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序・序例
七方
[岐伯曰]气有多少,形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又曰:病有远近,证有中外,治有轻重。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不以奇,下不以偶。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近而偶奇,制小其服;远而奇偶,制大其服。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奇之不去则偶之,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
[王冰曰]脏位有高下,腑气有远近,病证有表里,药用有轻重。单方为奇,复方为偶。心肺为近,肝肾为远,脾胃居中。肠(月直)胞胆,亦有远近。识见高远,权以合宜。方奇而分两偶,方偶而分两奇。近而偶制,多数服之;远而奇制,少数服之。则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肾服一,为常制也。方与其重也宁轻,与其毒也宁善,与其大也宁小。是以奇方不去,偶方主之;偶方不去,则反佐以同病之气而取之。夫微小之热,折之以寒;微小之冷,消之以热。甚大寒热,则必能与异气相格。声不同不相应,气不同不相合。是以反其佐以同其气,复令寒热参合,使其始同终异也。
[时珍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反佐,即从治也。谓热在下而上有寒邪拒格,则寒药中入热药为佐,下膈之后,热气既散,寒性随发也。寒在下而上有浮火拒格,则热药中入寒药为佐,下膈之后,寒气既消,热性随发也。此寒因热用,热因寒用之妙也。温凉仿此。
[完素曰]流变在乎病,主病在乎方,制方在乎人。方有七:大、小、缓、急、奇、偶、复也。制方之体,本于气味,寒、热、温、凉,四气生于天;酸、苦、辛、咸、甘、淡,六味成于地。是以有形为味,无形为气。气为阳,味为阴。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软或坚,各随脏腑之证,而施药之品味,乃分七方之制也。故奇、偶、复者,三方也。大、小、缓、急者,四制之法也。故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
大方
[岐伯曰]君一臣二佐九,制之大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又曰:远而奇偶,制大其服;近而奇偶,制小其服。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
[完素曰]身表为远,里为近。大小者,制奇偶之法也。假如小承气汤、调胃承气汤,奇之小方也;大承气汤、抵当汤,奇之大方也,所谓因其攻里而用之也。桂枝、麻黄,偶之小方也;葛根、青龙,偶之大方也,所谓因其发表而用之也。故曰:汗不以奇,下不以偶。
