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阴阳二十五人
黄帝曰:余闻阴阳之人何如?伯高曰:“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故五五二十五人之政,而阴阳之人不与焉。其态又不合于众者五。”余已知之矣。愿闻二十五人之形,血气之所生,别而以候,从外知内,何如?
岐伯曰:悉乎哉问也!此先师之秘也,虽伯高犹不能明之也。
黄帝避席遵循而却曰:余闻之,得其人弗教,是谓重失;得而泄之,天将厌之,余愿得而明之,金柜藏之,不敢扬之。
岐伯曰: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别其五色,异其五形之人,而二十五人具矣。
黄帝曰:愿卒闻之。
岐伯曰:慎之慎之!臣请言之。
木形之人,比于上角,似于苍帝。其为人苍色,小头,长面,大肩背,直身,小手足。好有才,劳心,少力,多忧劳于事。能春夏,不能秋冬,(秋冬)感而病生。足厥阴佗佗然。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上遗遗然;左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下随随然;釱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上推推然;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下枯枯(栝栝)然。
火形之人,比于上徵,似于赤帝。其为人赤色,广䏖,脱(别本作锐)面,小头,好肩背髀腹,小手足,行安地,疾心,行摇肩,背肉满。有气,轻财,少信,多虑,见事明,好颜,急心,不寿暴死。能春夏,不能秋冬,秋冬感而病生。手少阴核核然。质徵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太阳之上肌肌(疑应为眺眺)然;少徵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下慆慆然;右徵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上鲛鲛然;质判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太阳之下支支颐颐然。
土形之人,比于上宫,似于上古黄帝。其为人黄色,圆面,大头,美肩背,大腹,美股胫,小手足,多肉,上下相称,行安地,举足浮。安心,好利人,不喜权势,善附人也。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太阴敦敦然。太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阳明之上婉婉然。加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阳明之下坎坎然。少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上枢枢然。左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下兀兀然。
金形之人,比于上商,似于白帝。其为人方面,白色,小头,小肩背,小腹,小手足,如骨发踵外,骨轻。身清廉,急心,静悍,善为吏。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手太阴敦敦然。釱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阳明之上廉廉然;右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阳明之下脱脱然;左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上监监然;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下严严然。
水形之人,比于上羽,似于黑帝。其为人黑色,面不平,大头,廉颐,小肩,大腹,动手足,发行摇身,下尻长,背延延然。不敬畏,善欺绍(别本作绐)人,戮死。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少阴汙汙然。太羽之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上颊颊然;少羽之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下纡纡然;众之为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下洁洁然;桎之为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上安安然。
是故五形之人二十五变者,众之所以相欺者是也。
黄帝曰:得其形,不得其色何如?
岐伯曰:形胜色、色胜形者,至其胜时,年加感则病行,失则忧矣。形色相得者,富贵大乐。
黄帝曰:其形色相当胜之时,年加可知乎?
岐伯曰:凡年忌下上之人,大忌常加七岁,十六岁、二十五岁、三十四岁、四十三岁、五十二岁、六十一岁皆人之大忌,不可不自安也。感则病行,失则忧矣。当此之时,无为奸事,是谓年忌。
黄帝曰:夫子之言,脉之上下,血气之候,似知形气,奈何?
岐伯曰:足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髯美长;血少气多则髯短。故气少血多则髯少;血气皆少则无髯,两吻多画。足阳明之下,血气盛则下毛美,长至胸;血多气少则下毛美,短至脐,行则善高举足,足趾少肉,足善寒。血少气多则肉而善瘃;血气皆少则无毛,有则稀、枯悴,善痿厥,足痹。
足少阳之上,气血盛则通髯美长,血多气少则通髯美短;血少气多则少髯;血气皆少则无须,感于寒湿则善痹,骨痛爪枯也。足少阳之下,血气盛则胫毛美长,外踝肥;血多气少则胫毛美短,外踝皮坚而厚;血少气多则胻毛少,外踝皮薄而软;血气皆少则无毛,外踝瘦无肉。
足太阳之上,血气盛则美眉,眉有毫毛;血多气少则恶眉,面多少理;血少气多则面多肉;血气和则美色。足太阳之下,血气盛则跟肉满,踵坚;气少血多则瘦,跟空;血气皆少则善转筋,踵下痛。
手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髭美;血少气多则髭恶;血气皆少则无髭。手阳明之下,血气盛则腋下毛美,手鱼肉以温;气血皆少则手瘦以寒。
手少阳之上,血气盛则眉美以长,耳色美;血气皆少则耳焦恶色。手少阳之下,血气盛则手卷多肉以温;血气皆少则寒以瘦;气少血多则瘦以多脉。
手太阳之上,血气盛则多须,面多肉以平;血气皆少则面瘦恶色。手太阳之下,血气盛则掌肉充满;血气皆少则掌瘦以寒。
黄帝曰:二十五人者,刺之有约乎?
岐伯曰:美眉者,足太阳之脉气血多;恶眉者,血气少;其肥而泽者,血气有余;肥而不泽者,气有余,血不足;瘦而无泽者,气血俱不足,审察其形气有余不足而调之,可以知逆顺矣。
黄帝曰:刺其诸阴阳奈何?
岐伯曰:按其寸口人迎,以调阴阳。切循其经络之凝涩,结而不通者,此于身皆为痛痹,甚则不行,故凝涩。凝涩者,致气以温之,血和乃止。其结络者,脉结血不和(被本作行),决之乃行。故曰:“气有余于上者,导而下之;气不足于上者,推而休之;其稽留不至者,因而迎之。必明于经隧,乃能持之。寒与热争者,导而行之;其宛陈血不结者,则而予之。”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则血气之所在,左右上下,刺约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