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时画马赞

李之仪 〔宋代〕

饮不以鼻,投不以趾。

虽梦亦然,理自应尔。

吾师东坡,尝有是语。

天机所同,惟伯时父。

东坡形容,伯时位置。

曹韩少陵,俱落第二。

吾私淑诸,限隔九泉。

笔头落处,几至潸然。

李之仪

李之仪

李之仪(1038~1117)北宋词人。字端叔,自号姑溪居士、姑溪老农。汉族,沧州无棣(庆云县)人。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通判原州。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朝夕倡酬。元符中监内香药库,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不可以任京官,被停职。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后因得罪权贵蔡京,除名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后遇赦复官,晚年卜居当涂。著有《姑溪词》一卷、《姑溪居士前集》五十卷和《姑溪题跋》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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