[张从正曰]大方有二: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病有兼证而邪不一,不可以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两大而顿服之大方,肝肾及下部之病道远者宜之。王太仆以心肺为近,肾肝为远,脾胃为中。刘河间以身表为远,身里为近。以予观之,身半以上其气三,天之分也;身半以下其气三,地之分也;中脘,人之分也。
小方
[从正曰]小方有二:有君一臣二之小方,病无兼证,邪气专一,可一二味治者宜之;有分两少而频服之小方,心肺及在上之病者宜之,徐徐细呷是也。
[完素曰]肝肾位远,数多则其气缓,不能速达于下;必大剂而数少,取其迅急下走也。心肺位近,数少则其气急下走,不能升发于上,必小剂而数多,取其易散而上行也。王氏所谓肺服九、心服七、脾服五、肝服三、肾服一,乃五脏生成之数也。
缓方
[岐伯曰]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厚,缓则气味薄,适其至所。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
[王冰曰]假如病在肾而心气不足,服药宜急过之,不以气味饲心,肾药凌心,心复益衰矣。余上下远近例同。
[完素曰]圣人治上不犯下,治下不犯上,治中上下俱无犯。故曰:诛伐无过,命曰大惑。
[好古曰]治上必妨下,治表必连里。用黄芩以治肺必妨脾,用苁蓉以治肾必妨心,服干姜以治中必僭上,服附子以补火必涸水。
[从正曰]缓方有五:有甘以缓之之方,甘草、糖、蜜之属是也,病在胸膈,取其留恋也。有丸以缓之之方,比之汤散,其行迟慢也。有品件众多之缓方,药众则递相拘制,不得各骋其性也。有无毒治病之缓方,无毒则性纯功缓也。有气味俱薄之缓方,气味薄则长于补上治上,比至其下,药力已衰矣。
急方
[完素曰]味厚者为阴,味薄者为阴中之阳;故味厚则下泄,味薄则通气。气厚者为阳,气薄为阳中之阴;故气厚则发热,气薄则发汗是也。
[好古曰]治主宜缓,缓则治其本也;治客宜急,急则治其标也。表里汗下,皆有所当缓、所当急。
[从正曰]急方有四:有急病急攻之急方,中风关格之病是也。有汤散荡涤之急方,下咽易散而行速也。有毒药之急方,毒性能上涌下泄以夺病势也。有气味俱厚之急方,气味俱厚,直趋于下而力不衰也。
奇方
[王冰曰]单方也。
[从正曰]奇方有二:有独用一物之奇方,病在上而近者宜之。有药合阳数一、三、五、七、九之奇方,宜下不宜汗。
[完素曰]假如小承气、调胃承气,奇之小方也;大承气、抵当汤,奇之大方也,所谓因其攻下而为之也。桂枝、麻黄,偶之小方也;葛根、青龙,偶之大方也,所谓因其发散而用之也。
偶方
[从正曰]偶方有三:有两味相配之偶方;有古之二方相合之偶方,古谓之复方,皆病在下而远者宜之;有药合阴数二、四、六、八、十之偶方,宜汗不宜下。王太仆言:汗药不以偶,则气不足以外发;下药不以奇,则药毒攻而致过。意者下本易行,故单行则力孤而微;汗或难出,故并行则力齐而大乎?而仲景制方,桂枝汗药,反以五味为奇;大承气下药,反以四味为偶,何也?岂临事制宜,复有增损乎?
复方
[岐伯曰]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
[好古曰]奇之不去复以偶,偶之不去复以奇,故曰复。复者,再也,重也。所谓十补一泄,数泄一补也。又伤寒见风脉,伤风得寒脉,为脉证不相应,宜以复方主之。
