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刘令食枸杞

朱翌 〔宋代〕

周党过仲叔,菽水无菜茹。

我槃有枸杞,与子同一箸。

若比闵县令,已作方丈富。

但令齿颊香,差免腥膻污。

我寿我自知,不待草木辅。

政以不种勤,日夕供草具。

更约傅延年,一饭美无度。

解衣高声读,苏陆前后赋。

朱翌

朱翌

朱翌(1097—1167)字新仲,号潜山居士、省事老人。舒州(今安徽潜山)人,卜居四明鄞县(今属浙江)。绍兴八年(1138),除秘书省正字,迁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祠部员外郎、秘书少监、起居舍人。十一年,为中书舍人。秦桧恶他不附己,谪居韶州十九年。桧死,充秘阁修撰,出知宣州、平江府。乾道三年卒,年七十一。名山胜景,游览殆。

►366篇诗文

猜您喜欢
评论

欢迎 发表评论:

请「登录」后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