集‧看马五脏变动形相七十二大病》有肺颠黄病,病状是:「脚有狂,走急」;又心风黄病:「蹄不住狂走」;肝黄病:「东西乱走,猖狂乱撞」。这里所说「发强行」,即指此类的病。

「一0四」「两绊」,四肢分两边绑绊起来。「却行」,强迫退后行走。「已」,作病愈解释,下同。

「一0五」「侠」,通「夹」,即夹脊两侧摩擦使热。

「一0六」「●」,《集韵》:「嗽也」,与「呛」同义。

「一0七」「陆梁」,自由行走、跳步。

「一0八」「征」,作行旅解释;「征马」即指骑乘马。

「一0九」「迥地」,离马棚较远的地方,使马走一段路到此就食。

「一一0」「‰」即「骡」字。公驴配母马所生为骡,古人解释相同;公马配母驴所生,别有「腾●」(见《太平御览》卷九○一引崔豹《古今注》,今传《古今注》无此说,当系逸文)、「𫘝𫘨」等名。但《要术》称前者为「‰」,而称后者为「骡」,别一字为二名,与一般不同。

「一一一」「草」为牝性的俗称,「草驴」即母驴。「骨目」,犹言骨窍,这里可以解释为骨盆。黄麓森校记:「尝以访之老于骑乘者,据云:「今无论驴父马母生,与马父驴母生,皆呼曰骡,但马父驴母者绝少。盖寻常草驴体干小,不堪孕,必选体干大者,已不易得;又生子头全似驴,尾无线,茎无毛,性喜跳踉,尤不易驭,故亦不重。」……以马覆驴,必选草驴骨目正大者,今皆然也。」按《本草纲目》「骡」下云:「牡马交驴而生者为「𫘝𫘨」。」《文选》司马相如《上林赋》:「𫘝𫘨、驴、‰」。李善注引郭璞:「𫘝𫘨生三日而超其母。」「𫘝𫘨」,现在俗名「驴骡」,个体比其母大,和其父(公马)差不多,耐粗饲,适应性及抗病力强,挽力大而能持久,但和骡比较,还是要差些。驴骡现在主要分布于华北农业区。

「一一二」「喉痹」指咽喉部肿胀,造成呼吸困难,甚至窒息;有时也指咽喉麻痹。刺破咽喉的疗法,对原发性的脓肿喉痹有效,对并发性的,尚须进行其他治疗。

「一一三」「黑汗」,现名日射病。烟熏法有加重肺充血、肺水肿的不良后果,早已不用于治疗黑汗病。

「一一四」「引」,借作「●」字。《玉篇》:「●,脊肉也。」所谓「猪脊引脂」,即指猪脊下面连腹壁的脂肪,即今所谓「板脂」。

「一一五」「汗凌」,指正出汗时受风寒闭住了汗,即中兽医所称「歇汗风」者是,不是汗淋不止。

「一一六」「駮」,同「驳」。「历落斑駮」,即疏疏落落地分散错开来涂搽。

「一一七」「甲」,指鬐甲。

「一一八」「铍刀子」,医生用以破痈的手术刀。

「一一九」「突过」,两头穿通。上文「数过」,犹言数次。

「一二0」「饧」,音晴(唐以后音唐),这里指固态的饴糖,古又称「脆饧」。

「一二一」「生附骨」,指附骨疽。所记治疗法适用于慢性骨膜炎,使其停止骨组织的增长。

「一二二」巴豆是大戟科。其种子似蓖麻子而少花纹,外种皮坚硬,种子腹面的顶端有种脐,内种皮薄,呈白色薄膜状,破开内面灰白色,子仁黄白色,双合,油性很大。《名医别录》陶弘景《序例》:「凡丸散用巴豆,去皮、心、膜。」「心」即指种脐。

「一二三」「急」,紧。下文「还以净布急裹之」,义同。

「一二四」「小儿哺」,小儿嚼烂的食物。

「一二五」「瘙」,音燥,《广雅‧释诂一》:「创也。」「创」,古文「疮」字。「瘙蹄」即指蹄部发炎红肿,甚至化脓。

「一二六」「泔清」,澄清的米泔水。

「一二七」「瓦」,古时是瓦器的总名,见《说文》;「破瓦」即破旧的瓦器。

「一二八」「括」,字亦作「筈」。「箭括」即箭干末端受弦处。

「一二九」「就上烧」,就在尿浸羊粪的钵口上烧草,使草灰落入钵中。在水液中捣拌匀熟,《要术》也称「研」,不仅指干研。

「一三0」「毛袋」,指黑羊毛织成的用以压榨黄酒的酒袋。下文《养羊》篇「羖羊」下有「毛堪酒袋」,卷八《作酢法》篇「作大酢法」有「如压酒法,毛袋压出」,均指此种毛袋。

「一三一」果仁的「仁」字,据段玉裁注《说文》:「宋元以前,本草方书,诗歌纪载,无不作「人」字。自明成化重刊本草,乃尽改为「仁」字。」

「一三二」「漏蹄」是蹄底生疮,包括蹄底蹄皮炎、蹄叉腐烂、蹄叉癌等症。

「一三三」「胡」指颔下垂皮。垂皮分叉的叫「歧胡」。垂皮只黄牛有,水牛没有,因此这里相牛法,仅限于黄牛。歧胡可以表示食槽宽,颔凹深,咀嚼力强,有利于消化吸收,使牛健壮。

「一三四」「𫘝」,同「快」。「眼去角近」,表示额宽、面短、头轻,则是用牛的良好头形。

「一三五」「二轨」是测量牛体的二条假定的轨线。从注文看来,从鼻至前髀的一条为「前轨」,从肩胛(「甲」)至髋部(「髂」)的一条为「后轨」。「齐」,即指此二条线的长度要相称。这是古人对牛体的量法,虽然没有现代的精密,但也反映对于前躯和中躯要适当配合的重视。

「一三六」颈椎骨长大则发育良好,前导有力。

「一三七」「壁堂」,据《疗马集》附《牛经》引宁戚《相牛经》「壁堂欲得阔」的注文说:「胸堂四脉下之堂也。」「胸」、「脉」系「壁」、「肢」之误,应是:「壁堂,四肢下之堂也。」则《要术》所称「脚、股间」,应理解为前脚与后股之间,即要求胸腹壁宽阔,则中躯发育健全,有力。

「一三八」「倚」,通「踦」,指足胫。「倚欲得如绊马聚而正」,即要求四肢端正,两胫间距离宁可小些,宁以稍偏于狭踏肢势为良;否则距离太大,反而形成不良的广踏肢势。

「一三九」「天关」,指肩脊接合部。「成」,指肩、脊的附著良好,肌肉丰厚发达,则利于受轭。

「一四0」「「俊骨」欲得垂」,指脊梁的微凹,不能理解为深陷下垂,成为不良的弯背。

「一四一」「珠渊」,相当于马的「承泣」。

「一四二」「倚脚不正」,这个「倚」,指偏倚,脚偏倚不正,为骨骼发育不良之征。

「一四三」下文有「窊则双膂、不窊则为单膂」,「膂」指背腰椎两侧的肌肉。所谓「双膂」,即指此部两侧肌肉发达隆起,背腰部横阔,有似双重的膂(猪的肩背部横阔丰厚,俗亦有「双背」之称)。反之则为「单膂」。另外,《疗马集》附《牛经》「相耕田牛」有单肩双肩之说:「肩膂欲得窊,若窊,则为「双肩」,主健有力;若不窊者,为「单肩」,少力。」现在群众也还有「双肩」、「单肩」的说法。

「一四四」「曲及直」,指飞节的曲度;「并是好相」,应该和下文「进不甚直,退不甚曲,为下」联系起来理解,即是说,前进时较直,后退时较曲,不是说曲飞节或直飞节都好(那就没有坏的了)。

「一四五」「横、竖无在大」,角或者横生,或者竖生,都没有关系,但都不在乎大。

「一四六」「插颈」,可能指鬐甲部,高则有力。

「一四七」「大疏肋」,肋疏则胸弱背软(背椎细长),大则腹大腰垂(在马为「三羸」之一,即「弱脊大腹」),均非良形。

「一四八」「镜鼻」,古时铜镜背面中央穿绳的纽。牛鼻要求「大而张,易牵仍易使」(《四时纂要‧正月》篇),如果像镜鼻那样低陷孔小,自然难于牵挽役使。

「一四九」「口方易饲」,口方则唇厚口阔,利于采食。

「一五0」「力柱」,有些地方群众称为「力峰」,即肩胛部受轭处。「大而成」,则有力而利于受挽。

「一五一」肋骨密而张大,则胸廓宽广,胸部发育健全。

「一五二」「髀骨」,这里是指髋骨(近代生理学上髋骨亦称髀骨),不是股骨。要求高出「俊骨」,其说与「俊骨欲得垂」(即脊梁的微凹)相适应。

「一五三」「黄」,指「牛黄」。患胆汁凝结病的牛,胆汁凝结成粒状或块状,名为牛黄,可治惊等病。《唐本草》注:「牛有黄者,必多吼唤。」即此处所谓「常有似鸣者」。这是一种症状,《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十六引《吴氏》称:「牛出入呻者有之。」《唐本草》注又称:「黄有三种:散黄,粒如麻豆;漫黄,若鸡卵中黄……;圆黄,为块形,有大小:并在肝胆中。」

「一五四」「肚反」即俗称的「反胃」,指呕吐。

「一五五」「茭」指干刍。「茭豆」,指豆在未老熟前收割,储藏为牲畜越冬的干饲料。下篇《养羊》篇:「三四月中,种大豆一顷杂谷,并草留之,不须锄治,八九月中,刈作青茭。」卷二《大豆》篇:「种茭者,……九月中候近地叶有黄落者,速刈之。」都是指的「茭豆」。

养羊第五十七及酥酪、干酪法,收驴马驹、羔、犊法,羊病诸方,并附(一)

常留腊月、正月生羔为种者上「一」,十一月、二月生者次之。非此月数(二)生者,毛必焦卷,骨骼(三)细小。所以然者,是逢寒遇热故也。其八、九、十月生者,虽值秋肥,然比至冬暮,母(四)乳已竭,春草未生,是故不佳。其三、四月生者,草(五)虽茂美,而羔小未食,常饮热乳,所以亦恶。五、六、七月生者,两热「二」相仍,恶中之甚。其十一月及二月(六)生者,母既含重「三」,肤躯充满(七),草虽枯,亦不羸瘦;母乳适尽,即得春草,是以极佳也。大率十口二羝「四」。羝少则不孕,羝多则乱群。不孕者必瘦,瘦则非唯不蕃息,经冬或死。羝无角者更佳。有角者,喜相觝触,伤胎所由也。拟供厨者,宜剩「五」之。剩法:生十余日,布裹齿脉「六」碎之。

牧羊必须大老子、心性宛顺者,起居以时,调其宜适。卜式云:(八)「牧民何异于是者。」若使急性人及小儿者,拦约不得,必有打伤之灾;或劳(九)戏不看,则有狼犬之害;懒不驱行,无肥充之理;将息失所,有羔死之患也。唯远水为良(十),二日一饮。频饮则伤水而鼻脓。缓驱行,勿停息。息则不食而羊瘦,急行则坌尘而●颡「七」也。春夏早放,秋冬晚出。春夏气软(十一),所以宜早;秋冬霜露,所以宜晚。《养生经》云(十二):「春夏早起,与鸡俱兴;秋冬晏起,必待日光。」此其义也。夏日(十三)盛暑,须得阴凉;若日中不避热,则尘汗相渐,秋冬之间,必致癣疥。七月以后,霜露气降,必须日出霜露晞解,然后放之;不尔则逢毒气,令羊口疮、腹胀也。