[从正曰]复方有三:有二方、三方及数方相合之复方,如桂枝二越婢一汤、五积散之属是也。有本方之外别加余药,如调胃承气加连翘、薄荷、黄芩、栀子为凉膈散之属是也。有分两均齐之复方,如胃风汤各等分之属是也。王太仆以偶为复方,今七方有偶又有复,岂非偶乃二方相合、复乃数方相合之谓乎?
十剂
[徐之才曰]药有宣、通、补、泄、轻、重、涩、滑、燥、湿十种,是药之大体,而本经不言,后人未述。凡用药者,审而详之,则靡所遗失矣。
宣剂
[之才曰]宣可去壅,生姜、橘皮之属是也。
[杲曰]外感六淫之邪,欲传入里,三阴实而不受,逆于胸中,天分气分窒塞不通,而或哕或呕,所谓壅也。三阴者,脾也。故必破气药,如姜、橘、藿香、半夏之类,泻其壅塞。
[从正曰]俚人以宣为泻,又以宣为通,不知十剂之中已有泻与通矣。仲景曰:春病在头,大法宜吐,是宣剂即涌剂也。《经》曰:高者因而越之,木郁则达之。宣者升而上也,以君召臣曰宣是矣。凡风痫中风,胸中诸实,痰饮寒结,胸中热郁,上而不下,久则嗽喘满胀,水肿之病生焉,非宣剂莫能愈也。吐中有汗,如引涎追泪嚏鼻,凡上行者,皆吐法也。
[完素曰]郁而不散为壅,必宣以散之,如痞满不通之类是矣。攻其里,则宣者上也,泄者下也。涌剂则瓜蒂、栀子之属是矣。发汗通表亦同。
[好古曰]《经》有五郁:木郁达之,火郁发之,土郁夺之,金郁泄之,水郁折之,皆宣也。
[(学攴)曰]宣,扬制曰宣朗,君召臣曰宣唤,臣奉君命宣布上意,皆宣之意也。
[时珍曰]壅者,塞也;宣者,布也,散也。郁塞之病,不升不降,传化失常,或郁久生病,或病久生郁。必药以宣布敷散之,如承流宣化之意,不独涌越为宣也。是以气郁有余,则香附、抚芎之属以开之,不足则补中益气以运之。火郁微则山栀、青黛以散之,甚则升阳解肌以发之。湿郁微则苍术、白芷之属以燥之,甚则风药以胜之。痰郁微则南星、橘皮之属以化之,甚则瓜蒂、藜芦之属以涌之。血郁微则桃仁、红花以行之,甚则或吐或利以逐之。食郁微则山查、神曲以消之,甚则上涌下利以去之。皆宣剂也。
通剂
[之才曰]通可去滞,通草、防己之属是也。
[完素曰]留而不行,必通以行之,如水病为痰之类。以木通、防己之属攻其内,则留者行也。滑石、茯苓、芫花、甘遂、大戟、牵牛之类是也。
[从正曰]通者,流通也。前后不得溲便,宜木通、海金沙、琥珀、大黄之属通之。痹痛郁滞,经隧不利,亦宜通之。
[时珍曰]滞,留滞也。湿热之邪留于气分,而为痛痹癃闭者,宜淡味之药上助肺气下降,通其小便,而泄气中之滞,木通、猪苓之类是也。湿热之邪留于血分,而为痹痛肿注、二便不通者,宜苦寒之药下引,通其前后,而泄血中之滞,防己之类是也。《经》曰:味薄者通,故淡味之药谓之通剂。
补剂
[之才曰]补可去弱,人参、羊肉之属是也。
[杲曰]人参甘温,能补气虚;羊肉甘热,能补血虚。羊肉补形,人参补气。凡气味与二药同者皆是也。
[从正曰]五脏各有补泻,五味各补其脏,有表虚、里虚,上虚、下虚,阴虚、阳虚,气虚、血虚。《经》曰: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形不足者补之以气。五谷、五菜、五果、五肉,皆补养之物也。
[时珍曰]《经》云:不足者补之。又云:虚则补其母。生姜之辛补肝,炒盐之咸补心,甘草之甘补脾,五味子之酸补肺,黄檗之苦补肾。又如茯神之补心气,生地黄之补心血;人参之补脾气,白芍药之补脾血;黄芪之补肺气,阿胶之补肺血;杜仲之补肾气,熟地黄之补肾血;芎之补肝气,当归之补肝血之类,皆补剂。不特人参、羊肉为补也。
