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传・桓公・三年
一、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
二、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胥之为言犹相也。相命而信谕,谨言而退,以是为近古也。是必一人先,其以相言之何也?不以齐侯命卫侯也。
三、六月,公会杞侯于郕。
四、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言日言朔,食正朔也。既者,尽也,有继之辞也。
五、公子翚如齐逆女。
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
六、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
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父戒之曰:“谨慎从尔舅之言。”母戒之曰:“谨慎从尔姑之言。”诸母般申之曰:“谨慎从尔父母之言。”送女踰竟,非礼也。
七、公会齐侯于讙。
无讥乎?曰为礼也。齐侯来也,公之逆而会之可也。
八、夫人姜氏至自齐。
其不言翚之以来何也?公亲受之于齐侯也。子贡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曰:“合二姓之好,以继万世之后,何谓已重乎?”
九、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十、有年。
五谷皆熟为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