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志・卷三十六
百官一
唐之官制,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大抵皆沿隋故。其官司之别,曰省、曰 台、曰寺、曰监、曰卫、曰府,各统其属,以分职定位。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 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核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其为法则精而 密,其施于事则简而易行,所以然者,由职有常守,而位有常员也。方唐之盛时, 其制如此。盖其始未尝不欲立制度、明纪纲为万世法,而常至于交侵纷乱者,由其 时君不能慎守,而徇一切之苟且,故其事愈繁而官益冗,至失其职业而卒不能复。
初,太宗省内外官,定制为七百三十员,曰:“吾以此待天下贤材,足矣。” 然是时已有员外置,其后又有特置,同正员。至于检校、兼、守、判、知之类,皆 非本制。又有置使之名,或因事而置,事已则罢,或遂置而不废。其名类繁多,莫 能遍举。自中世已后,盗起兵兴,又有军功之官,遂不胜其滥矣。故采其纲目条理 可为后法,及事虽非正后世遵用因仍而不能改者,著于篇。
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然自汉以来,位号不同,而唐 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 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 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 而假以他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徵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 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贞观八年,仆射 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盖起于 此。其后,李勣以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谓同侍中、中书令也,而“同三品” 之名盖起于此。然二名不专用,而佗官居职者犹假佗名如故。自高宗已后,为宰相 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虽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师、中书令则否。其后改 易官名,而张文瓘以东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同三品”入衔,自文瓘始。永淳元 年,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入衔, 自待举等始。自是以后,终唐之世不能改。
初,三省长官议事于门下省之政事堂,其后,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 堂于中书省。开元中,张说为相,又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其后:一 曰吏房,二曰枢机房,三曰兵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焉。
宰相事无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官,自开元以后,常以领他职,实欲重其事,而 反轻宰相之体。故时方用兵,则为节度使;时崇儒学,则为大学士;时急财用,则 为盐铁转运使,又其甚则为延资库使。至于国史、太清宫之类,其名颇多,皆不足 取法,故不著其详。
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被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参谋议、纳谏诤,其礼尤宠; 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