泄剂
[之才曰]泄可去闭,葶苈、大黄之属是也。
[杲曰]葶苈苦寒,气味俱厚,不减大黄,能泄肺中之闭,又泄大肠。大黄走而不守,能泄血闭肠胃渣秽之物。一泄气闭利小便,一泄血闭利大便。凡与二药同者皆然。
[从正曰]实则泻之。诸痛为实,痛随利减。芒消、大黄、牵牛、甘遂、巴豆之属,皆泻剂也。其催生下乳,磨积逐水,破经泄气,凡下行者,皆下法也。
[时珍曰]去闭当作去实。《经》云:实者泻之,实则泻其子,是矣。五脏五味皆有泻,不独葶苈、大黄也。肝实泻以芍药之酸,心实泻以甘草之甘,脾实泻以黄连之苦,肺实泻以石膏之辛,肾实泻以泽泻之咸,是矣。
轻剂
[之才曰]轻可去实,麻黄、葛根之属是也。
[从正曰]风寒之邪,始客皮肤,头痛身热,宜解其表,《内经》所谓轻而扬之也。痈疮疥痤,俱宜解表,汗以泄之,毒以熏之,皆轻剂也。几熏洗蒸炙,熨烙刺砭,导引按摩,皆汗法也。
[时珍曰]当作轻可去闭。有表闭里闭,上闭下闭。表闭者,风寒伤营,腠理闭密,阳气怫郁,不能外出,而为发热、恶寒、头痛、脊强诸病,宜轻扬之剂发其汗,而表自解也。里闭者,火热郁抑,津液不行,皮肤干闭,而为肌热、烦热、头痛、目肿、昏瞀、疮疡诸病,宜轻扬之剂以解其肌,而火自散也。上闭有二:一则外寒内热,上焦气闭,发为咽喉闭痛之证,宜辛凉之剂以扬散之,则闭自开。一则饮食寒冷抑遏阳气在下,发为胸膈痞满闭塞之证,宜扬其清而抑其浊,则痞自泰也。下闭亦有二:有阳气陷下,发为里急后重,数至圊而不行之证,但升其阳而大便自顺,所谓下者举之也。有燥热伤肺,金气(月贲)郁,窍闭于上,而膀胱闭于下,为小便不利之证,以升麻之类探而吐之,上窍通而小便自利矣,所谓病在下取之上也。
重剂
[之才曰]重可去怯,慈石、铁粉之属是也。
[从正曰]重者,镇缒之谓也。怯则气浮,如丧神守,而惊悸气上,朱砂、水银、沉香、黄丹、寒水石之伦,皆体重也。久病咳嗽,涎潮于上,形羸不可攻者,以此缒之。《经》云:重者因而减之,贵其渐也。
[时珍曰]重剂凡四:有惊则气乱,而魂气飞扬、如丧神守者;有怒则气逆,而肝火激烈,病狂善怒者,并铁粉、雄黄之类以平其肝。有神不守舍,而多惊健忘,迷惑不宁者,宜朱砂、紫石英之类以镇其心。有恐则气下,精志失守而畏,如人将捕者,宜慈石、沉香之类以安其肾。大抵重剂压浮火而坠痰涎,不独治怯也。故诸风掉眩及惊痫痰喘之病,吐逆不止及反胃之病,皆浮火痰涎为害,俱宜重剂以坠之。
滑剂
[之才曰]滑可去着,冬葵子、榆白皮之属是也。
[完素曰]涩则气着,必滑剂以利之。滑能养窍,故润利也。
[从正曰]大便燥结,宜麻仁、郁李之类;小便淋沥,宜葵子、滑石之类。前后不通,两阴俱闭也,名曰三焦约。约者,束也。宜先以滑剂润养其燥,然后攻之。
[时珍曰]着者,有形之邪,留着于经络脏腑之间也,便尿浊带、痰涎、胞胎、痈肿之类是矣。皆宜滑药以引去其留着之物。此与木通、猪苓通以去滞相类而不同。木通、猪苓,淡泄之物,去湿热无形之邪;葵子、榆皮,甘滑之类,去湿热有形之邪。故彼曰滞,此曰着也。大便涩者,菠薐、牵牛之属;小便涩者,车前、榆皮之属;精窍涩者,黄檗、葵花之属;胞胎涩者,黄葵子、王不留行之属;引痰涎自小便去者,则半夏、茯苓之属;引疮毒自小便去者,则五叶藤、萱草根之属,皆滑剂也。半夏、南星皆辛而涎滑,能泄湿气、通大便,盖辛能润、能走气、能化液也。或以为燥物,谬矣。湿去则土燥,非二物性燥也。