圈不厌近,必须与人居相连,开窗向圈。所以然者,羊性怯弱,不能御物,狼一入圈,或能绝群。架北墙为厂「八」。为屋即伤热,热则生疥癣。且屋处惯暖,冬月入田,尤不耐寒。圈中作台,开窦,无令停水。二日一除,勿使粪秽。秽则污毛,停水则「挟蹄」「九」眠湿则腹胀也。圈内须并墙竖柴栅,令周匝。羊不揩土,毛常自净;不竖柴者,羊揩墙壁,土、咸「一0」相得,毛皆成。又竖栅头出墙者,虎狼不敢逾也。

羊一千口者,三四月中,种大豆一顷杂谷「一一」,并草留之,不须锄治,八九月中,刈作青茭「一二」。若不种豆、谷者,初草实成时,收刈杂草,薄铺使干,勿令郁浥。豆、胡豆、蓬、藜、荆、棘为上;大小豆萁次之;高丽豆萁,尤是所便;芦、薍「一三」二种则不中。凡乘(十四)秋刈草,非直为羊,然(十五)大凡悉皆倍胜「一四」。崔寔曰:「七月七日(十六)刈刍茭」也。既至冬寒,多饶风霜,或春初雨落,青草未生时,则须饲,不宜出放。

积茭之法(十七):于高燥之处,竖桑、棘木作两圆栅,各五六步许「一五」。积茭著栅中,高一丈亦无嫌。任羊绕栅抽食,竟日通夜,口常不住。终冬过春,无不肥充。若不作栅,假有千车茭,掷与十口羊,亦不得饱:群羊践蹑而已,不得一茎入口。

不收茭者:初冬乘秋,似如有肤「一六」,羊羔乳食其母,比至正月,母皆瘦死;羔小未能独食水草,寻亦俱死。非直不滋息,或能灭群断种矣。余昔有羊二百口,茭豆既少,无以饲,一岁之中,饿死过半。假有在者,疥瘦羸弊,与死不殊,毛复浅短,全无润泽。余初谓家自不宜,又疑岁道疫病,乃饥饿所致,故他故也。人家八月收获之始,多无庸暇,宜卖羊雇人,所费既少,所存者大。传曰(十八):「三折臂,知为良医。」又曰(十九):「亡羊治牢,未为晚也。」世事略皆如此,安可不存意哉?

寒月生者,须燃火于其边。夜不燃火,必致冻(二十)死。凡初产者,宜煮谷豆饲之。

白羊留母二三日,即母子俱放。白羊性佷(二一),不得独留;并母久住,则令乳之。羖羊「一七」但留母一日,寒月者,内羔子坑中,日夕母还,乃出之;坑中暖,不苦风寒,地热使眠,如常饱者也。十五日后,方吃草,乃放之。

白羊,三月得草力,毛床动,则铰之。铰讫于河水之中净洗羊,则生白净毛也。五月,毛床将落,又铰取之。铰讫,更洗如前。八月初,胡子「一八」未成时,又铰之。铰了亦洗如初。其八月半后铰者,勿洗:白露已降,寒气侵人(二二),洗即不益。胡子成,然后铰者,非直著毛难治,又岁稍晚,比至寒时,毛长不足,令羊瘦损。漠北寒乡(二三)之羊,则八月不铰,铰则不耐寒。中国必须铰,不铰则毛长相著,作难成也。

作法(二四):春毛秋毛,中半和用。秋毛紧强,春毛软弱,独用太偏,是以须杂。三月桃花水时,第一。凡作,不须厚大,唯紧薄(二五)均调乃佳耳。二年敷卧,小觉垢黑,以九月、十月,卖作t,明年四五月出时,更买新者;此为长存,永(二六)不穿败。若不数换者,非直垢污,穿穴之后,便无所直,虚成糜费。此不朽之功,岂可同年而语也?

令不生虫法:夏月敷席下卧上,则不生虫。若多无人卧上者,预收柞柴(二七)、桑薪灰,入五月中,罗「一九」灰遍著上,厚五寸(二八)许,卷束,于风凉之处阁置,虫亦不生。如其不尔,无不虫出(二九)。

羖羊(三十),四月末,五月初铰之。性不耐寒,早铰值(三一)寒则冻死。双生者多,易为繁息;性既丰乳,有酥酪之饶;毛堪酒袋,兼绳索之利:其润益又过白羊。

作酪法(三二):牛羊乳皆得。别作、和作随人意。

牛产日,即粉谷如米屑(三三),多著水煮,则作薄粥,待冷饮牛。牛若不饮者,莫与水,明日渴自饮。

牛产三日,以绳绞牛项、胫(三四),令遍身脉胀,倒地即缚,以手痛挼乳核令破,以脚二七遍蹴「二0」乳房,然后解放。羊产三日,直以手挼核令破,不以脚蹴。若不如此破核者,乳脉细微,摄身则闭;核破脉开,捋乳易得。曾经破核后产者,不须复治。

牛产五日外,羊十日外,羔、犊得乳力强健(三五),能噉水草,然后取乳。捋乳之时,须人斟酌:三分之中,当留一分,以与羔、犊。若取乳太早,及不留一分乳者,羔、犊瘦死。

三月末,四月初,牛羊饱草,便可作酪,以收其利,至八月末止。从九月一日后,止可小小供食,不得多作:天寒草枯,牛羊渐瘦故也。

大作酪时,日暮,牛羊还,即间羔犊别著一处,凌旦「二一」早放,母子别群,至日东南角,噉露草饱,驱归捋之。讫,还放之,听羔犊随母。日暮还别。如此得乳多,牛羊不瘦。若不早放先捋者,比竟「二二」,日高则露解,常食燥草,无复膏润,非直渐瘦,得乳亦少。

捋讫,于铛釜中缓火煎之——火急则著底焦。常以正月、二月预收干牛羊矢煎乳,第一好:草既灰汁「二三」,柴又喜焦;干粪火软(三六),无此二患。常以杓扬乳,勿令溢出;时复彻底纵横直勾,慎勿圆搅,圆搅喜断「二四」。亦勿口吹,吹则解。四五沸便止。泻著盆中,勿便扬(三七)之。待小冷,掠取乳皮,著别器中,以为酥。

屈木为棬「二五」,以张生绢袋子,滤熟(三八)乳,著瓦瓶子中卧「二六」之。新瓶即直用之,不烧。若旧瓶已曾卧酪者,每卧酪(三九)时,辄须灰火中烧瓶,令津出「二七」,回转烧之,皆使周匝热彻,好干「二八」,待冷乃用。不烧者,有润气,则酪断不成。若日日烧瓶,酪犹有断者,作酪屋中有蛇、虾蟆故也。宜烧人发,羊牛角以辟之,闻臭气则去矣。

其卧酪待冷暖之节,温温小暖于人体为合宜适。热卧则酪醋,伤冷则难成。

滤乳讫,以先成甜酪为酵「二九」——大率熟乳一升,用酪半匙——著杓中,以匙痛搅令散,泻著熟乳中,仍以杓搅使均调。以、絮之属,茹「三0」瓶令暖。良久,以单布盖之。明旦酪成(四十)。

若去城中远,无熟酪作酵者,急揄(四一)醋飧(四二)「三一」,研熟以为酵——大率一斗乳,下一匙飧——搅令均调,亦得成。其酢酪为酵者,酪亦醋;甜酵伤多,酪亦醋。

其六七月中作者,卧时令如人体,直置冷地,不须温(四三)茹。冬天作者,卧时少令(四四)热于人体,降「三二」于余月,茹令极热。

作干酪法:七月、八月中作之。日中炙酪,酪上皮成,掠取。更炙之,又掠。肥尽「三三」无皮,乃止。得一斗许,于铛中炒少许时,即出于盘上,日曝。浥浥「三四」时作团,大如梨许。又曝使干。得经数年不坏,以供远行。

作粥作浆时,细削,著水中煮沸,便有酪味。亦有全掷一团著汤中,尝有酪味,还漉取「三五」曝干。一团则得五遍煮,不破。看势两(四五)渐薄,乃削研,用倍省矣。

作漉酪法:八月中作。取好淳酪,生布袋盛,悬之,当有水出滴滴然下。水尽,著铛中暂(四六)炒,即出于盘上,日曝。浥浥时作团,大如梨许。亦数年不坏。削作粥、浆,味胜前者。炒虽味短,不及生酪,然不炒生虫,不得过夏。干、漉二酪,久停皆有(四七)暍气「三六」,不如年别新作,岁管用尽。

作马酪酵法:用驴(四八)乳汁二三升,和马乳,不限多少。澄酪成,取下淀,团,曝干。后岁作酪,用此为酵(四九)也。

抨酥法:以夹榆木为杷子——作杷子法:割却半上,剜四厢各作一圆(五十)孔「三七」,大小径寸许,正底施长柄,如酒杷形——抨酥「三八」,酥酪甜醋皆得所,数日陈酪极大醋者,亦无嫌。

酪多用大瓮,酪少用小瓮,置瓮于日中。旦起,泻酪著瓮中炙,直至日西南角,起手抨之,令杷子常至瓮底。一食顷,作热汤,水解「三九」,令得下手,泻(五一)著瓮中。汤多少,令常半酪。乃抨之。良久,酥出,复(五二)下冷水。冷水(五三)多少,亦与汤等。更急抨之。于此时,杷子不须复达瓮底,酥已浮出故也。酥既遍覆酪上,更下冷水,多少如前。酥凝,抨止。

大盆(五四)盛冷水著瓮(五五)边,以手接「四0」酥,沈手盆水中,酥自浮出。更掠如初,酥尽乃止。抨酥酪浆,中和飧粥。

盆中浮酥,得(五六)冷悉凝,以手接取,搦去水,作团,著铜器中,或不津「四一」瓦器亦得。十日许,得多少,并内铛中,燃牛羊矢缓火煎,如香泽法「四二」。当日内乳涌出,如雨打水声,水乳既尽,声止沸定,酥便成矣。冬即内著羊肚中,夏盛不津器。

初煎乳时,上有皮膜,以手随即掠取,著别器中;泻熟乳著盆中,未滤之前,乳皮凝厚,亦悉掠取;明日酪成,若有黄皮,亦悉掠取「四三」:并著瓮中,以物痛熟研良久,下汤又研,亦下冷水,纯是好酥(五七)。接取,作团,与大段同煎矣。

羊有疥者,间别之;不别,相染污,或能合群致死。羊疥先著口者,难治多死。

治羊疥方(五八):取藜芦「四四」根,●咀「四五」令破,以泔浸之,以瓶盛,塞口,于灶(五九)边常令暖,数日醋香,便中用。以塼瓦刮(六十)疥令赤,若强硬痂(六一)厚者,亦可以汤洗之,去痂,拭燥,以药汁涂之。再上,愈。若多者,日别渐渐涂之,勿顿涂令遍——羊瘦,不堪药势,便死矣。

又方:去痂如前法。烧葵根为灰。煮醋淀,热涂之,以灰厚傅。再上,愈。寒时勿剪毛,去即冻死矣。

又方:腊月猪脂,加熏(六二)黄「四六」涂之,即愈。

羊脓鼻眼不净者,皆以中水治方:以汤和盐,用杓研之极咸,涂之为佳。更待冷,接取清,以小角受一鸡子者,灌两鼻各一角,非直水差,永自去虫。五日后,必饮。以眼鼻净为候,不差,更灌,一(六三)如前法。

羊脓鼻,口颊生疮如干癣者,名曰「可妒浑」,迭相染易,著者多死,或能绝群,治之方:竖长竿于圈中,竿(六四)头施横板,令猕(六五)猴上居数日,自然差。此兽辟恶,常安于圈中亦好。

