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杂说
夫治生之道,不仕则农;若昧于田畴,则多匮乏。只如稼穑之力,虽未逮于老农;规画之间,窃自同于「后稷「一」」。所为之术,条列后行。
凡人家营田,须量己力,宁可少好,不可多恶。假如一具牛「二」,总营得小亩三顷——据齐地大亩,一顷三十五亩也「三」。每年一易(二),必莫频种。其杂田地,即是来年谷资「四」。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悦以使人,人忘其劳。且须调习器械,务令快利;秣饲牛畜,事须肥健;抚恤其人,常遣欢悦。
观其地势,干湿得所,禾(三)秋收了,先耕荞麦地,次耕余地。务遣深细,不得趁多。看干湿,随时盖磨「五」著切「六」。见世人耕了,仰著土块,并待孟春盖,若冬乏水(四)雪,连夏亢阳,徒道秋耕不堪下种。无问耕得多少,皆须旋「七」盖磨如法。
如一具牛,两个月秋耕,计得小亩三顷。经冬加料喂。至十二月内,即须排比农具使足。一(五)入正月初,未开阳气上「八」,即更盖所耕得地一遍。
凡田地中有良有薄者,即须加粪粪之。
其踏粪法:凡人家秋收治田后,场上所有穰、谷●「九」等,并须收贮一处。每日布牛脚下,三寸厚;每平旦收聚堆积之;还依前布之,经宿即堆聚。计经冬一具牛,踏成三十车粪。至十二月、正月之间,即载粪粪地。计小亩亩别用五车,计粪得六亩。匀摊,耕,盖著,未须转「一0」起。
自地亢后,但所耕地,随饷「一一」盖之;待一段总转了,即横盖一遍。计正月、二月两个月,又转一遍。
然后看地宜纳粟:先种黑地、微带下地「一二」,即种糙种「一三」;然后种高壤白地。其白地,候寒食「一四」后榆荚盛时纳种。以次种大豆、油麻等田。
然后转所粪得地,耕五、六遍。每耕一遍,盖两遍,最后盖三遍。还纵横盖之。候昏房、心中「一五」,下黍种无问。
谷,小亩一升下子,则稀穊「一六」得所。
候黍、粟苗未与垄齐,即锄一遍。黍经五日,更报「一七」锄第二遍。候未蚕老毕,报锄第三遍。如无力,即止;如有余力,秀后更锄第四遍。油麻、大豆,并锄两遍止,亦不厌早锄。谷,第一遍便科定「一八」,每科只留两茎,更(六)不得留多。每科相去一尺(七)。两垄头空,务欲深细。第一遍锄,未可全深;第二遍,唯深是求;第三遍,较浅于第二遍;第四遍较浅(八)「一九」。
凡荞麦,五月耕;经二(九)十五日,草烂得转;并种,耕三遍「二0」。立秋前后,皆十日内种之。假如耕地三遍,即三重著子。下两重子黑,上头一重子白,皆是白汁(十),满似如浓「二一」,即须收刈之。但对梢相答铺之,其白者日渐尽变为黑,如此乃为得所。若待上头总黑,半已下黑子,尽总落矣。
其所粪种黍地,亦刈黍了(十一),即耕两遍,熟盖,下糠(十二)麦。至春,锄三遍止。
凡种小麦地,以五月内耕一遍,看干湿转之,耕三遍为度。亦秋社后即种。至春,能锄得两遍最好。
凡种麻地,须耕五、六遍,倍盖之。以夏至前十日下子。亦锄两遍。仍须用心细意抽拔全稠闹「二二」细弱不堪留者,即去却。
一切但依此法,除虫灾外,小小旱,不至全损。何者?缘盖磨数多故也。又锄耨以时。谚曰:「锄头三寸泽」,此之谓也。尧汤旱涝之年「二三」,则不敢保。虽然,此乃常式。古人云:「耕锄不以水旱息功,必获丰年之收。」
如去城郭近,务须多种瓜(十三)、菜、茄子等,且得供家,有余出卖。只如十亩之地,灼然「二四」良沃者,选得五亩,二亩半种葱,二亩半种诸杂菜;似校平(十四)者种瓜、萝卜。其菜每至春二月内,选良沃地二亩熟,种葵「二五」、莴苣。作畦,栽蔓菁「二六」,收子。至五月、六月,拔诸菜先熟者(十五),并须盛裹(十六),亦收子讫。应空闲地种蔓菁、莴苣、萝卜等,看稀稠锄其科。至七月六日、十四日「二七」,如有车牛,尽割卖之;如自无车牛,输(十七)与人。即取地种秋菜。
