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传・昭公・八年
一、八年,春,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
乡曰陈公子招,今曰陈侯之弟招何也?曰,尽其亲,所以恶招也。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此其志何也?世子云者,唯君之贰也。云可以重之存焉志之也。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亲之也。亲而杀之,恶也。
二、夏,四月,辛丑,陈侯溺卒。
三、叔弓如晋。
四、楚人执陈行人干征师,杀之。
称人以执大夫,执有罪也。称行人,怨接于上也。
五、陈公子留出奔郑。
六、秋,搜于红。
正也。因搜狩以习用武事,礼之大者也。艾兰以为防,置旃以为辕门,以葛覆质以为槷,流旁握,御轚者不得入。车轨尘,马糇蹄,揜禽旅,御者不失其驰,然后射者能中。过防弗逐,不从奔之道也。面伤不献,不成禽不献。禽虽多,天子取三十焉,其余与士众,以习射于射宫。射而中,田不得禽,则得禽。田得禽而射不中,则不得禽。是以知古之贵仁义而贱勇力也。
七、陈人杀其大夫公子过。
八、大雩。
九、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杀陈孔奂。
恶楚子也。
十、葬陈哀公。
不与楚灭,闵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