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牟书事

陈与义 〔宋代〕

留侯辟谷年,汉鼎无余功。

子真策不售,脱迹市门中。

神仙非异人,由来本英雄。

抚世独余事,用舍何必同。

眷此贞牟野,息驾吾其终。

苍山雨中高,缘草溪上丰。

仲春水木丽,禽鸣清昼风。

祸福两合绳,既解一身空。

荣华信非贵,寂寞亦非穷。

陈与义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现在属河南)。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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