治羊「挟蹄」方:取羝羊脂,和盐煎使熟,烧铁(六六)令微赤,著脂烙之「四七」。著干地(六七),勿令水泥入。七日自然差耳。

凡羊经疥得差者,至夏后初肥时,宜卖易之。不尔,后年(六八)春,疥发必死矣。

凡驴马牛羊收犊子、驹、羔法(六九):常于市上伺候,见含重「四八」垂欲生者,辄买取。驹、犊一百五十日,羊羔六十日,皆能自活,不复藉乳。乳母好,堪为种产者,因留之以为种,恶者还卖:不失本价,坐嬴(七十)驹犊。还更买怀孕者。一岁之中,牛马驴得两番(七一),羊得四倍。羊羔腊月、正月生者,留以作种;余月生者,剩而卖之。用二万钱为羊本,必岁收千口。所留之种,率皆精好,与世间绝殊,不可同日而语之。何必羔(七二)犊之饶,又嬴(七三)酪之利矣(七四)。羔(七五)有死者,皮好作裘褥,肉好作干腊,及作肉酱,味又甚美。

《家政法》曰:「养羊法,当以瓦器盛一升盐,悬羊栏中,羊喜盐,自数还啖之,不劳人收(七六)。

「羊有病,辄相污,欲令别病法:当栏前作渎,深二尺,广四尺,往还皆跳过者无病;不能过者,入渎中行过,便别之。」(七七)

《术》曰:「悬羊蹄著户上,辟盗贼。泽中放六畜,不用令他人无事横截群中过。道上行,即不讳。」

《龙鱼河图》曰:「羊有一角,食之杀人。」

(一)篇目下附注金抄、明抄、湖湘本均仅卷首总目中有,此处无;《津逮》本等据总目补入,兹据补。

(二)「月数」,仅渐西本改作「数月」。「月数」是说这些月份,意思明白,兹存其旧。

(三)「骨骼」,原作「骨髓」,《辑要》引作「骨骼」,《学津》本从之。字应作「骼」,兹改正。

(四)所有「母」字,金抄、明抄均讹作「毋」。

(五)明抄、湖湘本脱「草」字,据金抄补。

(六)「十一月及二月」,各本同,仅金抄作「十一月、十二月」,《辑要》引同金抄。按此注说明留十二月(腊月)、正月及十一月、二月所生羊羔作种比其他各月为好,「及」应作「至」解释,即自「十一月至二月」,那上面这四个月都包括在内;如果「及」作「与」解释,那就有最好的二个月即十二月和正月被遗漏,矛盾不通。事实上一年十二个月,其不好的八个月即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月都点明为什么不好的理由,剩下的只有十一月至二月这四个月才是好的。金抄作「十一月、十二月」,可能以十一月代表较次的二个月,而以十二月代表最好的两个月。总之,这里是包括四个月。

(七)明抄、湖湘本作「储」,兹从金抄作「满」(辑要引同)。「肤躯充满」,犹言膘肥体壮。

(八)卜式语见《史记‧平准书》。上篇已引到。这里是贾氏意述,不是原文。

(九)「劳」,金抄、明抄、《津逮》本同;湖湘本作「旁」,渐西本从之;《学津》本从《辑要》引改作「游」。按「劳」有过分、癖好之义,现在浙江口语中尚有称过分或不良嗜好为「劳」。又《广雅‧释诂二》:「劳,……嬾也。」这里「劳戏」,其实就是小孩爱嬉好玩的意思,湖湘本等改为「旁」或「游」,都不必。

(十)「唯远水为良」下,《辑要》有「伤水则蹄甲脓出」的注文,此注非《要术》原有,《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加,非。

(十一)「软」,各本同(渐西本作「Q」);《学津》本从《辑要》引作「和」,较胜。惟「软」也写作「Q」,和「暖」的异写字「」相像,容易搞错,「软」也可能是「暖」字之误。

(十二)《隋书‧经籍志》有《养生经》一卷,不题作者姓名;《崇文总目》有《养生经》一卷,说是陶弘景撰。书均已佚。

(十三)明抄作「曰」,误;湖湘本作「月」;兹从金抄作「日」(《辑要》引同)。

(十四)「乘」,明抄、湖湘本脱,据金抄补(《辑要》引亦有,《学津》本从之)。

(十五)「然」,各本同;《学津》本从《辑要》引改作「而然」,属上句。但卷二《大小麦》篇:「凡耧种者,非直土浅易生,然于锋锄亦便」,「非直……然」,在《要术》是作为一组连接词用的,没有错脱,故存其旧。

(十六)「七月」,明抄、湖湘本作「十月」,误,据金抄及《四民月令》原文改正。「七日」,疑是「八月」之误,见《四民月令辑释‧七月》篇校记。句末「也」字,张校、明抄、湖湘本脱,据金抄加。

(十七)本段「积茭之法」原仅标题作大字,以下至「不得一茎入口」止为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十八)《左传》定公十三年:「三折肱,知为良医。」

(十九)《战国策‧秦策》:「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

(二十)「冻」,明抄误作「炼」,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二一)金抄、明抄作「佷」,他本作「狠」。按「佷」、「很」、「狠」三字古通用,都有「狠戾」和「甚」的意思。现在分开来用,前一义写作「狠」,如「狠心」;后一义写作「很」,如「很好」;「佷」字已经不用。这里不能作「狠心」讲,只能作「很」字讲,指白羊的母性很强,所以要和羊羔俱放,以便喂奶。

(二二)「人」,各本同,当然可以解释,但也可能是「入」字之误。

(二三)「漠北寒乡」,从金抄;他本作「漠北塞」,当系「寒」误「塞」,又脱「乡」字。

(二四)本段「作法」及下段「令不生虫法」,原仅标题作大字,余均为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二五)金抄、湖湘本作「紧薄」,指松紧和厚薄;黄校、张校、明抄作「系薄」,误。

(二六)「永」,各本脱,仅金抄有,兹据补。

(二七)「柞柴」,从金抄,唐韩鄂《四时纂要‧四月》篇采《要术》亦作「柞柴」;张校、明抄、渐西本作「榨柴」,误;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榷柴」,尤误。

(二八)「厚五寸」,韩鄂《四时纂要‧四月》篇采《要术》作「厚五分」,较合理,疑是「五分」之误。

(二九)金抄作「虫出」,他本作「生虫」。

(三十)「羖羊」,各本均作「羝羊」,实误。按羝羊是公羊,羖羊指黑羊(见注释「一七」),此处即指黑羊,注文指明「其润益又过白羊」可证。又从上下文看和毛的用途的不同,此处亦应指羖羊。兹改正。

(三一)「值」,各本脱,仅金抄有,兹据补。

(三二)「作酪法」(全文十二段)及下文「作干酪法」(全文二段)、「作漉酪法」、「作马酪酵法」、「抨酥法」(全文五段),原均仅标题作大字,余均为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三三)金抄作「米屑」,他本作「糕屑」。按郑众解释《周礼‧天官》「笾人」的「粉」说:「豆屑也。」「屑」即指「粉」,不必「糕屑」才是细粉。而且《要术》全书无「糕」字(只有「」字),其称米粉为「米屑,卷九有关各篇中屡见,故从金抄。

(三四)金抄、明抄作「胫」,他本作「颈」。

(三五)金抄、明抄作「」,讹字,湖湘本等作「健」。

(三六)「软」,金抄作「歌」;明抄作「●」,无此字;他本作「辄」,属下句,勉强可通。按此字唐韩鄂《四时纂要‧正月》篇作「软」,日本山田罗谷本《要术》校语亦称:「一本辄作软」(未指明何本,当系现在通常所见各本以外的别本),就金抄、明抄二字字形推测,亦应是「软」字之误,兹改正。「软」谓火力和缓。

(三七)「扬」,各本同,但此时不好再扬,以后也不再扬,则更无所谓「便扬」,「扬」疑「揭」之误,指揭奶皮。

(三八)「熟」,明抄作「热」,误,应从金抄、湖湘本等作「熟」。按下文「熟乳」屡见,而且「抨酪法」中提到的「泻熟乳著盆中」,即指此熟乳,不是「热乳」。

(三九)「者,每卧酪」四字,金抄、湖湘本脱,据黄校、张校、明抄补。一般以为湖湘本出自南宋本,但湖湘本越过南宋本而和北宋本相同的地方很多,从本书校记中所见已不少,这里也是一例。

(四十)明抄、湖湘本作「成」,金抄作「就」。

(四一)明抄作「榆」,误;金抄、湖湘本作「揄」,是正字。按「揄」,此处音由,作舀出解释。《诗经‧大雅‧生民》的「或舂或揄」,《说文》引作「或簸或舀」,字实同「舀」(音由,转音读如要)。

(四二)「飧」,俗写作「」。这个和下文「一匙飧」,明抄作「」、「餐」,后一字误;湖湘本作「食」、「酵」,一字均误;金抄二处均作「」,则是「飧」的别体,但同时也是「餐」的别体,易致混淆,这里一律作「飧」。

(四三)「温」,金抄、黄校、张校、明抄作「湿」,误,据湖湘本改正。

(四四)「令」,明抄误作「今」,他本不误。

(四五)「两」,指汤中酪味和酪团子两方面,金抄作「雨」,误,据他本改正。

(四六)「暂」金抄、明抄、湖湘本作「𫏐」,他本作「暂」,二字同。兹从他本作今写。

(四七)「有」,各本脱,据金抄补。

(四八)「驴」,明抄误作「胪」,他本不误。

(四九)「酵」,金抄误作「酥」,他本不误。

(五十)「圆」,各本作「团」,金抄像「囿」字,当系「圆」字之误,兹改正。

(五一)「泻」,原作「写」,是古「泻」字。本书统一作「泻」。

(五二)各本脱「复」字,据金抄补。

(五三)「冷水」,金抄重文,他本不重,兹从金抄。

(五四)金抄、湖湘本作「大盆」,黄校、张校、明抄作「水盆」。

(五五)「瓮」,金抄、黄校、张校、明抄作「盆」,误,据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改正。

(五六)黄校、张校、明抄作「得」,金抄、湖湘本等作「待」。

(五七)「酥」,仅金抄如字;他本均作「酪」,误。

(五八)自「治养疥方」以下至「治养挟蹄方」六方,原仅标题作大字,治法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五九)金抄、明抄作「」,湖湘本等作「灶」,字同,本书统一作「灶」。

(六十)各本作「刮」,金抄、明抄作「削」。

(六一)「痂」,黄校、明抄误作「疝」,湖湘本误作「疥」,据金抄、《津逮》本等改正。

(六二)明抄作「薰」,他本均作「熏」,而渐西本据《辑要》引《四时类要》改作「」,非,见注释「四六」。

(六三)各本有「一」字,金抄无。

(六四)「竿」,明抄误作「等」,他本不误。

(六五)明抄、湖湘本等作「狝」,音鲜,秋猎为「狝」,误;字应作「猕」,据金抄改正。

(六六)金抄作「铁」,渐西本从吾点校据《辑要》引《四时类要》改作「铁」,与金抄合;他本作「热」,误。

(六七)「地」,各本脱,据金抄补。

(六八)「年」,各本同,金抄作「。」,表示有脱字。上文「夏后」,金抄、明抄作「后夏」,误。此段《辑要》引作:「凡羊经疥得差后,夏初肥时,宜卖易之;不尔,后春疥发,必死矣。」韩鄂《四时纂要‧正月》篇作:「凡羊经疥,疥差后,至夏肥时,宜速卖之;不尔,春再发。」都比《要术》现在这样要好,疑尚有脱误。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是剥削阶级道德的产物。

(六九)本段「常于市上伺候」以下至「味又甚美」,原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七十)「嬴」,各本均作「羸」,显系误字,兹改正。