葱,四月种。萝卜及葵,六月种。蔓菁,七月种。芥,八月种。瓜,二月种;如拟种瓜四亩,留四月种,并锄十遍。蔓菁、芥子,并锄两遍。葵、萝卜,锄三遍。葱,但培(十八)锄四遍。白豆、小豆,一时种,齐熟,且免摘角。但能依此方法,即万不失一。
(一)《要术》卷三另有《杂说》篇,这个放在卷前的「杂说」,非贾思勰原作,已为研究《要术》者所公认。
(二)明抄作「二易」,不通,误;兹据金抄、黄校、张校、湖湘本等作「一易」。
(三)黄校、张校、明抄作「示」,误;湖湘本、《津逮》本作「凡」,系出后人更改;仅金抄作「禾」,指「五谷」的通名,可能对(本篇称谷子为「谷」或「粟」,不称「禾」)。但这个通称在本篇不但别无二例,而且在这里也很突兀,依据本篇作者用词特点,「禾」也可能原是「亦」字。「亦」是「但」、「只要」的意思,下文「亦刈黍了」,即作此解。
(四)黄校、明抄作「冰」,误;兹据金抄作「水」。
(五)明抄、湖湘本等作「一」,金抄、黄校作「亦」。「一」字较胜。
(六)黄校、张校、明抄作「要」,兹从金抄、湖湘本作「更」。
(七)《要术》中所有「尺」字,黄校、张校、明抄均作「赤」(明抄有个别例外),金抄均作「尺」。古代「赤」与「尺」通,但今已不通行,且院刻亦作「尺」,兹一律采用「尺」字。
(八)金抄、张校、黄校刘录及明抄等均作「较浅」;黄校陆录作「较浅于第三遍」,非。
(九)明抄、湖湘本作「三」,兹据金抄作「二」,《辑要》引亦作「二」。
(十)金抄作「●」,明抄作「汗」,均讹;兹从黄校、张校、湖湘本等作「汁」。《辑要》引作「皆有白汁满如浓」。
(十一)各本均讹作「子」,仅金抄作「了」,是唯一正确的字。
(十二)各本均作「糠」,疑「穬」之讹。穬麦即裸大麦,亦称元麦。
(十三)本段内四「瓜」字,金抄、明抄均作「众」(院刻残页剩有后二瓜字,亦作「众」),明清刻本均作「瓜」,黄校、张校未校出,可能亦作「瓜」。按「众」即「菰」字,是茭白,也许本篇作者习惯上写「瓜」为「众」,犹「果」之写作「」。但在这里易致混淆,兹一律改作「瓜」。
(十四)明抄、湖湘本、《津逮》本作「邵平」,但明抄「邵」字不像明抄抄写者同一人的写体,疑原系空白而由后人据明刻本添补;湖湘本则眉上刻有校语说:「「似邵平者」,恐讹」;金抄、黄校、张校作「校平」。按邵平以种瓜著称(见卷二《种瓜》篇),但史籍并无种萝卜记载,湖湘本校语已疑其误。「校」通「较」,如将「似」字改作「以」字,则「以较平者种瓜、萝卜」,差可解释,惟「平」如指其余五亩比较平常的地或较平坦的地,则词义仍有未周。这是一个还没有解决的问题。
(十五)黄校、湖湘本等有「者」字,院刻、金抄、明抄无。
(十六)两宋本作「盛裹」,湖湘本、《津逮》本讹作「胜衰」。惟「并须盛裹,亦收子讫」,疑应倒作「亦收子讫,并须盛裹」,则「盛裹」指种子贮藏,比较合适。
(十七)院刻、金抄等作「输」,明抄讹作「轮」。「输」指就地成批地割卖。
(十八)院刻、金抄等作「培」,明抄讹作「倍」。
「一」「后稷」,不可能指传说中的后稷这个人,可能指当时流传著的托名后稷的农书。
「二」王祯《农书‧垦耕》篇:「中原地皆平旷,旱田陆地,一犁必用两牛、三牛或四牛,以一人执之。」《农桑辑要》卷七引《韩氏直说》:「牛一具,三只。」各地情况不同,配合二头以上的牛共挽一犁,叫做「一具牛」。
「三」这个大小亩的比率,是说小亩三百亩,合齐地大亩一百三十五亩。假定以一百方步为一小亩,以二百四十方步为一大亩(《要术》亩法即系以二百四十方步为一亩,从卷五种白杨、种柳各法,可以推知),则小亩三顷,刚合大亩一百二十五亩,未知「三」字是否「二」字之误?另一种解释,是小亩一顷,合齐地大亩三十五亩。
「四」「谷资」,指以其地种谷子。
「五」「盖磨」,亦称「劳」,是耕后碎土和平土的重要农具,主要作用在保墑。王祯《农书》卷一二「劳」:「今亦名劳曰摩,又名盖。凡已耕耙欲受种之地,非劳不可。」又卷二《耙劳篇》:「耙有渠疏之义,劳有盖磨之功。今人呼耙曰渠疏,劳曰盖磨,皆因其用以名之,所以散去芟,平土壤也。」《要术》本文只称「劳」,或称「摩」,无称「盖」者。