唐制,乘舆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直于别院, 以备宴见;而文书诏令,则中书舍人掌之。自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 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 陆坚、张九龄等为之,堂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 滞,乃选文学之士,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 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 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凡充其职者无 定员,自诸曹尚书下至校书郎,皆得与选。入院一岁,则迁知制诰,未知制诰者不 作文书,班次各以其官,内宴则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宪宗时,又置“学士承旨”。 唐之学士,弘文、集贤分隶中书、门下省,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故附列于此云。
○三师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是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各一人,是为三公。 皆正一品。三师,天子所师法,无所总职,非其人则阙。三公,佐天子理阴阳、平 邦国,无所不统。亲王拜者不亲事,祭祀阙则摄。隋废三师,贞观十一年复置,与 三公皆不设官属。
○尚书省
尚书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领百官。其属有六尚书:一曰吏部,二曰户部,三 曰礼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六尚书:兵部、吏部为前行,刑部、户 部为中行,工部、礼部为后行;行总四司,以本行为头司,余为子司。庶务皆会决 焉。凡上之逮下,其制有六:一曰制,二曰敕,三曰册,天子用之;四曰令,皇太 子用之;五曰教,亲王、公主用之;六曰符,省下于州,州下于县,县下于乡。下 之达上,其制有六:一曰表,二曰状,三曰笺,四曰启,五曰辞,六曰牒。诸司相 质,其制有三:一曰关,二曰刺,三曰移。凡授内外百司之事,皆印其发日为程, 一曰受,二曰报。诸州计奏达京师,以事大小多少为之节。凡符、移、关、牒,必 遣于都省乃下。天下大事不决者,皆上尚书省。凡制敕计奏之数、省符宣告之节, 以岁终为断。龙朔二年,改尚书省曰中台,废尚书令;尚书曰太常伯,侍郎曰少常 伯。光宅元年,改尚书省曰文昌台,俄曰文昌都省。垂拱元年曰都台,长安三年曰 中台。
左右仆射各一人,从二品,掌统理六官,为令之贰,令阙则总省事,劾御史纠 不当者。龙朔二年,改左右仆射曰左右匡政,光宅元年曰文昌左右相;开元元年曰 左、右丞相;天宝元年复。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 史举不当者。吏部、户部、礼部,左丞总焉;兵部、刑部、工部,右丞总焉。郎中 各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各一人,从六品上。掌付诸司之务,举稽违,署符目, 知宿直,为丞之贰。以都事受事发辰、察稽失、监印、给纸笔;以主事、令史、书 令史署覆文案,出符目;以亭长启闭、传禁约;以掌固守当仓库及陈设。诸司皆如 之。隋尚书省诸司郎及承务郎各一人,而废左右司。武德三年,改诸司郎为郎中, 承务郎为员外郎。贞观元年,复置左右司郎中。龙朔元年,改左右丞曰左右肃机, 郎中曰左右承务,诸司郎中曰大夫。永昌元年,复置员外郎。神龙元年省,明年复 置。初有驲驿百人,掌乘传送符,后废。
都事各六人,从七品上;主事各六人,从八品下。吏部考功、礼部主书皆如之。 诸司主事,从九品上。有令史各十八人,书令史各三十六人,亭长各六人,掌固各 十四人。
○吏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员外郎二人, 从六品上。掌文选、勋封、考课之政。以三铨之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书、判、 德行、才用、劳效较其优劣而定其留放,为之注拟。五品以上,以名上而听制授; 六品以下,量资而任之。其属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勋,四曰考功。