(七一)各本作「番」,金抄作「倍」。

(七二)金抄、明抄作「羊」,兹从他本作「羔」。

(七三)「嬴」,各本仍误作「羸」(《学津》本误作「‰」),渐西本已改正作「嬴」。「」,各本脱,仅金抄有,兹据补。

(七四)各本作「也」,仅金抄作「矣」。上文「何必」,应作「何况」。

(七五)「羔」,各本同;明抄作「羊」,非。

(七六)金抄、湖湘本作「收」,《四时纂要‧正月》引《家政令》亦作「收」;明抄作「牧」(《辑要》同,《渐西》本从之)。

(七七)本段「羊有病,辄相污,欲令别病法」全文,当亦系引自《家政法》。

「一」「种」指种羊,即公羊。下文「大率十口二羝」,即指选留种羊的比率。达尔文的人工选择思想是从中国古代的百科全书得到启发的。他曾指出:「我看到一部中国古代的百科全书清楚记载著选择原理。」(达尔文:《物种起源》第一分册四十六页)据潘吉星:《达尔文和我国生物科学》(《生物学通报》一九五九年第十一期)考证,在达尔文所看到的这部书中,有关人工选择的原理是来自《齐民要术》。达尔文在谈到羊的人工选之用的羊羔,给予它们丰富的营养,保持羊群的隔离。」这与《要术》所说「常留腊月、正月生羔为种者上」,及下文「所留之种,率皆精好,与世间绝殊」等说法相吻合。(见刘民壮:《齐民要术选注》,《自然辩证法杂志》一九七五年第一期)

「二」「两热」,指天气暑热,又饮热乳。

「三」「含重」,原指「重身」,即怀孕,这里引申为乳量丰足,《辑要》引《要术》此二字即作「多乳」,《学津》本从之。《汉书‧匈奴传》:「不如重酪之便美。」颜师古注:「重,乳汁也。」

「四」「羝」是公羊。「口」指羊的头数。

「五」「剩」是阉割,也写作「騬」。

「六」「齿脉」,不了解。就文义说,应指睾丸。也可能「齿」作动词用,「脉」指睾丸,即啮碎睾丸。「齿脉」也可能指睾丸的精索。

「七」「坌」同「坋」,音愤,《说文》:「尘也。」这里作动词用,「坌尘」,指尘土飞扬。「●」,《篇海》:「音仲,虫食物。」「颡」,原义是额,这里借作「嗓」字用(「嗓叫子」,沈括《梦溪笔谈》即作「颡叫子」)。「坌尘而●颡」,指跑得太快,呼吸急促,吸入较多的尘土,因而引起呼吸器官疾病。

「八」有盖顶而四壁不全者为「厂」,现在还有此名。卷五《种紫草》篇亦称「敞屋」。从下文看来,这里的「厂」是一面靠屋三面打起矮土墙的。

「九」「挟蹄」,指蹄肿病,下文有「治羊挟蹄方」。

「一0」「土、咸」,墙土和汗里的盐分。

「一一」「种大豆一顷杂谷」,大豆与谷子混作。

「一二」「青茭」,在未老前收割,储作干饲料。参看卷二《大豆》篇「种茭」。

「一三」禾本科的芦,古时在秀前叫做「芦」,秀成后叫做「苇」。同科的荻,秀前叫做「薍」(音换),秀成后叫做「萑」(音完)。这里「初草实成时」,正是秀期,故以「芦、薍」为称。

「一四」开花孕穗时期的草,质量好,养分多,产量也高,「初草实成时」,收割是很合适的。这正是群众所说的「秋天的草,冬天的宝。」

「一五」「五六步许」,指圆栅的直径。

「一六」「肤」,犹言「膘」。郑玄注《仪礼‧聘礼》:「肤,豕肉也。」贾公彦疏:「豕则有肤,豚则无肤,……以其皮薄也。」可见「肤」即指「膘」。「初冬乘秋,似如有肤」,是说初冬时还保留著秋膘余势,看上去好像还膘肥。

「一七」「羖羊」,指黑羊。《图经本草》:「羖羊角,……此谓青羝羊也。」《说文》:「夏羊,牡曰羖。」《尔雅‧释畜》:「羊,……牝,牂;夏羊,……牝,羖。」郭璞注:「今人便以牂、羖为白、黑羊名。」说明羖羊虽有牝、牡二说,但照郭璞当时习俗所称,则不论牝、牡,概以黑羊为「羖羊」。

「一八」「胡」,即卷八《黄衣黄蒸及糱》篇的「胡枲」、卷三《蘘荷芹●》篇的「胡葸」、《杂说》篇引《四民月令》的「葸耳」,也就是卷十〔五九〕目所记的「胡荾」,又名苍耳,耳。其子实为纺锤形的瘦果,外部密生硬刺,常钩著人的衣服或兽身上。下文「著毛难治」,即指此。

「一九」「罗」即筛子,这里作动词用,就是用筛子筛。卷九《饼法》等篇常用。

「二0」「蹴」,音促,踢,踩。

「二一」「凌旦」,天刚亮。

「二二」「比竟」,等到挤好奶,再放出去,指不是天刚亮先放出去,而是先挤好奶再放的情况。

「二三」「草既灰汁」,指草灰容易落在乳汁中。

「二四」「断」,不凝固。下文「解」,解散。

「二五」屈木为圈叫做「棬」,音圈。《孟子‧告子上》的「桮棬」,《礼记‧玉藻》作「杯圈」,这里实际上就是「圈」字,是说屈木作成一个环形的木圈,用以张袋口。

「二六」将和好的曲料(或曲块)放进曲室中培养曲菌,俗称为「罨」,在《要术》称为「卧」,在《四民月令》称为「寝卧」,在别的书中也称为「燠」。罨曲必须在密闭的房室中进行,在保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的条件下,使有益微生物顺利繁殖,这就是所谓「卧」。由这一意义引申,凡在一定的容器内密闭著保持合适的温度使变化作用顺利进行都叫做「卧」。除此处「卧酪」外,卷七《作酢法》篇还有卧酒糟酢,卷九《饧𫗦》篇还有卧饧饭,都是这个意思。

「二七」「令津出」,使瓦瓶中所含水气渗出。

「二八」「好干」,干到恰好的程度。此类俗用语,在《要术》中甚多,如「好熟」、「好净」、「好消」等。

「二九」「酵」,音教,如发面俗称「老酵」,下文有「作马酪酵法」,亦用为制酪的接种剂。

「三0」「茹」,围裹起来,使保持一定温度。卷七、卷八作酒醋各篇,用此字极多。

「三一」「飧」,原指水泡饭,但在《要术》是指特制的酸浆水饭(见卷九《飧饭》篇)。这里「醋飧」,就是指此种酸浆水饭。

「三二」「降」,作「差比」解释,意谓比于其他各月,冬天要包裹得特别暖些,不是说冬天以下的各月要裹得很热。

「三三」「肥尽」,乳脂完全分出。

「三四」「浥浥」,半干状态。

「三五」「漉取」,捞出。「漉」不是过滤,是在水液中取得固体物质。下文「作漉酪法」,虽似滤法,但仍以获取固体物为目的。

「三六」「暍」,借作「餲」或「饐」字用;「暍气」即「餲气」,指食物变质。

「三七」「割却半上,剜四厢各作一圆孔」,「半上」疑应作「上半」,指截去碗壁的上半,以剩下的下半壁,在四面各剜一个圆孔,然后将长柄装在碗底上。这样形制的杷子,适宜于上下彻底的搅动。

「三八」「以夹榆木为杷子抨酥」,应连成一句,中间「作杷子法」是插进去作说明的。「夹榆」即卷五《种榆白杨》篇的「𬂩榆」,特别适宜于作旋作器的。注文的最早形式是在大字正文下面写成单行小字的,所以在传抄中很容易和正文混淆,《水经注》和《洛阳伽蓝记》等书是突出的例子。《要术》本篇制酥酪各法全是双行小字,但其中应是注文的形式很多,说明现在的样子不是原书的形式。这里「作杷子法」实际上也是注文,否则,行文没有这个式样的。

「三九」滚水加水冲凉,浓汁加水冲淡,干物加水液调稀,乃至食物中加某种液汁调味,在《要术》都叫做「解」。这里「水解」即指在开水中加水冲凉。

「四0」在酒醅中滗取上层清酒,在沉淀物上面撇去上层清水,在水面上掠取上浮物质,在《要术》都叫做「接」。这里的「接」,就是指最后一种操作。

「四一」「不津」,不渗漏。卷七有《涂瓮》篇。

「四二」「如香泽法」,如卷五《种红蓝花栀子》篇「合香泽法」,用缓火煎去水分。

「四三」本段内取得的乳皮,是制酪过程的副产物。这里用以制酥,和「抨酥」取得的酥合在一起煎制(「与大段同煎」)。

「四四」百合科藜芦的根,用作外用药,可治疥癣、白秃等恶疮,并能毒杀蚤、虱、臭虫等。

「四五」「●」音府,和「咀」都是嚼的意思。古时把药物咬碎叫做「●咀」。但藜芦有毒,这里已经成为弄碎它的代用词。《名医别录》陶弘景《序例》:「凡汤酒膏药,旧方皆云●咀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细末。……今皆细切之。」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七《正法华经》解释「●咀」说:「谓以物拍碎也。」正是弄碎它的意思。韩鄂《四时纂要‧正月》篇载有此方,正作「敲打。」

「四六」「熏黄」是劣质的雄黄。《唐本草》注:「雄黄,……恶者名熏黄,用熏疮疥,故名之。」唐陈藏器《本草拾遗》:「外黑者为熏黄,主恶疮,杀蛊,熏疮疥蠛虱,及和诸药熏杀。」宋苏颂《图经本草》:「有青黑色而坚者名熏黄,有形色似真而气臭者名臭黄。」「臭」,俗写作「」,渐西本作「黄」,非。

「四七」「著脂烙之」,使羊蹄贴著赤铁上,灌脂烙之。

「四八」「含重」,这里指怀孕。

养猪第五十八《尔雅》曰(一):「●,豮。,幼。奏者,豱。」「四●皆白曰豥。」「绝有力,●。牝,豝。「一」」

《小雅》云(二):「彘、猪也。其子曰豚。一岁曰𫎆。」

《广雅》曰(三):「豨、●、豭、彘,皆豕也。豯、●,豚也。」「豰,艾豭也。「二」」

母(四)猪取短喙无柔毛「三」者良。喙长则牙多;一厢三牙以上则不烦畜,为难肥故。有柔毛者,爓(五)治「四」难净也。

牝者,子母不同圈。子母同(六)圈,喜相聚不食(七),则死伤(八)。牡(九)者同圈则无嫌。牡性游荡,若非家生「五」,则喜浪失。圈不厌小。圈小则肥疾。处不厌秽。泥污(十)得避暑。亦须小厂,以避雨雪。

春夏草(十一)生,随时放牧。糟糠之属,当日别与「六」。糟糠经(十二)夏辄败,不中停故(十三)。八、九、十月,放而不饲。所有糟糠,则蓄待穷冬春初。猪性甚便水生之草,杷耧(十四)水藻等令近岸,猪则食之,皆肥。「七」

初产者「八」,宜煮谷饲之。其子三日便掐(十五)尾,六十日后犍「九」。三日掐尾,则不畏风。凡犍猪死者,皆尾风所致耳。犍不截尾,则前大后小。犍者,骨细肉多;不犍者,骨麤肉少。如犍牛法者,无风死之患。十一、十二月生子豚(十六),一宿,蒸之。蒸法:索笼盛豚,著甑中,微火蒸之,汗出便罢。不蒸则脑冻不合,不(十七)出旬便死。所以然者,豚性脑少,寒盛则不能自暖,故须暖气助之。

