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除虚额钱计庭遣简州通判王和叟再至谓考实未然也人日赠和叟一首

晁公溯 〔宋代〕

天王念远民,哀此西南隅。

主者按其籍,取之尽锱铢。

扫地皆赤立,名独存版图。

竭泽傥未已,来年恐无鱼。

明诏甚宽大,宿负当蠲除。

主者惨不乐,何以充挽输。

刺史讵可信,殆将有为无。

遣官视故府,姑往考簿书。

簿书亦难凭,缘绝或欺予。

不如持明诏,却还桑大夫。

跋涉君徒劳,两驾泥轼车。

所幸得一欢,莫辞留斯须。

今晨属挑菜,啗我园中蔬。

蔬食君莫笑,郡县诚空虚。

晁公溯

溯,字子西,济州巨野(今山东巨野)人,公武弟。

高宗绍兴八年(一一三八)进士(清康熙《清丰县志》卷四)。

史籍无传,据本集诗文,知其举进士后历官梁山尉、洛州军事判官、通判施州,绍兴末知梁山军。

孝宗乾道初知眉州,后为提点潼川府路刑狱,累迁兵部员外郎(《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二○)。

有《嵩山居士文集》五十四卷,刊于乾道四年(一一六八),又有《抱经堂稿》,已佚。

 晁公溯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嵩山居士文集》为底本。

校以清初抄本(简称抄本,藏北京图书馆)、清知圣道斋抄本(简称知圣道本,藏上海图书馆)。

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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