吏部郎中,掌文官阶品、朝集、禄赐,给其告身、假使,一人掌选补流外官。 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一人判南曹。皆为尚书、侍郎之贰。凡文官九品,有正、 有从,自正四品以下,有上、下,为三十等。凡文散阶二十九:从一品曰开府仪同 三司,正二品曰特进,从二品曰光禄大夫,正三品曰金紫光禄大夫,从三品曰银青 光禄大夫,正四品上曰正议大夫,正四品下曰通议大夫,从四品上曰太中大夫,从 四品下曰中大夫,正五品上曰中散大夫,正五品下曰朝议大夫,从五品上曰朝请大 夫,从五品下曰朝散大夫,正六品上曰朝议郎,正六品下曰承议郎,从六品上曰奉 议郎,从六品下曰通直郎,正七品上曰朝请郎,正七品下曰宣德郎,从七品上曰朝 散郎,从七品下曰宣义郎,正八品上曰给事郎,正八品下曰徵事郎,从八品上曰承 奉郎,从八品下曰承务郎,正九品上曰儒林郎,正九品下曰登仕郎,从九品上曰文 林郎,从九品下曰将仕郎。自四品,皆番上于吏部;不上者,岁输资钱,三品以上 六百,六品以下一千,水、旱、虫、霜减半资。有文艺乐京上者,每州七人;六十 不乐简选者,罢输。勋官亦如之。以征镇功得护军以上者,纳资减三之一。凡流外 九品,取其书、计、时务,其校试、铨注,与流内略同,谓之小选。
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勋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武德五年改选 部曰吏部,七年省侍郎。贞观二年复置。龙朔元年改吏部曰司列,主爵曰司封,考 功曰司绩。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曰天官。垂拱元年改主爵曰司封。天宝十一载改吏 部曰文部,至德二载复旧。有吏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四人; 甲库令史十一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司勋令史三十三人,书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书令史三十人, 掌固四人。
司封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诸郎中、员外郎品皆如之。 掌封命、朝会、赐予之级。凡爵九等:一曰王,食邑万户,正一品;二曰嗣王、郡 王,食邑五千户,从一品;三曰国公,食邑三千户,从一品;四曰开国郡公,食邑 二千户,正二品;五曰开国县公,食邑千五百户,从二品;六曰开国县侯,食邑千 户,从三品;七曰开国县伯,食邑七百户,正四品上;八曰开国县子,食邑五百户, 正五品上;九曰开国县男,食邑三百户,从五品上。皇兄弟、皇子,皆封国为亲王; 皇太子子,为郡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诸子为郡公,以恩进者封郡王;袭 郡王、嗣王者,封国公。皇姑为大长公主,正一品;姊妹为长公主,女为公主,皆 视一品;皇太子女为郡主,从一品;亲王女为县主,从二品。凡王、公十五以上, 预朝集,宗亲女妇、诸王长女月二参。内命妇,一品母为正四品郡君,二品母为从 四品郡君,三品、四品母为正五品县君。凡诸王、公主、外戚之家,卜、祝、占、 相不入门。王妃、公主、郡县主嫠居有子者,不再嫁。凡外命妇有六;王、嗣王、 郡王之母、妻为妃,文武官一品、国公之母、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 人,四品母、妻为郡君,五品母、妻为县君,勋官四品有封者母、妻为乡君。凡外 命妇朝参,视夫、子之品。诸蕃三品以上母、妻授封以制。流外技术官,不封母、 妻。亲王,孺人二人,视正五品,媵十人,视从六品;二品,媵八人,视正七品; 国公及三品,媵六人,视从七品;四品,媵四人,视正八品;五品,媵三人,视从 八品。凡置媵,上其数,补以告身。散官三品以上,皆置媵。凡封户,三丁以上为 率,岁租三之一入于朝庭。食实封者,得真户,分食诸州。皇后、诸王、公主食邑, 皆有课户。名山、大川、畿内之地,皆不以封。
司勋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掌官吏勋级。凡十有二转为上柱国,视正二品; 十有一转为柱国,视从二品;十转为上护军,视正三品;九转为护军,视从三品; 八转为上轻车都尉,视正四品;七转为轻车都尉,视从四品;六转为上骑都尉,视 正五品;五转为骑都尉,视从五品;四转为骁骑尉,视正六品;三转为飞骑尉,视 从六品;二转为云骑尉,视正七品;一转为武骑尉,视从七品。凡以功授者,覆实 然后奏拟,战功则计杀获之数。坚城苦战,功第一者,三转。出少击多,曰上阵; 兵数相当,曰中阵;出多击少,曰下阵;矢石未交,陷坚突众,敌因而败者,曰跳 荡。杀获十之四,曰上获;十之二,曰中获;十之一,曰下获。凡酬功之等:见任、 前资、常选,曰上资;文武散官、卫官、勋官五品以上,曰次资;五品以上子孙, 上柱国、柱国子,勋官六品以下,曰下资;白丁、卫士,曰无资。跳荡人,上资加 二阶,次资、下资、无资以次降。凡上阵:上获五转,中获四转,下获三转,第二、 第三等递降焉。中阵之上获视上阵之中获,中获视上阵之下获,下获两转。下阵之 上获视中阵之中获,中获视中阵之下获,下获一转。破蛮、獠,上阵上获,比两番 降二转。凡勋官九百人,无职任者,番上于兵部,视远近为十二番,以强干者为番 头,留宿卫者为番,月上。外州分五番,主城门、仓库,执刀。上柱国以下番上四 年,骁骑尉以下番上五年,简于兵部,授散官;不第者,五品以上复番上四年,六 品以下五年,简如初;再不中者,十二年则番上六年,八年则番上四年。勋至上柱 国有余,则授周以上亲,无者赐物。太常音声人,得五品以上勋,非征讨功不除簿。 诸州授勋人,岁第勋之高下,三月一报户部,有蠲免必验。