供食豚,乳下「一0」者佳,简取别饲之。愁其不肥——共母同圈,粟豆难足——宜埋车轮为食场(十八)「一一」,散粟豆于内,小豚足食,出入自由,则肥速。

《杂五行书》曰:「悬腊月猪羊耳著堂梁上,大富。」

《准南万毕术》曰:「麻盐肥豚豕。」「取麻子三升,捣千余杵,煮为羹,以盐一升著中,和以糠三斛,饲豕即肥也。」

(一)均《尔雅‧释兽》文。「曰豥」,《尔雅》无「曰」字,余同。「力」,明抄误作「十」,金抄、黄校、湖湘本不误。「●」,黄校、张校脱,明抄误作「豝」,据金抄、湖湘本补正。「牝,豝」,明抄是二格空白,黄校、张校脱「牝」字,据金抄、湖湘本及《尔雅》原文补。《要术》只是节引《尔雅》,而明清刻本则引载了《释兽》关于猪部分的全文,非是。

(二)「《小雅》」即「《小尔雅》」,是《孔丛子》书内的一篇。各丛书内《小尔雅》一书,即由该书中析出此篇单刻。「一岁曰𫎆」,《孔丛子‧小尔雅》篇「广兽第十」作:「豕之大者谓之豜,小者谓之𫎆。」「《小雅》」,明抄误作「《尔雅》」;他本作一「注」字,变成《尔雅》的注文,更误;仅金抄作「《小雅》」,兹据改。「𫎆」,音宗。

(三)「《广雅》」,各本均作《广志》,但内容不类《广志》,却和《广雅》相合,实系「《广雅》」之误,丁国钧校改「《广志》」为「《广雅》」,是,兹改正。《广雅‧释兽》:「豨、●、豭、彘,豕也。豯、●,●也。……豰,●豭也。」《要术》所引,有不少脱误:

「豨、●、豭、彘,豕也」,金抄作:「缔、豝、、彘,皆豕也」,「缔」为「豨」之误,「」,无此字,显系「豭」之误;他本均作:「豨、●、彘、鬯,豕也」,脱「豭」字,并衍「鬯」(明抄作「●」)字。至于金抄的「豝」,可能不误,也可能是「●」的形近而讹,兹姑从明抄等及《广雅》原文作「●」。「皆」,《广雅》无,不妨仍金抄之旧。

「豯、●,●(按即豚字)也」,金抄作:「●、豮,豚也」;他本均作:「●、□□也」,后二字空格或墨钉。按「●」、「●」,均无此字,显系「豯」字形近而讹。「●」是小猪,和「豚也」合,而「豮」是阉猪,金抄作「豮」,亦误。兹从《广雅》参照金抄改正为:「豯、●,豚也。」

「豰,●豭也」,金抄作:「谷,艾豭也」,他本均作:「谷,艾●也」,「谷」、「●」是「豰」、「豭」之误,「艾」同「●」。兹从金抄参照《广雅》改正为:「豰,艾豭也。」

(四)所有「母」字,金抄、明抄均讹作「毋」。

(五)金抄、明抄作「●」,误;湖湘本作「●」,是「爓」的假借字;黄校、张校作「爓」,是正字。

(六)张校、明抄、湖湘本作「一」,兹从金抄及《辑要》引作「同」。

(七)「食」,张校、明抄、湖湘本空格,据金抄补。

(八)「死伤」,张校、明抄、湖湘本「死」烂成「不」,「伤」空格或脱;金抄作「死伤」,《辑要》引同,《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兹补正。

(九)「牡」,明抄误作「壮」,金抄、湖湘本不误。

(十)金抄作「泥污」,《辑要》引同;黄校、明抄、湖湘本作「泥秽」。

(十一)「草」,明抄、湖湘本作「中」,误,据金抄改正(《辑要》引同,《学津》本从之,渐西本不从,非)。

(十二)「经」,明抄空格,黄校脱(湖湘本「经夏辄」三字空白二格),据金抄补(《辑要》引亦有,《学津》本从之,渐西本不从,非)。

(十三)「中」,明抄空格,黄校脱(湖湘本「中停故」三字空白二格),据金抄补(《辑要》引亦有,《学津》本从之,渐西本不从,非)。「停故」,《辑要》引作「停放」,《学津》本从之。

(十四)金抄作「把楼」,黄校、明抄作「耙耧」,张校讹作「耙数」,湖湘本讹作「把数」。「耙」同「杷」,《要术》一般作「杷」,「把」是「杷」之误。《尔雅‧释诂下》:「楼,聚也」,但《要术》作「耧」不作「楼」,兹从《辑要》引作「杷耧」。

(十五)正注文二「掐」字,金抄误作「●」、「●」;明抄误作「搯」、「招」;黄校、湖湘本正文亦误作「搯」,注内「掐尾」则黄校是二格空白,湖湘本脱。按掐断字应作「掐」,兹改正。

(十六)「十一、十二月生子豚」,金抄作:「十一、十二月生者豚」,明抄、湖湘本、《津逮》本作:「十二月子生者豚」(明抄「月」下空白一格)。唐韩鄂《四时纂要》采《要术》「蒸子」列在十一月,证明金抄有「十一」是正确的。兹从金抄,但据湖湘本等改「者」为「子」。

(十七)明抄、湖湘本无「不」字,据金抄补(《辑要》引亦有,渐西本据加)。

(十八)金抄、湖湘本作「食场」,黄校、张校、明抄误作「食汤」。

「一」「●」音伟,「豮」音坟,郭璞注:「俗呼小豮猪为●子。」即阉过的小公猪。「,幼」,郭注:「最后生者,俗呼为豚。」现在有些地方叫做「搭底猪」。「豱」音温,郭注:「今豱猪短头,皮理腠蹙。」「皮理腠蹙」,即俗所谓「紧皮猪」。「奏」即「腠」字,指紧蹙。「●」音滴,是猪蹄。「豥」音孩。「●」音厄,《尔雅‧释畜》:「彘五尺为●。」郭注《释兽》「绝有力,●」则称:「即豕高五尺者。」秦汉五尺约合今三尺五寸,如所称无误,则古时已有千斤大猪。「豝」音巴,指雌猪。

「二」「豨」音希上声,「●」音沮,「豭」音家,都是猪的别称。「豭」,又指公猪。「豯」音奚,「●」音冥,均指小猪。「豰」音斛,《说文》释为「小豚」;但「艾豭」是老公猪(见《左传》定公十四年杜预注),和「豰」不合,王念孙《广雅疏证》因疑《广雅》有窜误。

「三」「柔毛」,长毛内长著的短绒毛。现在群众经验,猪以毛疏而净者长得快,有绒毛的长不好。

「四」「爓治」,指净毛出肉。此字《礼记‧礼器》、《祭义》作「爓」,《内则》作「燂」,《仪礼‧有司彻》作「燅」,郑玄注引《春秋传》作「𬊈」。四字音义并同(均有寻、潜二音),解释为「汤中瀹肉」或「沉肉汤中」,而以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九「燂」引《通俗文》「以汤去毛」的解释为最明确。《要术》中除「燂」字外,余三字都有,而「燅」加手作「●」,均指加汤去毛和弄干净内脏的操作过程。例如卷八《菹绿》篇「白瀹豚法」:「用乳下肥豚,作鱼眼汤,下冷水和之,●豚令净。」同卷《羹臛法》篇「●臛」:「汤𬊈去腹中,净洗。」《●腤煎消法》篇「鸭煎法」:「用新成鸭极肥者,……去头爓治。」不但净猪称「爓」,净鸡鸭和净鱼去鳞脏也是同样。现在有许多地方口语则称为「褪」或「烫」,如「褪猪」、「烫猪」、「褪鱼」等,均指净去毛鳞内脏。

「五」《周礼‧天官》「太宰」郑玄注:「生,犹养也。」这里「家生」,犹言「家养」,意即圈养,不是说生在家里。

「六」「别与」,另给新鲜的。

「七」此注利用水藻等喂猪,是对「八、九、十月,放而不饲」说的。这样,尽先利用天然饲料,把有一定限量的糟糠留著过冬喂饲。这是牧养和圈养相结合的饲养方法。

「八」「初产者」,指刚产仔猪的母猪。

「九」「犍」,音虔,原指阉牛,这里用为阉割的通称。

「一0」「乳下」,指母猪腹下位于前面的奶头。前面的奶头,接近乳静脉,泌乳量多,吃这几管奶头的仔猪长得快长得肥,而抢到吃这样奶头的仔猪,总是体质比较强壮的那几个。因此每窝小猪中就以这种小猪体重增加得特别快,俗称「顶子猪」。选这样的猪苗来育肥是合适的。

「一一」「宜埋车轮为食场」,竖埋大车轮于地,露出上半部,隔开小猪和母猪,把豆粟散在里面,小猪可以自由进出轮圈吃豆粟和母乳,但母猪不能通过轮圈吃豆粟。

养鸡第五十九《尔雅》曰(一):「鸡,大者蜀。蜀子,雓。未成鸡,僆。绝有力,奋。」「鸡三尺曰鶤。」郭璞注曰:「阳沟「一」巨鶤,古之名鸡。」

《广志》曰(二):「鸡有胡髯、五指、金骹「二」、反翅之种。大者蜀,小者荆。白鸡金骹者,鸣美。吴中送长鸣鸡,鸡鸣长,倍于常鸡。」

《异物志》曰:「九真长鸣鸡最长,声甚好,清朗。鸣未必在曙时,潮水夜至,因之并鸣,或名曰「伺潮鸡」。」

《风俗通》云(三):「俗说朱氏公化而为鸡,故呼鸡者,皆言「朱朱」。」

《玄中记》云(四):「东南有桃都山,上有大桃树,名曰「桃都」,枝相去三千里。上有一天鸡,日初出,光照此木,天鸡则鸣,群鸡皆随而鸣也。」

鸡种,取桑落时生者良,形小,浅毛,脚细短者是也,守窠,少声,善育雏子。春夏生者则不佳。形大,毛羽悦泽,脚麤长者是,游荡饶声,产、乳「三」易厌,既不守窠,则无缘蕃息也。

鸡,春夏雏,二十日内,无令出窠,饲以燥饭。出窠早,不免乌、鸱「四」;与湿饭,则令脐「五」脓也。

鸡栖,宜据地为笼,笼内著栈「六」。虽鸣声不朗,而安稳易肥,又免狐狸之患。若任之树林「七」,一遇风寒,大者损瘦,小者或死。

燃柳柴,杀鸡雏:小者死,大者盲。此亦烧穰杀瓠之流,其理难悉。

养鸡令速肥,不杷(五)屋,不暴「八」园,不畏乌、鸱、狐狸法(六):别筑墙匡,开小门;作小厂,令鸡避雨日(七)。雌雄皆斩去六翮「九」,无令得飞出。常多收秕、稗、胡豆(八)之类以养之,亦作小槽以贮水。荆藩为栖「一0」,去地一尺。数扫去尿。凿墙为窠「一一」,亦去地一尺。唯冬天著草——不茹「一二」则子冻。春夏秋三时则不须,直置土上(九),任其产、伏;留草则虫(十)生。雏(十一)出则著外许「一三」,以罩笼之。如鹌鹑「一四」大,还内墙匡中。其供食者,又别作墙匡,蒸小麦饲之,三七日便肥大矣。

取谷产鸡子「一五」供常食法:别取雌鸡,勿令与雄相杂,其墙匡、斩翅、荆栖、土窠,一如前法。唯多与谷,令(十二)竟冬肥盛,自然谷产矣。一鸡生百余卵,不雏「一六」,并食之无咎。饼、炙所须,皆宜用此。