涩剂
[之才曰]涩可去脱,牡蛎、龙骨之属是也。
[完素曰]滑则气脱,如开肠洞泄、便溺遗失之类,必涩剂以收敛之。
[从正曰]寝汗不禁,涩以麻黄根、防风。滑泄不已,涩以豆蔻、枯矾、木贼、罂粟壳。喘嗽上奔,涩以乌梅、诃子。凡酸味同乎涩者,收敛之义也。然此种皆宜先攻其本,而后收之可也。
[时珍曰]脱者,气脱也,血脱也,精脱也,神脱也。脱则散而不收,故用酸涩温平之药,以敛其耗散。汗出亡阳,精滑不禁,泄痢不止,大便不固,小便自遗,久嗽亡津,皆气脱也。下血不已,崩中暴下,诸大亡血,皆血脱也。牡蛎、龙骨、海螵蛸、五倍子、五味子、乌梅、榴皮、诃黎勒、罂粟壳、莲房、棕灰、赤石脂、麻黄根之类,皆涩药也。气脱兼以气药,血脱兼以血药及兼气药,气者血之帅也。脱阳者见鬼,脱阴者目盲,此神脱也,非涩药所能收也。
燥剂
[之才曰]燥可去湿,桑白皮、赤小豆之属是也。
[完素曰]湿气淫胜,肿满脾湿,必燥剂以除之,桑皮之属。湿胜于上,以苦吐之,以淡渗之是也。
[从正曰]积寒久冷,吐利腥秽,上下所出水液澄彻清冷,此大寒之病,宜姜、附、胡椒辈以燥之。若病湿气,则白术、陈皮、木香、苍术之属除之,亦燥剂也。而黄连、黄檗、栀子、大黄,其味皆苦,苦属火,皆能燥湿,此《内经》之本旨也,岂独姜、附之俦为燥剂乎。
[好古曰]湿有在上、在中、在下、在经、在皮、在里。
[时珍曰]湿有外感,有内伤。外感之湿,雨露岚雾地气水湿,袭于皮肉筋骨经络之间;内伤之湿,生于水饮酒食及脾弱肾强,固不可一例言也。故风药可以胜湿,燥药可以除湿,淡药可以渗湿,泄小便可以引湿,利大便可以逐湿,吐痰涎可以祛湿。湿而有热,苦寒之剂燥之;湿而有寒,辛热之剂燥之;不独桑皮、小豆为燥剂也。湿去则燥,故谓之燥。
湿剂
[之才曰]湿可去枯,白石英、紫石英之属是也。
[从正曰]湿者,润湿也。虽与滑类,少有不同。《经》云:辛以润之,辛能走气、能化液故也。盐消味虽咸,属真阴之水,诚濡枯之上药也。人有枯涸皴揭之病,非独金化,盖有火以乘之,故非湿剂不能愈。
[完素曰]津耗为枯。五脏痿弱,营卫涸流,必湿剂以润之。
[好古曰]有减气而枯,有减血而枯。
[时珍曰]湿剂当作润剂。枯者燥也,阳明燥金之化,秋令也,风热怫甚,则血液枯涸而为燥病。上燥则渴,下燥则结,筋燥则强,皮燥则揭,肉燥则裂,骨燥则枯,肺燥则痿,肾燥则消。凡麻仁、阿胶膏润之属,皆润剂也。养血则当归、地黄之属;生津则麦门冬、栝蒌根之属;益精则苁蓉、枸杞之属。若但以石英为润药则偏矣,古人以服石为滋补故尔。
五味宜忌
[岐伯曰]木生酸,火生苦,土生甘,金生辛,水生咸。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此五味各有所利,四时五脏,病随所宜也。又曰: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骨正筋柔,气血以流,腠理以密,骨气以精,长有天命。又曰: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二气常存(春食凉,夏食寒,以养阳;秋食温,冬食热,以养阴)。
五欲
肝欲酸,心欲苦,脾欲甘,肺欲辛,肾欲咸,此五味合五脏之气也。
五宜