考功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文武百官功过、善恶之考法及其行状。若死而传 于史官、谥于太常,则以其行状质其当不;其欲铭于碑者,则会百官议其宜述者以 闻,报其家。其考法,凡百司之长,岁较其属功过,差以九等,大合众而读之。流 内之官,叙以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 善状之外有二十七最:一曰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侍之最;二曰铨衡人物,擢 尽才良,为选司之最;三曰扬清激浊,褒贬必当,为考校之最;四曰礼制仪式,动 合经典,为礼官之最;五曰音律克谐,不失节奏,为乐官之最;六曰决断不滞,与 夺合理,为判事之最;七曰部统有方,警守无失,为宿卫之最;八曰兵士调习,戎 装充备,为督领之最;九曰推鞫得情,处断平允,为法官之最;十曰雠校精审,明 于刊定,为校正之最;十一曰承旨敷奏,吐纳明敏,为宣纳之最;十二曰训导有方, 生徒克业,为学官之最。十三曰赏罚严明,攻战必胜,为军将之最;十四曰礼义兴 行,肃清所部,为政教之最;十五曰详录典正,词理兼举,为文史之最;十六曰访 察精审,弹举必当,为纠正之最;十七曰明于勘覆,稽失无隐,为句检之最;十八 曰职事脩理,供承强济,为监掌之最;十九曰功课皆充,丁匠无怨,为役使之最; 二十曰耕耨以时,收获成课,为屯官之最;二十一曰谨于盖藏,明于出纳,为仓库 之最;二十二曰推步盈虚,究理精密,为历官之最;二十三曰占候医卜,效验多者, 为方术之最;二十四曰检察有方,行旅无壅,为关津之最;二十五曰市廛弗扰,奸 滥不行,为市司之最;二十六曰牧养肥硕,蕃息孳多,为牧官之最;二十七曰边境 清肃,城隍脩理,为镇防之最。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一最二善为上 下;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粗理,善最不闻,为中下; 爱憎任情,处断乖理,为下上;背公向私,职务废阙,为下中;居官饰诈,贪浊有 状,为下下。凡定考,皆集于尚书省,唱第然后奏。亲王及中书、门下、京官三品 以上、都督、刺史、都护、节度、观察使,则奏功过状,以核考行之上下。每岁, 尚书省诸司具州牧、刺史、县令殊功异行,灾蝗祥瑞,户口赋役增减,盗贼多少, 皆上于考司。监领之官,以能抚养役使者为功;有耗亡者,以十分为率,一分为一 殿。博士、助教,计讲授多少为差。亲、勋、翊卫,以行能功过为三等,亲、勋、 翊卫备身,东宫亲、勋、翊卫备身,王府执仗亲事、执乘亲事及亲勋翊卫主帅、校 尉、直长、品子、杂任、飞骑,皆上、中、下考,有二上第者,加阶。番考别为簿, 以侍郎颛掌之。流外官,以行能功过为四等:清谨勤公为上,执事无私为中,不勤 其职为下,贪浊有状为下下。凡考,中上以上,每进一等,加禄一季;中中,守本 禄;中下以下,每退一等,夺禄一季。中品以下,四考皆中中者,进一阶;一中上 考,复进一阶;一上下考,进二阶;计当进而参有下考者,以一中上覆一中下,以 一上下覆二中下。上中以上,虽有下考,从上第。有下下考者,解任。凡制敕不便, 有执奏者,进其考。贞观初,岁定京官望高者二人,分校京官、外官考,给事中、 中书舍人各一人涖之,号监中外官考使。考功郎中判京官考,员外郎判外官考。其 后屡置监考、校考、知考使。故事,考簿硃书,吏缘为奸;咸通十四年,始以墨。
○户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 赋之差。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仓部。
户部郎中、员外郎,掌户口、土田、赋役、贡献、蠲免、优复、姻婚、继嗣之 事,以男女之黄、小、中、丁、老为之帐籍,以永业、口分、园宅均其土田,以租、 庸、调敛其物,以九等定天下之户,以为尚书、侍郎之贰。其后以诸行郎官判钱谷, 而户部、度支郎官失其职矣。会昌二年著令:以本行郎官,分判钱谷。
户部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主事二人;金部主事三人;仓部主事三人。高 宗即位,改民部曰户部。龙朔三年,改户部曰司元,度支曰司度,金部曰司珍,仓 部曰司庾。光宅元年,改户部曰地官。天宝十一载,改金部曰司金,仓部曰司储。 有户部令史十七人,书令史三十四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度支令史 十六人,书令史三十三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金部主事三人,令史十人,书令 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仓部令史十二人,书令史二十三人,计史一人, 掌固四人。