瀹「一七」音爚(十三)鸡子法:打破,泻沸汤中,浮出,即掠取,生熟正得,即加盐醋也。

炒鸡子法:打破,著铜铛中,搅令黄白相杂。细擘葱白,下盐米(十四)、浑豉,麻油炒之,甚香美。

《孟子》曰(十五):「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家政法》曰:「养鸡法:二月先耕一亩作田,秫粥洒之,刈生茅复上,自生白虫。便买黄雌鸡十只,雄一只。于地上作屋,方广丈五,于屋下悬箦「一八」,令鸡宿上。并作鸡笼,悬中。夏月盛昼,鸡当还屋下息。并于园中筑作小屋,覆鸡得养子,乌不得就。」

《龙鱼河图》曰:「玄鸡白头,食之病人。鸡有六指者亦杀人。鸡有五色者亦杀人。」

《养生论》曰:「鸡肉不可食小儿,食令生蚘虫「一九」,又令体消瘦。鼠肉味甘,无毒,令小儿消谷,除寒热,炙食之,良也。」

(一)所引是《尔雅‧释畜》关于鸡部分的全文。「曰鶤」作「为鶤」,余同。「名鸡」,各本均倒作「鸡名」,据郭注原文改正(《学津》本已改)。「大」,明抄误作「犬」。「雓」,黄校、明抄误作「虽」。「僆」,金抄、明抄误作「健」。「力奋」,金抄只一「大」字。均参校诸本对证《尔雅》分别改正。「雓」音余。「僆」音练,郭注:「江东呼鸡少者为僆。」「鶤」音昆。

(二)「白鸡金骹者,鸣美」,《艺文类聚》卷九一「鸡」引《广志》作:「白鸡金骹者,善奋,并州所献。」《太平御览》卷九一八「鸡」引《广志》作「白鸡金骹者美,旧并州所献。」《初学记》卷三十「鸡」引《广志》则作:「白鸡金骹者美。长尾鸡,尾细而长,长五尺余,出……韩国。九真郡出长鸣鸡。」

(三)应劭《风俗通义》,据《隋书》及《唐书‧经籍志》均三十卷,《宋史‧艺文志》仅十卷,今本亦仅十卷。此条《初学记》卷三十及《太平御览》卷九一八均引到,但不见今本。《御览》所引,先记「俗说」,后加按语析辨,还保留著《风俗通义》原有的体裁。其文作:「呼鸡朱朱。俗说:「鸡本朱公化而为之,今呼鸡者朱朱也。」谨按《说文》解喌喌,二口为讙(按即唤字),州其声也,读若祝祝者,诱致禽畜和顺之意。喌与朱,音相似耳。」可是《要术》不引应劭比较合理解释的按语,却引了怪诞的「俗说」。按今本《说文》是:「喌,呼鸡重言之,从州声,读若祝。」

(四)《艺文类聚》卷九一引有《玄中记》此条,文字基本相同。

(五)扒拢,耙耧,爬飞,《要术》都写作「杷」。这里「杷」即「爬」字,渐西本从《辑要》引改作「爬」,不必。

(六)此条以下至「炒鸡子法」共四条,原均仅标题作大字,余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七)「令鸡避雨日」,湖湘本、《津逮》本讹作「令鸡闭两日」,他本不讹。

(八)明抄、湖湘本脱「豆」字,据金抄补(《辑要》引亦有,《学津》本、渐西本据补)。

(九)「土上」,指「土窠」上,即窠底不垫草,使直接蹲在土上,湖湘本、《津逮》本、渐西本作「匡上」,非。

(十)「虫」即「昆虫」,泛指各种虫,《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引改作「蛆虫」,不必。

(十一)「雏」,明抄、湖湘本误作「鸡」,金抄作「鶵」。《要术》中「雏」、「鶵」和「鸡」、「鸡」互见,本书统一作「雏」、「鸡」。

(十二)「令」,明抄误作「今」,他本不误。

(十三)「爚」,黄校、张校、明抄、湖湘本等作「●」,金抄作「揄」,均误。按「瀹」音药,卷八《菹绿》篇「白瀹豚法」注即「音药」。字书无「●」字,而「爚」、「禴」与「瀹」同音,兹改作「爚」。

(十四)「盐米」是指盐颗,但《要术》中用盐极多,没有「盐米」的名称,疑「米」应作「末」,指经过加工的细盐。

(十五)见《孟子‧梁惠王上》篇,文同。

「一」「阳沟」,《艺文类聚》卷九一、《太平御览》卷九一八引《庄子》逸篇有「羊沟之鸡」,司马彪注:「羊沟,斗鸡之处。」《中华古今注》:「长安御沟,谓之杨沟,一曰羊沟。」

「二」「骹」,音敲,是足胫。

「三」「乳」,指孵卵。《吕氏春秋‧音初》篇:「主人方乳。」高诱注:「乳,产。」这里「产、乳」,「产」指产卵,「乳」指抱卵,和下文「产、伏」同义。

「四」「鸱」,音蚩,是猛禽类鹰科的鸢,即俗所谓「老鹰」。说文「鸱」段玉裁注:「俗呼鹞鹰。」《名医别录》陶弘景注:「即俗人呼为「老鸦」者,一名鸢。」所谓「老鸦」,实指「老鹰」。至于「乌」,乌科中有掠食鸟雏的种类。

「五」「脐」,指肛门。

「六」《诗经‧王风‧君子于役》:「鸡栖于桀。」《尔雅‧释宫》:「鸡栖于弋为榤。」「弋」是短木,也就是「栈」。这里「笼内著栈」,即指笼内横设短木条,使鸡栖息。

「七」《艺文类聚》卷三十引梁简文帝《鸡鸣诗》:「长鸣高树巅。」杜甫在鄜州(今陕西富县)城北住家羌村所作《羌村》诗,尚有「驱鸡上树木」之句。古时养鸡,至唐代还有让它们栖息在树上的习惯。但《要术》已经重视埘养。

「八」「暴」,损害,糟塌。

「九」「翮」,指翅翎。

「一0」「荆藩为栖」,在小厂下沿墙边编荆条作矮篱状,离地一尺高,使鸡栖息其上。下文「凿墙为窠,亦去地一尺」,正好在「荆栖」的上面挖墙窠。

「一一」《诗经‧王风‧君子于役》:「鸡栖于埘。」《尔雅‧释宫》:「凿垣而栖为埘。」郭璞注:「今寒乡穿墙栖鸡。」就是这里的「墙窠」。

「一二」「茹」,用草垫在底下和边沿保温。

「一三」「外许」即「外处」,外面。

「一四」「鹌鹑」,体长约五六寸,为鸡形目中最小的种类,体型酷似鸡而甚小,亦简称为「鹑」。

「一五」「谷产鸡子」,即俗所称没有「雄」的蛋,下面《养鹅鸭》篇「作杬子法」称为「谷生」,即「非阴阳合生」。

「一六」「不雏」,不孵化,因为是未经受精的卵。

「一七」「瀹」,少沸即出。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五的卷三三「所瀹」下解释:「又作爚、●、汋三形,同。臾灼反。」《说文》「●」部:「●」内肉及菜汤中,薄出之。」「薄」是急迫的意思,「薄出之」就是水一开稍滚一下就拿出来。《一切经音义》又说:「江东受瀹为煠。煠音助甲反。」《要术》中常用「煠」字,又写作「渫」、「●」,都和「瀹」是一个意思,即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引《食次》所说的「暂经沸汤速出」。现在群众口语还有称为「●」,如「●菜」、「●肉」。至于「汋」字,陆玑、郭璞等则常用之。「瀹」的时间长了就成为「煮」,但瀹不等于煮。这里「浮出即掠取」,正像现在煮嫩荷包蛋的样子,还保存著「瀹」的本义。卷九《菹绿》篇「白瀹豚法」注作「煮也」,是后来加注者混淆了这字的涵义,正像历来许多人误解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和郭璞注《尔雅》的「汋」为「煮」一样。

「一八」「箦」是床架,《说文》:「床栈也。」亦指床板,《尔雅‧释器》:「箦,谓之笫。」郭璞注:「床版。」后来才指席。这里指竹木枝条之类作成的硬簟,或者简单地挂著一两块木板。

「一九」「蚘」,音回,本作「●」,今写作「蛔」,即蛔虫。

养鹅、鸭第六十《尔雅》曰(一):「舒鴈,鹅。」

《广雅》曰(二):「𫛤鹅,野鹅也。」

《说文》曰(三):「鵱鷜,野鹅也。」

晋沈充《鹅赋‧序》曰(四):「于时绿眼黄喙,家家有焉。太康中得大苍(五)鹅,从喙至足,四尺有九寸,体色丰丽,鸣声惊人。」

《尔雅》曰(六):「舒凫,鹜「一」。」

《说文》云(七):「鹜,舒凫。」

《广雅》曰(八):「𫛟、凫、鹜,鸭也。」

《广志》曰(九):「野鸭,雄者赤头,有距。鹜生百卵,或一日再生;有露华鹜,以秋冬生卵:并出蜀中。」

鹅、鸭,并一岁再伏「二」者为种。一伏者得子(十)少;三伏者,冬寒,雏亦多死也。

大率鹅三雌一雄,鸭五雌一雄。鹅初辈「三」生子十余,鸭生数十;后辈皆渐少矣。常足五谷饲之,生子多;不足者,生子少。

欲于厂屋之下作窠,以防猪犬狐狸惊恐之害。多著细草于窠中,令暖。先刻白木为卵形,窠别著一枚以诳之。不尔,不肯入窠,喜东西浪生;若独著一窠,后有争窠之患。生时寻即收取,别著一暖处,以柔细草覆藉(十一)「四」之。停置窠中,冻即雏死。

伏时,大鹅一十子,大鸭「五」二十子;小者减之。多则不周。数起者,不任为种。数起则冻冷也。其贪伏不起者,须五六日一与食,起之令洗浴。久不起者,饥羸身冷,虽伏无热。

鹅鸭皆一月雏出。量雏欲出之时,四五日内,不用闻打鼓、纺车、大叫(十二)、猪、犬及舂声;又不用器淋灰,不用见新产妇。触忌者,雏多厌杀,不能自出;假令出,亦寻死也。

雏既出,别作笼笼之。先以粳米为粥糜,一顿饱食之,名曰「填嗉「六」」。不尔喜轩虚羌丘尚切(十三)量「七」而死。然后以粟饭,切苦菜、芜菁英为食。以清水与之,浊则易。不易,泥塞鼻则死。入水中,不用停久,寻宜驱出。此既水禽,不得水则死;脐未合,久在水中,冷彻亦死。于笼中高处,敷细草,令寝处其上。雏小,脐未合,不欲冷也。十五日后,乃出笼(十四)。早放者,非直乏力(十五)致困,又有寒冷,兼乌(十六)鸱灾也。

鹅唯食五谷、稗子及草、菜,不食生虫。《葛洪方》曰:「居「射工」(十七)之地,当(十八)养鹅,鹅见此物能食之,故鹅辟此物也。」鸭,靡不食矣。水稗实成时,尤是所便,噉此足得肥充。

供厨者,子鹅百日以外,子鸭六七十日,佳。过此肉硬。

大率鹅鸭六年以上,老,不复生伏矣,宜去之。少者,初生,伏又未能工。唯数年之中佳耳。

《风土记》曰(十九):「鸭,春季雏,到夏五月则任啖,故俗五六月则烹食之。」

作杬子「八」法(二十):纯取雌鸭,无令杂雄,足其粟豆,常令肥饱,一鸭便生百卵。俗所谓「谷生」者。此卵既非阴阳合生,虽伏亦不成雏,宜以供膳(二一),幸无麛(二二)卵「九」之咎也。

