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柱记

李石 〔宋代〕

苍龙甲戌岁,修筑周公殿。

文翁至高君,学校已再变。

顺考兴平年,寔纪汉之献。

或云钟会书,入木字隠见。

自献而至会,朔历斗杓转。

会初入蜀时,意不止弱禅。

有如猿猱系,百巧欲伺便。

杀女不作难,机锋剧刀箭。

会书固出繇,家法素所善。

至学艾笔迹,暮夜走邮传。

老昭岂易欺,真伪猝难辨。

欺昭尔尚可,蜀士多秀彦。

当其下笔时,宁不愧颜面。

虽蒙黼藻文,不揜粪土贱。

周公傥有灵,白日下雷电。

李石

(?~一一八一),字知几,号方舟子,资州(今四川资中)人。

高宗绍兴二十一年(一一五一)进士(清光绪《资州直隶州志》卷一三)。

调成都户曹参军。

召为太学录,迁太学博士。

二十九年,出为成都府学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三)。

历通判彭州,知黎州、合州、眉州。

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为成都府路转运判官,寻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之一二)。

八年卒(《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三)。

有《方舟集》五十卷、后集二十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八),已佚。

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二十四卷,事见本集卷一○《自叙》。

 李石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方舟集》为底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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