度支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租赋、物产丰约之宜、水陆道涂之利,岁计 所出而支调之,以近及远,与中书门下议定乃奏。
金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库藏出纳、权衡度量之数,两京市、互市、 和市、宫市交易之事,百官、军镇、蕃客之赐,及给宫人、王妃、官奴婢衣服。
仓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军储,出纳租税、禄粮、仓廪之事。以木契 百,合诸司出给之数,以义仓、常平仓备凶年,平谷价。
○礼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其属有 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
礼部郎中、员外郎,掌礼乐、学校、衣冠、符印、表疏、图书、册命、祥瑞、 铺设,及百官、宫人丧葬赠赙之数,为尚书、侍郎之贰。五礼之仪:一曰吉礼,二 曰宾礼,三曰军礼,四曰嘉礼,五曰凶礼。凡齐衰心丧以上夺情从职,及周丧未练、 大功未葬,皆不预宴;大功以上丧,受册涖官,鼓吹从而不作,戎事则否。凡朝, 晚入、失仪,御史录名夺俸,三夺者奏弹。凡出蕃册授、吊赠者,给衣冠。皇帝巡 幸,两京文武官职事五品以上,月朔以表参起居;近州刺史,遣使一参;留守,月 遣使起居;北都,则四时遣使起居。诸司奏大事者,前期三日具状,长官躬署,对 仗伏奏,仗下,中书门下涖读。河南、太原府父老,每岁上表愿驾幸,遣使以闻。 驾在都,则京兆府亦如之。凡景云、庆云为大瑞,其名物六十有四;白狼、赤兔为 上端,其名物三十有人;苍乌、硃雁为中瑞,其名物三十有二;嘉禾、芝草、木连 理为下瑞,其名物十四。大瑞,则百官诣阙奉贺;余瑞,岁终员外郎以闻,有司告 庙。凡丧,三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达于庶人称死。皇亲三等以上丧, 举哀,有司帐具给食;诸蕃首领丧,则主客、鸿胪月奏。
礼部主事二人,祠部主事二人,膳部主事二人,主客主事二人。武德三年,改 仪曹郎曰礼部郎中,司籓郎曰主客郎中。龙朔二年,改礼部曰司礼,祠部曰司禋, 膳部曰司膳,光宅元年,改礼部曰春官。有礼部令史五人,书令史十一人,亭长六 人,掌固八人;祠部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主客令史四人,书令史 九人,掌固四人。
祠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 医药、僧尼之事。珠玉珍宝供祭者,不求于市。驾部、比部岁会牲之死亡,输皮于 太府。郊祭酒醴、脯醢、黍稷、果实,所司长官封署以供。两京及碛西诸州火祆, 岁再祀,而禁民祈祭。凡巡幸,路次名山、大川、圣帝明王名臣墓,州县以官告祭。 二王後享庙,则给牲牢、祭器,而完其帷帟、几案,主客以四时省问。凡国忌废务 日,内教、太常停习乐,两京文武五品以上及清官七品以上,行香于寺观。凡名医 子弟试疗病,长官涖覆,三年有验者以名闻。
膳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陵庙之牲豆酒膳。诸司供奉口味,躬鐍其舆乃遣, 进胙亦如之。非大礼、大庆不献食,不进口味。凡羊,至厨而乳者释之长生。大斋 日,尚食进蔬食,释所杀羊为长生供奉。凡献食、进口味,不杀犊。尚食有猝须别 索,必奏覆,月终而会之。凡尚食进食,以种取而别尝之。殿中省主膳上食于诸陵, 以番上下,四时遣食医、主食各一人涖之。
主客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二王後、诸蕃朝见之事。二王後子孙视正三品, 酅公岁赐绢三百,米粟亦如之,介公减三之一。殊俗入朝者,始至之州给牒,覆其 人数,谓之边牒。蕃州都督、刺史朝集日,视品给以衣冠、袴褶。乘传者日四驿, 乘驿者六驿。供客食料,以四时输鸿胪,季终句会之。客初至及辞设会,第一等视 三品,第二等视四品,第三等视五品,蕃望非高者,视散官而减半,参日设食。路 由大海者,给祈羊豕皆一。西南蕃使还者,给入海程粮,西北诸蕃,则给度碛程粮。 蕃客请宿卫者,奏状貌年齿。突厥使置市坊,有贸易,录奏,为质其轻重,太府丞 一人涖之。蕃王首领死,子孙袭初授官,兄弟子降一品,兄弟子代摄者,嫡年十五 还以政。使绝域者还,上闻见及风俗之宜、供馈赠贶之数。