取杬木「一0」皮,《尔雅》曰(二三):「杬,鱼毒。」郭璞注曰:「杬,大木,子似栗,生南方,皮厚汁赤,中「一一」藏卵、果。」无杬皮者,虎杖「一二」根、牛李「一三」根,并任(二四)用。《尔雅》云(二五):「蒤,虎杖。」郭璞注云:「似红草,麤大,有细节(二六),可以染赤。」净洗细茎(二七),剉,煮取汁。率二斗,及热下盐一升和之。汁极冷,内瓮中,汁热,卵则致败,不堪久停。浸鸭子。一月任食。煮而食之,酒食俱用「一四」。咸彻则卵浮。吴中多作者,至数十斛。久停弥善,亦得经夏也。

(一)见《尔雅‧释鸟》,文同。

(二)《广雅》无此文,《太平御览》卷九一九所引也题作「《广雅》」,可能是根据《要术》,但《艺文类聚》卷九一「鹅」下引《广志》有:「𫛤鹅,野鹅也」,未知是《广雅》逸文抑是「《广志》」之误。「𫛤」音加,也写作「●」。

(三)今本《说文》只是:「●,蒌鹅也。」《尔雅‧释鸟》有:「鵱鷜,鹅」。郭璞注:「今之野鹅。」沈涛《说文古本考》:「鵱鷜二字连读,故郭云野鹅,以别于舒雁之鹅。今学者乃以鵱为字句,鷜鹅二字连读,误矣。」据此,并证以《要术》所引,今本《说文》似有脱字。「鵱鷜」,张校、明抄、渐西本误作「●●」,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兹从金抄及《尔雅》作「鵱鷜」,音六、楼。

(四)「鸣声惊人」下,《艺文类聚》卷九一及《太平御览》卷九一九引沈充《鹅赋‧序》尚有:「三年而为暴犬所害,惜其不终,故为之赋云。」太康,晋武帝年号(公元二八○至二八九年)。

(五)金抄作「大苍」,《艺文类聚》卷九一、《太平御览》卷九一九引《鹅赋‧序》同;明抄作「大仓」,「仓」通「苍」;他本作「太仓」,误(作为地名,江苏太仓州始置于明,作为仓储,在这里讲不通)。

(六)见《尔雅‧释鸟》,文同。

(七)「云」,据金抄补,他本均脱。《说文》「凫」下有「也」字。「鹜」,明抄误作「骛」。

(八)此条黄校、张校只是:「鹜,鸭」,明抄、湖湘本只是:「鹜,鸭也」(「鸭」,湖湘本误作「雅」),仅金抄作:「𫛟、凫、鹜,鸭也。」《广雅‧释鸟》又多二字,作:「●、鴄、𫛟、凫、鹜,●也。」前三字音末、匹、龙。「●」即「鸭」字。

(九)《广志》,明抄误作《广雅》;黄校、张校则脱「《广志》曰:野鸭」五字;他本脱「《广志》曰」三字,「野鸭」误作「野雅」;仅金抄作「《广志》曰」云云,全文无脱误,兹据以校正。

「距」,黄校、张校误作「矩」,湖湘本误作「跙」;「鹜生百卵」的「鹜」,明抄误作「骛」,湖湘本俗写作「鹜」。「露华鹜」的「华」,黄校、明抄、湖湘本等脱,据金抄及《艺文类聚》卷九一「鸭」、《太平御览》卷九一九「鹜」引《广志》补(渐西本已补)。「生卵,并出蜀中」,黄校、明抄、湖湘本等误作「生顿,并出蜀口」,据金抄及《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引改正。

(十)金抄作「子」(《辑要》引同,《学津》本从《辑要》),黄校、明抄、渐西本作「卵」(湖湘本、《津逮》本误作「时」)。按就《要术‧养鸡》、《养鹅鸭》二篇全文看来,「子」一般指种卵,「卵」则指未经交配受精的所谓「谷生」卵。这里是指种卵,所谓「得子少」,实际是说受精率低,故从金抄,参看注释「二」。

(十一)金抄、黄校作「藉」,明抄作「籍」,湖湘本脱。「籍」虽通「藉」,但金抄既作本字,故从金抄。

(十二)金抄、明抄作「●」,当系由「叫」的讹字「」错成。湖湘本作「」,是「叫」的俗写,兹据以改正。

(十三)明抄作「立向切」;黄校、张校作「立句切」,均误;湖湘本空白一格;金抄则脱「羌」字,而将这注音的三字误并为一字像「●」(上半「切立」模糊)。按《方言》卷一有「唴」,郭璞注:「丘尚反」。「羌」、「唴」同字,「羌量」即「唴」,则《要术》「立向切」应是「丘尚切」之误,兹改正。

(十四)「笼」,张校、湖湘本等脱,据金抄、明抄补(《辑要》引亦有,《学津》本据补)。

(十五)明抄、湖湘本作「力」,金抄作「劣」。

(十六)金抄作「乌」,明抄、湖湘本误作「鸟」。

(十七)「射工」,明抄作「射土」,湖湘本作「躬工」,均误,据金抄改正。《博物志》卷二:「江南山谿水中,有射工虫,甲虫之类也。长一二寸,口中有弩形,以气射人影,随所著处发疮,不治则杀人。」

(十八)金抄及《辑要》引作「当」;明抄、湖湘本误作「常」。

(十九)隋杜台卿《玉烛宝典》卷五引《风土记》作:「●,春孚雏,到夏至月皆任啖也」,无「故俗五六月则烹食之」句。全文参看卷九《●法》篇校记(一)。「●」即「鸭」字,「孚」同「孵」。《要术》的「季」,虽亦可通,应以作「孚」为正,疑形似而讹。

(二十)「作杬子法」,这四个字,金抄、明抄、湖湘本原来的格式都是单独一行,低二格或三格书写;张校也是这样,但黄校刘录则称:「宋本无此四字」,渐西本竟据以删去,非。为使全书一致,现在改为这样的格式。

(二一)「膳」,明抄、《津逮》本误作「赡」,湖湘本误作「瞻」,据金抄改正(《辑要》引同,《学津》本、渐西本从之)。

(二二)黄校、明抄脱「麛」字(但黄校陆录作「取」,实系陆误),据金抄补(《辑要》引亦有,《学津》本、渐西本据补;湖湘本、《津逮》本则误作「●」)。

(二三)见《尔雅‧释木》,正注文并同《要术》。「栗」,湖湘本误作「粟」。

(二四)「任」,各本误作「作」,据金抄改正。上文「李根」二字,湖湘本脱。

(二五)见《尔雅‧释草》,文同。郭璞注「草」下有「而」字。

(二六)金抄作「节」,他本及郭璞注均作「刺」,兹从金抄,参看注释「一二」。「细节」犹言「密节」。

(二七)此「茎」字各本都有,但上文既说「取杬木皮」,疑系衍文,应作「净洗,细剉」。

「一」「凫」,音扶,是野鸭。「鹜」,音木,又音务,是家鸭。但「舒凫」,也指家鸭,和「鴈」指野鹅,「舒鴈」指家鹅一样。郝懿行解释说:「谓之舒者,以其行步舒迟也。」

「二」「再伏」,指第二次孵化。这次孵化在三四月,天气转暖,青草初生,而且白昼放养时间长,苗鹅、苗鸭长得好,发育快,最适宜于留作种用。第一次孵化,卵都是在冷天下的,天愈冷,受精率愈低,因而孵化率也不高。第三次孵化则在冷天,当然成活率低。

「三」「初辈」,第一批。

「四」「覆」,上面盖;「藉」,下面衬垫。

「五」孵卵是家禽繁殖后代的本能,《要术》当时鸭也是进行以鸭孵鸭的。后来随著家禽业的发展,并因鸭的就巢性不强,孵化率不高,乃逐渐为鸡的代抱所代替。

「六」「嗉」,指嗉囊,俗称「嗉子」。苗鹅、苗鸭生长特别迅速,而消化道发育不完全,功能也不完善,「填嗉」有刺激和促进消化道发育的作用。《尔雅‧释鸟》:「亢,鸟咙;其粻,嗉。」郭璞注:「亢,即咽。」「嗉者,受食之处,别名嗉,今江东呼粻。」

「七」「羌量」,据《集韵》解释是:「鸟雏饥困貌」。按《集韵》收集《要术》中的异文僻字颇多,如卷一《种谷》篇的「●」、「●」等字,这个「羌量」的解释也可能是根据《要术》推测而来。《方言》卷一:「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大人少儿泣而不止,谓之「唴」,哭极音绝,亦谓之「唴」;平原谓啼极无声,谓之「唴」。」郭璞注:唴,「丘尚反」,「,音亮,今关西语亦然。」《广雅‧释诂三》作「唴喨」。「羌量」和「唴」、「唴喨」同音,都是群众口语的借音字。所谓「羌量」是形容哑声嘶叫的声音。元刻本《辑要》引有异文,「喜轩虚」作「噎辄虚」,意有未周。

「八」「杬子」,即咸鸭蛋。

「九」「麛」,音迷,指初生的幼兽;「卵」指正在孵化的鸟卵。「麛卵」,这里借用为不伤害生命的意思。《礼记‧曲礼》:「士不取麛卵。」孔颖达疏:「麛乃是鹿子之称,而凡兽子亦得通名也。卵,鸟卵也,春方乳长,故不得取也。」

「一0」《尔雅》的「杬,鱼毒」,和郭璞注的「杬木」是不相干的二种植物,颜师古指出郭注是错的。「杬」,字亦从艸作「芫」,即瑞香科的芫花,落叶灌木,高一米左右,有毒,可毒鱼,故又名「鱼毒」,亦称「毒鱼」。宋苏颂《图经本草》:」芫花生淮源川谷,今在处有之。」现在南北各地都有。郭注所称:「杬,大木,子似栗,生南方」,形态不同,产地亦异。《文选》左思《吴都赋》:「绵、杬、杶、栌」,刘渊林注:「杬,大树也。其皮厚,味近苦涩,剥干之,正赤,煎讫以藏众果,使不烂败,以增其味。豫章有之。」其说与郭同。故颜师古注《急就篇》卷四「芫华」说:「郭景纯(即郭璞)……误耳。其生南方用藏卵、果者,自别一杬木,乃左思《吴都赋》所云「绵、杬、杶、栌」者耳,非(《尔雅》)鱼毒之杬也。」有毒的芫花,自不能藏卵、果,郭璞以杬木误注《尔雅》芫花别名鱼毒的「杬」。《要术》所称的「杬木」,却正是郭璞所误注的,也就是刘渊林所指的。清郭柏苍《闽产录异》卷三「木属」记载有「杬」说:「子似槠而更坚,可食。」结合郭璞所说「子似栗」,疑是壳斗科属的植物。

「一一」「中」,可以,合用。

「一二」蓼科的虎杖是高大粗壮的多年生草本,茎中空,呈圆柱形,嫩时有红紫斑点,节有膜质鞘状托叶。根茎木质,黄色,古时和甘草煮汁作为夏季的饮料。《图经本草》:「苗茎如竹笋状,上有赤斑点。……根皮黑色,破开即黄。……郭璞云:「……可以染赤」是也。……其汁染米作糜、益美。」《尔雅‧释草》郭璞注所谓:「似红草,麤大,有细刺,可以染赤。」无疑就是这一种。但说「有细刺」,则有不符,可能郭璞把「节」当作「刺」,而金抄此字正作「节」,更可能今本郭注是「节」字之误。关于用虎杖根煮汁腌盐鸭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齐民要术》有咸杬子法,……今吴人用虎杖根渍之,亦古遗法。」

「一三」「牛李」,《名医别录》:「鼠李,……一名牛李。」宋苏颂《图经本草》、寇宗奭《本草衍义》以至《本草纲目》所说均同,即鼠李科的鼠李,果实、树皮供药用,树皮并可制黄色染料。又《本草纲目》卷二九「李」引《开宝本草》:「李有绿李、黄李、紫李、牛李、水李,并甘美堪食。」则「牛李」是李之一种,非《要术》此处所指。

