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传・僖公・二十五年

一、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

毁之名何也?不正其伐本而灭同姓也。

二、夏,四月,癸酉,卫侯毁卒。

三、宋荡伯姬来逆妇。

妇人既嫁不踰竟。宋荡伯姬来逆妇,非正也。其曰妇何也?缘姑言之之辞也。

四、宋杀其大夫。

其不称名姓,以其在祖之位,尊之也。

五、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

纳者,内弗受也。围一事也,纳一事也,而遂言之,盖纳顿子者陈也。

六、葬卫文公。

七、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

莒无大夫,其曰莒庆何也?以公之会目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