「六」「切」,密切的意思,以利于保墑。
「七」「旋」,随即的意思。
「八」正月初,土温还没有转暖。北方此时一般还是冰冻的时候。「未开阳气上」,指土温还没有转暖时的土面上。
「九」「●」,字书无此字。按《尔雅‧释宫》:「樴谓之杙。」樴、杙既同义,「●」亦应与「●」同义。《广韵》「二十四职」:「●,禾●。」字亦作「」。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二《瑜伽师地论》卷三九「●」庄炘注:「麦壳破碎者谓之麦。」则「谷●」当是指谷壳及断茎残叶之类。
「一0」「转」,指再耕。王祯《农书‧垦耕篇》:「初耕曰塌,再耕曰转。」《要术》卷一《耕田》篇:「初耕欲深,转地欲浅。」
「一一」「饷」通「晌」。清祁寯藻《马首农言‧方言》篇:「午谓之晌午,晚谓之后晌。」这是北方通语,指一天内的某段时间,这里「随饷」,意即耕过之后就在那时随即盖好。
「一二」「微带下地」,较低下的地。
「一三」《广雅‧释诂一》:「造,……始也。」音操,俗以「糙」字借用之。现在河南即称早麦子为「糙麦」。这里「糙种」,即指谷子的早熟品种。
「一四」「寒食」,旧时时节名,在清明节前一日或二日。
「一五」「昏」指黄昏。蔡邕《月令章句》:「日入后漏三刻为昏,日出前漏三刻为明,星辰可见之时也。」「房」、「心」是二星宿名(二十八宿之一)。房宿是「苍龙」七宿的第四宿,心宿是第五宿。「中」,代表方位,指正南方。「候昏房、心中」,是说察候到黄昏时房宿、心宿运行到正南方的那个节候。心宿、房宿也称「火星」。「火星」昏中,在什么月份?《淮南子‧主术训》:「大火中,则种黍、菽。」高诱注:「大火,东方苍龙之宿。四月建巳,中在南方。」《要术》卷二《黍穄》篇引《尚书考灵曜》:「夏,火星昏中,可以种黍、菽。」小注:「火,东方苍龙之宿。四月昏,中在南方。」都在四月。但也有说在五月的,如《尚书‧尧典》:「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即在五月。《礼记‧月令》孔颖达疏说明《月令》「昏中」或「旦中」的节候和历法有不同,是因为「昏、明中星,皆大略而言。」同时地区也有不同。
「一六」「穊」是稠密的意思。
「一七」「报」是快的意思。《礼记‧少仪》:「毋拔来,毋报往。」郑玄注:「报,读为赴疾之赴。拔、赴,皆疾也。」后人因以「拔来报往」指来往频数。
「一八」「科定」即定苗。上文「未蚕」,疑应作「末蚕」。
「一九」锄谷要先浅,后深,再浅,这里已明确指出这个原则。群众总结的「头遍间苗要准,二遍扶苗要稳,三遍深锄要狠」,是值得重视的经验。
「二0」「并种,耕三遍」,五月初耕,草烂再耕,连种前耕一遍,共三遍。
「二一」「浓」,假借为「脓」,指其乳白状液汁浓厚如脓。《释名‧释形体》:「脓,𬪩也,汁𬪩厚也。」「𬪩」即今「浓」字。《文选》枚乘《七发》:「甘脆肥𬪩。」「𬪩」亦作「脓」。「浓」、「𬪩」、「脓」,古可通假。
「二二」「全稠闹」,指麻苗极为稠密,因而长得细弱,所以要细心地拔去。
「二三」《尚书‧尧典》:「汤汤洪水……浩浩滔天。」《管子‧山权数》:「汤七年旱。」《汉书‧食货志》:「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
「二四」「灼然」,犹言显然。
「二五」「葵」,见卷三《种葵》篇注释「一」。
「二六」「蔓菁」即芜菁。
「二七」这两个日子的前一天,是七月初七「乞巧节」和七月十五日「中元节」,城市里需要较多的瓜果蔬菜,所以先一日准备好赶节去卖。南朝梁宗《荆楚岁时记》说「七夕」「人家妇女……陈瓜果于庭中以乞巧」。又说:「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营盆供诸佛。」即所谓「盂兰盆会」。都是旧俗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