青色宜酸,肝病宜食麻、犬、李、韭。赤色宜苦,心病宜食麦、羊、杏、薤。黄色宜甘,脾病宜食粳、牛、枣、葵。白色宜辛,肺病宜食黄黍、鸡、桃、葱。黑色宜咸,肾病宜食大豆黄卷、猪、栗、藿。
五禁
肝病禁辛,宜食甘:粳、牛、枣、葵。心病禁咸,宜食酸:麻、犬、李、韭。脾病禁酸,宜食咸:大豆、豕、栗、藿。肺病禁苦,宜食苦:麦、羊、杏、薤。肾病禁甘,宜食辛:黄黍、鸡、桃、葱。
[思邈曰]春宜省酸增甘以养脾,夏宜省苦增辛以养肺,秋宜省辛增酸以养肝,冬宜省咸增苦以养心,四季宜省甘增咸以养肾。
[时珍曰]五欲者,五味入胃,喜归本脏,有余之病,宜本味通之。五禁者,五脏不足之病,畏其所胜,而宜其所不胜也。
五走
酸走筋,筋病毋多食酸,多食令人癃。酸气涩收,胞得酸而缩卷,故水道不通也。苦走骨,骨病毋多食苦,多食令人变呕。苦入下脘,三焦皆闭,故变呕也。甘走肉,肉病毋多食甘,多食令人悗心。甘气柔润,胃柔则缓,缓则虫动,故悗心也。辛走气,气病毋多食辛,多食令人洞心。辛走上焦,与气俱行,久留心下,故洞心也。咸走血,血病毋多食咸,多食令人渴。血与咸相得则凝,凝则胃汁注之,故咽路焦而舌本干。九针论作咸走骨,骨病毋多食咸。苦走血,血病毋多食苦。
五伤
酸伤筋,辛胜酸。苦伤气,咸胜苦。甘伤肉,酸胜甘。辛伤皮毛,苦胜辛。咸伤血,甘胜咸。
五过
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肉胝(月刍)而唇揭。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气乃厚,皮槁而毛拔。味过于甘,心气喘满,色黑,肾气不平,骨痛而发落。味过于辛,筋脉沮绝,精神乃失,筋急而爪枯。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脉凝涩而变色。
[时珍曰]五走五伤者,本脏之味自伤也,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也。五过者,本脏之味伐其所胜也,即脏气偏胜也。
五味偏胜
[岐伯曰]五味入胃,各归所喜。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久而增气,物化之常;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王冰曰]入肝为温,入心为热,入肺为清,入肾为寒,入脾为至阴而四气兼之,皆为增其味而益其气。故各从本脏之气,久则从化。故久服黄连、苦参反热,从苦化也。余味仿此。气增不已,则脏气偏胜,必有偏绝;脏有偏绝,必有暴夭。是以药不具五味,不备四气,而久服之,虽暂获胜,久必致夭。故绝粒服饵者不暴亡,无五味资助也。
[杲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阳剂刚胜,积若燎原,为消狂痈疽之属,则天癸竭而荣涸。阴剂柔胜,积若凝水,为洞泄寒中之病,则真火微而卫散。故大寒大热之药,当从权用之,气平而止。有所偏助,令人脏气不平,夭之由也。