○兵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 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凡将出征,告庙,授斧钺; 军不从令,大将专决,还日,具上其罪。凡发兵,降敕书于尚书,尚书下文符。放 十人,发十马,军器出十,皆不待敕。卫士番直,发一人以上,必覆奏。诸蕃首领 至,则备威仪郊导。凡俘馘,酬以绢,入钞之俘,归于司农。
郎中一人判帐及武官阶品、卫府众寡、校考、给告身之事;一人判簿及军戎调 遣之名数,朝集、禄赐、假告之常。员外郎一人掌贡举、杂请;一人判南曹,岁选 解状,则核簿书、资历、考课。皆为尚书、侍郎之贰。武散阶四十有五;从一品曰 骠骑大将军;正二品曰辅国大将军;从二品曰镇军大将军;正三品上曰冠军大将军、 怀化大将军;正三品下曰怀化将军;从三品上曰云麾将军、归德大将军;从三品下 曰归德将军;正四品上曰忠武将军;正四品下曰壮武将军、怀化中郎将;从四品上 曰宣威将军;从四品下曰明威将军、归德中郎将;正五品上曰定远将军;正五品下 曰宁远将军、怀化郎将;从五品上曰游骑将军;从五品下曰游击将军、归德郎将; 正六品上曰昭武校尉;正六品下曰昭武副尉、怀化司阶;从六品上曰振威校尉;从 六品下曰振威副尉、归德司阶;正七品上曰致果校尉;正七品下曰致果副尉、怀化 中候;从七品上曰翊麾校尉;从七品下曰翊麾副尉、归德中候;正八品上曰宣节校 尉;正八品下曰宣节副尉、怀化司戈;从八品上曰御侮校尉;从八品下曰御侮副尉、 归德司戈;正九品上曰仁勇校尉;正九品下曰仁勇副尉、怀化执戟长上;从九品上 曰陪戎校尉;从九品下曰陪戎副尉、归德执戟长上。自四品以上,皆番上于兵部, 以远近为八番,三月一上;三千里外者免番,输资如文散官,唯追集乃上。六品以 下,尚书省送符。怀化大将军、归德大将军,配诸卫上下;余直诸卫为十二番,皆 月上。忠武将军以下、游击将军以上,每番,阅强毅者直诸卫;番满,有将略者以 名闻。
兵部主事四人,职方主事二人,驾部主事二人,库部主事二人。龙朔二年,改 兵部曰司戎,职方曰司城,驾部曰司舆,库部曰司库。光宅元年,改兵部曰夏官, 天宝十一载曰武部,驾部曰司驾。有兵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 三人,甲库令史十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职方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 固四人;驾部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库部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五 人,掌固四人。
职方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地图、城隍、镇戍、烽候、防人道路之远近及四 夷归化之事。凡图经,非州县增废,五年乃脩,岁与版籍偕上。凡蕃客至,鸿胪讯 其国山川、风土,为图奏之,副上于职方;殊俗入朝者,图其容状、衣服以闻。
驾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舆辇、车乘、传驿、厩牧马牛杂畜之籍。凡给马 者,一品八匹,二品六匹,三品五匹,四品、五品四匹,六品三匹,七品以下二匹; 给传乘者,一品十马,二品九马,三品八马,四品、五品四马,六品、七品二马, 八品、九品一马;三品以上敕召者给四马,五品三马,六品以上有差。凡驿马,给 地四顷,莳以苜蓿。凡三十里有驿,驿有长,举天下四方之所达,为驿千六百三十 九;阻险无水草镇戍者,视路要隙置官马。水驿有舟。凡传驿马驴,每岁上其死损、 肥瘠之数。
库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戎器、卤簿仪仗。元日冬至陈设、祠祀、丧葬, 辨其名数而供焉。凡戎器,色别而异处,以卫尉幕士暴凉之。京卫旗画蹲兽、立禽, 行幸则给飞走旗。凡诸卫仪仗,以御史涖其庋掌;武库器仗,则兵部长官涖其脩完。 京官五品以上征行者,假甲、纛、旗、幡、槊;诸卫,给弓;千牛,给甲。
○刑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律令、刑法、徒隶、按覆谳禁之 政。其属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
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谳,为尚书、侍郎之贰。凡刑 法之书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狱,以尚书侍郎与御史中 丞、大理卿为三司使。凡国有大赦,集囚徒于阙下以听。
