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传・隐公・四年

一、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

传曰:言伐言取,所恶也。诸侯相伐,取地于是始,故谨而志之也。

二、戊申,卫祝吁弒其君完。

大夫弒其君,以国氏者,嫌也,弒而代之也。

三、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及者,内为志焉尔。遇者,志相得也。

四、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五、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翚者何也?公子翚也。其不称公子何也?贬之也。何为贬之也?与于弒公,故贬之也。

六、九月,卫人杀祝吁于濮。

称人以杀,杀有罪也。其月,谨之也。祝吁之挈,失嫌也。于濮者,讥失贼也。

七、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

卫人者,众辞也。立者,不宜立者也。晋之名,恶也。其称人以立之何也?得众也。得众则是贤也。贤则其曰不宜立何也?春秋之义,诸侯与正不与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