标本阴阳[李杲曰]夫治病者当知标本。以身论之,外为标,内为本;阳为标,阴为本。故六腑属阳为标,五脏属阴为本;脏腑在内为本,十二经络在外为标。而脏腑阴阳气血经络又各有标本焉。以病论之,先受为本,后传为标。故百病必先治其本,后治其标。否则邪气滋甚,其病益蓄。纵先生轻病,后生重病,亦先治其轻,后治其重,则邪气乃伏。有中满及病大小便不利,则无问先后标本,必先治满及大小便,为其急也。故曰:缓则治其本,急则治其标。又从前来者为实邪,后来者为虚邪。实则泻其子,虚则补其母。假如肝受心火为前来实邪,当于肝经刺荣穴以泻心火,为先治其本;于心经刺荣穴以泻心火,为后治其标。用药则入肝之药为引,用泻心之药为君。《经》云: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是也。又如肝受肾水为虚邪,当于肾经刺井穴以补肝木,为先治其标;后于肝经刺合穴以泻肾水,为后治其本。用药则入肾之药为引,补肝之药为君。《经》云: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是也。
升降浮沉
[李杲曰]药有升降浮沉化,生长收藏成,以配四时。春升夏浮,秋收冬藏,土居中化。是以味薄者升而生,气薄者降而收,气厚者浮而长,味厚者沉而藏,气味平者化而成。但言补之以辛、甘、温、热及气味之薄者,即助春夏之升浮,便是泻秋冬收藏之药也。在人之身,肝心是矣。但言补之以酸、苦、咸、寒及气味之厚者,即助秋冬之降沉,便是泻春夏生长之药也。在人之身,肺肾是矣。淡味之药,渗即为升,泄即为降,佐使诸药者也。用药者循此则生,逆此则死;纵令不死,亦危困矣。
[王好古曰]升而使之降,须知抑也;沉而使之浮,须知载也。辛散也,而行之也横;甘发也,而行之也上;苦泄也,而行之也下;酸收也,其性缩;咸软也,其性舒,其不同如此。鼓掌成声,沃火成沸,二物相合,象在其间矣。五味相制,四气相和,其变可轻用哉。本草不言淡味、凉气,亦缺文也。
味薄者升:甘平、辛平、辛微温、微苦平之药是也。
气薄者降:甘寒、甘凉、甘淡寒凉、酸温、酸平、咸平之药是也。
气厚者浮:甘热、辛热之药是也。
味厚者沉:苦寒、咸寒之药是也。
气味平者,兼四气四味:甘平、甘温、甘凉、甘辛平、甘微苦平之药是也。
[李时珍曰]酸咸无升,甘辛无降,寒无浮,热无沉,其性然也。而升者引之以咸寒,则沉而直达下焦;沉者引之以酒,则浮而上至颠顶。此非窥天地之奥而达造化之权者,不能至此。一物之中,有根升梢降,生升熟降,是升降在物亦在人也。
服药食忌
[甘草]忌猪肉、菘菜、海菜。
[黄连、胡黄连]忌猪肉、冷水。
[苍耳]忌猪肉、马肉、米泔。
[桔梗、乌梅]忌猪肉。
[仙茅]忌牛肉、牛乳。
[半夏、菖蒲]忌羊肉、羊血、饴糖。
[牛膝]忌牛肉。
[阳起石、云母、钟乳、硇砂、礜石]并忌羊血。
[商陆]忌犬肉。
[丹砂、空青、轻粉]并忌一切血。
[吴茱萸]忌猪心、猪肉。
[地黄、何首乌]忌一切血、葱、蒜、萝卜。
[补骨脂]忌猪血、芸苔。
[细辛、藜芦]忌狸肉、生菜。
[荆芥]忌驴肉。反河豚、一切无鳞鱼、蟹。
[紫苏、天门冬、丹砂、龙骨]忌鲤鱼。
[巴豆]忌野猪肉、菰笋、芦笋、酱、豉、冷水。
[苍术、白术]忌雀肉、青鱼、菘菜、桃、李。
[薄荷]忌鳖肉。
[麦门冬]忌鲫鱼。
[常山]忌生葱、生菜。
[附子、乌头、天雄]忌豉汁、稷米。
[牡丹]忌蒜、胡荽。
[厚朴、蓖麻]忌炒豆。
[鳖甲]忌苋菜。
[威灵仙、土茯苓]忌面汤、茶。
[当归]忌湿面。
[丹参、茯苓、茯神]忌醋及一切酸。
