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洛神赋帖赞

岳珂 〔宋代〕

庆云绚彩,河汉萦之。

列星垂天,日月明之。

先民授能,维圣成之。

英英后先,畴其胜之。

有晋大令,父而兄之。

一门擅奇,世共称之。

小楷之传,抑更精之。

芝灵葩奇,杳莫名之。

赐书官奴,既准绳之。

洛神出蓝,而复青之。

阅几何年,劫火经之。

鬼神护持,莫凭凌之。

煌煌炎图,帝中兴之。

严除清厢,又南荣之。

翰权墨衡,千古程之。

神览睿藻,二难并之。

一真既藏,大训形之。

流秘下方,万目惊之。

或轶或传,式经营之。

十阅岁华,迄克膺之。

竭橐以酬,尚或矜之。

恍然旧观,缄且縢之。

有炜庙瑟,天球鸣之。

鄙俚混淆,敢曰声之。

金籥玉笺,谨毖扃之。

咨尔子孙,思供承之。

岳珂

(一一八二~?),字肃之,号亦斋、东几,晚号倦翁,汤阴(今属河南)人,侨居江州(今江西九江)。

飞孙,霖子。

宁宗嘉泰二年(一二○二),以荫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曾预开禧北征之役。

因预知北征之弊,于战败后召为朝官,历司农寺主簿、光禄丞、太官令。

嘉定十年(一二一七),由大农丞权知嘉兴府。

十二年,为江南东路转运判官。

十四年,除军器监丞、淮南东路总领(《景定建康志》卷二六),并多次摄知镇江府。

理宗绍定六年(一二三三),因元夕诗为门人韩正伦文致告讦,获罪罢官。

嘉熙二年(一二三八),起为湖广总领。

三年,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四年,复起为淮南江浙荆湖八路制置茶盐使、兼知太平州。

淳祐元年(一二四一),以言官劾横敛罢,居吴门。

卒年六十余。

珂好文学、喜书法,与刘过、辛弃疾等有交往。

有《岳鄂王行实编年》二卷,《金佗粹编》二十八卷、续编三十卷,《桯史》十五卷、《愧郯录》十五卷等传世。

《玉楮集》八卷,系自编嘉熙二年至四年之诗,取《列子》刻玉为楮三年而成之意。

另《棠湖诗稿》一卷,收《宫词》百首。

又有《宝真斋法书赞》二十八卷,其中保存有不少文献。

事迹散见本人有关著作、并附见《宋史》卷三六五《岳飞传》。

 岳珂诗,《玉楮集》以明代珂十六世孙元声等收藏、周念祖等雠印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为底本,校以影印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及文渊阁《四库全书·两宋名贤小集·玉楮诗稿》(简称小集)、《宋诗抄·玉楮集抄》(简称诗抄);《棠湖诗稿》以汲古阁影宋抄本为底本,校以清《拜经楼丛书》本(简称拜经楼本);《宝真斋法书赞》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校以《丛书集成》排印本(简称聚珍版),辑录时删落部分过于接近骈文之作。

合编为十九卷,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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