刑部主事四人,都官主事二人,比部主事四人,司门主事二人。龙朔二年,改 刑部曰司刑,都官曰司仆,比部曰司计,司门曰司关。光宅元年,改刑部曰秋官。 天宝十一载,改刑部曰司宪,比部曰司计。有刑部令史十九人,书令史三十八人, 亭长六人,掌固十人;都官令史九人,书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比部令史十四人, 书令史二十七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司门令史六人,书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
都官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俘隶簿录,给衣粮医药,而理其诉免。凡反逆相 坐,没其家配官曹,长役为官奴婢。一免者,一岁三番役。再免为杂户,亦曰官户, 二岁五番役。每番皆一月。三免为良人。六十以上及废疾者,为官户;七十为良人。 每岁孟春上其籍,自黄口以上印臂,仲冬送于都官,条其生息而按比之。乐工、兽 医、骗马、调马、群头、栽接之人皆取焉。附贯州县者,按比如平民,不番上,岁 督丁资,为钱一千五百;丁婢、中男,五输其一;侍丁、残疾半输。凡居作者,差 以三等:四岁以上为小;十一以上为中;二十以上为丁。丁奴,三当二役;中奴、 丁婢,二当一役;中婢,三当一役。
比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句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公廨、勋赐、赃赎、 徒役课程、逋欠之物,及军资、械器、和籴、屯收所入。京师仓库,三月一比,诸 司、诸使、京都,四时句会于尚书省,以后季句前季;诸州,则岁终总句焉。
司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门关出入之籍及阑遗之物。凡著籍,月一易之。 流内,记官爵、姓名;流外,记年齿、貌状。非迁解不除。凡有召者,降墨敕,勘 铜鱼、木契然后入。监门校尉巡日送平安。凡奏事,遣官送之,昼题时刻,夜题更 筹。命妇诸亲朝参者,内侍监校尉涖索。凡苇畚车,不入宫门。阑遗之物,揭于门 外,榜以物色,期年没官。天下关二十六,有上、中、下之差,度者,本司给过所; 出塞逾月者,给行牒;猎手所过,给长籍,三月一易。蕃客往来,阅其装重,入一 关者,余关不讥。
○工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山泽、屯田、工匠、诸司公廨纸 笔墨之事。其属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
工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城池土木之工役程式,为尚书、侍郎之贰。凡京 都营缮,皆下少府、将作共其用,役千功者先奏。凡工匠,以州县为团,五人为火, 五火置长一人。四月至七月为长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十月至正月 为短功。雇者,日为绢三尺,内中尚巧匠,无作则纳资。凡津梁道路,治以九月。
工部主事三人,屯田主事二人,虞部主事二人,水部主事二人。武德三年,改 起部曰工部,龙朔二年,曰司平,屯田曰司田,虞部曰司虞,水部曰司川。光宅元 年,改工部曰冬官。天宝十一载,改虞部曰司虞,水部曰司水。工部有令史十二人, 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屯田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二人, 计史一人,掌固四人;虞部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水部令史四人,书 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屯田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天下屯田及京文武职田、诸司公廨田,以品给 焉。
虞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京都衢、苑囿、山泽草木及百官蕃客时蔬薪炭供 顿、畋猎之事。每岁春,以户小儿、户婢仗内莳种溉灌,冬则谨其蒙覆。凡郊祠神 坛、五岳名山,樵采、刍牧皆有禁,距遗三十步外得耕种,春夏不伐木。京兆、 河南府三百里内,正月、五月、九月禁弋猎。山泽有宝可供用者,以闻。
水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津济、船舻、渠梁、堤堰、沟洫、渔捕、运漕、 碾硙之事。凡坑陷、井穴皆有标。京畿有渠长、斗门长。诸州堤堰,刺史、县令以 时检行,而涖其决筑。有埭,则以下户分牵,禁争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