凡服药,不可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鲙、腥臊陈臭诸物。凡服药,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葱、诸果、诸滑滞之物。凡服药,不可见死尸、产妇、淹秽等事。
妊娠禁忌
乌头、附子、天雄、乌喙、侧子、野葛、羊踯躅、桂、南星、半夏、巴豆、大戟、芫花、藜芦、薏苡仁、薇衔、牛膝、皂荚、牵牛、厚朴、槐子、桃仁、牡丹皮、(木党)根、茜根、茅根、干漆、瞿麦、(艹闾)茹、赤箭、草三棱、(艹网)草、鬼箭、通草、红花、苏木、麦蘖、葵子、代赭石、常山、水银、锡粉、硇砂、砒石、芒硝、硫黄、石蚕、雄黄、水蛭、虻虫、芫青、斑蝥、地胆、蜘蛛、蝼蛄、葛上亭长、蜈蚣、衣鱼、蛇蜕、蜥蜴、飞生、(庶虫)虫、樗鸡、蚱蝉、蛴螬、猬皮、牛黄、麝香、雌黄、兔肉、蟹爪甲、犬肉、马肉、驴肉、羊肝、鲤鱼、蛤蟆、鳅鳝、龟鳖、蟹、生姜、小蒜、雀肉、马刀。
饮食禁忌
[猪肉]忌生姜、荞麦、葵菜、胡荽、梅子、炒豆、牛肉、马肉、羊肝、麋鹿、龟鳖、鹌鹑、驴肉。
[猪肝]忌鱼鲙、鹌鹑、鲤鱼肠子。
[猪心肺]忌饴、白花菜、吴茱萸。
[羊肉]忌梅子、小豆、豆酱、荞麦、鱼鲙、猪肉、醋、酪、鲊。
[羊心肝]忌梅、小豆、生椒、苦笋。
[白狗血]忌羊、鸡。
[犬肉]忌菱角、蒜、牛肠、鲤鱼、鳝鱼。
[驴肉]忌凫茈、荆芥茶、猪肉。
[牛肉]忌黍、米、韭薤、生姜、猪肉、犬肉、栗子。
[牛肝]忌鲇鱼。
[牛乳]忌生鱼、酸物。
[马肉]忌仓米、生姜、苍耳、粳米、猪肉、鹿肉。
[兔肉]忌生姜、橘皮、芥末、鸡肉、鹿肉、獭肉。
[獐肉]忌梅、李、生菜、鹄、虾。
[麋鹿]忌生菜、菰蒲、鸡、(鱼危)鱼、雉、虾。
[鸡肉]忌胡蒜、芥末、生葱、糯米、李子、鱼汁、犬肉、鲤鱼、兔肉、獭肉、鳖肉、野鸡。
[鸡子]忌同鸡。
[雉肉]忌荞麦、木耳、蘑菇、胡桃、鲫鱼、猪肝、鲇鱼、鹿肉。
[野鸭]忌胡桃、木耳。
[鸭子]忌李子、鳖肉。
[鹌鹑]忌菌子、木耳。
[雀肉]忌李子、酱、诸肝。
[鲤鱼]忌猪肝、葵菜、犬肉、鸡肉。
[鲫鱼]忌芥菜、蒜、糖、猪肝、鸡雉、鹿肉、猴肉。
[青鱼]忌豆藿。
[鱼鲊]忌豆藿、麦酱、蒜、葵、绿豆。
[黄鱼]忌荞麦。
[鲈鱼]忌乳酪。
[鲟鱼]忌干笋。
[(鱼回)鱼]忌野猪、野鸡。
[鲐鱼]忌牛肝、鹿肉、野猪。
[鳅鳝]忌犬肉、桑柴煮。
[鳖肉]忌苋菜、薄荷、芥菜、桃子、鸡子、鸭肉、猪肉、兔肉。
[螃蟹]忌荆芥、柿子、橘子、软枣。
[虾子]忌猪肉、鸡肉。
[李子]忌蜜、浆水、鸭、雀肉、鸡、獐。
[橙橘]忌槟榔、獭肉。
[桃子]忌鳖肉。
[枣子]忌葱、鱼。
[枇杷]忌热面。
[杨梅]忌生葱。
[银杏]忌鳗鲡。
[慈姑]忌茱萸。
[诸瓜]忌油饼。
[沙糖]忌鲫鱼、笋、葵菜。
[荞麦]忌猪肉、羊肉、雉肉、黄鱼。
[黍米]忌葵菜、蜜、牛肉。
[绿豆]忌榧子,杀人。鲤鱼鲊。
[炒豆]忌猪肉。
[生葱]忌蜜、鸡、枣、犬肉、杨梅。
[韭薤]忌蜜、牛肉。
[胡荽]忌猪肉。
[胡蒜]忌鱼鲙、鱼鲊、鲫鱼、犬肉、鸡。
[苋菜]忌蕨、鳖。
[白花菜]忌猪心肺。
[梅子]忌猪肉、羊肉、獐肉。
[凫茈]忌驴肉。
[生姜]忌猪肉、牛肉、马肉、兔肉。
[芥末]忌鲫鱼、兔肉、鸡肉、鳖。
[干笋]忌沙糖、鲟鱼、羊心肝。
[木耳]忌雉肉、野鸭、鹌鹑。
[胡桃]忌野鸭、酒、雉。
[栗子]忌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