「一四」「煮而食之,酒食俱用」,煮熟以后,下酒过饭都可以。

养鱼第六十一种莼、藕、莲、芡、芰附《陶朱公养鱼经》曰(一):「威王聘朱公「一」,问之曰:「闻公在湖「二」为渔父,在齐为鸱(二)夷子皮,在西戎为赤精子,在越为范蠡,有之乎?」曰:「有之。」曰:「公任(三)足千万,家累亿金,何术乎?」

「朱公曰:「夫治生之法有五,水畜第一。水畜,所谓鱼池也。以六亩地为池,池中有九洲。求怀子鲤鱼长三尺者二十头,牡鲤鱼长三尺者四头,以二月上庚日内池中,令水无声,鱼必生。至四月,内一神守;六月,内二神守;八月,内三神守。「神守」者,鳖也。所以内鳖者,鱼满三百六十,则蛟龙为之长,而将鱼飞去;内鳖,则鱼不复去,在池中,周遶九洲无穷,自谓江湖也。至来年二月,得鲤鱼长一尺者一万五千枚,三尺者四万五千枚,二尺者万枚。枚直五十,得钱一百二十五万(四)。至明年,得长一尺者十万枚,长二尺者五万枚,长三尺者五万枚,长四尺者四万枚。留长二尺者二千枚作种。所余皆货(五),得钱五百一十五万钱。候至明年,不可胜计也。」

「王乃于后苑治池。一年,得钱三十余万。池中九洲、八谷,谷上立水「三」二尺,又谷中立水六尺。

「所以养鲤者,鲤不相食,易长又贵也。」如朱公收利,未可顿求。然依法为池,养鱼必大丰足,终天靡穷,斯亦无赀「四」之利也。

又作鱼池法(六):三尺大鲤,非近江湖,仓卒难求;若养小鱼,积年不大。欲令生大鱼法:要须载取薮泽陂湖饶大鱼之处、近水际土十数载,以布池底,二年之内,即生大鱼。盖由土中先有大鱼子,得水即生也。

莼「五」:

《南越志》云(七):「石莼「六」,似紫菜,色青。」

《诗》云(八):「思乐泮水,言采其茆。」毛云:「茆,凫葵「七」也。」《诗义疏》云(九):「茆,与葵相似。叶大如手,赤(十)圆,有肥「八」,断著手中,滑不得停也。茎大如箸。皆可生食,又可汋「九」,滑美(十一)。江南人谓之莼菜「一0」,或谓之水葵。」

《本草》云(十二):「治痟渴、热痹(十三)。」又云:「冷,补下气。杂鳢鱼(十四)作羹,亦逐水而性滑。谓之淳菜,或谓之水芹。服食之家「一一」,不可多噉。」

种莼法(十五):近陂湖者,可于湖中种之;近流水者,可决水为池种之。以深浅为候,水深则茎肥而叶少,水浅则叶多而茎瘦。莼性易生,一种永得。宜净洁(十六),不耐污,粪秽入池即死矣。种一斗余许,足以供用也(十七)。

种藕法(十八):春初掘藕根节头,著鱼池泥中种之,当年即有莲花。

种莲子法:八月、九月中(十九),收莲子坚黑者,于瓦上磨莲子头,令皮薄。取墐土「一二」作熟泥,封之,如三指大,长二寸,使蔕头平重,磨处尖锐。泥干时,掷于池中,重头沈下,自然周正。皮(二十)薄易生,少时即出。其不磨者,皮既坚厚,仓卒不能生也。

种芡法:一名「鸡头」,一名「鴈喙」,即今「芡子」是也。由子形上花似鸡冠,故名曰「鸡头」「一三」。八月中收取,擘破,取子,散著池中,自生也。

种芰法:一名菱。秋上子黑熟时,收取,散著池中,自生矣。

《本草》云(二一):「莲、菱(二二)、芡中米(二三),上品药。食之,安中补藏,养神强志,除百病,益精气,耳目聪明,轻身耐老。多蒸曝,蜜和饵之,长生神仙。」多种,俭岁资此,足度荒年。

(一)陶朱公《养鱼经》,后人假托范蠡所撰,现已佚失。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一「鱼种」引到此条,止于「留长二尺者二千枚作种」,以下只「所养」二字,显多脱误。《太平御览》卷九三六「鲤鱼」亦引此条,比较简略。「水畜,所谓鱼池也」,《御览》引无「池」字。

(二)「鸱」,明抄误作「●」,金抄误作「殦」(无此字),他本不误。

(三)各本作「任」,金抄作「住」,《太平御览》卷九三六引《养鱼经》同金抄。按「任」是任遂的意思。《周礼‧地官》「大司徒」郑玄注:「任谓就地所生。」《史记‧货殖列传》:「范蠡既雪会稽之耻,……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故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遂至巨万。」《养鱼经》所称「任足千万」,意谓就地营运,适时贩易,无不任遂,故从金抄作「任」。《史记》无「在西戎为赤精子」的记载,应出后人附会。

(四)「枚直(通「值」)五十,得钱一百二十五万」,钱数与鱼数不符。下文「得钱五百一十五万钱」亦然。大概因为这个缘故,《辑要》所引将关于钱数的这二句删去。《太平御览》卷九三六没有引到关于「神守」和鱼数的这段。《北户录》卷一「鱼种」所引,也有不同。唐韩鄂《四时纂要‧四月》篇所记有鱼数和钱数,和《要术》有不同,并且也不完全符合。

(五)「货」,指出售,明抄、湖湘本脱,据金抄补(《辑要》引亦有,《学津》本据加)。下句句末的「钱」字,当系衍文。

(六)本段标题以下原系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七)太平御览卷九八○「莼」引《南越志》同《要术》。

(八)见《诗经‧鲁颂‧泮水》,「言」作「薄」。「思乐」,各本同《诗经》,金抄作「卒彼」。下文「毛云」,指毛《传》,文同。

(九)《诗经‧泮水》孔颖达疏引陆玑《疏》和《诗义疏》有不同,「与葵相似」作「与荇菜相似」,「茎大如箸」作「茎大如匕柄」,「水葵」下尚有「诸陂泽水中皆有」句。《诗义疏》和陆玑《疏》都以莼菜释「茆」,二者相同,「荇菜」即莕菜,和莼菜更相像,则陆玑《疏》作「与荇菜相似」,更合适些。

(十)金抄、明抄作「亦」,他本作「赤」,孔引陆玑《疏》亦作「赤」。按葵菜据文献记载没有说圆的,不应言「亦」,而莼叶卵形至椭圆形,上面绿色,下面带紫色,「亦圆」应是「赤圆」之误,兹改正。

(十一)「美」,各本均误作「羹」,仅金抄作「美」(孔引陆玑《疏》同),兹改正。

(十二)今传本草书,《重修政和证类本草》所录《名医别录》有此句。下文「又云」,则见于陶弘景注,但无「谓之淳菜,或谓之水芹」句。「淳」是「莼」的记音字。莼,别名「水芹」,各书未见。

(十三)明抄作「痟渴」,他本作「消渴」(《名医别录》同),金抄误作「疲渴」。按「痟」通「消」,「消渴」也写作「痟渴」,由于金抄从「」,故从明抄作「痟」。「痹」,各本误作「痺」,据《名医别录》改正。

(十四)金抄作「鳢鱼」,与陶弘景注合;他本作「鲤鱼」,非。卷八《羹臛法》篇引《食经》作鱼莼羹正用鳢鱼。鳢鱼即乌鱼,也叫「鲖鱼」。

(十五)本段「种莼法」以下原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十六)金抄作「净絜」,他本作「洁净」。「絜」同「洁」,本书统一作「洁」。

(十七)各本无「也」字,据金抄加。

(十八)自「种藕法」以下至「种芰法」共四条种法,原均仅标题作大字,余均为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九)「中」,各本脱,据金抄补(《辑要》引亦有,渐西本据加)。

(二十)「皮」,各本脱,据金抄补(《辑要》引亦有,《学津》本、渐西本据加)。

(二一)「莲」、「芡」二种出《神农本草经》,「菱」,出《名医别录》,均「果部上品」,各自分列。《要术》这里是同类合并作总引。又本段全文原以双行小字接写在上段「自生矣」之下,兹为提行,并改为大字。

(二二)「菱」,黄校、张校、明抄误作「茭」,据金抄改正。但《名医别录》作「芰」,疑原应作「芰」(音技,即菱角)。「莲、菱、芡」,湖湘本脱讹作「菱芠」,《津逮》本脱讹作「菱芰」。

(二三)「米」,各本同,《学津》本误作「朱」,近人因有认为「朱」原是陶弘景《本草经集注》中代表热性药的红点,后人不明陶氏原意,乃改红点为「朱」字,但实系「米」字之误。参看缪启愉:《读「读齐民要术札记」》,《文史哲》一九六三年第二期。

「一」「威王聘朱公」,有问题。威王只能是齐威王,唐韩鄂《四时纂要‧四月》篇所记正作「齐威王」。但越灭吴在公元前四七三年,而齐威王元年则已下降至公元前三五六年,要晚一百多年,托伪书的乖谬矛盾,大多类此。

「二」《史记‧货殖列传》记范蠡「乘扁舟,浮于江湖。」唐张守节《正义》引《国语》说:「遂乘轻舟,以入于五湖。」五湖的解释不一,据韦昭等解释,以为即是太湖。

「三」「立水」,指水的深度。「八谷」,指在池中挖成八个深坑;「谷上」即指坑口的水的深度,也就是池水的深度;「谷中」则指坑底的深度。

「四」「无赀」,无穷,无算。关于「依法为池养鱼」,《水经注》卷二八「沔水」记载习郁在襄阳「依范蠡养鱼法作大陂,陂长六十步,广四十步」,又自大池引水作小鱼池,「常出名鱼」。

「五」「莼」,音纯,是睡莲科,亦名莼菜。

「六」「石莼」是石莼科,绿藻类植物,生于浅海中,附生于木石上。虽有「莼」名,其实和莼不相干。

「七」「凫葵」是龙胆科的莕菜。唐本草:「凫葵,……即莕菜也,一名接余。」宋苏颂《图经本草》:「凫葵,即莕菜也。……叶似莼,茎涩,根甚长,花黄色。水中极繁盛。」

「八」「肥」,指莼的茎和叶的背面所分泌的一种黏液。

「九」「汋」即「瀹」字,义与「煠」同,此处所指,即卷八《羹臛法》篇作鱼莼羹的取丝莼「热汤中暂煠之」。参看上面《养鸡》篇注释「一七」。

「一0」据上文,「茆」的解释有二种:《诗经》毛《传》解释为「凫葵」,即莕菜,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引韦昭解释同毛《传》。而此处《诗义疏》以为是「莼菜」,《诗经》孔颖达疏引陆玑《疏》解释相同,《经典释文》引郑小同:「江南人名之莼菜,生陂泽中」,解释亦同。《经典释文》又引「沈」说称:「沈以小同及《草木疏》所说为得。」《草木疏》即指陆玑《疏》。

「一一」「服食之家」,指服食药石妄求「长生」的人,在两晋南北朝时特别盛行,毒发多有癫狂致死者。

「一二」「墐土」,黏土。《说文》:「堇,黏土也。」字亦作「墐」。

「一三」睡莲科的芡,花梗多刺,顶生一花,子房下位。花后花托长大,结成球形多刺的果实。顶部宿萼闭合而成嘴状,全形像鸡头,故名「鸡头」。《神农本草经》「鸡头实」陶弘景注:「子形上花似鸡冠,故名鸡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