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举子时所用方砚小童涤之误伤其左角

巩丰 〔宋代〕

巾箱砚子何处得,溪翁用作待鱼石。

博时不费杖头钱,遂入余家掌文墨。

父祖相传晚畀予,自幼相随真莫逆。

七星象斗隠约明,一口如池方寸窄。

忆曾携入对集英,仅毕春秋二三策。

后来随宦落江湖,同上武昌题赤壁。

定交首尾三十所,晏子狐裘虞老屐。

村童唐突岂偶然,一角微伤真可惜。

大禹圭玺犹缺残,因损不妨成友益。

灵光一殿亦偶存,小物本来甘弃掷。

赞经禆史则已多,论议失中天赐谪。

敬追子产谢叔向,息黥补劓全吾璧。

巩丰

(一一四八~一二一七),字仲至,号栗斋,祖籍郓州须城(今山东东平),南渡后居婺州武义(今属浙江)。

早年从吕祖谦学。

孝宗淳熙八年(一一八一)进士(清嘉庆《武义县志》卷七)。

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为汉阳军学教授(《水心集》卷九《汉阳军新修学记》)。

秩满,改江东提刑司干办公事,丁母丧免(同上书卷一四《杨夫人墓表》)。

宁宗时,历知临安县(《咸淳临安志》卷五一),提辖左藏东西库。

嘉定十年卒,年七十。

有《东平集》,已佚,仅《两宋名贤小集》卷二二二存《栗斋诗集》一卷。

事见《水心集》卷二二《巩仲至墓志铭》、《敬乡录》卷九。

《宋史翼》卷二八有传。

巩丰诗,据《两宋名贤小集》、《江湖后集》等书所录,合编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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