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甫见示次云乞豫章集数诗偶成二小绝因以自喻 其二

林光朝 〔宋代〕

莫怪骚人太颉颃,曾闻阿母语刘郎。

神仙本自无言说,尸解由来最下方。

林光朝

朝(一一一四~一一七八),字谦之,号艾轩,兴化军莆田(今属福建)人。

曾再试礼部不第,往从尹焞游。

通六经百氏,从学者数百人,伊洛之学倡于东南自光朝始。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及进士第,调袁州司户参军,知永福县。

召试馆职。

乾道五年(一一六九)为秘书省正字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

历著作佐郎、著作郎、国子司业兼太子侍读。

九年,出为广南西路提点刑狱。

淳熙元年(一一七四),改广南东路。

二年,因督捕茶寇有劳,召拜国子祭酒兼太子左谕德。

四年,为孝宗讲解《中庸》称善,除中书舍人。

因封还谢廓然迁殿中侍御史词头,出知婺州,引疾奉祠。

五年卒,年六十五。

有《艾轩集》二十卷(本集宋刘克庄序),已佚。

明正德十六年郑岳据传录本选刊为十卷。

事见《周文忠集》卷六三《林公神道碑》,《宋史》卷四三三有传。

 林光朝诗,以明郑岳刊《艾轩集》(藏北京图书馆,其中诗一卷)为底本。

参校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

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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